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工作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3-05-12 16:05: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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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学发展 统筹解决人口计生问题 ——关于《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的调研

为深入掌握我县执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4月7日至14日,我和县人大、县计生局对XX镇、XX镇、XX镇、XX镇、XX乡、XX镇等6个乡镇和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房产局、县计生服务站4个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所到乡镇还走访了一个村(社区),对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座谈,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一、基本情况

调研统计,全县育龄妇女115344人,2009年上半年度,全县出生人口3522人,其中计外生育105人,计划生育率为97.02%,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4.8,引产202人,上环1690人,结扎380人。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以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构建和谐计生为主线,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深化优服务、健全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了人口计生事业的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尤其自2007年9月29日全县认真贯彻执行新《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来,工作成效显著。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国家 1

计生委授予“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荣誉称号,到2008年,获得“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五连冠。

一是领导重视,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条例》的贯彻执行放在首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经济工作同规划、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化了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长任组长的高规格的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健全了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协调配合,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强化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工作制度,建立了每年逐级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重大事项督查制度,干部提拔、评优选先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计划生育审查制度,常年督查、年终单项检查考核制度等,从制度上保证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落实。加大了经费投入,按照《条例》要求,各级各部门对人口与计生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重点倾斜,做到了人口计生工作经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为人口计生工作给予了经费保障。加强了队伍建设,调优配强了县、乡两级计生干部队伍,增配了村级助理专干,组建了组级信息指导员队伍,并落实好待遇,形成了人口计生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的良好格局。

二是宣传广泛,工作氛围日益浓厚。宣传教育不断深入人心,以新《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县乡投入大量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经费,通过电视、报刊、标语、板报、街头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2

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对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起到了积极作用。学习培训成为重要抓手,把《条例》及相关法规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县委中心组学习和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门学习;采取“派出去”和“请上来”等方式,分期分批组织县乡计生干部参加市、县组织的《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培训;还利用乡镇、村人口学校,定期对村支两委成员、计生专干进行《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培训。分层次的学习培训,较好地提高了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阵地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县、乡、村三级不断加大计生宣传阵地建设,通过宣传阵地外移,对人口与计生相关事宜的办理程序、费用征收、生育情况、服务项目、奖扶政策进行广泛公示,提高了广大群众对计生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

三是依法行政,生育秩序不断规范。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县人口计生局根据《条例》等法规,制定了《XX县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工作项目文本》,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在执法工作中的执法范围和权限,规范了人口计生执法秩序。县政府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全面清理了1990年以来“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人员273人(党员244人、非党员29人),2008年上半年村支两委换届选举的提名侯选人中有38人因违法生育被取消候选人资格,理顺了人口计生生育秩序。建立了计生、卫生、公安、法院、工商、房产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3

加大了违法生育案件特别是特殊人群违法生育案件的查处力度,初步形成了综合治理格局,提高了依法治育水平。

四是奖扶并举,计生家庭得到实惠。把准政策尺度,坚持利益导向,狠抓兑现落实,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感到了光荣、得到了实惠。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奖励扶助政策,严把政策关,对计划生育家庭兑现奖励扶助。自2004年实行奖励扶助政策以来,为全县近3万名奖励扶助对象共发放奖励扶助资金945.3万元,并确保奖扶对象准确率和奖扶资金发放到位率均达100%。积极落实独生子女户拆迁优待政策,按照《条例》要求,在新的拆迁政策中明确独生子女户在拆迁过程中划分宅基地时享受多分一人份额。

五是优质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我县自2004年以来,以创建全省、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契机,注重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按照“全省示范服务所”的标准和“四优一满意”的要求,投入资金对县计生服务站和全县所有乡镇服务所进行了新建、改(扩)建,更新配套了县计生服务站、全县乡镇服务所和部分村级服务室的设施设备。将XX镇等乡镇成功打造成省级样板服务所,为全省县级计生分管领导培训班和全省创建“四优一满意”服务站所流动现场会提供了很好的观摩现场,到目前,共接待省内外参观学习团40余次。 在优化队伍结构方面,通过大型人才招聘会面向全省公开招考了15名计生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计生服务所,县计生服务站公开引进了2名具有主治医师职称的妇产科医生。目前乡镇具有大专以上医科毕业4

的技术人员比例达到了50%以上。在开展优质服务方面,建立和完善了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形成了配套的管理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规范了全县人口计生技术服务行为。深入开展了计划生育生殖道感染、出生缺陷干预和知情选择三大工程。

二、主要问题

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国策意识不强、基层基础不平衡、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等诸多问题和困难,计生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是生育观念难转变。群众长期受“多子多福、养儿防老”旧生育观念的影响较深,一时还难以转变;《计划生育法》和《条例》积极倡导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使群众误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松了;提倡“知情选择”,育龄对象片面理解为随心所欲,长效避孕措施受到影响。目前出现的未婚先孕、低龄怀孕、非转农增加生育、假身份证打结婚证抢生、借户籍管理强生、钻住宅小区管理不到位的空子偷生、富人愿交社会抚养费多生,困难人群躲着生等计外生育现象,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致使人口数量控制难度增大,计划生育率下降。

二是村为主难落实。目前,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在于计生工作村为主难以落实到位。村级领导班子对计划生育工作重视不够。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过于强调经济工作,很少过问计划生育工作,即使是村计生专干,也是“专干不专”,忙于其他 5

事务的时间多,忙于计生工作的时间少,这种情况在开发乡镇尤显突出。村级区划调整后,行政村数量减少,村级管理区域加大,同时带来了计生工作管理难度加大,虽然增设了村级计生专干助理,但与村级区划调整前相比,村级计生力量还是相对削弱了。并且村计生专干加助理的模式没有带来1+1大于或等于2的效果,有的甚至还出现了1+1小于1的极不正常状况。组级计生指导员网络没有发挥实效。虽然都设立了组级计生指导员,但是往往挂在墙上的多,落到实处的少,组级计生指导员没有充分发挥信息收集报送、计生服务指导的作用。村级计生协会作用发挥不够,有的根本是名存实亡。在积极组织村民依法开展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工作方面还存在不足,与村民自治还存在较大的距离。由此出现了计生工作急在县里,忙在乡里,冷在村里的局面。

三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到位。调研统计,2006年10月1日至2009年3月底,全县违法生育应征社会抚养费1160.66万元,而实际征收347.48万元,到位率为30%,乡镇到位率最高的是铜官镇为39.7%,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原因主要是部分乡镇领导认识上有差距,措施上缺乏力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手段疲软;违法生育对象大部分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效果不明显。据统计:县人民法院2005至2008年,四年共计受理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130件,应收社会抚养费231.22万元,实收55.38万元,占应收6

的23.9%。

四是流动人口难管理。调研发现,违反《条例》规定计划外违法生育人员75%左右出自流动人口,而我县流动人口多,据统计全县有74424人(其中流出58372人,流入16052 人),呈现出流出人口多,流出面积广、流动变化大、情况难掌握、信息难反馈等特点,严重影响到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正常开展,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难度加大。

三、几点建议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转变生育观念。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讲《条例》,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全面掌握《条例》的内容,重点了解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深刻理解国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和公民有合法生育的权利、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等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内容和重要意义。要通过《条例》的进一步宣传贯彻,彻底改变少数单位存在的侥幸心理和作风不实、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工作不平衡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国策”意识,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

二是要加大村为主力度,进一步实现重心下移。如何解决计划生育工作“村梗阻”,使村级“热”起来,实现重心下移,有效规避新形势下计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开展“三级 7

联创、四到基层”活动。首先要建立健全村级计生工作约束激励机制。实行村组干部工资报酬与计划生育政绩挂钩。对计生工作年终考核位居前列的村,可采取晋升村干部工资标准进行奖励,对政策外生育严重或年终考核位次居后的村干部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努力形成计划生育创先争优的工作局面,引导村组干部对计划生育工作积极作为。其次是创新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要在加强落实村组干部计划生育包责任制度、村级例会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孕前型管理制度、孕情跟踪和术后随访服务制度、帮扶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再次要加强业务指导和考核。乡镇党委政府要在落实“村为主”的过程中,认真帮助村组干部研究工作方法,及时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乡镇计生办要着重加强对村级计生工作的业务指导,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对各村计生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督查和考核工作。

三是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突破重点难点。县委、政府和计生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计生形势,对乡镇采取分类指导。要加大对重点乡镇的管理力度,列入重点管理的乡镇,要采取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要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对流出人口,要采取责任包干,定人定时不遗漏地进行跟踪管理。要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社会抚养8

费的征收,要采取集中突击征收和平时各个突破征收相结合、乡镇、村主动征收和申请法院依法征收相结合的办法,使违法生育对象依法受到应有的打击。要加大对四项手术的施术力度,要做好工作,引导该结扎的要结扎,该上环的要上环,该服药的保证服药,落实好长效避孕措施。要加大对住宅小区的管理力度,建议县人民政府按照XX市房屋产权管理局、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X房政发 2009 00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出台《XX县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落实好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的责任。同时,要根据有关会议精神,迅速落实县经开区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由于乡镇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不足且分布不均和工资待遇未按规定落实,加之计生技术服务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使乡镇技术人员思想不稳定、工作不主动、作用发挥不好。为进一步稳定乡镇计生技术人员,提高基层计生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县委、政府可根据省、市计生部门的考核要求,对在编在岗的乡镇计生技术人员,按到单位不到人的办法,认真落实县财政工资统发。为解决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技术人员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技术人员紧缺的问题,建议面向社会招聘具有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8名(其中县3人,乡镇5人),以解燃眉之急。县委、政府要授权县计生局加强对计生技术人员的管 9

理,避免随意调动,使计生服务机构人员稳定,结构改善,更好地发挥作用。

五是要加强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要协调部门配合,加强计生、公安、法院、教育、房产、卫生、财政、工商、国土等部门的积极联动,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之间以及计生系统内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实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格局。积极协调完善政策配套措施,做到政策兼容,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人口与计生工作这一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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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er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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