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力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气体伤害安全工作规定试行…1

更新时间:2023-09-16 05:37:02 阅读量: 高中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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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电力公司

有限空间作业防气体伤害安全工作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结合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外单位进入公司所辖有限空间作业也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遵循“谁批准、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现场作业班组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 定义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五条 有限空间分类

(一)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二)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三)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电力生产有限空间场所主要有电缆隧道、电缆管井、污水井、暖气沟等。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职责

第六条 有限空间设施管理单位责任:

(一)建立、健全有限空间设施管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管理的安全工作,落实有限空间管理的各项安全要求。

(二)保证有限空间设施管理单位的安全投入,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良好、可靠。

(三)编制中毒窒息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相应

的救援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不断充实和完善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四)应对有限空间设施管理单位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

(五)履行《北京市电力公司进出有限空间作业申请单》(简称《申请单》,见附录)审批手续。紧急事故抢修和危急缺陷处理履行电话审批手续。

第七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责任:

(一)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二)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

验、维护,以保证良好、可靠。

(三)编制中毒窒息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相应的救援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不断充实和完善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四)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

(五)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向有限空间设施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单》履行审批手续。紧急事故抢修和危急缺陷处理可不填写《申请单》,但应履行电话审批手续。

第八条 申请单所列人员职责 (一)申请人职责:

负责向有限空间设施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单》,并办理批准手续。主业班组作业,申请人由作业负责人担任;外包施工队(含本单位多经)作业,申请人由发包方管理人员担任。

(二)批准人职责:

负责审核进入有限空间工作的必要性和施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情况,气体测试仪、通风设备情况填写是否齐全。批准人可由有限空间设施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员担任。

(三)许可人职责:

《申请单》批准后,由有限空间设施管理单位派专人(许可人)负责配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测试仪、通风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并开始使用。许可人可由有限空间设施管理单位专责人及以上人员担任。

(四)作业负责人职责:

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五)作业者职责:

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六)监护者职责:

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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