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辖区消防安全三级检查制度物业管理经验分享

更新时间:2024-04-26 13:1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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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辖区消防安全三级检查制度【物业管理经验分享】

项目辖区消防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1.0一级检查制度由各部门(班组)实施:

1.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工作范围内进行一次防火安全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上报未能解决的隐患。

1.2发现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主动及时报告。1.3班组负责人每天应将检查的结果整理汇总向直接主管领导汇报。

1.4接班时应按照《交接班制度》中的规定进入本职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消防安全情况,按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对验收情况签字确认,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由班长负责处理,重大问题必须书面上报主管领导,不得忽视或拖延。

2.0二级检查制度由项目公司实施:2.1项目公司领导每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项目辖区内的设备间、库房存储的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检查。 2.2监督检查各部门(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2.3项目公司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消防安全隐患的消除及整改,并对员工进行消防基本常识培训。2.4根据安全隐患情况在公司例会或专题会议时向公司汇报具体情况。

2.5根据地方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安排适当人员参加其组织的专业培训。

3.0三级检查制度由公司主管部门实施:3.1每月或根据公司管理情况,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项目公司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3.2检查各项目公司贯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重点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3.3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详细记录限期整改,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4.0检查的基本内容:

4.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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