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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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法道三家的治国思想

儒家主张以德治国,反对以法治国,主张人治,反对法治;法家主张“法”“术”“势”三者统一;道家主张无为而治。

儒家主张以德治国,反对依法治国,主张人治反对法治。“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意思是说,用政治来引导,用刑法来统一,老百姓就会免于刑罚但不知羞耻;用道德来引导,用礼来统一,老百姓就会有羞耻感并且不会犯法。儒家把治国寄希望于有道德的君主身上,主张君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儒家主张人治,认为法制禁令是人制定的,法令是死的,人是活的,法令最终靠人来执行,愚笨的人遵守法令,聪明的人制定法令。儒家也主张无为而治,但前提是为政以德,“恭己”。“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程颐说:“为政以德,然后无为。”(《四书章句集注》)“子曰:‘无为而治,其舜也与?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

法家主张“法”“术”“势”。“法”是政府制定发布的法律条文;“术”是君主驾奴臣下的方法,是用人之道;“势”代表当权者的政治权威。“法”,制定一系列严格的法律规章,法令彰显,号令严明。不过法令的推行,必须有专政权力,即“势”的支撑。君主必须占据把握巩固特定的势位,掌握足够大的实权,他才能控制臣民,立法用术。势位具体表现为君主的“二柄”,即赏罚,也称为刑罚或刑德。赏罚必须“必”,当赏则赏,当罚则罚。君主如何确定官员的赏罚呢?这就牵扯到“术”的运用。“术”包含了权诈,阴谋,勾心斗角,党同伐异,玩弄手段等勾当,堪称“国粹”,是政治最黑暗险恶惹人生厌的部分。不过法家所称的“术”的更明确含义是“审合刑名”。一个官职有一个官名(“名”)对应于特定的任务(“形”或“实”)官员名实吻合则受赏,否则挨罚。这就叫“循名核实”。

道家主张无为而治,认为国家百姓有其自身发展的轨道,反对国君过多的干预社会干扰百姓。老子讲:“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老子》)意思是无所作为却什么都可以做成,治理天下总是无所事事,等到有事可做,就不配治理天下了。老子讲:“治大国,若烹小鲜。”(《老子》)意思是治理大国要像烹调小鱼。“若烹小鱼”,河上公的注释是“烹小鱼,不去肠,不去鳞,不敢挠,恐其糜也。”小鱼如果去肠去鳞的话,很容易烂掉,“不敢挠”是指不要随便搅动。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就是要人尽量无为而治。老子讲:“太上,下而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意思是说,最好的统治者人民只知道他的存在;次一等的,人民亲近他并称赞他;再次一等的,人民害怕他;更次一等的,人民轻侮他。统治者的诚信不足,人民就不信任他。最好的统治者,都是那么悠闲,他很少发号施令,等到大功告成,万事顺利,百姓都认为:我们是自己如此的。老子描绘出了无为而治的理想境界。道家反对有为,反对以智治国。老子讲:“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老子》)人民之所以难治理,是因为他们智巧太多。因此以智巧来治国,是国家的祸患;不以智巧来治国,是国家的福气。老子讲:“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老子》)人民难以治理,是因为统治者喜欢有所作为,因此难以治理。

儒家,虽然讲政治,也有从政之心,但不是以政治为职业的专家。他对于政治的见解多偏于理想而远离实际。他面对社会历史的挑战,提出了自己的方案,希望社会和平过渡,各阶级能够和平相处,共同获益。他想用一个药方救治所有社会弊病—掠夺、冲突、战争、道德败坏,至于君主的权利和国家的统一并非他们的急务。儒家重礼治,德治,构想了一个

“礼仪的乌托邦”,儒家的思想起初并不为统治者接受,后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封建统治的正统思想,但实质上封建统治者阳儒阴法,儒家思想被用来伪装粉饰封建的统治,成了封建统治的点缀。

法家的人多是职业政治家,对实际政治的阴暗面理解的很深,对社会现实也观察得透彻,因而乐于承认现实就是合理的,宁愿向现实妥协而非向理想妥协。法家都是彻头彻尾的冷酷无情的现实主义者,对世界没有一丝温情的念头。法家教君主玩弄赏罚权术,利用人的弱点让天下人人自为,然后君主坐收渔翁之利:富国强兵,巩固王权。法家迎合了诸侯的心理,法家的思想为诸侯们所采用。秦孝公重视法家人物商鞅,实行商鞅变法,实行连坐法,鼓励发展生产,奖励军功。商鞅的变法使秦国迅速的强大起来,为秦国最终灭六国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可以说这是法家思想的胜利。但是秦朝建立后,实行暴政,法令繁多而且重,使得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不堪重负,导致秦朝迅速灭亡。这就暴漏了法家思想的缺陷和不足。《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讲,“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法家一切以法为准绳,不讲人情,统治者严而少恩,容易引起人民不满,失去民心。后世统治者吸取历史教训,将法家思想与儒家思想相结合,外儒内法,既获取民心又实现自己的权利,维护了自己的统治。

儒家主张以德治国,实行人治,把治国寄希望于有道德的君主身上,一个朝代碰上有道德能力的君主,则国家兴盛,碰上没有道德没有能力的君主,则国家衰落甚至灭亡,君主以个人的好恶来统治国家,容易影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影响政权的稳定性,导致政权的交替更迭频繁,引起社会的混乱,经济社会的倒退,有极大的弊端。

法家虽然主张以法治国,但实质上,法家所推行的依然是人治。因为封建社会的法是君主制定的,体现了君主个人的意志,并且君主的权力大于法,当法与君主的权力利益相抵触时,法要服从于君主的个人利益和权力。“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法只是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统治剥削压迫人民的工具。人治有其根本的缺陷,所以现代国家都实行法治,依法治国,使法律和制度不依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以领导人看法的改变而改变,保持了内政外交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证经济政治社会稳定健康的发展。实行法治是现代各国的共识,是历史的选择。同时道德对治理一个国家也有其不可忽视的作用,所以治国必须重视道德,依法治国,辅之以德。中国就是依法治国辅之以德治国。

道家的思想往往为一朝开国时统治者采用,用于缓和阶级矛盾,予民以休养生息,恢复社会生产。西汉初期,文景二帝,就采用黄老“无为而治”的思想,轻徭薄赋,少干扰百姓,让人民休养生息,使社会生产迅速恢复,国力日渐强大,终于形成历史上的“文景之治”,为汉武帝朝征伐匈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当社会生产恢复起来后,阶级关系复杂,社会事务繁多,需要国家采取政策,调节阶级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加强与外国交往,甚至发动战争抵制外侮,再奉行无为而治的思想就不合适宜了。现代国家吸取道家的思想,“有所为,有所不为”,该由政府主导干预的政府就主导干预,不该由政府干预的就不干预,例如对于市场经济,既要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又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尊重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地位,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

总而言之,儒家法家道家治国的思想有其合理的一面,也有缺陷的一面,不可全盘肯定,也不能一概抛弃,我们要批判的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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