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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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起重机类别: 起重机型号: 设备编号: 设备使用地址: 维保单位: 检验日期:

XX市XXXXXXXX有限公司编制

NO: 共 6 页 第 1 页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地址 安全管理人员 设备品种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产品编号 额定起重量 起升高度 大车运行速度 工作环境 主 钩 副 钩 主 钩 副 钩 t t m m 规格型号 工作级别 最大起重量 起升速度 主 钩 副 钩 t m/min m/min m/min 联系电话 单位内编号 m/min 小车运行速度 露天 非露天 有毒 高温 粉尘 其他 ( ) 检验依据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 自检结论 合格□ 不合格 □ 检验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备注: 维保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说 明

1. 本自检报告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编制;

2. 本自检报告适用于下列起重机定期检验:通用桥式起重机、电站桥式起重机、绝缘桥式起重机、冶金

桥式起重机、架桥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水电站门式起重机、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万能杠杆拼装式龙门起重机、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造船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装卸桥、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3. 本自检报告不适用防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本自检报告应有自检人员签名;

4. 检验结果、检验结论栏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发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规定的要求

填写;“√ ”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表示无此项;

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自检报告附页

NO: 共 6 页 第 2 页 序号 B1 技术文件 审查 自检项目及其内容 自检结果 描述或数据 结论 (1)上次检验报告、使用记录 上一个周期检验报告,以及使用单位使用记录(包括日常使 1 用状况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齐全,符合规定,并且存档保管; (1)额定起重量标志、检验合格标志 2 起重机械明显部位标注的额定起重量标志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清晰,符合规定; B2 作业环境和外(2)安全距离、红色障碍灯 观检查 起重机械运动部分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符合 3 相应标准,有相撞可能,且高于30m的起重机械顶端或者两臂端红色障碍灯有效,障碍灯不因起重机停机而断电; 4 B3 司机室检查 (2) 司机室的固定连接牢固,无明显缺陷,在露天工作设置 5 防风、防雨、防晒等防护装置。 (1)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吊具横梁等)无明显变形,发现 6 不能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GB 6067等要求时,应当予以报B4 金属结构 废; 检查 (2) 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和销 7 轴等连接无松动,无缺件、损坏等缺陷。 B5 轨道检查:检查起重机械大车、小车轨道是否未出现明显松动,是否无 8 影响其安全运行的明显缺陷。 B6.1 对各类起重机械的主要零部件(包括吊具、钢丝绳、滑轮、开式齿轮、车轮、卷筒、环链等),除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 9 应检查是否磨损、变形、缺损,并且判断是否达到报废要求外,相应对吊具、钢丝绳、滑轮、导绳器还应当检查是否满足本规则B6.2~B6.5的要求。 (1) 电磁吸盘、抓斗、吊具横梁等吊具悬挂牢固可靠(适 10 用于固定使用的); B6.2 (2) 吊钩应当设置防脱钩装置(司索人员无法靠近吊钩的 11 吊具 除外),并且有效; 12 B6 13 主要零部件的检查 14 (3) 吊钩不应当焊补,铸造起重机钩口防磨保护鞍座完整。 (1)起重机械采用的钢丝绳与滑轮和卷筒匹配符合GB/T 6067的要求 B6.3.1 钢丝绳 (2)吊运炽热和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钢丝绳选用配置 了适用于高温场合的钢丝绳,必要时检查其生产许可证; (1) 钢丝绳绳端固定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的B6.3 压板不少于2个(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除固定钢丝绳 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保留2圈钢丝绳做B6.3.2 为安全圈(多层卷绕安全圈为3圈);卷筒上的绳钢丝绳 端固定装置有防松或者自紧的性能;用金属压制固定 接头固定时,接头无裂纹;用楔块固定时,楔套无裂纹,楔块无松动;用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正确,绳卡数满足表B-1的要求 (1) 司机室配有灭火器和绝缘地板,各操作装置标志完好、醒目; 15 NO: 共 6 页 第 3 页 序号 自检项目及其内容 B6.3.3 (1) 吊运炽热金属、熔融金属或者危险品的起重用于特机械用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数达到按照GB/T 殊场合5972-200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的钢丝范》的规定钢丝绳断丝数的一半(包括钢丝绳表绳的报面腐蚀进行的折减); 废 自检结果 描述或数据 结论 16 17 18 19 20 B6.4滑轮 铸造起重机不得使用铸铁滑轮。 B6.5导绳器 配备有导绳装置的卷筒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无卡阻现象。 B7.1 (1) 检查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是否有效。 电气设(2) 检查绝缘型、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备与控元器件是否与工作环境的高温、绝缘等级相适应,并且有制功能 防护措施。 21 22 23 24 B7 电气与控制系统检查 25 26 B7.2 (1) 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一般环境中不低于0.8MΩ, MΩ (无司机室设备不检) 电气线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MΩ;路对地(2) 绝缘起重机械,对电气线路对地、吊钩与滑轮、起升绝缘电机构与小车架、小车架与大车的绝缘值进行测试,其值均 MΩ 阻 不低于1 MΩ。(无司机室设备不检) B7.3.1 (1) 检查用整体金属结构做接地干线时,金属结电气设构的连接有非焊接处,是否采用另设接地干线或备接地 者跨接线的处理; B7.3.1 (2) 检查起重机械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电气设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其金属隔离层、穿线金B7.3 备接地 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是否与金属结构间有可靠的接地连接。 起重机 械接地 (1)采用TN接地系统时,零线重复接地每一处的B7.3 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测量时把接地线从重复接起重机地体上断开); 械接地 (2)采用TT接地系统时,起重机电气设备的外露B7.3.2 可导电部分(电源保护接地线)的接地电阻不大金属结于4Ω或者起重机械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与漏电构接地 保护器动作电流的乘积不大于50V; (3)采用IT接地系统时,起重机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源保护接地线)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B7.4 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 检查是否至少设置一级短路保护,自动断路器或者熔断器是否完好。 B7.5 失压保护 当起重机械供电电源中断后,凡涉及安全或者不宜自动开启的用电设备,均应当处于断电状态,以避免恢复供电后用电设备自动运行。 Ω V Ω 27 NO: 共 6 页 第 4 页 自检结果 序号 自检项目及其内容 描述或数据 结论 B7.6 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按钮控制的除外) 28 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者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B7.7 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 采用通电试验方法,断开供电电源任意一根 29 相线或者将任意两相线换接。检查有断错相保护的起重机供电电源的断错相保护是否有效,总电源接触器是否接通。 B7.8 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 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的起升机 30 构(以电动葫芦为起升机构的除外),检查是否具有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功能,防止电动机失电而制动器仍然在通电进而导致失速发生。 B7.9 电(1) 交流侧电源线,从总电源接触器进线端引接,能够保证起重 31 机械内部各种原因使总电源接触器切断总电源时,起重电磁铁不B7 电磁式起重断电; 气与控机电磁铁 32 制系统电源 (2) 突然失电可能造成事故的场合,起重电磁铁设置备用电源。 检查 B7.10 (1) 检查便携式(含地操、遥控)按钮盘的控制电源是否是安全电 33 压(电压不应大于50V,以下同),按钮功能是否有效,必要时用按钮盘电气仪表测量其电压; 的控制电源 (2) 检查便携式地操按钮盘的控制电缆支承绳是否有效。 34 35 36 37 38 39 B7.11 (1) 检查起重机械的司机室、通道、电气室、机房等,其可移动照明安式照明是否是安全电压,必要时进行测量; 全电压 (2) 检查是否按规定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 B7.12 (1) 起重机械总电源开关状态在司机室内有明显的信号指示; 信号指(2) 起重机械(手电门控制除外)有警示音响信号,并且在起重示 机械工作场地范围内能够清楚地听到。 (1) 检查平衡阀和液压锁与执行机构是否是刚性连接; V V B8 液 40 压系统(2) 检查液压回路是否无漏油现象; 检查 41 (3) 检查液压缸安全限位装置、防爆阀(或者截止阀)是否无损坏。 B9.1.1工作制动器与安全制动器的设置。动力驱动的起重机(液压缸驱动的除外),其起升、变幅、运行、回转机构都应当装可靠的制动装置。工作制动器与安全制动器应符合TSGQ0002要求。 吊运熔融金属或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者损失的起重机的起升机构(采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要求见本条下款),其每套驱动系统必须设置两套独立的工作制动器(又称支持制动器)。 采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其制动B9.1 器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当额定起重量大于5t时,电动制动器 葫芦除设置一个工作制动器外,还必须设置一个安全制动器,安全制动器应当设置在电动葫芦的低速级上,当工作制动器失灵或传动部件破断时,能够可靠地支持住额定载荷; (二)当额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工作制动器外,也宜在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否则电动葫芦应当按1.5倍额定起重量设计,或者使用单位选用的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应当是最大起重量的1.5倍,并且用起重量标志明确允许的最大起重量。 B9 安全保护 42 和防护装置检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1l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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