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世居少数民族国家级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研究

更新时间:2023-06-04 23:48: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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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世居少数民族国家级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研究

世居少数民族即世世代代、祖祖辈辈居住在这里的民族,云南世居的少数民族有25个,分别是彝族、白族、哈尼族、壮族、傣族、苗族、回族、僳僳族、拉祜族、佤族、纳西族、瑶族、景颇族、藏族、布朗族、布依族、阿昌族、普米族、蒙古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水族、满族、独龙族。在这些众多的世居少数民族中,拥有国家级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的民族只占了其中的一小部分,分别是傣族的剪纸、手工造纸技艺、慢轮制陶技艺、织锦技艺和贝叶经制作技艺,纳西族的东巴造纸技艺、阿昌族的户撒刀锻制技艺和白族的扎染技艺、黑茶制作技艺以及白族的建筑彩绘。目前学术界对于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的表述很少,通过查阅相关资料,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可以定义为:无形的且具有较高科学和技术价值的传统手工艺的制作工艺,以及有关自然界的知识和实践的部分内容。而国家级的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文化部确定并公开的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都是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宝贵财富。依据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的不同性质将其分为传统手工艺和美术两类。在这十种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中,除了白族的建筑彩绘属于美术类外,其余的都属于传统手工艺的范畴。本文主要通过描述云南世居少数民族中的国家级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现状,提出其中存在的问题以期对其它少数民族的传承与保护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1 云南世居少数民族国家级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现状

1.1 传统手工艺类传承与保护现状

云南世居少数民族国家级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中的传统手工艺主要有傣族的剪纸、傣族手工造纸技艺、傣族慢轮制陶技艺、傣族织锦技艺和傣族贝叶经制作技艺,以及纳西族东巴造纸技艺、阿昌族户

撒刀锻制技艺、白族扎染技艺、白族黑茶制作技艺九种。在这九种传统手工艺的传承与保护中,不同的手工艺会依据自己的特点有所不同,但是传承模式却大致相同。

在此以曼飞龙村傣族制陶模式为例将传统手工艺的传承与保护模式按照传承主体、传承内容、传承方式、传承目的与传承效果进行表述。

1.1.1 传承主体。2008 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后,州文化馆在玉南恩家建立了一个传习所。玉南恩,省级传承人,1969年出生在曼飞龙旁的曼景列村,1989年嫁到曼飞龙,丈夫岩硬家是一个有十多代制陶历史的家庭,丈夫的奶奶咪玉旺、婆婆玉叫都是本村的制陶能手。在婆婆悉心指导和自己的勤学苦练下,一年以后,即1993 年就开始自己烧制陶器了。州文化馆同时在玉南罕、玉问、玉拉三家建立了三个传习户,以传承人玉南恩为核心,加强对曼飞龙艺人的保护和培训。在制陶中,男子也会做些拌泥、拉土的体力活。

1.1.2 传承内容。在传承内容方面除了傣族慢轮制陶的一些基本工序,即取土—取砂—舂土—筛土—掺砂和泥—塑坯—晾晒—打胎成形—拍花纹—干燥—烧陶—出陶的工序,采用木质转轮、木拍、竹刮、石球等工具外,还包括慢轮制陶技艺里包含的许多优秀的传统文化。而且,随着时间的不断发展,工序流程在原来的基础上不断改进、更新,以便更好的适应时代与社会的需求。

1.1.3 传承方式。一般来讲,我国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家族传承、师徒传承和群体传承、最初,曼飞龙村制陶技艺的传承多是发生在家庭或者是村寨这样的小单位中,后来随着时代不断进步,传承方式也逐渐发生了变化,朋友之间互相学习,长辈教给晚辈等等,传承的方式不再像以前那样严格。另外,还有一些生活在村寨的制陶艺人,在技艺的氛围里长大,耳濡目染,自然而然就学会了,这是一种自然状态下的传承方式。

1.1.4 传承目的。在制陶技艺的传承过程中,传承目的也随着技艺的改进而不断变化。在2021年以前,制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物物

交换的方式填补家用,但是近两年来,随着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不断得到重视与保护,陶器的价格也跟着不断上升,原来卖20 元的陶罐,现在已经能卖到70 元,原来的季节性生产,变成现在的常年性副业生产,产量翻倍,收入由原来每人一年两三千元变为每人一年一万五到两万元,由此可见,制陶业已经成为家庭中的主要收入之一。

1.1.5 传承效果。“传统傣族慢轮制陶技艺传承范围不再局限于家庭内,而是通过传授、培训和宣传,以传承人为核心的师徒传承使传承范围更加广泛,再加上现代媒体的宣传和介绍使傣族慢轮制陶技艺更广为人知。与此同时,艺人们也体会到了传承这一传统技艺的价值和作为傣族慢轮制陶传承人的责任。”从初步的传承效果中可以看出,傣族慢轮制陶的传承范围逐渐广泛,由原来的家庭内部转为培训,传承的方式也借助现代媒体的力量来增加慢轮制陶技艺的知名度。随着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断受到国家的重视,因此而兴起的保护方式更是逐渐增多,以生产性方式进行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种流行的方式之一。“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生产性方式保护是在力求不违背手工生产内在规律和自身运作方式,不扭曲其自然衍变趋势的前提下,将传统手工艺导入当代社会生活及产业体系使其参与当代生产实践,在实际创造社会财富的过程中进行保护和延续的一种积极的保护方式。”从上述的定义中可以看出,生产性方式保护主要是在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前提下的一种积极保护方式。

1.2 美术类传承与保护现状

云南省国家级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中的美术类只有白族的建筑彩绘,以此为例,对其传承与保护的现状进行表述。

1.2.1 白族建筑彩绘的传承现状。“早期的白族建筑彩绘主要以家族传承的方式传承。清末民初时期,白族建筑彩绘随着喜洲商帮的兴起而繁荣起来。新中国成立后,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政治方针促进下,白族建筑彩绘得到了更好的发展时期,但是在经历了“文革”后,白族建筑彩绘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不仅许多彩绘作品遭到了破坏,甚至在传承中都出现了断代的情况,许多画师在“文革”中都

放弃了白族建筑彩绘这门手艺,选择其他方式谋生,白族建筑彩绘流失了大量人才。”由此可见,白族的建筑彩绘的发展程度与国家的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当国家政策支持建筑彩绘的时候,建筑彩绘就会得到一个很好的发展;反之则发展的缓慢。

“改革开放后,我国重新重视民间文化,搜集民间歌谣、民间故事、民间戏剧等,1987年我国文化部开展‘民间艺术之乡’等命名评选活动,鼓励各地挖掘本土艺术,白族建筑彩绘就在这时得以复苏,一些家族传承的画师开始重新拾笔,维系着白族建筑彩绘的传承。时至今日,随着谋生渠道的增多,白族建筑彩绘家族传承的画师也不再具有绝对的谋生优势,其技艺就被广泛的流传开来,不仅有被政府认定的传承人对其进行传承和保护,也有不少的民间艺人从事着相关的彩绘工作,也在促进着白族建筑彩绘的传承和保护。”从改革开放直到今天,我国的建筑彩绘也经历了一个跌宕起伏的过程,从改革开放十分重视民间技艺的发展到现在技艺广泛流传,建筑彩绘不断得到人们的重视。

1.2.2 白族建筑彩绘的保护现状。白族建筑彩绘的保护情况离不开白族的居住环境,大理是白族群众主要的居住、活动地区,其建设现主要分布在两个区域:其一位于上关,是大理古城旧址;另一部分位于下关,是大理市的新城区,两个城区的发展方向不同,也使得其在白族文化的表现和保护上有着明显的不同。白族建筑彩绘的生存状态与传统白族民居密不可分,在大理古镇的旧址上关,依旧保留着大量的传统民居及彩绘,如:玉溪村、月溪村内都保留有大量的传统形式的白族建筑彩绘,而且即便是现代的建筑技术已经改变了传统的白族民居结构,颇具现代风味的三层楼院慢慢地代替了“三坊一照壁、四坊五天井”的传统白族民居,但是当地的白族群众依旧愿意将白族建筑彩绘绘制在自己的新家中。而脱离了这一特定场域的大理新城下关,很难再找到大量的传统白族建筑彩绘的形式。下关在靠近市中心地带,修建有大理市博物馆,馆内存放着大理地区各时期的文物古迹,涉及生活、宗教、建筑、服饰、艺术等多方面,而且在馆内的装饰中也大量采用了白族建筑彩绘。总而言之,白族建筑彩绘保护的现状总结为

上关古城保存良好但不均衡,下关新城的保护状况则不容乐观。因为在上关古城你会发现各种白族建筑的彩绘尤其是以喜洲最为常见;而下关古城的保护主要是以静态博物馆展览的方式进行保护。

2 云南世居少数民族国家级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2.1 公众观念滞后

虽然自2021年我国开始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到现在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在这十几年的历程中,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曲折中不断的前进,最近几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出现了高潮期,政府不断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与保护工作,立法工作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从政府主导开始的,在这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也一直处于政府主导的状态,我国初步构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体系,但是其中的许多细枝末节以及其中出现的问题却还是没有得到解决,政府主导是目前文化保护的趋势,大众观念的滞后是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很多公众根本不理解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的概念,也不知道保护这些遗产的意义何在。

2.2 资金缺乏

任何一种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要想得到更好的传承与保护,除了政府的重视外,更离不开政府以及各个下属单位的资金支持,但是现在却出现了资金缺乏的状况虽然政府很重视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但是我国的保护历史毕竟很短,许多的体系刚刚构建,保护的经验也不足,所以,政府在这块的支持力度上还是缺少,尤其是针对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补助方面,每年只有几千元的资金支持,这对传承人来维持传承技艺与传承人的生活来说有些困难,没有积极的动力支撑,不利于传承人更好的传承。

2.3 宣传力度不够

在对白族扎染技艺传承与保护的过程中,对于白族的扎染认知程度做了相关的调查问卷,结果显示,28%的外国人听说过扎染,62%的省内游客知道扎染,而外省人只有13%的人听过扎染。这充分表明,

对扎染技艺的宣传力度远远不够。这就充分显示了政府在对国家级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上不够,国家级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不仅是国家重要的精神财富,赋予着民族的文化内涵,这些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更是我们了解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因此,使这些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宣传显得更加的重要。

2.4 缺乏文化自觉与公众参与程度

通过对云南世居少数民族国家级的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传统手工艺和美术类进行研究发现,公众在传承与保护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文化自觉思想,公众参与程度很低,所谓“文化自觉”,指的是“生活在一定文化历史圈子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并对其发展历程和未来有充分的认识。换言之,是文化的自我觉醒,自我反省,自我创建”。它既包括文化持有者如何重新认识自己的文化,增强文化认同感;也包括如何更新自己的文化,从传统向现代转化。拿户撒刀的传承与保护来说,人们只能够认识到随着户撒刀的出名而给本村带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其背后所蕴藏的文化内涵却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况且在户撒刀的传承与保护的过程中,人们只认为这是传承人的责任,与自己没有太大的关系,公众参与的程度很低。

通过以上研究我们可以看出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不仅是我国重要的精神财富,更是我们认识、了解本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因此,对于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就显得更加的重要。在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保护刚起步的时候,任何一个民族与国家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保护,同时也应当重视传承人以及社会公众的作用,明晰我们在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不仅有利于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传承与保护,同时也为其他民族的传承与保护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只有这样,非物质科技文化遗产的保护才能走的更加的长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hq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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