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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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曲县农民专业合作社 市场主体及相关情况调研报告

县委、县政府:

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如雨后春笋,方兴未艾。为了贯彻实施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精神,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发展,提高和调动农村群众自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扩大合作社的经营规模和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推进农村的产业化进程,大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研究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经营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我局于2010年3—6月份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专项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概况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工作从农村合作社的兴起开始,我县从2006年3月10日登记阳曲县富昌种植专业合作社第一家开始,截止目前共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45户,涉及到养殖、种植、农机服务、农产品加工、沼气服务等方方面面。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带动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惠农政策宣传、农业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也发挥了巨大作用。

1、从管辖区域来看,新阳所6户,占登记总数2.4%,黄寨所126户,占登记总数51.4%,大盂所58户,占登记总

数23.7%,泥屯所55户,占登记总数22.5%。

2、从经营范围来看,种植业121 户,占登记总数49.4%,养殖业92户,占登记总数37.6%,农机服务业22 户,占登记总数 9%,农副产品加工业5户,占登记总数2%,提供技术咨询服务5户,占登记总数 2%。

3、申请农副产品商标注册情况。近年我局推行“一乡一标、一所一品”工作以来,我县农村经济组织申请农副产品商标注册比较涌跃,目前申报注册商标具代表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阳曲县五龙鑫小杂粮专业合作社(五龙鑫)、阳曲县振华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黄土乡)、太原市阳曲县支前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阪寺山)等。

二、目前的发展状况

(一)好的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正在不断提升,组织形式从单一型向多元化型演变,分散的农民向集中型发展,规模在不断扩大,效益在不断提高。随着新的品种技术和新的产业的发展,培养了一批新的新农村技术人才,开拓了新的农村生产力,促进了新科技的发展,提升了市场经济下农村经济一直处于弱势的地位,增强了农村经济抗风险的能力。

如:阳曲县兴农沼气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6年3月20日,从起初5名社员为设立人,后发展为55人,目前合作社拥有社员131人,注册资金100万元。几年来,共建沼气池1856座,吊炕550座,为全县沼气用户提供信息服务5000多次,上门服务6000多户,更换沼气产品配件2000多件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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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气后续服务已辐射到全县十乡镇8318户沼气用户,沼气农户年增收节支2500元,同时成功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23人,受到了市县有关部门的好评和广大农户欢迎。

又如:阳曲县农康养殖专业合作社,从开始的20余头奶牛发展到现在的200余头,发展规模逐步壮大,销售渠道稳定,全部销给古城奶业有限公司,解决了农村劳动力20余人,政府相关部门对其加大了扶持力度,使其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同时也提高了合作社社员的爱国主义情操,使的各个村镇爱国爱家,敬老爱幼,科技致富,扶贫济困蔚然成风,对稳定农村社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拥有自己的品牌,不仅直接关系到合作社自身的发展,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也关系到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总体看来,我县农民及其专业组织申请商标注册意识明显提高。“凌井店”、“杨兴河”、“柏井村“、“范庄”、“洪峗山”、“阪寺山”、“郭之源”等一批具有地理特征的农副产品商标进行申请或注册,一些小米杂粮等土特产品也申请商标注册,如:“五龙鑫”、“黄土乡”、“乡味源”、“德惠康”、“泰和元”等。这些原产自制的阳曲产品如凌井店旱地蔬菜远销周边省市,杨兴河胡麻油、范庄小米、柏井老咸菜、郭氏豆腐干销往全省各地市,品牌战略促进了我县“三农”发展。

(二)欠缺的一面:合作社是一个新的经济组织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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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时间较短,管理经验不足,人员素质较低,科技含量差,规模小,生产经营能力弱,产业类型单一化,缺乏品牌意识,种养殖不拓展深加工。还有个别合作社设立的目得盲目不纯,钻国家法律及政策的空子,套用支农惠农的各项资金。为了设立合作社,达到法定人数,向亲戚、朋友、邻居等借取身份证,伪造签名进行领取营业执照,导致了一些空壳合作社的存在。如:我局人员在合作社回访过程中,到一些合作社办公场所回访,根本找不到相应的合作社,给负责人打电话,电话是空的,说明有的合作社是有名无实,给合作社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同时,我县农产品整体科技含量低的现状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品牌营销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撑,大大限制了产品价值的提升。一些农民及专业合作社在品牌化过程中对品牌开发理解过于简单化,基本上还停留在农产品推销阶段,品牌附加值不高,离整合营销的要求甚远,同一优势区域同一农产品品牌的数量多,特色农产品品牌缺乏整合,大大削弱了我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提升服务,加强引导与规范

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局立足工商职能,按照“鼓励、扶持、引导、规范”的思路,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通过阳曲广播电视台走上街头下乡镇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在办照大厅为农民朋友设立了绿色通道,首问责任制,耐心讲解农民朋友不懂的问题。在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不验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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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不年检、不处罚的规定,按照“鼓励、扶持、引导、规范”的思路,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提供方便快捷的登记服务。同时严格履行定期回访制度,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引导与监督管理。

四、思考和建议

从上半年回访调研的情况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蓬勃发展、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发展格局,势头强劲,前景看好。但同时在人员素质、管理水平、内控制度、科技含量以及经营社会效益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引导作用和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结合“十七大”惠农工程的开展,努力增强资金实力,着力解决合作社的资金困难,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业绩。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抓宣传培训,全面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宣传和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辅导和培训,进一步多层次、多渠道地宣传中央、省、市的惠民政策以及典型合作社的经验,帮助树立品牌意识,引进新的科技技术,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并培养或聘任专业人才加入合作社,为合作社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二)制定和落实好各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沟通联系,搭建起两者共同发展的平台,对合作社要给予有力的信贷倾斜并保证资金投放的安全。各级农村合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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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机构应积极调整信贷结构,逐步加大对产业规模较小、规范化和组织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促进农民增收较快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投入,解决合作社资金困难的实际情况,对符合贷款条件,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收入稳定有还款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三)抓监督管理,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严格执行回访制度。同时出台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后期监督管理的措施,出台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各种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对一些合作社从登记之日起从未进行实质性经营的“空壳” 专业合作社的监督处理办法,形成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总之,面对国家鼓励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历史机遇的大好形势,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本着“解决问题困难,确保发展大局,实现和谐进步”的原则,政府部门要牵头主抓,做好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和高效推进,金融部门要认真落实优农惠农的扶持政策,着力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的资金短缺问题,科技部门要深入开展“送信息、送科技”的活动,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作为我们工商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服务,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以实际行动服务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宽松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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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0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农民合作社 情况调研报告

抄报:县委冯晋生书记、县政府薜东晓县长、畅志刚副县长 阳曲县工商局 2010年8月1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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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9o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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