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事故防范措施与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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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空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与救援..............2 (二)物体打击事故的防范措施与救援..............5 (三)施工机械事故的防范措施与救援..............6 (四)坍塌事故防范措施与救援....................9 (五)触电事故防范措施与救援...................13 (六)火灾爆炸事故防范措施与救援...............17 (七)中毒事故防范措施与救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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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在周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施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为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加强监控管理,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操作时,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的用具。同时,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 最常见的高处坠落事故有以下几类: (l)人员由屋顶坠落。 (2)脚手架倒塌。

(3)人员由脚手架上坠落。

(4)结构倒塌。

(5)人员由地上的洞口坠落。 (6)人员由梯子上坠落。 (7)人员由结构上坠落。

(8)人员由屋顶的空洞坠落。

(9)人员由没有护栏的楼面边缘坠落。

2.可能产生高空坠落事故的违章行为

(1)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扎在牢固的构架上;安全带拽拉长度超长。

(2)酒后登高作业;登高作业不走规定的通道。

(3)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休息或倚坐栏杆。 (4)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上述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5)吊栏未经负荷试验即投入使用;吊栏内施工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吊栏上,而不挂在二次保护绳上;吊栏内使用的电焊作业无防止打伤钢丝绳的措施;吊栏内使用的电源无防止人员触电的保护措施。

(6)梯子档距过大;上人梯子底端不采取防滑措施;在梯子上作业时,下方不设监护人。

(7)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工作;梯子端部无防滑措施,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钩子等。

(8)临空面没有安装栏杆;栏杆高度不够、没有档脚板;施工平台马道板没有铺满、没有固定。

(9)高处危险作业区下方未装设牢靠的安全网;夜间高处作业或孔洞内作业照明不足;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示红灯。 (10)超过3m以上的建筑物外侧没有搭挂防护平网。

(11)在高处平台倒退着行走;在未封闭的临边及孔洞口逗留、休息;高处作业,传递跳板不系安全绳。

(12)混凝土浇筑现场看守人员不系安全带;仓号作业人员骑跨在模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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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用安全带作溜绳或吊绳。 (14)搭设临时通道没有设置防护栏杆。

3.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 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 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

(3) 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 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6) 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7) 在风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8) 应设置联系信号和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9) 高处作业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10) 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

一不准违章作业;

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 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 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

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六不准打赌斗气;

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 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 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

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4.高处作业应注意:

(1)安全网必须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安全网搭设外侧比内侧高0.5m,长面拉直拴牢在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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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2)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为2m内。 (3)从事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高处作业的下方,应设置警戒线或隔离防护棚等安全措施,严禁其他人员通行或作业。

(4)高处作业时,应对下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和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并配备消防器材和专人监视。

(5)高处作业人员上下使用电梯、吊栏、升降机等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配备齐全,灵敏可靠。

(6)霜雪季节高处作业,必须及时清除各走道、平台、脚手板、工作面等处霜、雪、冰并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7)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在脚手架或其它物架上,临时堆放物品严禁超过允许负荷。

(8)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或梯子,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

(9)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坐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10)特殊高处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并有与地面联系信号或可靠的通讯装置。

(11)在石棉瓦、木板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上施工及进行修补、拆装作业时,必须拴安全带和采取可靠的防止滑倒、踩空或因材料折断而坠落的防护措施。

(12)进行三级、特级、悬空高处作业时,必须事先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现场应急措施:

(1)事故和紧急事件发生后,现场第一目击者应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的任一成员,或项目部办公室(或项目部任一管理部门),或现场负责人。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

(2)现场作业人员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场地,移至安全地带。抢救的重点放在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3)施救人员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按照救护措施进行现场急救。 (4)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6.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时应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马上通知有关负责人。

(2)重伤员运送应用担架,腹部创伤及背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运送;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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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一般取半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取仰卧偏头或侧卧位,以免呕吐误吸。 (3)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4)重大事故应向相邻施工单位进行求助。

(5)在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成员未到事故现场之前,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即为现场救援最高负责人。

(二)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五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1. 常见物体打击事故主要有:

(1)在高空作业中,由于工具零件、砖瓦、木块等物从高处掉落伤人; (2)人为乱扔废物、杂物伤人;

(3)起重吊装、拆装、拆模时,物料掉落伤人; (4)设备带“病”运行,设备中物体飞出伤人;

(5)设备运转中,违章操作,用铁棍捅卡料,铁棍飞弹出伤人; (6)压力容器爆炸的飞出物伤人; (7)放炮作业中乱石伤人等。 2.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措施 (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在高处作业的人员,衣着要灵便,不准穿高跟鞋、拖鞋;不得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架吊篮上下。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2)凡4米以上的在施工程,首层要设1道的安全网,每隔4m再支一道固定安全网;同时在施工层处必须设一道安全网。若采取立网防护,立网应高出建筑物(作业面)1米以上。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同时进行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设有隔离防护棚。

(3)各种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每层要设护身栏和挡脚板(高度在18㎝以上)以防物料从平台缝隙或栏杆底部漏下。

(4)施工层脚手板必须铺严,架子上不准留单跳板、探头板。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距离得大于20厘米。各种脚手架使用前应经过安全技术部门的验收。

(5)安全通道(施工洞口)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不少于3米,同时设有安全警告标志和夜间警示红灯。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6)施工现场的一切孔、洞,必须设置围栏、盖板、架网等防护措施。 (7)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任何人都不准从高处向人抛掷物料,吊装运输零散物料时,要用吊笼或吊斗。同时也应消除各种物品被无意碰落或被风吹落的可能因素。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孔、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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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模板支撑系统设计不合理;

(3)施工现场搭设模板支撑系统时,未按专项方案及有关规范进行,搭设操作随意性大;

(4)模板支撑系统验收过于形式化,检查验收不负责任。

2.2 预防措施

2.2.1模板支撑系统的验收:

模板支撑系统的验收包括模板设计方案的验收(即模板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查与批准)与现场支撑系统施工的验收。

(1)顶部大横杆与立杆节点处的扣件必须进行抗滑移计算。确保扣件最大承受的承载力不超过800kg。增加的扣件,只能考虑作为安全储备,不得用于计算容许承载力。

(2)立杆采用搭接方法的,其搭接的扣件数量应通过计算确定,而且不得少于2个,搭接长度不得少于1m。

2.2.2现场支撑系统的验收:

(1)现场搭设完成后,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应认真进行检查验收。检查要依据专项施工方案确定的各项指标,按照《承重支撑架搭设分项检查验收表》(表略)的要求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在检查中,扣件拧紧度检查必须采用力矩扳手。顶部扣件应全数检查,其余扣件检查数量不得少于10%。

(2)现场验收必须严格按照下列程序组织验收:班组自检→项目部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有经过以上层层验收通过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从而确保模板支撑系统的安全可靠。

2.2.3承重支撑架的管理:

(1)承重支撑架的钢管、扣件管理

搭设承重支撑架使用的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同时,还应对钢管、扣件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 (2)验收后承重支撑架 承重支撑架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做好维护管理工作,杜绝擅自破坏承重支撑架承重体系的现象,以确保支撑架的安全性。

3.坍塌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1)事故和紧急事件发生后,现场第一目击者应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的任一成员,或项目部办公室(或项目部任一管理部门),或现场负责人。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

(2)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活动,现场安全巡视员、中队(班组)安全员立即组织施工人员撤离作业面。

(3)施工作业现场负责人立即将各自作业队进行紧急集中,清点人员,与相邻作业队进行组合分工,快速展开现场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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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坍塌造成人员掩埋,首先应确定被埋人员的具体位置。 (5)清理坍塌物的原则是尽快抢救被掩埋人员或不使尸体破碎。

a.若系岩体(构筑物)坍塌,且坍塌方量较小,应组织人员用手和小型工具清理覆盖物;若坍塌方量较大,应在确定被掩埋人员的准确位置后,有专人指挥装挖设备进行清理;当接近被埋人员位置时,应停止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改为人工清理。

b.若系脚手架、模板、钢筋网坍塌,首先应考虑是否能够整体搬移,若不能整体搬移,应考虑是否能通过部分撬起,将被压人员救出;二是立即分支点将坍塌物进行微橇固定(防止在施救过程中形成二次挤压),在被挤压人员的四周进行人工拆除(或机械切割拆除)。需动员起吊设备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进行。

(6)被挤压人员救出后,现场施救人员应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场地,移至安全地带。

(7)当发生坍塌伤害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颅脑损伤、胸部骨折、断肢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施救人员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按照救护措施进行现场急救。

(8)在进行救援的同时,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时现场负责人应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

(2)现场施救组织者应准确判断现场的坍塌状况,安排专人对坍塌区上部及周围的构筑物、岩体进行安全监控,防止出现二次坍塌。若施救现场出现二次坍塌征兆,应立即组织施救人员撤离。

(3)对出现的较大范围的坍塌和较大数量的坍塌物时,应优先考虑使用施工机械投入清理和起吊。

(4)现场施救负责人在施救工作开始后,应对被掩埋(或封堵在洞内)人员的生存状况进行分析,以便对施救方式的及时调整。

(5)对被封堵在洞内的人员,短时间内无法救出的,要设法给予通风和食物保障。

(6)施救区域范围内的动力线路要及时切断电源,在施救区域周围架设照明灯具,防止施救人员发生触电。

(7)使用机械设备进行救助活动时,一定要有专人进行指挥,严防操作和指挥失误,造成二次挤压。同时也要防止切割对被挤压人员的伤害。

(8)施救人员进入坍塌的脚手架、模板面上时,一定要将已坍塌物固定,防止对被挤压人员形成二次挤压。

(9)施救过程除继续发生坍塌外,施救活动不得停止。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组织多支施救队伍,实施轮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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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被救出的重伤员由已到场的医护人员做紧急处理后,有医护人员陪护,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

(11)如与重大事故应向相邻施工单位进行求助。 (12)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五)触电事故的预防和救援预案

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仍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三分钟内就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1.触电(电击)事故的主要类型

(1)高压电电击:作业中因施工不当,吊车及施工机械误触高压电缆,导致严重电击伤害。

(2)低压电电击:建筑工地的低压电设备(电焊、搅拌、锯切、抽水、照明等设备)因绝缘不佳,未接地或接地损坏,电路又未装漏电保护器,一旦漏电极易发生电击。

(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触电:建筑业使用的砂轮机、手电钻、水磨石机等手持电动工具,绝大部分在露天使用,条件恶劣,倘若违章操作很易发生触电事故。此外,建筑工地还常发生因用电保护系统使用不当,没有采取三相五线制接零系统而导致触电。如某浇筑混凝土工地,振动器用三相四线接零保护,并与照明灯共用零线,由于工地重复接地不好,加之零线前端断开,照明灯工作的零线电流使振动器外壳带电,导致操作者触电死亡。

(4)雷击等环境因素导致电击:由于建筑工地忽视防雷接地安全,忽视防雷设施年检,加之工地露天作业,潮湿、高温、可燃、易燃易爆物以及导电尘埃、导电地面等,是导致工地易发生雷击的重要条件。

2.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2)电缆干线全部使用 5 芯专用电缆,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 (3)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夹时,距地面不得小于 2.4m ,室外高于 3m 。

(4)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

(5)每台用电设备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严格执行 “ 一机一箱一闸 ” 制。 (6)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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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潮湿、坑洞内作业时,使用Ⅲ类的手持电动工具,并把漏电保护器的开关箱设在外面,工作时有专人监护。

(8)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9)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和紧急情况除外)。

(10)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1)对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按时进行巡视、检查、维修、登记。 (12)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3.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1)电气操作属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得随便乱动。如果电气设备出了故障,应请电工修理,不得擅自修理,更不得带故障运行。

(3)经常接触和使用的和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4)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

(5)电器设备的外壳应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 (6)使用手电钻、电砂轮等手用电动工具,必须;

1)安设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防护接地或接零;

2)若使用单相手用电动工具时,其导线、插销、插座应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动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应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3)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板上;

4)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以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7)使用的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

(8)在进行电气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遇到不清楚或不懂的事情,切不可不懂装懂,盲目乱动。

(9)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过安技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按规定时间拆除。

(10)进行容易产生静电火灾、爆炸事故的操作时(如使用汽油洗条零件、擦拭金属板材等)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及时消除聚集的静电。

(11)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果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

(12)在雷雨天,不可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20米以内,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1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14)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电气设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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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4.现场应急措施: 4.1脱离电源对症抢救

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首先使触电者脱离心源。迅速急救,关键是“快”。 4.2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2.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销,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切断电源。

4.2.2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离电源。

4.2.3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为工具,拉开提高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4.3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3.1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4.3.2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4.3.3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

4.4触电者如果在高空作业时触电,断开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摔下来造成二次伤害。

4.4.1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触电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送医院。

4.4.2如故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应将触电者抬至空气畅通处,解开衣服,让触电者平直仰卧,并用软衣服垫在身下,使其头部比肩稍低,以免妨碍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迅速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发生痉挛,应立即准备对心脏停止跳动或者呼吸停止后的抢救。

4.4.3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及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并送往医院。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应停止抢救,许多触电者就是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的。

4.4.4人触电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停止跳动、呈现昏迷不醒状态,通常都是假死,万万不可当作“死人”草率从事。

4.4.5对于触电者,特别高空坠落的触电者,要特别注意搬运问题,很多触电者,除电伤外还有摔伤,搬运不当,如折断的肋骨扎入心脏等,可造成死亡。

4.4.6对于假死的触电者,要迅速持久的进行抢救,有不少的触电者,是经过四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抢救而抢救过来的。有经过六个小时的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挤压法抢救而活过来的实例。只有经过医生诊断确定死亡,停止抢救。

4.5人工呼吸是在触电者停止呼吸后应用的急救方法。各种人工呼吸方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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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口对口呼吸法效果最好。

4.5.1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等解开取出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断齿、血块,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扣仰(可用一只于拖触电者颈后),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畅通。

4.5.2救护人员用手使触电者鼻孔紧闭,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向内吹气,为时约2秒钟。吹气大小,要根据不同的触电人有所区别,每次呼气要个触电者胸部微微鼓起为宜。

4.5.3吹气后,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并放松触电者的鼻子,使空气呼出,用时约3秒钟。然后再重复吹气动作。吹气要均匀,每分钟吹气呼气约12次。触电者已开始恢复自由呼吸后,还应仔细观察呼吸是否会再度停止。如果再度停止,应再继续进行人工呼吸,这时人工呼吸要与触电者微弱的自山呼吸规律一致。

4.5.4如无法使触电者把口张开时,可改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即捏紧嘴巴紧贴鼻孔吹气。

4.6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后的急救方法。

4.6.1做胸外挤压时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姿势与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相同,救护者跪在触电者一侧或跪在腰部两侧,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上方,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处。掌根用力向下(脊背的方向)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成人应挤压3~5厘米,以每秒钟挤压一次,太快了效果不好,每分钟挤压60次为宜。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廓自动恢复,血液充满心脏。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部。

4.6.2应当指出,心脏跳动和呼吸是有联系的。心脏停止跳动了,呼吸很快会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脏跳动也维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都停止了,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如果现场只有一人抢救,两种方法交替进行。可以挤压4次后,吹气一次,而且吹气和挤压的速度都应提高一些,以不降低抢救效果。

5.注意事项:

(1)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2)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3)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得进入断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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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六)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救援预案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

1.火灾事故的主要类型和等级 (1)火灾分类

火灾依据物质燃烧特性,可划分为A、B、C、D、E五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物体和精密仪器等物质的火灾 (2)火灾等级

根据2007年6月26日,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 新的火灾等级标准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①特别重大火灾,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②重大火灾,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③较大火灾,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④一般火灾,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施工现场用火技术措施

1、现场临时用火,由项目部主管负责人或班组长向用火人进行消防安全书面交底。操作前,用火人应向消防负责人报审批表,经审批后才允许动火,审批表当日有效,过期作废。

2、明火操作地点需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的主要职责为: (1)消除用火部位附近的可燃保温材料和其它可燃物,不能清除的用水淋湿。 (2)脚手架上用火和焊接,要有石棉布防护式用接火盘接住火花。 (3)用火部位要准备好消防器材,备足消火栓,经常检查消防用水。

(4)监护人不得撤离岗位,操作完毕后对用火地点详细检查,确认无死灰复燃后方可离开岗位。

3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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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度重视火灾应急预案工作的重要性。

2)认真切实的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结合本项目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保证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发展。

4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成立领导小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要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覆行各自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规模配置1名以上的兼职消防员,有条件的工地,可以建立一支经过培训的义务消防队伍。项目部还必须建立防火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危险品登记保管制度、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制度等,并认真贯彻落实。

2、严格火源管理

项目部应加强现场火源的管理,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在食堂、仓库、材料堆场、木工制作场地等重点部位应设立明显的《严禁烟火》等防火、防爆标志;易燃、易爆物品应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台帐资料;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受压易爆器具,要按规定放置在安全场所,严加保管,严禁曝晒和碰撞;氧、气焊场所应远离料库、宿舍;施工现场应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动用明火作业的,应根据动火级别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应在动火证上注明动火的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施工现场还应设置固定的吸烟室,杜绝游烟现象。 3、消防设施的配备和保养

项目部在对灭火器配置的设计计算时,应先确定配置场昕的危险等级、火灾种类以及要保护面积所需的总灭火级别,然后根据各设置点的具体要求、准备选用的灭火器种类、灭火器规格来确定配置数量,根据配置场所的固定消防设施情况进行修正。根据要求,建筑物每层楼梯口、脚手架每排上下通道处应配置不少于一个灭火器;当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 0m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立管内径约在2″(约合50mm)以上,每层设置消防水源接口,并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保证水压;在食堂和餐厅,应根据面积大小分别配备一个以上的灭火器:在仓库、生活区、办公区、木工制作场地、模板堆场等重点部位也必须配置足够的灭火器。

目前施工现场大多选用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根据其昕采用的灭火剂种类不同分为A B C和B C两种。其中A B C类采用的是磷酸铵盐,因其对固体可燃物具有粘附作用,所以可用来扑救包括含碳固体可燃物(即A类火灾)所有类型火灾。B C类干粉采用的是碳酸氢钠,因其对固体可燃物不具备粘附作用而不适宜于扑救A类火灾。而目前工地中配置的干粉灭火器几乎都是属于B C类,包括模板堆场、木工制作场地等存在A类火灾隐患的重要场所。这样一旦发生A类火灾,势必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工地在确定灭火器种类时,必须根据不同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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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和环境,合理配置。

除了正确配置灭火设施外,还应指定经过培训的专人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如干粉灭火器,应定期检查压力显示表,指针是否指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已在红色区域,则说明内部压力已泄漏无法使用.应赶快送维修部门检修:每半年还应检查干粉是否结块,储气瓶内二氧化碳气体是否泄漏。 4、加强对消防重点环节的防范 1)焊割作业

在进行焊割作业前,除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根据要求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外,还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教育。在焊接作业时,应先对焊炬的射引性能、是否漏气等进行安全检验,符合要求后再点火;点火时,应先开乙炔,点燃后再开氧气并调节火焰;熄火时,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防止火焰倒袭和产生烟灰;如发生回火现象,应急速关闭乙炔.再立即关闭氧气,倒袭的火焰在焊炬内会很快熄灭,然后再开氧气,吹出残留在焊炬内的烟灰一切割作业时,割炬使用的安全要求,与焊炬基本相同,但应注意在切割开始前,应清理工作表面的漆皮、铁屑和油污等,防止锈皮等杂物爆溅伤人:在正常工作停止时,则应先关氧气调节手轮,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手轮。

2)油漆、木工作业

油漆、木材均为易燃物品,因此油漆和木工作业也是防火的重点环节。项目部应在油漆、木工作业部位设置防火标志:该处的施工机械、照明设备和配电线路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应通风良好。在作业时,严禁动用明火,并应严格控制室内温度、粉尘浓度(木工作业)和有毒、可燃蒸气浓度(油漆作业)。 3)电气设备的防火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做到防雨、防潮,并根据安装部位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是要正确选用电气设备,在具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按规范要求选择防爆电气设备,在食堂、试块养护室等潮湿场所应采用防潮灯具。二是应选择合理的安装位置,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如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应当远离可燃物,碘钨灯、高压汞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碘钨灯及功率大的白炽灯的灯头线应采用耐高温线穿套管保护等等;三是应按规范要求对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等部位,做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防止漏电导致火灾危险;四是要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等参数不超过允许值,电气设备保持足够的绝缘能力,电气连接良好,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4现场应急措施

1)组织扑救火灾。当基地或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后,除及时报警外,经理部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进行扑救,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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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员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3)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为防止有人被困,发生窒息伤害,抢救被困人员时,需准备湿毛巾,蒙住口或鼻,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吸入肺中,造成窒息伤害。被烧人员救出后应采取简单的救护方法急救,如用净水冲洗一下被烧部位,将污物冲净。再用干净纱布简单包扎,同时联系急救车抢救。

4)保护现场。当火灾发生时和扑灭完毕后,领导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经理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6注意事项

1 贵重的重要的档案资料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2 那些比重轻于水的易燃液体着火后不宜用水扑救,因为着火的易燃体会漂在水面上,到处流淌,反而造成火势蔓延。

3 高压电器设备失火不能用水来扑救,一是水能导电容易造成电器设备短路烧毁,二是容易发生高压电流沿水柱传到消防器材上,使消防人员造成伤亡。

4 硫酸、硝酸、盐酸遇火不能用水扑救,因为这三种强酸遇火后发生强烈的发热反应,引起强酸四处飞溅,甚至发生爆炸。

5 金属钾、钠、锂和易燃的锰粉等着火,千万不可用水扑救,因为它们会与水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大量可燃性―氢气,不但火上浇油,而且极易发生爆炸。 (七)中毒事故的预防和救援预案

1)事故的判断:

2人以上在短时间出现了相同的呕吐、腹痛、痉挛和其他中毒现象。 2)中毒事故应急措施:

1、确定中毒后,立即通知中毒领导小组和应急人员到现场,及时护送患者到送诊,在第一时间(可拨打急救电话或者自行组织车辆)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检查抢救,具体负责人为高鹏,并将抢救实情每15分钟向领导小组汇报。

2、保护:发生集体中毒事故后,应在协助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和隔离的同时,要及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领导小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实情,取得帮助。后勤要做好消毒准备及临时隔离网的设置。应立即停止食堂的食品供应,并由专人负责进行封闭,以备检查,具体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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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领导小组负责将事故真实情况向上报告,应报告的单位有上级单位、市流行病防治检测中心、市公安局。并组织人员协助专业人员进行各项工作,进行问卷调查和写好调查报告。

4、检查:在事故原因未完全调查清楚前,应初步判断中毒的面积和影响,并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观察,查明中毒原因,搜集可疑食品及患者排泄物送检,隔离中毒源,避免中毒事件理一步扩大,预防中毒后果的恶化。

3)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封锁现场,扣留所有外来人员和闲杂人员,认真登记以备调查;

2、集体中毒事故,应把抢救员工放在首位;

3、事故发生后,不提倡自我做无根据的判断和非专业的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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