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公需课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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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需课程作业

1、结合案例分析网络游戏装备是否属于知识产权保护对象?

答:网络游戏装备是属于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网络游戏的装备属于法律保护的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与其他私法上的权利相比有什么特点?

答:权利客体的无形性、权利内容的双重性、权利的依法认定性、权利的独占性、权利的地域性、权利的时间性。

3、什么是著作权?公益性广告的广告词有无著作权?

答:著作权,也称版权,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公益性广告的广告词有著作权

4、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答: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一般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职务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两年的期限从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2)、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或法律、政治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3)、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职务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并享有著作权人的权利。

5、什么是邻接权?

答: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体现了对传播作品过程中付出的创造性劳动的保护,具体包括表演者的权利、音像制作者的权利、广播组织者的权利和图书出版者的权利。

6、各邻接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答:(1)表演者权:表明表演者的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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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并获得报酬。(2)音像制作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即享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3)广播组织者权:广播组织者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许可他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以及许可他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及复制音像载体的权利。(4)出版者权:专有出版权、版式设计权、文字修改权、先载权和转载权。

7、什么是合理使用?合理使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合理使用是指对已经发表的作品,非著作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的行为。

合理使用具备条件:在进行合理使用时,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合理使用的作品一般必须是已发表的,对于未发表的作品,一般不得进行合理使用。

8、合理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答:(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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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上述合理使用的情形也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9、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答: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7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包括: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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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10、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答:1)、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其中,赔偿损失是著作权保护中最常见、最有效的制裁方式之一。侵权人赔偿损失的数额,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2)、侵犯著作权的行政责任。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权人除应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3)、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指行为人的侵权性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应依法对其处以刑罚。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1、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分为几种?

答:三种:(1)发明:产品发明、方法发明;(2)实用新型;(3)外观设计。 12、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不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答: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明确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和领域。它们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违反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2)不属于专利法上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3)不宜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规定了食品、饮料和调味品、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药品、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属于这类不给予保护的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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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答:授予专利的实质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4、什么是专利申请的先申请原则?

答: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时,专利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先申请原则最大的优点在于可以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15、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独占实施权、进口权、转让权、实施许可权、使用标记权。 16、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权利内容上有什么区别 ?

答:(1)产品专利的实施权的内容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该项专利产品的权利。 (2)方法专利的实施权的内容包括使用该项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17、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人的权利规定了那些限制? 答:(一)、专利权的期限;(二)合理利用。

(1)专利权的期限: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合理利用:先用权人的利用、科学研究中的使用、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或销售、外国运输工具运行中的使用、善意第三人的使用和销售。

18、专利侵权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答:我国专利法有关条文规定,当专利权人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9、如何在本职岗位更好地利用商标权,维护商标权人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答: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商标经法定程序注册后,商标注册人便成为了商标所有权人,只有商标所有权人,才对注册商标拥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非商标注册人无权使用他人依法注册的商标。

20、为什么商标法对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有所限制?

答: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专用标记。商标具有如下特征:(1)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的标记;(2)商标是区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记;(3)商标由文字、图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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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及其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4)商标具有显著特征。

21、商标的申请如何能和已注册商标有明显区分的同时,又能让消费者产生某种品牌联想?

答:风格,只要你的商品的风格和某品牌一致自然能联想到一块,比如特色的部分可以稍微抄袭一下。

22、如何在市场中保护自己的商标不被仿冒和混淆?

答:要加强自我保护。在为其商品或服务申请注册商标时要注意同时申请联合商标。联合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自己相同的商品上注册几个近似的商标或在自己的同类不同的商品上注册几个近似的商标。例如,在申请注册“娃哈哈”这个商标时可以同时申请注册“哇哈哈”、“娃哈”、“娃娃哈”、“哈哈娃”等商标。这样的商标不以使用为目的,而是用来防御别人对自己的名牌商标的仿冒和威胁,不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同时,在商标侵权发生后也就有了比较可靠的法律保障。另外,名牌企业或厂家还要加强其商标的显著性和独创性,加强防伪认证体系,尽量不给仿冒者留下空子。

23、谈谈商标山寨现象背后的我国商标权保护?

答:我国现行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主要是“误导相关公众”,即除了将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可直接认定为侵权外,其余的情形商标法或相关司法解释均规定需对相关公众造成误认或误导才可,其理论依据即是传统的混淆理论。

24、人民法院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予以认定,但应该以什么为基本证据? 答:某一商标是否为中国驰名商标,主要标准是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25、你认为身边的哪些商品商标可以称为驰名商标?根据你自己所在岗位分析,驰名商标对你的单位有没有促进作用?

答:“同仁堂”成药、“茅台”酒、“青岛”啤酒、“中华”香烟、“五粮液”白酒。驰名商标对我单位有促进作用。

26、技术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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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有同时具备: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和价值性四个特征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才属于商业秘密。

27、商业秘密的特征是什么?

答:商业秘密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和价值性。 28、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1)、占有权;2)、使用权;3)、收益权;4)、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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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mh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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