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分级分类制度

更新时间:2024-02-28 22:0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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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会签表

制度编号 生效日期 版本编号 密级程度 □ 普通 ■ 秘密 □ 机密 □ 绝密 目 的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有效进行监控,维护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版本优化说明 优化原因 优化内容 无 无 应知应会 传达对象 部门/区域 总公司 分公司 上级流程或制度 下级流程或制度 岗位 部门/区域 总公司 分公司 一般了解 岗位 类型: □岗位职责 □操作规程 √管理规定 □其他 制订: 财务中心 拟稿:资金管理部 会签: √运营中心 √人力资源中心 √综合中心 √企划中心 √财务中心 √资讯科技中心 √审计监察中心 √培训中心 √中融信 √客户服务中心 √市场研发中心 √企业发展中心 批准: □本中心副总裁 √总裁 □其他:

隐患分级分类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227-94 DL409-91 DL408-91 4 术语与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 隐患的分级分类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分场、工段解决不了,须经公司解决的隐患。 C级:分场、班组可以解决的隐患。 6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6.1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6.2安全生产隐患每周四进行上报,每月28日将本月的隐患及总结呈报公司安技科,并提出整改意见,并经安技科确认。

6.3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措费用。

6.4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 A、B、C 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集团公司报告。

6.5对于排查出的 C 级隐患要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督办人、定时间、定资金进行专项安排处理,由督办人进行跟踪复查验收整改效果。

6.6对于排查出的 A、B 级隐患,做到及时上报,由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对集团公司安监部发现的 A、B 级隐患,下达的整改指令书,应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6.7对于集团公司安监部排查的 A、B 级隐患,应落实隐患治理的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 整改资金、整改督办人。

6.8在整改 A、B 级隐患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隐患排出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

6.9 A、B 级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集团公司安监部上报整改内容,并申请验收;对验收审查合格的, 应及时对隐患进行核销,对验收审查不合格的,应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

6.10 A、B 级隐患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挂牌督办,由总经理亲自进行安排布置,落实人员、物资和资金,整改结束后由总经理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申请集团公司安监部进行

验收审查,合格后及时核销。

6.11排查出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性质,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A、B、C 级) ,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6.12 A、B、C 级隐患治理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总经理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6.13建立 A、B、C 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综管理,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6.14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6.15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m1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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