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春林2011年9月6日 四川09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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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计价政策管理文件

计价政策是指由造价管理部门制定的计价管理办法、规费计取标准、有关风险管理的规定、人工费调整通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评标办法??等共同构成计价政策、规范计价行为。

(包括: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7号

《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发[2009]60号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11]6号 《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川建造价发[2009]75号

一、《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川建发[2009]67号关于清单编制、投标编制、规费计取、税金收取、工程价款调整。

1.清单编制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应按《计价规范》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予以描述。对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图集或图号的方式。但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进行补充。项目特征描述不能随意使用详见图集或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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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的方式,规范中项目特征中列出的必须描述的应详细描述,(如电机的控制方法、套管的形式??)对不影响造价的做法或要求可用详见图集或图号的方式施工单位根据企业的条件自行考虑施工方法。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就工程量增减(15%超过部分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材料价格波动(5%、钢材、水泥3%)、施工机械费波动(10%)事项等进行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的约定,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如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应按67号、75号规定进行调整

2.投标价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费编制

(1)、工程量:

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必须是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量。

(2)、综合单价:

①人工费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计算,也可以按《计价定额》规定计算。

②材料费按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计算,也可以按《计价定额》规定计算。

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③机械费按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计算,也可以按《计价定额》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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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综合费按企业定额结合市场和企业具体情况计算,也可以按《计价定额》规定计算。

(3)、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3.规费按承包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中核定的费率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在组价过程中对定额人工费做了调整的在计取规费时都必须还原定额人工费,因规费的计取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规费是按年度核定的,施工期核定的规费标准发生了变化应按年度工程量分段计取规费)

4.税金按工程所在地,依据川建造价发【2011】123号中规定

的费率计算

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税金计取标准

2004、2009 2008抗震 项 目 2000定额 清单定额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工程在市区时 2.工程在县城、镇时 3.48% 3.41% 3.48% 3.41% 3.28% 加固定额 3.48% 3.41% 3.28%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由1%调整为2% 备 注 3.工程不在市区、县城、3.28% 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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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价款调整

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总价包干合同、综合单价包干的工程在实际施工中价格不是不可调的。总价包干的前提是图纸不变,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即项目特征改变材质、型号、规格改变)变了,固定总价就不能固定了,总价是可以调整的,除了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的调整还有工期延误价的调整,工期延误的调整见75号文;同样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合同前提仍然是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调整以及工期延误的调整,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固定单价不是绝对的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固定,政策性的人工费调整、设计变更调整都是有可能的。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调整合同价款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 类似的综合单价是安装工艺、设备、材料无影响价格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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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没有即是新增,新增就要重新组价,在招标工程中如图纸不变没有的项目应该是极少数。)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脚手架搭拆、高层增加费)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15%以下或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受其影响的措施项目费相应予以调整。该项工程量变化在15%以上或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15%以下或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部分,仍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超过15%以上或减少15%以上剩余的部分,或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部分,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予以调整。

若施工期内市场建筑材料等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川建造价发[2009]75号)的规定调整。

工程竣工结算时,实际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在延迟工期期间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材料价格变化的,工期延迟属发包人责任和违约的,结算价调增的应予调整,结算价调减的不予调整。工期延迟属承包人责任的,结算价调增的不予调整,结算价调减的应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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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川建造价发[2009]75号

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会带来损失的、不确定的状态。投标人的风险分为:1. 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2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3.应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管理费和利润)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1. 投标人不承担的风险是: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人工费等政策性调整的,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2.投标人应承担的价格风险:价格风险包括材料价格风险和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材料价格风险指建筑材料、构(配)件、燃料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工程造价的风险;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指由于市场价格波动造成施工机械使用费中的折旧费、修理费等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对价格风险的范围和幅度予以明确约定,进行合理分摊。

(1)、材料价格风险分摊的原则及调整方法

a风险范围。发、承包双方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拟建工程可调价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燃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及其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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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调价材料的范围应以其价值占拟建工程材料费的70%以上为原则。

可调价材料基准价的确定。可调价材料的基准价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确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未发布价格信息的由发包人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价,并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b风险幅度。发、承包双方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投标人或承包人应承担的拟建工程中可调价材料的风险幅度。

投标人或承包人承担的材料价格风险幅度值在5%以内取定,对单位价值较高或总价值较大的钢材、水泥等材料的风险幅度值应在3%以内取定。

施工期间当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应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①招投标工程的价格调整方法:

a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b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高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上涨,其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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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c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等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的涨、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材料价格调整方式

基准价100 报价 调整价 调整基础 风险幅度5% 调整价 a报价低于基准价100 90 上涨为120 基准价100 90+120-100*1.05 105 下跌低于基准价100 90 下跌为80 报价 90 90+80-90*0.95 84.5 b报价高于基准价100 120 下跌为80 基准价100 120+80-100*0.95 105 上涨高于基准价100 120 上涨为130 报价120 120+130-120*1.05 124 报价低于基准价下跌价,跌不过调整价;报价高于调整的价格,涨不过高报价 ②非招投标工程的价格调整方法: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的涨、跌幅以合同确定的价格为基础,当涨、跌幅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3、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分摊的原则及调整方法

承包人应承担幅度值在10%以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具体幅度值由发、承包双方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约定。

4、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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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可调价材料参考表

工程类型 安装工程(包括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路灯工程)

三、定额人工费调整

1、人工费调整是政策调整,承包人不承担人工费的政策性调整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2.具体调整方法: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为定额人工费,招标前和招标后以及施工过程中均发布了人工费调整系数时,应按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的执行时间,按工作量分段执行

3.每次人工费调整幅度为前后两次人工费调整系数的差。

定额中的未计价材料 可调价材料品种 9

四、《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11]6号关于安装工程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问题

川建发2011年6号文《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从2011年4月1日起执行(2011年4月1日以后发

出的招标文件的招标工程和4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的非招标工程与2009年签订定额配套使用)

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独立的安装工程在川建发2011年6号文《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时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结算办法:

1、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以工业安装工程为主为总承包有少量的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改建不发生土建施工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办理竣工结算,承包人不能出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2、对按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也不纳入安全文明现场评价的工程),承包人凭《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确认的该工程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手续,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费率标准计取。(单独的安装工程: 10KV架空线路工程、地下室变配电工程、??)

3、对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的工程,其安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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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费以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类型按基本费费率标准计取。(单独的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10KV架空线路工程、地下室变配电工程、照明、给排水、消防、专业通风工程、自控仪表、智能化工程、电梯、锅炉、油罐设备安装工程??等)

4、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安装工程中的10KV架空线路工程、地下室变配电工程、消防、智能化工程、专业通风工程、电梯、锅炉、油罐设备安装工程、??)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的,其安全文明施工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收取相应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发包人在拨付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时,应将其中的30%直接拨付总承包单位。(专业安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纳入总包管理。专业安装工程承包人结算中应按总包《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计取,总承包单位收取相应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

5、现场评价不合格的只能计取临时设施基本费。

6、对采用总价包干的工程,在确定包干总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暂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竣工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并对包干总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调整。(总价包干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能包干,结算时仍需凭测定表调整)

7、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根据工程所在地分为市区、县城、镇不同地区分区计算。

8、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无论是否需测定都必须凭《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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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确认计取。

第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具体工程特点按照清单规范的要求编制,应让所有投标人都能正确理解明确招标人的意图在同一平台上竞争。

1.项目列项、划分应清晰

在来咨询中的招标文件中有说明:项目应包含其所有工程内容并包含所有工程内容的价格。这句话的说法是正确的,工程内容是完成项目的工序,完成一个项目应按工程内容要求完成,并包含其价格。但包含的工程内容应是该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能包含规范明确划分了的独立项目的工程内容,除非在项目特征中有描述,当工程内容与项目特征不一致时以项目特征描述为主组价。举例说明,来咨询电缆桥架安装的争议,设计要求电缆桥架内敷设接地镀锌扁钢-20*4。电缆桥架是一项独立的工程实体并设有独立项目编码,接地装置也是一项独立的工程实体并设有独立项目编码。电缆桥架和接地应分别单独列项。设计中的要求是说明桥架内应敷设接地扁钢,镀锌扁钢不是桥架安装的工程内容,电缆桥架的工程内容也没有接地扁钢敷设,因此两个不同的工程实体应分别列项。在招标清单中,电缆桥架项目特征没有关于接地扁钢的描述,镀锌扁钢也有单独的列项且工程量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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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桥架工程量一致,明显的清单编制是正确的,但工程审计时审计人员以招标文件中有说明项目应包含其所有工程内容而不再计算镀锌扁钢的费用,这是对实体工程与工程内容的混淆。

2. 项目特征描述应准确

在来咨询的清单中有这样一例:030109001001 离心式泵 项目特征一栏描述:1名称2详施工图。没有型号、质量、输送介质、压力、材质。这些没有可以在图纸上查,也同样可以报价。但图纸中的变频控制系统他不是030109001的工作内容,变频控制系统的控制箱、控制开关、电动机应在电气分册030204017、030204019、030206005中列项;液位计还应分别在电气030204031、给排水030803014分别列项。清单编制人应按图纸分系统分别列项而不是一个详图纸就完了。这样一个给投标人猜谜语的项目,投标人只能根据清单编码项目的工作内容再根据详图纸中对应该编码的项目特征组价了,投标人明知在电气、给排水中也没有其他项目的列项可以猜谜语只报水泵的单价。在报价时就留下索赔的隐患这样将给业主造成一定损失。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应按《计价规范》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予以描述。对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图集或图号的方式。但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进行补充。

对于不影响造价的做法和要求可详图纸,承包人根据企业的条件自行考虑施工方法,承担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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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特别注意规范与定额项目、工程内容的交叉、重叠。举例说明:

给排水、采暖管道安装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1.管道、管件及弯管的制作、安装2.套管(包括防水套管)制作、安装 3.管道除锈、刷油、防腐 1 030801001001 镀锌钢管 4.管道绝热及保护层安装、除锈、刷油 5.给水管道消毒、冲洗 6.水压及泄漏试验 1.制作、安装 2.除锈、刷油 项目特征 1.安装部位(室内、外) 2.输送介质(给水、排水、热媒体、燃气、雨水) 3.材质 4.型号、规格 5.连接方式 6.套管形式、材质、规格 7.接口材料 8.除锈、刷油、防腐、绝热及保护层设计要求 1.型式 2.除锈、刷油设计要求 Kg

m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2 030802001001 管道支架制作安装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C.H.1.1.3室内管道(螺纹连接)

工程内容:打堵洞眼、切管、套丝、、上零件、调直、栽钩卡及管件安装、水压试验、管道消毒、水冲洗。

定额编号 定额项目名称 给排水、采暖管道镀锌钢管 室外燃气管道(螺纹连接) 公称直径≤25mm 给排水、采暖管道镀锌钢管 室内管道(螺纹连接)公称直径≤15mm 定额单位 数量 CH0012 10m CH0016 10m C.H.2.1管道支架制作安装

工程内容:切断、调直、煨制、钻孔、组对、焊接、打洞、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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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灰、堵洞。

定额编号 定额项目名称 定额单位 数量 CH0420 管道支架制作安装 制作安装一般管架 100kg 从工程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规范的工程内容包含2.套管(包括防水套管)制作、安装3.管道除锈、刷油、防腐4.管道绝热及保护层安装、除锈、刷油5.给水管道消毒、冲洗6.水压及泄漏试验。

定额的工程内容未包含3.管道除锈、刷油、防腐4.管道绝热及保护层安装、除锈、刷油如需套管(包括防水套管)制作、安装、除锈、刷油、防腐、绝热及保护层安装必须在项目特征中给予描述。同时规范管道安装与管道支架是两个独立的工程实体,并设有独立的项目编码。四川清单定额管道安装在章说明中明确说明室内各种镀锌钢管、钢管安装均包括管卡、吊托支架制作安装及支架除锈、刷油(此处指支架的除锈、刷油),不得另计;DN>32室内管道其吊托支架的材料费应按定额用量表另计。规范要求与定额要求在工程内容上存在差别、相互交叉、重叠。

编制的好的、准确的清单应在项目特征中增加支架的描述:支架材质:型钢按施工规范要求设置。

4. 在招标文件中有很多招标人推卸责任的写法“当图纸与清单描述不一致应按图纸要求完成工作,综合单价包含图纸全部内容”。

设计图纸与清单项目特征不一致是招标人的错误,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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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的综合单价。当图纸与清单描述不一致招标文件虽然写了项目描述与图纸不符应按图纸要求完成工作综合单价包含图纸全部内容。有可能导致承包人不按图纸完成工作而按清单的描述做工作,这种做法是也是错误的,承包人应按图纸要求完成图纸工程内容,但综合单价应按设计图纸要求组价。结算时承包人可以认为该清单项目的列项是备用项目。

第三、合同约定争议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一)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2008.112号文180天、200万现在没有具体规定)

(二)固定单价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三)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4、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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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如前所述是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固定不调整,一旦超过约定风险范围就具备了调整的要求和条件(设计变更即项目特征改变材质、型号、规格改变、工期延误、人工费的调整)。固定总价合同是对工程量及各类风险的包干,投标图纸中的漏项、工程量的少计都是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

固定单价合同的固定单价只是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对工程量不能包干,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应予计量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在来咨询的个别合同中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中关于风险范围中工程量的约定不是以15%系数约定,约定为无论图纸有无变化工程量不再调整。对这样的合同条款,他违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08规范4.1.3条用黑体标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是增减幅度的约定)应予计量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对于甲方来说这样的合同条款最好不用,表明看是风险全部推给了承包人实际上容易让对方做文章。有经验的承包人对工程的项目、材料用量有把握,故意把项目和材料做高或做低结算时做有利的调整。

在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投标人所报固定单价应包含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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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中虽未描述但图纸中有说明的或其他隐含的价格”。这种把清单编制人应承担的不负责任的或图纸看不懂的责任推给投标人,是错误的,08规范在工程量清单编制3.1.2条用黑体表明: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一种说法:合同为大,因此在合同中约定一些违背政策的条款。这也是错误的理解,合同条款合不合法是由法律条款来判定以法解决。政策是计价的依据,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完,双方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支持。为了双方的利益和工程的顺利按时完成,双方应在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工程后期结算过程中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的认证应按发、承包双方合法的当事人签字给予认可。竣工结算是工程施工完成后的工作。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是合同约定的延续,甲乙双方签定的有效签证应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发包人在收到最终索赔报告后并在法定或合同约定时限内,未向承包人做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现场签证这种方法是客观存在的,对于明显偏高、脱离事际的应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对于合理要求的签证应该认可并计算。

一些个别脱离实际的事实签证应根据施工期间的实际情况给予认可,如在6米高空的宾馆大厅安装电气装饰吸顶式串珠灯具,灯体直径1000mm每套安装费用1046.25元,当灯具安装完毕试亮时达不到设计或预期效果需拆除更换灯体直径1500mm每套安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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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5.84。因灯具已安装完成,非承包人原因需拆除更换,这时的拆除更换有可能就不再是拆除*0.5、安装再按定额计价了。承包人有权向业主办理签证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价。因为串珠灯具的串珠在地面组装与在空中拆除作业环境不同了,同时与全面安装灯具的方式也不同了,大厅的所有高空灯具安装可以统一考虑脚手架的搭拆费用并分摊该费用。单独拆除更换一套灯具,脚手架还需单独搭拆并不能分摊该费用。所以有可能一套灯具的拆除更换并不对应已有的单价,承包人可能向业主请求签证按实际费用计算。这样拆除更换灯体直径1500mm每套安装费用不再是1046.25*0.5+2315.84,而是认为脱离实际的23158.4元了。

造价咨询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介入,咨询单位造价人员必须在现场蹲点随时协助业主解决现场签证过程中的造价问题,如由于咨询单位未在现场,延误了承包人提交的资料的认可时间,应视认为认可。咨询单位造价人员或业主造价人员不能应为未签字结算时不予认可。同时业主也可向咨询公司提出索赔,索赔是每个人的权利。

造价咨询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责任是给业主提供计价的依据,不能对定额进行解释。定额的解释权应在各地造价管理站。

第四、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定额是计价的依据,清单定额与清单计价规范在项目、计算规则、工作内容上有一定的交叉、重叠和差别。

例1:电气工程中的配电箱:清单计价规范的项目是配电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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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内容包含基础型钢、计算规则按数量台计算;清单计价定额配电箱、基础型钢是两个项目,配电箱按台计量、基础型钢按米计量。 例二:给排水、采暖管道项目管道、工作内容包括套管安装、计算规则按长度计算;清单计价定额管道、套管是两个项目,管道按长度计量、套管按个计量。

一. 电气工程送配电系统调试计算:

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1KV以下交流供电”子目,在执行中有些争议。定额章说明凡供电回路中带有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的,均按调试系统计算;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节工程内容:自动空气开关或断路器、隔离开关、常规保护装置、电测量仪表、电力电缆等一、二次回路系统的调试。是否每个供电回路都必须具备以上全部工作内容,才能作为一个调试项目计取调试费?

对于电气册中的各项工作内容,皆是以“章”、“节”为单位进行说明的。“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是一节定额,其中包括“1KV以下交流供电”、“10KV以下交流供电”“直流供电系统调试”??等诸多子目。显然,该说明包括的工程内容是指该节定额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并非指其中某一个子目的工程内容和范围。见图?????.

就是1KV以下交流供电的系统图,图中所含的设备只有一次主回路,以自动空气开关(又称空气断路器)为代表的低压配电系统。凡含有“断路器”的系统,都应计取调试费。因为,断路器具有过电流保护、短路保护等功能,需要进行保护定值数据整定和试验,才能确保安全运行。说明:凡供电设备回路系统中不含“需要调试的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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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一律不得计取调试费。

送配电设备调试中的1kV以下子目适用于所有低压供电回路,如从低压配电装置至分配电箱的供电回路;但从配电箱直接至电动机的供电回路已包括在电动机的系统调试子目内。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包括系统内的电缆试验、瓷瓶耐压等全套调试工作。定额是按一个系统一侧配一台断路器考虑的。若两侧皆有断路器时,则按两个系统计算。

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中不包括特殊保护装置的调试。

电气调试系统的划分以电气原理系统图为依据,电气元件的本体试验均包括在相应子目的系统调试之内,不得重复计算。绝缘子和电缆等单体试验,只在单独试验时使用。

1、一般的住宅、学校、办公楼、旅馆、商店等民用电气工程的供电调试应按下列规定:

(1)配电室内带有调试元件的盘、箱、柜和带有调试元件的照明主配电箱,应按供电方式执行相应的“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子目;

(2)每个用户房间的配电箱(板)上虽装有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但如果生产厂家已按固定的常规参数调整好,不需要安装单位进行调试就可直接投入使用的,不得计取调试费用;

(3)民用电度表的调整校验属于供电部门的专业管理,一般由用户向供电局订购调试完毕的电度表,不得另外计算调试费用

(4)高标准的高层建筑、高级宾馆、大会堂、体育馆等具有较高控制技术的电气工程(包括照明工程),应按控制方式执行相应的电气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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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备用回路一般情况下自调,所以不计算系统调试费。如果建设单位要求做,又有调试报告时可以计算系统调试费。

3、低压配电柜应按出线数(即回路数)来计算工程量(包括一个照明回路)。如果低压配电柜的出线直接与电动机相连,则应计算电动机的调试,而不再计算送配电装置的系统调试

4、双电源箱切换装置调试执行事故照明切换箱装置调试项目乘以系数0.5。

5、单独安装的电气仪表、继电器不计取调试费,其调试费包括在系统调试费内,电度表需作检测时按检测单位的收费标准计算。

6、避雷器、电容器的调试,按每三相为一组计算;单个装设的亦按一组计算,上述设备如设置在发电机、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的系统或回路内,仍应按相应项目另外计算调试费用。

二、消防系统调试 1、消防系统的含义有两个

(1).消防系统调试是指一个单位工程的消防全系统安装完毕且联通,为检验其达到验收规范标准所进行的全系统的检测、调整和试验。

(2). 消防系统调试定额是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调试和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试两大部分编制的。这主要是由于一个单位工程的消防要求不同,其配置的消防系统也不同,系统调试的内容也就有所不同。例如:仅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其系统调试只计算自动报警装置。若既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系统调试应同时计算两个系统(即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调试和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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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的调试。

消防系统调试包括如下范围: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灾事故广播、消防电梯、防火控制系统。

2、消防系统的计算规则

(1).自动报警系统: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组成的报警系统。分别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报警器的点数计算。(≤128点、256点、500点、1000点、2000点≥2000编补充定额)

(2).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按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联动控制器的点数计算。(≤200点、500点>500点)

(3).气体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模拟喷气试验、备用灭火器贮存容器切换操作试验,按试验容器的规格(L),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试验容器的数量包括系统调试、检测和验收所消耗的试验容器的总数,试验介质不同时可以换算。

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如需采取安全措施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另行计算,列入措施费中。

(4).泡沫灭火系统的系统调试: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5). 灾事故广播、消防电梯、防火控制系统:火灾事故广播、通讯子目系指消防广播喇叭、音箱和消防通讯;电梯为消防用电梯与控制中心间的控制调试,按电梯以“部”为计量单位;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指可由消防控制中心显示与控制的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每樘为一处;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1个阀为1处。

3、控制器安装项目的“点数”如何计算? 控制器包括报警器控制器和联动控制器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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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警控制器:能为火灾探测器供电、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的报警装置。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包括琴台式);按系统线制的不同,又分为多线制和总线制。定额是按其不同安装方式和线制以“点”分列子目。其点数的含义是:

多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等)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等)的数量。如果一个模块带数个探测器(没有地址编码),则只能计为一点。

(2)联动控制器:能接受由报警控制器传递来的报警信号,并对自动消防等装置发出控制信号的装置。定额是按不同安装方式和线制以“点”分列子目。

多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设备的状态控制和状态显示的数量。一个状态就是一个点。如防火阀有关闭信号和关闭动作两个状态,应计为2个点;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和信号蝶阀均为1个点;排烟阀、正压送风阀、电梯、电动防火门均为2个点;防火卷帘门则为3个点;消防水泵、排烟风机和送风机均为4个点。

总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的有控制模块(楼口)的数量。一个模块就是一个点。

4、报警联动一体机的“点数”如何确定?

报警联动一体机:既能为火灾探测器供电、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又能对自动消防等装置发出控制信号的装置。只适用于总线制的自动报警控制系统。

定额是按其不同的安装形式,以“点”来分列子目,这里的“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与控制模块(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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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的数量(即总线制报警控制器和总线制联动控制器的点数之和)。 例

火灾报警器JB-QB-HS80

海湾消防主机JB-QT-GST5000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

海湾JB-QG-GST5000/726 立柜式 消防 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 北京 锦航/JB-TB-8000A型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 消防联动控制器 品牌:莱德威型号:D1TN-400型

三、C.K.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

1、C.K.2.1-2.2落地式(墙挂式)机柜、机架安装是指机柜、机架本体(空柜、架)安装,未考虑元器件的安装。柜、架内(上)的跳(配)线架、执行C.K.2.19.2跳(配)线架安装。

2、C.K.2.5.4 4对对绞电缆适用于五类、六类线敷设;电话电缆执行C.K.2.23多芯电缆

3、C.K.2.11-14模块式信息插座安装内配置的模块(与配线架上配置的模块对应)如不是配套产品需另行配置应计算模块的材料费。模块打接执行CK0082信息插座跳块打接

4、C.K.2.15双口光纤信息插座、C.K.2.16四口光纤信息插座打接执行CK0082、尾纤安装执行CK0092。尾纤熔接处的适配器(即套管)计主材费。

5、C.K.2.18光纤连接是指电缆与电缆的熔接(长度不够)。不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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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插座和配线架的连接。信息插座和配线架的尾纤安装已含熔接连接。光纤连接适配器计入未计价材料。

6、C.K.2.19电缆跳线适用于跳、配线架的跳线安装。配线架上配置电缆跳线执行C.K.2.19.1第一步CK0080制作电缆跳线,第二步CK0081电缆跳线打接。配线架至信息插座跳块打接(光纤、五类、六类线与信息插座跳块打接都应计算打接)执行K0082信息插座跳块打接

7、C.K.2.19跳(配)线架安装不含跳(配)线架内线缆打接。 跳(配)线架内应配置模块,如未配模块(100对配200个),模块计材料费,根据需要配理线架,理线架计材料费。配线架上配置电缆跳线执行C.K.2.19.1第一步CK0080制作电缆跳线,第二步CK0081电缆跳线打接。

8、双绞线测试、光纤测试以链路(信息点)计,如何界定一个链路? “链路”指综合不包括终端设备、工作区电缆、工作区光缆和设备电缆、设备光缆。在综合布线铜缆系统中是指从配线架到工作区信息插座之间所有布线。

链路(信息点)是两个不同的计量单位,究竟用哪个单位呢? 一个信息点对应一条链路,信息点是比较通俗的一种提法,两个单位是一样的,都可以用。定额使用的计量单位是“链路”

C.K.2.21电缆链路系统测试是按五类、六类双绞线缆的测试,按信息插座口计算(即一个口算一个链路)以整根电缆起点到终端为一个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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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K.2.22光纤链路系统测试同样是按光纤信息插座计算(即一个口算一个链路如24芯光纤按12个链路计算)从起点到终端的链路,中间接续不计。如24芯光纤测试为12链路。如中途变为8芯(16芯为预留)测试链路为4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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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中各册定额有许多系数,定额的各种调整系数分为换算系数、子目系数、综合系数。 1)换算系数:

换算系数大部分是由于安装工作物的材质、几何尺寸及形状或施工方法与定额子目规定不一致,需进行调整的换算系数,如:管道安装前集中刷油,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7;超低碳不锈钢容器制作按不锈钢项目乘以系数1.35;矩形容器按平底平盖容器乘以系数1.1。换算系数一般都标注在各册的章节说明或工程量计算规则中。 2)子目系数:

子目系数一般是对特殊的施工环境及条件、工程类型等因素影响进行调整的系数,如:洞库、暗室施工增加,高层建筑增加,操作高度增加等。子目系数一般都标注在各册说明中。 3)综合系数:

综合系数是针对专业工程特殊需要、特殊环境等进行调整的系数。如脚手架搭拆,采暖系统调整费,通风空调系统调整费,小型站类工艺系统调整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和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增加费等。综合系数一般标注在总说明和各册说明中。

各系数的计算,一般按照先计换算系数、再计子目系数、最后计算综合系数的顺序逐级计算,且前项计算作后项的计算基础。子目系数、综合系数发生多项可多项计取,一般不可在同级系数间连乘。 以上所述都是在通常或一般情况下的原则。但在个别的情况下,换算系数中也有可能出现连乘情况。如第一册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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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壳组焊,焊缝需内外焊接时,应按外圈焊定额乘以系数1.95。再者,如外径大于3m为4m时,则按3m直径定额乘以系数1.34。前者是调整设备焊缝双面焊,后者是调整设备的规格,此种情况应连乘。对于换算系数是否连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建议你根据你的具体工程情况,先计取高层建筑费、超高费,然后,以前面所有的项目的人工费为基础计取脚手架费用。

专业工程脚手架搭拆费子目适用于以该专业工程为主体的安装工程

脚手架搭拆费的工程量为该项安装工程的人工(含高层建筑增加费和地下室增加费中的人工)之和,以\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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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1b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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