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系统。。。_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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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系统汽车卸煤沟改造工程双齿辊碎煤机招标技术文件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系统汽车卸煤沟改造工程

双齿辊碎煤机

技术文件

招标人: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

目录

1.技术规范 (1)

1.1总则 (1)

1.2工程概况 (2)

1.3设计和运行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技术条件 (4)

1.5质量保证 (13)

1.6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13)

1.7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13)

1.8设备规范表格 (14)

2.供货范围 (16)

2.1一般要求 (16)

2.2供货范围 (16)

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9)

3.1一般要求 (19)

3.2提交资料的要求 (19)

4.交货进度 (23)

4.1设备交货顺序 (23)

4.2制造进度表 (24)

4.3设备包装物回收管理 (24)

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25)

5.1概述 (25)

5.2工厂检验 (25)

5.3设备监造 (25)

5.4性能验收试验 (26)

6.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28)

6.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28)

6.2培训 (29)

6.3设计联络 (30)

1.技术规范

1.1总则

1.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输煤系统汽车卸煤沟和输煤增容管带机系统新建煤场增加双齿辊碎煤机系统设备和附件,它包括4台(套)双齿辊碎煤机的所有设备及附件等,它包括系统及其运行参数的设计、设备及其附件的选型、配套、结构、性能、制造、安装指导、试验、调试、试运、培训、技术服务、检修和质量保证等各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所供设备应为已有在同等技术条件下,两台三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的优质产品。

1.1.3本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只是用来表明系统的基本形式。投标方必须对该部分进行详细设计(包括参数选择、设备选型等设计),并提供安全、经济、可靠的设备和可行的布置。

1.1.4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是稳定可靠的、成熟的、完整的、其装配是合理的。投标方应保证设备和系统的技术和经济性能。

1.1.5如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取得招标人认可,招标人则可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附件14的技术差异表中。否则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1.6在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

1.1.7本招标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经买、卖双方技术谈判形成的供货合同的技术规范书或称技术协议书,及会议纪要和澄清文件,均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8配套供货厂家由投标厂商推荐,并由招标方最后确认,投标厂商应对全部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的供货、检验和质量等负全部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招标方有权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招标和技术谈判,投标方和招标方协商,最终招标方确定分包厂家,但技术上由投标方负责归口协调。

1.1.9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

1

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

1.1.10投标方应具有双齿辊碎煤机的相关部分设计、制造等有关资质(包括知识产权等),以避免纠纷,若日后由于投标方资质、产权(专利权)等方面的原因产生问题,投标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1.11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1.12由于电厂资料不详,为保证投标文件准确、投标方案符合电厂实际情况,并满足电厂实际需求,各投标方应在认真踏勘现场的基础上完成投标文件。

1.2工程概况

本工程在原有一二期输煤系统汽车卸煤沟中和输煤增容管带机系统新建煤场中增设双齿辊碎煤机,以对汽车来煤中粒度≥250mm的大块原煤进行初级破碎,以保证皮带输送机的安全稳定运行,并提高输煤系统的出力,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1.3设计和运行条件

1.3.1系统概况

在一二期输煤系统汽车卸煤沟沟内制作钢梁和设备平台,将一台双齿辊碎煤机布置在汽车卸煤沟内,使得经过碎煤机破碎的汽车来煤直接落入汽车卸煤沟内,便于叶轮给煤机的上煤。

在输煤增容管带机系统新建煤场布置三台双齿辊碎煤机以对汽车来煤进行初级破碎,直接输送至煤场皮带机上或堆积储存于煤场,为机组运行提供燃料。

1.3.2安装运行条件

1.3.

2.1双齿辊碎煤机采用连续和间断两种运行方式,实施三班工作制,每日连续运行约20小时。双齿辊碎煤机的给料方式主要为推煤机从煤堆推煤,部分使用自卸翻斗车卸入。

1.3.

2.2安装地点:一台双齿辊碎煤机布置在一二期输煤系统汽车卸煤沟中;三台双齿辊碎煤机布置在输煤增容管带机系统新建煤场中。

1.3.

2.3双齿辊碎煤机为重型工作制,要求使用寿命≥30年。

1.3.3投标方的设计和供货范围

投标方应负责整套设备布置、设备选型、安装指导、设计和调试。包括双齿辊碎煤机及其驱动装置、双齿辊碎煤机的基础平台、零部件、电气设备、控制仪表设备、保护元件(装置)等的设计和供货。具体范围如下:

2

1.3.3.1投标方应设计和提供功能完整的双齿辊碎煤机设备及其各种保护装置以及所有的连接紧固件、基础预埋件。

1.3.3.2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对所提供的设备进行设计,包括双齿辊碎煤机部件的选型,驱动装置的选型和布置等。

1.3.3.3投标方应无条件的提供双齿辊碎煤机的相关参数并提供所供设备的基础设计资料及技术要求,招标方确认。

1.3.4厂址地理条件

1.3.4.1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电厂地区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西风带,干旱少雨,冬季受蒙古冷高压控制,严寒且漫长,夏季则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炎热但短暂,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占全年的70-80%。大风、沙暴、雷雨日数较多。

气象条件见表1-1:

表1-1 水文气象条件表

3

1.3.4.2厂/场区地质:场地土类别为II类。

1.3.4.3厂/场区地震:基本裂度为7度,按8度设防,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73g。

1.3.4.4主厂房零米地坪标高:1065.30m(渤海高程系)。

1.3.4.5燃煤特性

煤种:烟煤

产地:内蒙古准格尔

粒度:≤1000mm

堆积密度:0.9t/m3

动安息角:20°

收到基全水份:13.25%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38%

可磨性系数(哈氏):57

1.4技术条件

1.4.1招标人提供的系统技术数据(表1-2中数据仅供招标阶段投标方参考)。

表1-2 主要设备参数表

1.4.2规程和规范

1.4.

2.1本招标书中所涉及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指导、验收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国家标准(GB)为基础,并符合下列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但不限于此),同时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1)工艺部分应符合下列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GB9239 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许用不平衡的确定

4

GB11345 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98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6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

GB/T1804 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GB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3767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

JB/ZQ4000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5837 液力偶合器形式与基本参数

GB5677 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方法

GB6402 钢锻材超声纵波探伤方法

GB4720 电控设备第一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GB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1764 漆膜厚度测定法

JB/ZQ4286 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8 产品标牌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DLJ5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ZBY230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

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2)热控、电气部分应符合下列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GB/T13957-92 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和基本系列技术条件

SDGJ17-88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

GB755 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4942.1-85 电机外壳防护分级

NDGJ16-89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

CECS81-96 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

1998.09.30 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

GB11920-98 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5

GB4720 电控设备第一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GB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JB616-84 电力系统二次电路用屏(台)通用技术条件

TEC-144 低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

ANSI-488 可编程仪器的数字接口

ISA-55.2 过程运算的二进制逻辑图

ISA-55.3 过程操作的二进制逻辑图

ISA-55.4 仪表回路图

NEMA-ICS4 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端子板

NEMA-ICS6 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外壳

DL-5028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TCP/IP 网络通讯协议

DL400-9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J63-90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NDGJ16-89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范

GB11920-89 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5153-2002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

上述标准及规范均为设备交货前的最新有效版本,仅对设计、设备、材料提出了最低的要求,如果投标方提出更加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达到本招标书的要求,并确保长期安全连续的运行,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投标方可以不全部使用上述标准和规范。

1.4.

2.2其它未注明的标准按国际、国家、部标或行业标准执行。投标方应将采用的相应标准和规范的名称及版本在标书中注明。

1.4.

2.3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如与本规范书的标准发生冲突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

2.4从订货之日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招标方知道与否,投标方都有责任及时书面通报招标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1.4.3技术要求

1.4.3.1总的技术要求

1)所有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成熟,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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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部件选型及计算均应满足最大出力要求。投标方所供设备均正确设计和制造,应能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长期安全、可靠、平稳运行和考虑方便日常维护(如加油、紧固等)需要,并满足各种性能和工况要求。

2)所有设备应有良好的可控性能,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及就地启停、调试和正常及事故情况下必需的检测、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3)所有设备和辅助设备的本体及支座设计应能满足当地地震烈度所必须的强度要求,并保证结构上的完整性。

4)设备的制造加工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5)设备零部件均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招标方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且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必须有良好的互换性。

6)外购配套件,必须选用优质名牌、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验合格证。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对重要部件需取得招标方认可或由招标方指定。投标方应对外购的部件及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性能负责。对目前国内产品质量尚不过关的部件,可选用进口产品。

7)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零部件均能拆卸、更换和修理。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警示色为红色),且便于拆卸。各转动部件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润滑部分密封良好,无油脂渗漏现象。轴承温升一般不得大于40℃,轴承温度不得超过80℃。

8)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型的和优质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

9)人员易于达到的部位应设置防护栏、防护网,所有防护装置警示色为黄色;但不得妨碍维修工作。

10)对需要采取防磨的部位要选用合适的防磨材料和材料厚度,投标方提出具体的方案,由招标方确定。

11)设备中的结构件钢材在下料前需进行喷丸预处理。

12)设备及部件的噪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13)支架焊接工艺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主要受拉的焊接部位应进行探伤检查。

14)投标方所供系统应保证冬季正常运行。

15)对于在整个系统的设计中存在的接口问题,由招标方提出,投标方应无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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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配合、设计等各方面的技术支持。

16)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文件中要求提出的方案或设计要求(需供招标方确认的部分)。

1.4.3.2具体的技术要求

1)双齿辊碎煤机的额定出力为1000t/h,入料粒度小于1000mm,出料粒度应小于250mm。

2)双齿辊碎煤机的给料方式主要为使用推煤机从煤堆推煤,部分使用自卸翻斗车卸入,在设计时应考虑给料的不均匀性及瞬时给料较大等因素。

3)双齿辊碎煤机应考虑原煤中含有铁块,木块和石块时的防堵保护措施,在投标文件中描述。由招标方确定。

4)双齿辊碎煤机要求设置具有正反转功能,以确保在发生堵煤时能将积煤清除使设备正常启动。

5)双齿辊碎煤机的运行应不受湿煤影响(含水小于12%)。

6)减速机要求采用弗兰德减速机产品或与弗兰德减速机相匹配的产品,请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

7)减速机与电机的连接采用限矩型液力偶合器连接方式,液力偶合器要求带电子防喷装置。

8)减速机与双齿辊碎煤机之间的联轴器选型要做到对减速机及双齿辊碎煤机本体的可靠保护,防止减速机及破碎机发生损坏事故。

9)双齿辊碎煤机轴向密封应可靠,保证运行时不漏粉。

10)双齿辊碎煤机机体内装设衬板和破碎齿头的螺栓要有可靠防磨保护措施。

11)双齿辊碎煤机轴承和电动机轴承应装设温度测量装置和振动测量装置、超温报警装置,并进入监控系统。

12)空载运行时振动应不大于0.03mm;额定负荷运行时振动应不大于0.06mm。

13)在离双齿辊碎煤机外表面水平方向1.53m,地面以上1.5m处的噪声不得超过85dB(A)。

14)双齿辊碎煤机轴承采用E级标准,建议选用进口品牌,如SKF、FAG。轴承的安装要求方便检查轴承及补加油脂。

15)双齿辊碎煤机的破碎齿头的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5000小时。

16)双齿辊碎煤机侧衬板、入口衬板及其它部位的衬板的使用寿命应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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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小时,并说明材质和厚度,由招标方确认。

1.4.4电气部分

1.4.4.1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或相当于上述标准的IEC有关标准。

1.4.4.2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必须与系统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相一致。电动机应符合频繁启停和快速启动的需要。所有电动机在上海电机厂、ABB及西门子产品中选择,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1.4.4.3所有电动机的额定容量应按满足B-MCR工况连续运行的条件下,负载所需的轴动力来选择,并且还要考虑储备系数和温度修正系数,一般取大于或等于1.3倍的所驱动设备的轴功率。

1.4.4.4电动机的额定容量≥200kW时,其额定电压采用6kV,当额定容量<200kW时,其额定电压采用380V,频率为50Hz。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5~+3%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在额定功率、电压、频率时,功率因数的保证值在0.88以上;效率的保证值在94% 以上。

1.4.4.5电动机适合于全电压起动。电动机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当端电压保持在额定值的100%时,电动机能达到满意的运转性能。电动机应保证在80%额定电压下平稳启动。电动机应能承受从正常工作电源瞬间切换到另一个电源时施加在电动机上的扭矩和电压引起的应力。电动机在切换前为满载运行时,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受损坏,在切换时,电动机的剩余电压值可能是正常输入电压值的50%,与另一个电流的相位差可达到180度。

1.4.4.6电动机启动电流倍数不大于6.5倍额定电流。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启动过程中最小转矩的保证值应不低于0.5倍堵转转矩,电动机的堵转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保证值应不低于0.6倍,最大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保证值为≥1.8倍。

1.4.4.7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5,其绝缘等级为F级,并以B级温升考核,电机线圈正常运行温度不超过90℃,轴承正常运行温度不超70℃。鼠笼式电动机的转子采用铜条转子。

1.4.4.8电动机冷态允许启动2次,热态启动允许连续启动1次,启动时间不大于3秒时,允许多启动一次。

1.4.4.9电动机的轴承结构应是密封的,能隔绝污物和水,并不使润滑剂进入线圈,与电动机直连的轴承寿命不小于20年。电机中心高为560以下的电机如采用滚动轴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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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必须采用SKF或FAG进口轴承,并且轴承使用期限不得低于50000小时,电动机设计要有防止轴电流的功能,油脂油路要畅通,加油退油维护方便。

1.4.4.10电动机应有吊环或其它起吊设施,方便检修起吊。

1.4.4.11电动机的噪声和振动应符合国标。

1.4.4.12所有电气设备应按海拔1250m标高进行修正。

1.4.4.13电动机的辅助设备

1)电动机应有2个接地端子,应在相反的两侧接地。

2)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应按功能独立装设。主要有主出线端子盒、温度探测器、金属热电偶出线端子盒等。

3)电动机出线盒应有观察孔,方位应按招标方要求。电动机引出线采用铜排及穿墙式绝缘子,铜排应有足够强度及截面,以保证接线的牢固。

4)电动机应设置温度测点,测点反馈信号直接送入PLC逻辑回路或在超温时自动跳主开关,达到保护电机因超温造成的烧损事件,具体要求如下:在电动机定子线圈内预置2个测温点(绕组前后端部各1个测点);在电机前后轴承处各安装1个温度测点。当绕组温度测点达到135℃时跳开关,轴承温度达到90℃时跳开关。

1.4.4.14电气控制箱应为防尘、防潮型的性能。

1.4.4.15配供的就地控制箱及启动设备柜(应具有启动及操作功能)防护等级为IP65要求具有优良的防腐功能,就地控制箱及启动设备柜采用不锈钢材质,钢板厚度不小于

0.3mm,颜色由招标方确定,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色标。

1.4.4.16箱体设有密封门,显示、操作设备安装于箱柜内的内门上,箱体密封门应有玻璃窗,可监视内门上的信号,箱体密封严密,严谨粉尘进入,必须达到防水、防尘、防腐蚀标准,制作和安装工艺精致美观。

1.4.4.17箱体内的端子排采用凤凰铜端子,所有端子的绝缘材料是阻燃、防潮型,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端子排应距地面不宜底于350mm。每个端子上一般只能接一根导线,不得超过2根,每排端子排留有15%的备用端子。

1.4.4.18如果箱体内某些布线的突然短路会引起设备误动,如引起开关的误合闸或误跳闸,则这些布线就不能连接在相邻的端子上。

1.4.4.19箱体内表计、控制、信号和保护回路连接用线应采用耐热、耐潮和阻燃的绝缘铜线,其截面不小于1.5mm2,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导线的最小截面为4.0mm2,,导线的端头应采用压紧型连接件。装置与端子排之间接线的两端应有擦不掉的、符合布线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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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的永久性的接线标志,导线任何的连接部分不能焊接。

1.4.4.20接触器和热继电器与塑壳空气断路器组合使用,作为电动机控制、隔离和回路过载保护的作用,且应符合国标、NEMA ICS2和UL508的标准。

1.4.4.21接触器采用Moeller的DIL系列接触器。接触器线圈最小吸合和最大释放电压应符合或超过NEMA ICS2-110.41之规定,以便在动力中心母线电压最低为其额定值的90%,且合闸信号发自远方的低压动力中心的情况下,接触器能够成功地吸合并保持,为了满足这些要求,可设中间继电器,作为接触器电路的组成部分。

1.4.4.22使用中间继电器时,其释放电压应等于或小于其控制的接触器线圈释放电压的90%。

1.4.4.23箱体内继电器应满足IEC 255要求。

1.4.4.24所有指示灯将采用节能型长寿命灯。从柜前看绿灯在左而红灯在右边(或红的在上绿的在下)。红灯代表“接通”;绿灯代表“断开”。

1.4.4.25箱体内包括所有安装在上面的成套设备或单个组件皆应有足够机械强度和正确的安装方式,保证在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过程中不会损坏,供货商还应提供运输,存放和安装说明书,供用户使用。

1.4.4.26每面开关柜均应备有一个铭牌,其安装在控制柜表面显而易见的位置,并由防气候和防腐材料制作,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应符合IEC 56的规范。

1.4.4.27在每台设备易于看到的地方都应贴上字迹清楚的永久耐腐铭牌,上面应标明有关设备的必要资料,而且至少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制造商名称、设备型号、系列号、购买定单号、工程项目标识号、重量。

1.4.4.28每个箱门上应有一块刻印电路名称的铭牌,铭牌应为浅灰底黑字体,用耐腐钢质自攻螺钉固定。

1.4.4.29投标方配供的控制箱及启动设备柜内电气元件选用经过鉴定的优质产品,严禁使用已经淘汰的产品。所有选型应经招标方认可,或有招标方指定与本工程其它设备同类产品,以减少备品备件的种类。当控制箱内并存强电动力回路、强电控制回路和弱电控制回路时,投标方应将各种回路关联的控制器件、端子排和连接导线分隔布置,采取防止强电回路干扰弱电信号回路的措施,利于运行、检修安全。

1.4.4.30招标方配供控制箱及启动设备柜的电源为380V/220VAC三相四线制电源。控制箱及启动设备柜内其余等级的电源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1.4.4.31每个电动机应该配备启动、关闭指令,已启、已关反馈,就地/远方、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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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电动机电流信号(4-20mADC)。

1.4.5仪表控制要求(I C)

1.4.5.1双齿辊碎煤机的设备状态信号及重要的报警信号(如超温、超振、超速、堵塞等)应送至输煤程控系统,并接受输煤程控系统的控制指令。PLC程序设计应合理,保证所有保护能正常投入。双齿辊碎煤机的速度测量值必须要有实时显示,同时超速或低速报警值能自行设定。只要涉及到双齿辊碎煤机保护信号的必须采用可靠的三取二保护设计,避免出现单点保护的出现。双齿辊碎煤机系统的报警跳闸就地应该有控制屏显示,并有历史记录。PLC应该预留标准通讯接口并保证能与原有输煤控制系统进行通讯连接,必要时进行技术支持,为以后远方操作及其信号做准备。

1.4.5.2双齿辊碎煤机同一参数的多个开关量报警点,应设置专用就地接线箱,各报警信号由此接线箱采用硬接线方式送至输煤程控系统。

1.4.5.3投标方负责就地一次仪表和设备安装接线设计,并提供端子接线盒。

1.4.5.4投标方应提供保证双齿辊碎煤机正常运行和事故处理所需的所有检测仪表和传感器及就地控制装置。随双齿辊碎煤机提供的所有仪表及元件、传感器和控制装置应由招标方认可。

1.4.5.5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气、控制及保护设备的详细供货清单(仪表、控制设备等),供招标方确认。

1.4.5.6控制装置送出的设备运行状态、保护、连锁信号接点均为无源开关接点,其接点容量为:交流220V,3A,模拟信号4~20mADC;

1.4.5.7投标方应在技术上完成双齿辊碎煤机控制系统的设计,包括提供双齿辊碎煤机控制系统的调节框图、联锁保护要求、I/O清单等。

1.4.5.8投标方配供的接线盒、就地仪表箱、就地控制柜接线端子有10%~15%的备用量。

1.4.5.9能就地控制及远方控制。应在就地控制柜上设置就地/远方操作转换开关,并能由转换开关送出“在远方控制状态”的信号。

1.4.5.10配供的就地控制箱及启动设备柜(应具有启动及操作功能)防护等级为

IP66,要求具有优良的防腐功能,颜色由招标方确定,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色标。箱体设有密封门,显示、操作设备安装于箱柜内的安装板或内门上,制作和安装工艺精致美观。

1.4.5.11投标方配供的控制箱及启动设备柜内电气元件选用经过鉴定的优质产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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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使用已经淘汰的产品。所有选型应经招标方认可,或有招标方指定与本工程其它设备同类产品,以减少备品备件的种类。当控制箱内并存强电动力回路、强电控制回路和弱电控制回路时,投标方应将各种回路关联的控制器件、端子排和连接导线分隔布置,采取防止强电回路干扰弱电信号回路的措施,利于运行、检修安全,控制箱控制回路必须用线槽进行布线,达到美观整齐。

1.4.5.12招标方配供控制箱及启动设备柜的电源为380V/220VAC三相四线制电源。控制箱及启动设备柜内其余等级的电源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1.4.6设备主要结构特点描述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详细描述双齿辊碎煤机及所有配套设备的主要结构特点。

1.5质量保证

1.5.1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对本企业执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简要的介绍,对质量的保证措施进行必要的说明。

1.5.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5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1.5.3任何管道及部件材料的检验、检查和试验均应符合ANSI.B31.1中所适用的要求。

1.5.4根据本招标文件,投标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产品交货前,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

1.5.5投标方有责任将检查和试验资料按规定完整、及时提交给招标方;对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应邀请招标方派代表参加。

1.5.6质保期为机组整体运行168小时之后一年半时间。

1.6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见附件1和附件2。

1.7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1.7.1清洁和油漆

设备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喷丸处理。油漆应选用性能优良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轴承和油系统的辅助设备,如贮油箱、容器及管道的全部内表面在清洗之后应涂上合适的油溶性防锈剂。设备表面应涂三层底漆两层面漆,设备外表面的颜色应依据招标人要求。

1.7.2包装﹑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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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1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JB2647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1.7.

2.2设备发运前,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1.7.

2.3所有设备在其明显部位应装设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制造厂名称、设备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设备型号、出力、转速、功率等。

1.8设备规范表格

参数性能汇总表(投标人填写)

1.8.1工艺设计基本参数(不限于此)

下列表格只列出了设备性能的必须参数,但设备性能参数不仅限于这些,投标方按下表格式填写,多出部分可后续:

1.8.1.1双齿辊碎煤机

表1-3 双齿辊碎煤机

1.8.2材质表

表1-5 材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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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配套辅助设备汇总表

表1-6配套辅助设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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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货范围

2.1一般要求

2.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2.1.2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2.1.3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2.1.4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

2.1.5提供所供设备中的外购件清单。

2.1.6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2.1.7投标方设备进口件和配套部件的生产厂家由招标方最终确认。

2.1.8在质保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原因所造成的损坏,投标方应免费给予更换。

2.2供货范围

2.2.1投标方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

2.2.2双齿辊碎煤机的供货范围为双齿辊碎煤机整套零部件及支架和双齿辊碎煤机基础平台。包括(不限于):

双齿辊碎煤机基础平台;

电动机、减速机、液力偶合器;

双齿辊碎煤机本体;

双齿辊碎煤机轴承振动、轴承温升,堵塞检测等保护及报警装置;

支架、螺栓、入口法兰连接螺栓及其紧固件和密封件;

电气控制箱;

双齿辊碎煤机所需的电缆桥架;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防护罩、油漆(包括安装调试后的最后一道面漆);

安装、试运期间的消耗品。

2.2.3供货清单

合同的详细供货范围以下表为准(但不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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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 双齿辊碎煤机

2.2.4进口件清单

表2-3 进口件清单

2.2.5国内分包和外购件(设备)清单

表2-4 分包和外购件(设备)清单

2.2.6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备品备件分两种,随机备品备件和保证期内备品备件。随机备品备件系指用于合同设备在安装、启动、调试、试运行等阶段所需配备的备品备件。保证期内备品备件系指合同设备在1年保证期内所需要的备品备件。投标方应分别提供上述备品备件清单,并附有每件备品的使用部位的详细说明,供货范围由招标方认可。

投标方应另外提供保证期满至第一次大修所需要的备品备件清单及报价,供招标方参考。

2.2.6.1随机备品备件:

表2-5 随机备品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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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2保证期内备品备件:

表2-6 保证期内备品备件

表2-7 第一次大修用备品备件

2.2.7专用工具

安装、检修及运行使用的专用工具由投标方提出清单,供货范围由招标方认可。

表2-8 专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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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3.1一般要求

3.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投标方翻译成中文(免费)。其中提供的图纸须加盖《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输煤系统皮带机增容工程专用》,同时用USB盘提供电子文本(采用HZTXT1.SHX)。

3.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3.1.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方确认。

3.1.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3.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在系统(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3.1.6投标方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

3.1.7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3.1.8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套数:

3.1.8.1施工图设计配合图纸(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8套(其中设计院2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2套(其中设计院1套)。(AUTOCAD 2004以上版、OFFICE2003)。

3.1.8.2最终技术资料(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及安装、运行、维护手册:共8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3套(随设备提供给招标方)。

3.1.8.3试验报告:8套。

3.2提交资料的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完全能满足电厂总体设计、设备安装、现场调试运行和维护的需要。如果不能满足,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将无偿提供所需要的补充技术资料。

3.2.1随投标书提供的图纸资料(但不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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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f3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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