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干货之深加工结转与转口贸易的税务处理

更新时间:2023-09-15 09:57:01 阅读量: 资格考试认证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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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深加工结转与转口贸易的税务处理

在跨境贸易中,深加工结转与转口贸易是较为特殊的两类出口业务,与传统的出口业务相比,这两类业务相关税收规定较少。本文以业务模式为基础,解析两类业务的税务处理。 一、深加工结转 (一)业务模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9号),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让给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下列业务不属于深加工结转:

1.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结转的货物。 2.出口加工区企业生产的产品结转至其他出口加工区或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工复出口。

深加工结转与传统的进料加工业务不同。深加工结转是从事加工贸易的A企业(转出方)将保税料件进口加工成品后,并不立即出口,而是销售给另一家加工贸易B企业(转入方)继续加工,最终由B企业出口。深加工结转是海关对进料加工复出口和来料加工复出口监管的延伸。从国际贸易的发展状况来看,深加工是符合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实行集约化管理精神,也是实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基本要求。 深加工结转业务流程如下:

海关总署令第219号文件同时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开展深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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