锅炉安装制度汇编49

更新时间:2024-06-14 06:4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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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样资料审查制度

1. 适用范围

1.1 图样熟悉是为了领会设计意图,熟悉图样内容,明确技术要求及早发现并消除图样和资料中的技术错误和欠妥之处(未经审查图样的工程不准施工)。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承接的工程项目的图样资料审查。 2. 相关文件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图样资料审查的管理与监督。

3.2 大型或复杂工程由质量保证工程师主持,公司技术部组织工程部、施工队进行图样资料审查。

3.3 一般工程由施工队技术副队长或施工技术员进行图样资料审查。

4. 工作程序 4.1 图样熟悉的内容

4.1.1 原理图、流程图与组装图、布置图在走向、接点和顺序等方面是否一致。

4.1.2 图样、图形、说明、明细表之间是否一致,其它所有相关图样资料的要求是否一致。

4.1.3 主要尺寸、位置、标高有无错误或不明确之处。

4.1.4 图样资料是否齐全、清楚、明确、有无矛盾之处。 4.1.5 考虑施工工艺,需要予埋、予设、予留的管线,铁件孔洞等是否明确。

4.1.6 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是否明确,图样资料上的质量要求与国家标准、规程、规范是否一致。

4.1.7 针对技术规范、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所需采取的技术措施及特殊工艺、施工方案、大件搬运、吊装方案的认可。

4.1.8 单位工程与平面图的关系,建筑图与结构图的关系,安装图与土建图的关系是否协调。

4.1.9 施工图样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吻合。

4.1.10 所有设计图样资料、 文件是否满足施工的需要,是否有遗漏、矛盾、不清楚的地方。

4.2 图样资料会审的内容

4.2.1 设计的依据和施工现场及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特别是水文、地质条件与设计有无出入。

4.2.2 设计上的特殊要求,施工有无可能实现或需要作何修改。 4.2.3 设计上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4.2.4 对材料的特殊要求,以及解决的途径。

4.2.5 建筑结构、锅炉设备安装之间有无矛盾;图样资料说明是否齐全、规格是否明确;图面尺寸、坐标标高有无错误。

4.2.6 予留孔洞、予埋件、大样图和采用标准构配件图的型号,有无错误和矛盾。

4.2.7 各种管线立体交叉有无矛盾。 4.3 图样资料审核、会审组织

4.3.1 大型或复杂工程由公司质量保证工程师主持,技术部、工程部、施工队队长,施工技术员、预算员、质检员等熟悉图样资料,在此基础上由质量保证工程师主持,施工队队长组织进行内部自审,并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记录。

4.3.2 中、小型工程由施工队队长组织施工技术员、预算员、质检员进行内部自审,并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记录。

4.4 图样资料会审的程序 4.4.1 图样资料自审 4.4.2 图样资料会审

4.4.2.1 将图样资料自审中发现的问题或建议,与设计单位、顾客代表一起进行协商解决,设计单位、顾客代表根据设计意图和使用要求做出决定。

4.4.2.2 图样资料会审要做好详细记录,施工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要做好图样会审记要的审查会签。

5. 记录

图样资料会审工作结束后,由主管该项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要把设计、顾客、施工单位签字认可的记录单交由相应的资料员保存并归档。

二、变更设计图样联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锅炉压力容器在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具有爆炸的危险性,尤其是承压部件发生损坏,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为了确保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管理,保证施工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承接的各种型号的锅炉的安装和维修工程中变更设计图样的联系。

2.相关文件

2.1国家或部颁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2.2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 2.3设备说明书、材料合格证。

2.4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文件及施工方案。 3工作程序 3.1图纸变更种类

3.1.1由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业主应与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协商,意见达成一致后,由业主向设计单位报请变更(属受压元件、锅炉结构变更的报省市技术监督局审批备案),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图纸或变更通知书,施工单位接到监理的变更通知后,按变更要求施工。

3.1.2由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与施工单位协商,方案是否可行,达成一致性意见后,上报业主同意,报请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属受压元件、锅炉结构变更的报省市技术监督局审

批备案),施工单位接到监理的变更通知后,按变更后的图纸或变更文件进行施工。

3.1.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图纸或变更通知书,经业主发给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后共同执行。

3.1.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3.1.4.1对于一般性工程变更,由施工队技术负责人提出变更方案,技术部负责人审批后,征求监理工程师意见,上报业主,业主同意后,报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图纸或变更通知书,施工单位接到变更文件后,按变更后的图纸或变更文件进行施工。

3.1.4.2对于工程变更较大,涉及到受压元件、锅炉结构变更的由质量保证工程师牵头,技术部、工程部、质检科参加制定方案,由技术部出具书面变更方案,质量保证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征求监理工程师意见,上报业主,业主同意后,报设计单位(属受压元件、锅炉结构变更的报省市技术监督局审批备案)。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图纸或变更通知书,施工单位接到变更文件后,按变更后的图纸或变更文件进行施工。

4.变更记录

4.1变更记录通知单; 4.2会议记要; 4.3变更图纸。

三、 焊材及原材料检验验收制度

1. 适用范围

1.1控制焊材及原材料进货检验,保证每批进货都经过检验,防止未经检验及不合格材料投入工程,确保进货符合规定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检验。

2. 职责 2.1 工程部

2.1.1 工程部是进货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

2.1.2 实施公司材料采购焊材及原材料物进货检验、试验和标识工作。

2.1.3 采购员负责保管原始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焊材及原材料进货检验及复验的送验工作。

2.1.4 材料员负责工程用材料进场验证、标识和工程用焊材及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保管归档。

2.1.5 材料保管员负责焊材及原材料进货物资的验证和标识工作。

3. 工作程序

3.1 焊材及原材料进货检验和验证

3.1.1 材料入库时,依据材料的标准(国标、部标)或产品样本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如下:

3.1.1.1 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要求;

3.1.1.2 度量产品几何尺寸,检查材料的外观质量,清点材料数量;

3.1.1.3 审核质量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和时效。

3.1.2 进货材料由采购员和保管员进行检验。有特殊质量要求的,按合同规定进行检验,并对检验过的产品进行标识和记录。填《进货检验登记表》。

3.1.3 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材料,没有经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禁止发放。

3.1.4 材料由供应商直接运至现场时,由施工队按3.1.1的内容进行检验。

3.1.5焊材的检验除附合上述要求外,还要检查时效、材质、产品合格证已及生产公司家,检验入库后按要求存放。

3.2 不合格物资处置

3.2.1 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用红色粘胶带或油漆在物资的显著位置上粘贴或涂刷隔离存放,由保管员填写《不合格物资记录表》通知采购员处置。

3.2.2 不合格材料的处置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由采购员通知供货商进行妥善处理,供方不采取纠正措施或措施不力者,建议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4. 记录

《进货检验登记表》 《不合格物资记录表》

四、开箱验收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锅炉安装是锅炉制造的继续,是制造公司的总结阶段,安装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锅炉能否安全运行的关键之一。为了保证锅炉的安装质量,锅炉在安装改造、维修前首先要对锅炉元部件进行开箱检验。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承接的各种型号的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工程。

2.开箱检验的条件 2.1锅炉已具备安装条件。

2.2施工现场已准备可靠的元部件保管条件。 2.3锅炉设备已进入现场,装箱单及技术文件齐全。 3.参加开箱检验的人员

开箱检验由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班组参加,必要时请制造公司派代表参加。

4开箱检验的内容

4.1清点包装箱的数量、编号是否与锅炉设备文件相符。 4.2检查包装箱外观有无破损,防雨、防潮层是否完好,包装箱在运输吊装中处理、放置是否合理。

4.3开箱后检查以下内容。

4.3.1锅炉元部件的外观是否完好,有无锈蚀或损伤、油封、防震、防潮设施是否有效。

4.3.2根据锅炉制造公司提供的出公司清单,查对元部件和零件以及附属设备、附件的规格和数量是否准确和齐全。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是否满足规程规范要求。

4.3.3对于主要部件关键部位的尺寸应进行复测,特别是对需要装配的尺寸,如锅筒上的胀接管孔的尺寸和加工质量必须进行复测,并认真记录。

4.3.4对锅筒、集箱、炉管、过热器等主要部件的材质进行复查,是否满足规程对材质的要求,并检查有无材质证明文件、文件是否符

合要求。

4.3.5对锅炉元部件的焊缝进行外观检查。 5.开箱检验记录

5.1将检查结果记入开箱检验记录,应包括:箱数、箱号、检验情况,零、部件缺损情况,处理意见等。

5.2参加开箱检验人员在开箱检验记录上签章,开箱检验记录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五、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1.1对技术文件进行严格管理,保证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有效性,以满足工程的需要。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技术文件的管理。 1.3 本标准中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工法及施工验收规范、验评标准、检验试验规程等;设计文件指顾客提供的图纸、图样、设计变更、随机所带资料等。

2. 职责

2.1 技术部负责公司技术标准的与管理,负责向各施工队各类技术标准,指导、协调技术标准的管理。

2.2 公司承揽任务,工程部负责向施工队发放设计文件。 2.3 各施工队负责本单位技术文件及设计文件的与管理。 3.工作程序

3.1 设计文件(主要是施工图)的管理

3.1.1 施工图属受控文件,由施工队资料员按合同规定的份数领取,并应对照每卷目录认真清点,保证其完整性。对每卷施工图中缺少部分应予记录,并有追补齐全的责任。施工图领回后要及时登记进行受控标识编号,属于公司承揽的任务领回的图纸工程部登记编号;属于施工队承揽任务,由施工队统一交技术部资料员保管。

3.1.2 施工图范围由工程部和各施工队队长具体确定。

3.1.3 施工图应建立登记台帐,领用人须在台帐上签字,并核实图纸的完整性。

3.1.4 施工图使用过程中应防止其丢失。 3.1.5 对有保密要求的施工图要防止泄密。 3.1.6 范围以外的人员借用施工图规定如下:

3.1.6.1 本单位技术人员查阅施工图由资料员办理登记。 3.1.6.2 本单位人员借用,由部门领导批准。

3.1.7 资料员要及时回收作废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并按规定处理。

3.2 标准图的管理

3.2.1 标准图领用前应确认其有效性及适用性。 3.2.2 施工图附属的标准图按施工图管理。

3.2.3 施工图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由各单位资料员专人购买并提供。

3.3 设计变更和技术联系核定记录的管理。

3.3.1 设计变更和技术联系核定记录均属受控文件,由资料员统一管理,范围同施工图,变更部分由图纸使用者及时在原图上标注并注明对应的设计变更编号。

3.3.2 设计变更和技术联系核定记录由所涉及专业的施工技术员进行施工准备、技术交底及组织实施。

3.3.3 涉及范围广、专业多的设计变更和技术联系核定记录由施工队队长负责组织实施。

3.3.4 设计变更和技术联系核定记录范围同施工图,如份数不足需复制时,经施工队长批准,由资料员及时办理,并作好登记手续。

3.3.5 施工人员应保管好设计变更和技术联系核定记录,确保工程预、结算及建档需要。

3.4 竣工图的管理

3.4.1 工程竣工后应按国家规定的合同要求提供竣工图。 3.4.2 施工中施工队长或技术员对施工图的修改部分应按变更核定及时标注在施工图上。

3.4.3 工程竣工后由各专业施工队长、技术员在完好的施工图上按变更后的状态进行修改,由资料员整理并加盖“竣工图”章。

3.4.4 竣工图整理装订后由资料员保管,待交工及存档。 3.5 技术文件的管理 3.5.1 外部技术标准的管理

3.5.1.1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等属受控文件。公司技术部负责建立受控清单-目录表,并跟踪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根据标准修改状况及时出修改通知。公司技术部要对技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

3.5.1.2 公司技术部提供需采购的标准目录,经质量保证工程师确认标准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后方可进行采购、执行。重要的标准更换要发出书面通知,并进行学习培训。

3.5.1.3 如果出现施工过程中,国家又颁发新标准,或设计中用旧标准而国家已经颁发新标准,首先要同设计院、甲方研讨,经设计院、甲方共同同意后,出书面报告后,乙方按书面报告执行。

3.5.1.4 对于上述标准的目录表-清单,在工程开工时,必须清楚执行标准。

3.5.1.5 由于国标、部标等标准相对稳定,所以项目清单可重复使用。

3.5.1.6 技术标准的控制:公司技术部要对的技术标准进行编号、盖章等,标准接收部门应建立登记台帐。

3.5.2 甲方提供的图纸、设计变更、随机文件、临时文件等技术文件只适用于本工程,施工队建立该工程项目的技术文件清单,控制使用和分发。

六、材料代用制度

1、适用范围

1.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在工程施工的材料代用。

1.2本制度规定了发生材料短缺,图纸变更及相关方提出材料变更时,材料代用手续和以此保证工程质量。

2、工作程序

2.1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物资管理人员的素质,根据公司年度施工计划,编制相应的供应计划,并及时收集材料变更手续,编制变更计划。

2.2加强物资管理,努力降低材料成本,改革创新发展采用新工艺,如需材料代用,根据施工情况采用紧急采购方案采用大代小,以高级别的代替低级别的物资代用。

2.3必须要有设计单位或提出变更材料的单位和提出人,根据工程需要出具代用变更手续或设计变更,由施工队预算员写出书面申

请,注明代用材料部位,及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报该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

2.4上述手续报业主代表和监理批准。由工程部批准的代用材料计划进行采购。

2.5采购回的材料、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等,必须由供应商提出原始证明文件,由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小组提供设计变更中的尺寸、部位标高及预留孔间预埋材料等。以及质量要求,有关人员相互签证后,存档备查。

2.6锅炉受压元件材料代用

2.6.1锅炉受压元件代用的钢板和钢管,应采用化学成份和力学性能相适合的锅炉钢材。锅炉受压元件和重要的承载元件的材料代用应满足强度和结构上的要求,且须经材料代用单位的技术部门(包括设计和工艺部门)同意,采用没有列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材料代用时,代用单位应提出技术依据并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批。

2.6.1.1、锅炉受压元件的材料代用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除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外,还应报原图样审批单位备案。

2.6.2用强度低的材料代替强度高的材料;

2.6.3用厚度小的材料代替厚度大的材料(用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锅炉上受热面管子除外);

2.6.4代用的钢管公称外径不同于原来的钢管公称外径; 3、 代用材料执行标准

国家和部颁有关锅炉用的钢材标准及《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

中有关锅炉使用材料要求等。

七、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的合理使用、交接班手续、保持设备完好和正常运行的管理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设备使用管理。 2. 工作程序 2.1 设备交接手续

2.1.1 新购入或调入的设备由管理部门向使用单位移交时,办交接手续。

2.1.2 使用单位接收新设备后向操作人员或机(组)长交机时办理交接手续。

2.1.3 设备送公司大修时,修复接收时办理交接手续。 2.2 设备的合理使用

2.2.1 设备管理要坚持管理为使用服务,管用结合,充分发挥设备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做到股学管理,合理使用。

2.2.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时作好设备保养,发生故障及时排

除和修复,设备不准带病作业,不准超负荷、超速、超载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2.2.3 新购置和大修出公司的设备执行走合期的规定,在走合期内要减载、减速运行。

2.2.4 特殊设备的操作者必须经考核,由质检科发操作证,无证者一律不准单独操作。新设备投产前要进行技术安全交底使用。

2.2.5 在用设备应具备铭牌,设备完好状态标识和操作者的标牌。 2.3 设备冬季使用

2.3.1 为确保设备在寒冷季节正常运行,防止因低温使用造成损坏事故,在进入冬季前对在用设备进行换季保养,换用适合寒冷气温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防冻液、电瓶液等。

2.3.2 当室外温度低于5℃时,除加有防冻液的设备外,所有水冷却的设备,当天工作完后,应及时放尽机体存水,没有放尽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2.4 设备操作

2.4.1 执行设备操作责任制必须遵照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原则。一人操作一台或多台设备承担机长职责;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设备、设一人为机长;班组共用的设备由班组长负责。

2.4.2 机长保证设备经常处于整洁完好状态,指导机组人员正确使用设备发挥效能,检查督促机组人员搞好维护保养工作,重视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4.3 每个操作者都应按照分工明确自己的责任,遵守操作规程,

搞好设备维护保养,认真操作,提高设备的效能。

2.4.4 噪声污染控制

a)当设备发生故障产生异常噪声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消除噪声污染。

b)所有机动车辆经过生活区时,应尽量减少鸣笛频次;并保持消音器处于良好状态,使噪声将到最低限度。

c)对工程施工噪声应按规定要求,严加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环保标准要求。

2.4.5 实行多班作业和多人作业的设备,应执行交接班制,各种设备每班作业后,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2.5 设备封存与启封

2.5.1 由于施工内容变更等原因形成的设备在一定时间内不用,可办理设备封存手续。由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工程部、财务股初审,生产经营副总经理批准封存,贴封存标志,由归属单位隔离保管。

2.5.2 封存设备需启封使用,由归属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工程部初审,公司长批准启封。

八、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 适用范围

1.1 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其延长使用寿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施工生产提供良好的技术装备。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施工队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管理。 2. 工作程序 2.1 设备的日常保养

2.1.1 设备的日常保养又称每班保养,由设备操作者负责,是上下班时间进行的保养,以检查、清洁润滑为主,周末和节假日下班前一小时对设备进行彻底清扫、擦拭和涂油。

2.1.2 设备操作者在上班前对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加润滑油。运行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注意观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操作者不能排除的故障应通知维修人员检修。

2.2 设备的定期保养

2.2.1 根据设备构造特点及复杂程度,分别实行一级保养制、二级保养制、三级保养制。各级保养均有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作业项目和作业深度按期执行。

2.2.2 一级保养制

2.2.2.1 适用范围:分析测试仪器、电工仪器仪表、测绘仪器、探

伤设备、焊接设备(不含直流电焊机)、空调制冷设备及无动力装置的设备。

2.2.2.2 由设备操作者负责进行,以润滑、紧固为主。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按润滑周期加注润滑脂、润滑油。

2.2.3 二级保养制

2.2.3.1 适用范围:起重设备、金属切削机床、锻压设备、直流电焊机、其它以电动机为动力的设备。

2.2.3.2 二级保养以紧固、调整为主,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通过检查调整电器设备、操作、传动、转向、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紧固内外所有的紧固件。

2.2.3.3 保养周期:以设备累计运转台时作为保养间隔期,各级保养周期、作业时间及作业分工如下:

2.2.4 三级保养制

2.2.4.1 适用范围:汽车、汽车起重机、柴油发电机组及用内燃机为动力的设备。

2.2.4.2 三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作业内容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检查,对调整后达不到性能要求的零部件,可酌情更换,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补漆等作业。

2.2.4.3 保养周期:以设备运转台时(行驶公里)作为保养间隔期。各级保养周期、作业时间及作业分工如下:

a)汽车按车管部门规定进行,也可按以累计行驶公里数作为保养周期,保养周期、作业时间及作业分工如下:

b)汽车起重机、柴油发电机组及以内燃机为动力的设备按累计运转台时作为保养间隔期。保养周期、作业时间及作业分工如下:

2.3 设备保养的验收

2.3.1 为保证设备保养的质量,在保养作业完成后由工程部和设备操作者对二级以上保养进行验收;工程部每月对保养情况进行抽查,工程部对保养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3.2 保养作业人员要对设备保养质量负责,设备经保养后应达到:

2.3.2.1 内外清洁,无锈蚀,无黄袍,呈现本色;

2.3.2.2 油路畅通,油杯、油咀齐全,油标明亮,油质油量符合要求;

2.3.2.3 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2.3.2.4 操作灵活、运转正常。 2.4 保养计划和保养记录

2.4.1 工程部根据设备运转记录和需用情况,按月编制保养计划报工程部, 填写《设备保养维修计划》,工程部每月检查设备保养情况,工程部定期检查设备保养计划执行情况。

2.4.2 各级保养作业完成后, 由保养作业人员填写《设备保养记录》。

2.5 设备修理的分类

2.5.1 设备修理按作业范围,分日常修理、故障修理、项目修理、大修修理。设备修理的组织形式,应随着体制、工艺的改革而调整和

改进。

2.5.2 日常修理:也称小修,是从保养和定期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或劣化症状,采取及时排除在故障之前的修理。拆卸有关的零、部件,进行检查、调整、修复或更换。

2.5.3 故障修理:属于无法预料或控制的,通常发生在设备使用和运行中突然发生的故障性和事故性损坏的修理。按实际损坏情况进行针对性的修理。

2.5.4 项目修理:是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以保持设备各总成间的平衡。按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修理,便于延长整机的大修周期。

2.5.5 大修修理:指设备的多数机件即将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需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设备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对设备大部分或全部解体,修理基准件,更换或修复不合用的零件,修理电气系统,修复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延长设备的使用年限。

2.6 设备修理计划

2.6.1 设备修理计划的编制依据 2.6.1.1 设备的技术状况;

2.6.1.2 施工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对设备的要求; 2.6.1.3 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6.2 设备修理计划的分类

2.6.2.1 设备修理计划按时间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 2.6.2.2 年度计划包括设备大修和项目修理计划。

2.6.2.3 季度计划是按年度计划分解并结合实际需要的大修、项目修理计划。

2.6.3 年度计划在上年12月份由施工队编写,报工程部汇总;季度计划在上季末由施工队编写,报工程部汇总。设备修理计划填写《设备保养修理计划》。

2.7 设备修理

2.7.1 需修理设备先进行预检。修理人员要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了解设备的技术状况;操作人员介绍设备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情况,易发生故障的部位和现在的主要缺陷,根据预检情况确定修理方案。

2.7.2 在修理中,首先进行设备解体检查,检查零部件的磨损、失效情况,按检查结果确定修换件。

2.7.3 修理人员按照修理方案组织实施,对修理作业中出现的技术、进度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以保证修理和精度调整的质量,确保作业按期完成。

2.7.4 设备修理要依靠企业的技术进步,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在保证修理质量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停机时间和修理费用。

2.7.5 设备的委托修理。本单位维修技术和能力达不到修理技术质量要求的情况下,需委托外单位承修。要通过调查,选择修理质量高、工期短和服务信誉好的承修单位,由工程部办理设备委托修理手续。

2.7.6 设备委托修理应签订维修合同,内容包括修理内容、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保修条件、修理时限和费用,以及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2.8 设备修竣验收

2.8.1 设备修理完毕须经检验验收,由修理单位通知送修单位接收人员和操作人员参加,共同检验。

2.8.2 外部检验:查设备装配的完善性和质量的可靠性、查看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2.8.3 运转试验:进行设备空运转试验,检验性能,查看起动、操纵、制动和安全性能是否达到正常使用的技术要求,必要时进行负荷运转试验。

2.8.4 经检验设备的性能已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条件后, 双方在《设备修理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工程部参加设备修理验收鉴定工作。工程部定期检查设备修理计划执行情况。

2.9 设备保养修理过程中,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防止机油污染地面;所产生的废弃物(油抹布、棉纱等)应集中存放,并封闭,待专人处理。

九、施工检验验收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施工检验验收的依据、基本内容及要求、有关

人员的职责和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原则。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承接的锅炉安装或其他设备安装工程。 2. 术语

2.1 自检━━由工作的完成者对其工序进行检查的过程。 2.2 交接检(互检)━━完成一道工序后,需移交给其他施工班组继续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时,交接双方共同进行检查认可的过程。

3. 职责

3.1 班组长组织本班组的工程自检; 3.2 施工队长组织工程的交接检(互检); 3.3 质检员负责分管工程的专检; 3.4 施工队长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验收;

3.5 质检科组织公司的定期检查(联检),工程部、技术部和质量检验责任工程师参加;

3.6质量保正责任工程师主持工程的分步和总验。 4. 工作程序 4.1 检查的依据

4.1.1 国家或部颁发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检验规则及合同要求;

4.1.2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

4.1.3 设备说明书、材料合格证明书及设备、材料代用单等; 4.1.4 企业标准、文件及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等的有关规定。 4.2 检查的内容与要求

4.2.1 自检

自检是工程最基础的一种检验,也是关系工程优劣的最重要的检验环节,各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每完成一道工序,均应按照检查的依据及时认真的检查该工序的。

4.2.1.1 检验过程中,班组长指定专人如实填写检测结果,队长、技术员、质检员对其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进行监督抽查。

4.2.1.2 自检记录交技术员保存,待工程竣工后及时归档。 4.2.2 交接检(互检)

4.2.2.1 各施工班组在施工中,完成一道工序后,需移交其它施工班组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时,应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交接检查工作。

4.2.2.2 施工队长组织交接双方按检查依据进行工程的交接检查。 4.2.2.3 经检查合格后,交接双方及有关人员按表检查内容并签字认可。记录交技术员保存,工程竣工后归档。

4.2.3 专检

4.2.3.1 公司质检科人员到工地检查工程时,按项目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关键过程,进行工程专检,并做好记录。

4.2.3.2质量检验责任工程师对工程要进行严格控制和专检,记录

检查的内容及结果,作为核定分项工程验评的依据。

4.2.3.3 专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并得到处理,质检人员进行跟踪。

4.2.4 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4.2.4.1 隐蔽工程的施工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进行。

4.2.4.2 隐蔽工程施工班组必须按规定进行自检,合格后,质检员再进行检查确认。

4.2.4.3 工程隐蔽前,施工队长、技术员组织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施工队长、质检员、顾客代表监理工程师参加,最后认可签章,必要时应画图标注说明。记录由技术员保存,工程竣工后归档。对于锅炉安装除上述人员参加外再水压试验时还要邀请锅检所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4.2.5 工程定期检查

4.2.5.1 公司、各施工队应定期对工程项目的、各种施工记录、公司体系在项目的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4.2.5.2 施工队每月组织技术员、质检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检查的结果应及时通知施工班组。

4.2.5.3质量保证工程师每月组织施工队、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公司所施工程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内容及结果通报各组室、施工队。

4.2.5.4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全公司的联合检查,由公司长带队,质检科、工程部、技术部派员参加,对公司统管的大型工程、重点工程进行的定期检查,检查结束后由质检科进行总结,在当月公司生产会上通报各基层单位。

4.2.6 在本标准中规定的各种检查中,所使用的检验、测量设备或器具均应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2.7 各种检验中的记录,均应符合要求和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4.2.8 检查的依据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

4.2.9 在各种检查中所发现的不合格品均应按不合格品的控制严格执行,直到不合格品得到处置落实,不合格品不允许流入下道工序或交付给顾客。

5.锅炉安装验收

5.1 锅炉安装验收依据《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中的要求和相关的规程规范进行验收。

5.2 验收顺序和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

5.2.1 分项工程的验收由施工队长主持,项目质检员和监理工程师参加。

5.2.2 分部工程的验收由公司工程部主持,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各责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参加,其中水压试验应邀请锅炉检验所检验人员参加。

5.2.3 锅炉总体工程的验收由业主主持,公司质保工程师、质量检验工程师、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和质检部门、锅炉检验部门共同参加验收。

5.2.4 验收的顺序先进行分项工程的验收,在进行分部工程的验收,最后进行工程总验。分项工程的验收是在自己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邀请监理或业主代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分项验收单,参加验收的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的原则上道工序或上道分项不合格不

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和下道分项的验收。分部工程的验收是在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进行,如有分项不合格不得进行分部工程的验收,分部工程的验收也是在公司质量检验工程师组织质检员、技术员、施工负责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邀请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如验收合格填写分部工程验收单,各相关单位代表签字。锅炉的总验是在锅炉试运行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向监理单位写出书面竣工验收报告,请业主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由业主项目负责人主持,并邀请相关部门参加。

5.3 锅炉的水压试验验收和锅炉的总验

5.3.1锅炉的水压试验验收和锅炉的总验,必须邀请锅炉检验部门进行对锅炉进行强制检验,检验的程序和检验要求按《锅炉检验监督规则》进行,如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交工验收。

5.3.2 如锅炉的水压试验验收和锅炉的总验,经过检验符合要求锅炉检验所应出具检验报告。

5.3.3锅炉检验所对锅炉的水压试验检验和锅炉的总验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填写整改记录,经锅检人员确认后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单。

6. 锅炉验收应填写的资料 6.1锅炉的分项分部验收记录。

6.2锅炉的水压试验记录和锅炉的水压试验报告。 6.3 竣工验收报告、锅检报告、竣工验收证明书。

十、焊接工艺评定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焊接工艺评定的依据、规则、控制程序、检查方法和合格标准。

2.1、本制度适合我公司锅炉本体及受压元件、压力管道的手工电弧焊的焊接工艺评定。

2、焊接工艺评定的依据及标准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录I焊接工艺评定进行。

3、焊接工艺评定规则:

3.1、焊接工艺评定分为二种试件。 a)对接焊缝为板状和管状试件; b) 管板试件。

3.2、在影响性能的焊接条件和参数均相同的情况下,板材对接焊缝的焊接工艺评定适用于管材的对接焊缝。

3.3、焊接工艺评定把影响性能因素称为重要因素,产品焊缝的重要因素超出工艺评定的范围时,必须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3.4、由两类母材组成的异种钢焊缝,即使两者分别进行过焊接工艺评定,仍应再进行评定。

3.5、改变焊接方法,需重新评定。 3.6、钢材类别改变时,需重新评定。 3.7、改变热处理类别,需要重新评定。

3.8、改变焊接材料(焊条类别、焊丝类别、焊剂类别、气体类别、混合气体比例)需要重新评定。

3.9、母材厚度及熔敷金属厚度改变时,需重新评定。 4、焊接工艺评定程序

4.1、焊接工艺评定委托:焊接责任工程师根据生产需要发现工艺评定覆盖不全由其提出,经质量保证工程师审批后下达任务书,由被委托的试验室执行。

4.2、被委托的试验室接到焊接工艺评定任务书后,由焊接责任工程师编制焊接工艺指导书,经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进行评定的实施。

4.3、被委托的试验室根据评定的指导书,按工程需要缓和焊接工

艺评定试件加工图样,加工工艺进行试件加工。

4.4、试板加工完成后,由试验室有经验焊工按评定指导书的焊接规范进行施焊,在施焊时焊接指导教师将焊接规范记录在《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上,施焊完成后,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标准按设计要求及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并进行记录,并在《焊接工艺评定试件施焊及焊缝外观检查记录》上签字。

4.5、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X光射线探伤检查,按GB4730-94规定执行,并出具探伤报告。

4.6、探伤合格后,试验室根据焊接工艺评定试板试样加工工艺,进行机加工。试验类别与数量按《规范》执行。

4.7、试件加工完毕,经焊接指导教师检查合格,试验室委托理化室进行机械性能(包括拉力、冷弯、冲击)及角焊缝宏观金相或徽观金相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4.8、试验室汇总焊接记录、外观检查记录、探伤报告、机械性能试验报告,经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认可,由技术部编制通用焊接工艺评定。

5、焊接工艺评定编号如下:

XXXXHP —— XX —— NXX

│ │ │

│ │ └─年号 │ └─序号 └─焊评代号 6、附件

6.1、焊接工艺存档目录 6.2、焊接工艺评定任务书 6.3、焊接工艺指导书 6.4、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6.5、焊接工艺评定试件施焊及焊缝外观检查记录 6.6、探伤报告、机械性能试验报告 6.7、焊接工艺评定项目一览表

十一、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1.1为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监督管理、规范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保障锅炉安装、改造、维修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承接的各种型号的锅炉安装和维修工程。 2. 职责

工程部负责实施锅炉的安装和维修的告知审批程序。

质检科负责实施锅炉的安装和维修的中间检验及最终验收工作。 施工队具体实施现场施工、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3. 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的依据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4. 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的标准 4.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3《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4《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 》

4.5国家或部、局颁发的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4.6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 4.7设备说明书、材料合格证等 4.8企业标准、文件及施工方案的规定 5.工作程序

5.1公司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到当地省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许可证》,并按审查批准的设备种类、施工类别及级别,从事允许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工作。

5.2 施工前,将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

5.3告知批准后方可施工。

5.4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应进行中间检验和最终验

收。

5.5最终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证明。

5.6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维修过程,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5.7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要求,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技术监察,及时,如实地向质量技术监察部门报告。

5.8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许可证》资料的审查和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及施工工程的现场监督检查。

5.9公司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审查和现场监督检验提供方便条件和相应的工作场所,工程档案资料等。

5.10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由最高管理者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以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质量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

6.相关文件

6.1本公司编制的《锅炉安装维修质量保证手册》 6.2本公司编制的《锅炉安装维修管理制度汇编》 6.3《锅炉安装、改造典型工艺汇编》 6.4锅炉安装改造维修的规程、规范

6.5国家及部、局颁布的有关文件、标准等法律法规。

十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检查、措施计划、现场安全管理、事故调查及检查与考核。

2. 术语

2.1 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2 三级教育,即:公司级教育;施工队、施工队教育。 2.3 五查,即: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 2.4 三不放过

2.4.1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4.2 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2.4.3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 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公司长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专职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同时,健全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组织机构。从领导到工人都各有职守,责任明确是实施安全生产的

有效方法。

4. 工作程序 4.1 安全生产检查

4.1.1 建立“三级”定期检查制度,公司月检、施工队半月检、班组日检,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装企业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

4.1.2 安全生产检查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五查”为中心,突出重点,明确要求,领导参加检查,发动群众,边检查边整改。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定措施定时间解决。对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逐级上报,狠抓落实,主管领导要一抓到底,直至按要求将全部问题解决为止。

4.1.3 班组长必须坚持班前检查制度,具体检查作业环境,脚手架、安全措施、工具、设备、“三宝”利用,发现隐患立即解决。

4.2 安全措施计划

4.2.1单位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等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2.2 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要以改善劳动条件为主要目的,首先解决防尘、防霉等对职工健康危害最大的技术难题。采用安全生产的新设备,改变劳动条件,使不安全作业、有毒害的作业得到改善。

4.2.3 安全技术交底。重大和特殊工程由公司质量保证工程师交底。一般工程由施工队长交底。必须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安全措施、工艺要求、操作方法、结构特点和注意安全事项等,没有交底或交底不清,班组工人有权拒绝工作。

4.3 现场安全管理

4.3.1 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安全标语,并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nu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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