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更新时间:2023-04-21 10:15: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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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1.1 为贯彻党和国家各项安全法令,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 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面安全管理。

1.3 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思想的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

3 职责

3.1本公司安全组织机构是执行和维护国家安全、劳动保护方针政策的检查监督机构,负责对企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监督和管理。

3.2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附名单),配备专职安保人员。

名单:

组长:朱法科

副组长:胡云翔

成员:朱松青汪文彬吴翔龙雷烨平徐永忠蓝一鑫陈良斌陈志强李香丽方国辉李刚石东财潘影余和兵程慧萍

3.3 公司设专职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安环部。

3.4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性大的车间(部门)设兼职安全员。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

5 内容与要求

5.1 安全生产责任制

5.1.1 基本原则

a、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各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

b、搞好安全生产,公司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

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员工,都应在各自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做好安全工作。

d、安全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参加、全部工作、全部过程的全面管理。企业中任何人和任何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违反责任制要视造成事故程度,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5.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使责任明确、赏罚分明、确保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制定以下职责。

5.2.1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a、在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法规、指示。协助公司总经理监督、检查,组织推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b、组织协助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参预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c、协助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和作业有权立即制止,同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d、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e、参加公司生产调度会议,提出安全生产建议与要求。参与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大修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及试运转中关于安全问题的建议。

f、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考核。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g、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工伤的鉴定。

h、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推行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方法,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i、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j、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5.2.2董事长安全职责:

a、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年度组织制订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对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督促总经理落实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b、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d、组织编制本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措施计划,按国家规定提取使用安全措施经费,不断改善员工劳动条件。

e、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报送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单独上岗作业。

f、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单位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安全卫生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的运行状态。

g、在安排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应同时列入安全生产的内容和要求。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再进行生产。

h、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开展竞赛评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i、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按规定认真组织或参与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j、每年定期向员工代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5.2.3总经理安全职责:

a、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年度组织制订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协助董事长对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b、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d、组织编制本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措施计划,按国家规定提取使用安全措施经费,不断改善员工劳动条件。

e、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报送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单独上岗作业。

f、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单位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安全卫生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的运行状态。

g、在安排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应同时列入安全生产的内容和要求。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再进行生产。

h、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开展竞赛评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i、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按规定认真组织或参与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j、每年定期向员工代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5.2.4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a、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条例,对员工在生产过程安全负直接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管领导,协助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b、每月至少研究一次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工作,在对生产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时,

要列入劳动安全的内容。

c 、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及时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d 、组织制订和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e 、组织制订、审核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措施,并负责付诸实施。

f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本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必须迅速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催促解决。

g 、协助总经理组织对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制订防范措施,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

h 、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在采取新的生产方法,使用新的技术设备,使用新员工,调换员工时,都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对员工尤其是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i 、有权拒绝执行上级有碍安全生产的指令。

j 、定期布置、检查劳动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成绩突出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5.2.5技术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条例,对员工在生产技术过程中的安全负主要责任,是公司生产的技术主管领导,协助公司总经理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b 、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及时消除生产技术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定期参加安全生例会,总结和布置技术安全工作。

d 、组织制订和健全本企业的生产技术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f 、协助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g 、协助总经理组织对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在技术方面制订防范措施,对造成事故的责

h 、开展经常性参加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在采取新的生产工艺,使用新的技术设备,使用新员工,调换员工时,要求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协助组织对员工尤其是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i 、有权拒绝执行上级有碍安全生产的指令。

j 、定期布置、检查劳动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成绩突出者建议给予表扬和奖励。

5.2.6 安环部安全职责:

a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b 、组织编制或修订安全、消防制度、防爆制度及各级防火责任制,并督促贯彻执行。

c 、负责企业内部消防、剧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要害部位和交通的管理。

d 、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教育和消防训练;负责专职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

e、定期开展安全防火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火险隐患。

f、负责审查新、改、扩建、技术改造及大修建筑项目的消防措施。

g、负责对火警、火灾事故,厂内交通事故及破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上报。

h、负责禁火区的动火和厂区动用明火工作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i、负责灭火器材的计划、分配和维护管理工作。

5.2.7 设备动力部安全职责:

a、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法规、规程和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安全工作,对设备动力的安全负责。

b、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并贯彻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的各项规定,负责确保机械、动力、机电设备、受压管道及其安全装置、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等处于完好及安全运行状态,做好定期检查校验工作,并建立档案,对受压容器的操作人员定期进行技术教育和考核。

c、在制定生产技术改造计划项目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制订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审查有关设备制造、维修、保养、检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d、组织编制扩建、改建、新建工程项目及制定长远规划和总体技术改造方案时,必须坚持安全和工业卫生“三同时”原则。

e、在研制、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革新项目时应进行安全可靠性评价,提出安全技术规程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f、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组织研究消除和防止事故的措施。

g、负责制订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审查有关设备制造、维修、保养、检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h、在组织公司设备的大中修或临时维修时,要有安全措施,并落实到人,确保检修安全。

i、参加安全检查,发现设备问题及时组织、督促落实整改,负责机械动力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防范措施。

j、严格审查机电设备改造方案及操作条件的改变,新增机电设备,如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严禁试车。

5.2.8仓管部安全职责:

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及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和安全规程。根据企业各个时期生产状况,提出经营方面的安全工作任务。

b、根据企业编制的年、季度安全措施计划,按时组织所需的物资材料,并做好生产物资和劳动保护器材与用品的供应工作,保证均衡生产、安全生产。

C、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组织贯彻原材料保管、运输、装卸的安全规定;物资保

管装卸不堵塞通道、不危险堆放、不违章作业。

d、严格贯彻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组织分管部门经常检查安全情况、保证安全生

产。

e、对厂内机动车、专运线进行严格管理,要经常对人和物的管理进行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f、对分管部门发生的重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5.2.9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

a、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指示。坚持“五同时”原则。

b、在指挥生产过程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和处理指令,防止滥用加班加点,不得违章指挥。

c、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d、在生产调度会上应汇报生产、施工中的安全情况和协调解决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并列入会议纪要。

e、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f、在检查生产时,也要检查安全,发现不安全行为或有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者,应制止,并给予教育。

g、组织调度检修和停、开车(机、炉)的安全工作。

h、组织编制、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i、负责研究解决在生产工艺过程中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的问题。结合生产技术的发展,提出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防止职业病,职业中毒的技术措施。

j、组织鉴定安全技术、安全设备的科研项目。

k、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对由于工艺技术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5.2.10行政部安全职责:

a、对新员工(包括复工、培训人员、临时工和合同工等)必须及时与安全及有关部门协调进行公司安全教育。

b、重要工种岗位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调配新员工时,应考虑他们的健康状况、技术条件,以适应生产岗位的要求。

c、注意员工的劳逸结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禁忌症员工的合理调整工作。

d、重大事故的调查、重大工伤鉴定及其善后工作。对避免事故有功的人员和事故责任者进行奖罚。

e、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标准规定,对防止职业性中毒和控制职业病的发展、急救护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负直接指导责任。

f、负责定期检查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员工的职业病档案。

g、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到现场抢救伤员。

h、参加工伤的鉴定,以医疗方面提出依据及抢救措施和医疗护理方法。

5.2.11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a、严格按上级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并合理使用。

b、监督检查各部门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经费的使用情况。

c、在编制财务计划时,必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费用。

5.2.12采购部门安全职责:

对进货产品的采购质量(包括对安全的符合性)负责。

5.2.13 质检部门安全职责

a、负责公司进出物料、产品以及生产流程过程中的取样检验工作,组织计量器具的定验及管理工作。

b、在检验原材料质量和产品质量时,对其安全性能做出技术鉴定。

c、组织制定(或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d、负责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e、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其他事故的有关数据分析和测定。

f、对新员工进行化验室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5.2.14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a、对车间的劳动安全负全面责任,把劳动安全工作具体贯穿到生产的每个环节中去。

b、负责建立、健全车间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执行情况,每月必须认真总结和分析一次劳动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三不推。

C、负责对新员工(包括复工、培训人员、临时工和调换工)进行安全教育,指定专人帮教,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和考核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表扬和奖励先进,推广先进经验。

d、负责制订车间的年、季劳动安全措施计划,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并做好车间安全生产的各类台帐记录。

e、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凡碰到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操作,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公司。

f、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维持现场,立即上报负责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付诸实施,认真审报事故报告书。

g、督促检查员工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h、加强对群众性安全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车间班组安全员以及各职能人员的作用。

5.2.15班长安全职责:

a、对本班组的劳动安全工作负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穿戴好防护用品。

b、在安排生产任务时,要布置安全措施,并负责实施,经常检查生产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临时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

c、负责对新员工(包括复工、培训人员、临时工和调换人员等)的岗位安全教育,指定师傅带领,在学习期间不准分配独立作业,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d、对不符合安全规程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但必须马上报告领导,对不服从指挥、蛮干、违章作业的员工,令其停止操作,严肃处理。

e、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组织人员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做到“四不放过”。属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协助上级有关人员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5.2.16 车间安全员的职责:

a、协助车间主任和班组长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新员工及调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做好换岗安全教育。

b、检查督促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每天进行岗位安全生产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作业。

c、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d、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或报告。

e、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f、经常向有关领导反映劳动安全情况,提出加强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建议。

5.2.17 生产员工安全职责:

a、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b、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发现生产岗位中不安全情况和事故,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

d、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

e、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作业指令,有权拒绝执行。

f、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卫生。

5.2.18 电工安全职责:

a、电工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

b、配电室值班应严格监视系统运行情况,负荷不得超过设备和线路的允许容量。

c、停电检修时,先拉分支闸,后拉总闸,检修完毕,先上总闸后上分支闸。爱护设备、工具,确保设备完好,安全供电。

d、维修时严禁带电作业,如工作急需时必须穿戴绝缘手套、高压靴,登高作业前必须查明登高梯、踩板脚扣、安全带、电杆的牢固程度,酗酒、高血压、心脏病、精神失常绝不允许登高作业,坚持安全作业。

e、安装时,电器设备和电器的联接部分采取牢固的接地或接零。露天电机设备应有防雨装置,安装导线线路或拆除电器裸露线头,做到绝缘胶带包扎好。通过墙、板等处的导线必须用绝缘导管,导线和电器元件的安装应注意防潮、防蒸汽和密封性能。遵守有关避雷装置、保险安全装置和线路高度的规定。

f、发生电器设备起火,应立即停电,并用干粉灭火器等不导电灭火器灭火。发生电器故障和停电时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安全检修。

5.2.19 车辆(含工程车辆)驾驶员的安全职责:

a、自觉学习执行国家颁布的交通法规,不断提高法制观念。服从交警和公路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指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b、严禁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和酒后开车,不准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确因工作需要交有证驾驶员开车,应介绍、交待有关注意事项。不准随意搭客,违者后果责任自负。

c、车辆外出,做到文明行驶,“礼让”、“三先”,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违章车,不开人货混装车,车进入公司门前应鸣号,减速“慢行”,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

d、爱护车辆,经常检查,按期保养,保证制动方向装置的灵活、可靠和其它电路、油路、灯具、零部件的完好率,保持车况性能良好、车辆整洁。

e、车辆执行任务完成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所,私自将车停放在指定场所以外地点,发生事故责任自负,并给予处罚。

5.3 安全生产目标化管理

5.3.1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实现安全年。

5.3.2 在企业生产中力争做到:“六无”即: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多人事故,无重大爆炸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生产质量事故,杜绝死亡事故。

5.4 管理措施

5.4.1 为确保管理目标的圆满实现,领导机构应起保证作用,公司建立以董事长全面负责,总经理为首,副总经理为主,技术副总为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并设专职安全员,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公司、车间二级安全管理台帐。

5.4.2 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即:各级劳动安全责任制,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考核,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动火制度,受压容器使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制度,防火制度,对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禁令、必须和不准的规定。

5.4.3 对公司的特殊技术工种及全公司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技知识学习考试,特殊技术工种做到持证上岗,逐步做到每个员工全部持证上岗,有计划的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每季不定期的在黑板报上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5.4.4 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由安全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交流会,做到安全与生产“五同时”,每月调度会同时布置、同时总结、同时检查、同时计划、同时评比。做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5.4.5 逐步推行安全生产系统管理,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确保安全生产的目标圆满实现,并努力争取全年无事故和市、省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5.5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5.5.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一领导,重大问题通过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策,具体工作由安环部实施,按各级劳动安全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事宜。

5.5.2 全公司员工应根据《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所阐明的安全职责范围,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5.5.3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应定期召集下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和车间、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为机械动力设备、电器装置完好情况,设备、贮罐(贮槽)跑、冒、滴、漏,防护安全装置的可靠情况,房屋建筑物的破损、牢固情况,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情况,通过检查,堵塞漏洞,防患未然,并及时

采取防范和整改措施。

5.5.4 各级领导经常对员工——特别是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教育他们要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学习安全知识,掌握有关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5.5.5 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梯司机、驾驶员均应持证上岗,否则按违章处罚,车间内严禁带小孩逗留,上班时不得赤膊、赤脚、穿背心、穿拖鞋。在机械运转、操作时应思想集中,专心工作,严禁擅自离岗或叫人顶替。5.5.6 全公司员工及一切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严禁烟火,在堆放或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和车间附近严禁火烛,使用电炉及电器加热、生产动火应通过批准,在生产区附近要设立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牌。进入防爆车间、危险品仓库禁止使用带铁工具敲打,上班禁穿带钉鞋和化纤服装。

5.5.7 易燃易爆及含剧毒物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腐蚀性强烈的化学药品时,操作者必须备带必要的防护用品。

5.5.8 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新装、改装的设备,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做到“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验收时应有安全部门参加。

5.5.9 凡高空作业必须带安全带、帽,焊接操作必须戴防护面具用品,各种转动设备不准戴手套操作。

5.5.10 动力设备必须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并要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和启动使用,不得任意移动、拆改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表、温度计),应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消防器具不准随意移动或拿用,非电工不准拆装电气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动力机械设备不能带病运行,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修复。

5.5.11 发生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待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事故者,应由肇事者本人负责,写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蓄意制造事故者,必须按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5.5.12 公司专职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监督员,在紧急状态下有权当场处罚违章肇事者。

5.5.13 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要认真抓典型,执行制度好的同志要及时表扬,执行制度不好的同志要提出批评,对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在事故发生中奋勇挽救者,应给予适当奖励,每年做好年度安全生产的总结评比工作。

6 附则

6.1 本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同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为准。如遇有不符本公司实际的或有未尽事宜,在以后实践中逐步加以充实和完善。

6.2 本制度由安庆市鑫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环部提出。

6.3 本制度由安环部门归口管理。

7 修订历史

本制度在2012年首次发布实施,现为A0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bh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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