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政岗位职责

更新时间:2024-05-28 08:4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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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业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市道路运输业规划,指导全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道路客、货运输及客货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行政许可工作;

四、负责辖区道路运输业的市场监管工作;

五、负责全市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岗位资格的培训考核工作; 六、负责辖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全市道路运输业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 八、负责查处道路运输业的违法经营行为,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文书、行业档案管理及文印工作。

二、负责安排处长办公会及会议纪要的编发工作。

三、负责报刊征订和发放工作。

四、负责全处行政会议及综合性会议的会务组织和来客接待工作。

五、负责全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标志服的购置发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信访案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受理督办工作,督查各类热线的答复工作。

七、负责重要事项及领导批件的催查办工作。

八、负责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九、负责全处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等安全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处治安综合治理及保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运管服务大厅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负责与市行政审批中心的沟通与交通审批窗口的协调。

三、负责受理客货运输证件办理申请,会同相关业务科室所进行查验,经处领导签署意见后按照法律法规核发相关证件。

四、负责市直普通货运企业与车辆的年度审验。

五、负责营运车辆定型定级审核等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六、负责证件换发、补发工作。 七、负责违章处理工作。

八、负责相关单证票据与相关营运牌证的发放工作。

九、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业务政务分开与结果公示工作,负责相关业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党务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负责共青团、工会、妇女等群众组织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及四化管理工作。

四、负责纪检、廉政建设及行风评议工作。

五、负责全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医疗、保险工作。

六、负责处内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评比、表彰、奖励等工作。

七、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推荐、聘任、考核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计划生育和老干部工作。

九、负责新闻宣传的组织、考核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规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道路运输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拟定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对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组织开展法制调研。

四、负责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复议和诉讼应诉等工作。

五、负责运政执法队伍的法制教育、培训。 六、负责执法证件、执法文书、执法印鉴的管理和执法服装、执法装备计划管理。 七、负责综合性材料的撰写、全处发文文稿的审核工作及较大事件对外文稿发布的把关。

八、负责行政许可、处罚、监督的综合协调工作,对执法行为、执法风纪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处财务收支核算,分析经济活动情况,负责全处各项财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审计相关单位的财务工作。 三、负责对全市道路运输各种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运输价格的制定调整。

四、负责对管理所规费征收情况的督查。

五、负责组织全市运政统计及抽样调查工作。

六、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规费征收计划草案和季度、月度计划考核。

七、负责编制道路运输票证使用计划,加强票证管理,对票证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和收支标准,按规定办理现金出纳、银行结算和工资发放等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客运一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道路客运、客运场站的法规、政策和规定,拟定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道路客运市场的调查,拟定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市道路客运业的监督与指导。

四、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县际道路客运经营、客运场站的行政许可。

五、负责线路标志牌的发放与班车客票使用监督。

六、负责芝罘区、莱山区道路客运业管理并对芝罘区、莱山区客运场站进行派驻管理。

七、负责受理群众投诉,查处违章经营行为。

八、负责道路客运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客运二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客运出租业(含租赁)的政策、法规和规定,拟定贯彻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客运出租市场的调查和预测,拟定发展规划。

三、负责制定出租客运汽车标准并实施检验。 四、 负责芝罘区、莱山区客运出租市场的管理和全市出租客运市场的监督指导。

五、负责全市出租客运行政许可,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出租汽车准驾证》。

六、负责对全市客运出租车辆的营运标志、营运设施等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受理群众投诉,查处违章经营行为。

八、负责客运出租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汽车租赁经营实施监管。

十、配合物价部门制定出租客运经营收费标准。

十一、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出租客运治安和交通安全管理。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客运三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公共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城市公共交通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市区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的经营许可。

四、负责市区公共交通客运线路的规划布局、站点设置和运力投放、调整及发车时刻和班次安排。 五、协同物价部门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票价,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各类票据的印制、发放和使用管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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