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团发(2015)5号--第二届“滨海新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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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团发?2015?5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滨海新区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相关单位,青联委员:

为弘扬“五四”精神,集中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团结带领新区广大青年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用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建设者积极投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建设,切实深化“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活动,共青团滨海新区委员会、滨海新区青年联合会决定共同开展第二届“滨海新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滨海新区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滨海新区委员会、滨海新区青年联合会联合设立的授予新区青年的最高荣誉。旨在表彰、宣传在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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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青年典型,激励广大青年“争当刻苦学习的模范,争当创新创业的先锋,争当精神文明的标兵”,引导青年人以其特有的智慧、勇气和活力,为加快美丽滨海建设,全力打好开发开放攻坚战,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

年龄在14周岁至40周岁(1975年5月1日—2001年4月30日出生),在滨海新区工作生活的青年。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广大青年思想政治进步的楷模; 2.踊跃投身新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长期或主要奋斗在生产、教学、科研一线等基层岗位,扎实工作,勇于创新,贡献重大,事迹突出,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3.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二)其它条件

参加“滨海新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弘扬科学精神,刻苦钻研,在科技领域取得过重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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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推动科技进步,推进自主创新,提升质量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创办企业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全区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4.扎根农村,在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开办农村经济、科技实体或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推动农业发展、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5.在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安定、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尊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在文化体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秀成绩; 7.其他在工作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重大贡献,取得突出的工作成果;

已获得“天津市青年五四奖章”以及“滨海新区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四、组织机构

评选活动由团区委、区青联共同主办。成立“滨海新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团区委书记、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区委组宣部,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评选原则

(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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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迹突出的原则; (三)面向基层一线的原则;

(四)兼顾地域、系统和行业分布基本平衡的原则。

六、评选程序

(一)公开推荐(3月2日—3月13日)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新区直属团组织,街镇团组织,区青联,驻区高校团委,新区各行政、事业、企业和驻区单位等推荐人选,征求各级党政有关部门意见,并做好考察工作。

2.个人自荐。个人自荐指符合条件的个人,且属非公经济组织、自组织或自由职业者,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若没有单位的可委托其他单位审核推荐。

(二)资格初审(3月14日—3月22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对推荐人选的成果及事迹进行鉴定和整理。经审查核实,符合推荐程序和参评资格的业绩突出者作为候选人参加提名人评选。

(三)评选提名(3月23日—4月1日)

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候选人推荐材料及初审情况,综合考虑候选人个人事迹、行业界别、所在地域等因素,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提名人选。

(四)政审考察(4月2日—4月9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已确定的提名人选进行政审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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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4月10日—4月16日)

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对推选出的提名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遇异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建议提交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六)确定人选(4月17日—4月20日)

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确定第二届“滨海新区青年五四奖章”获奖人选。

(七)集中表彰(4月25日—5月4日)

团区委将于五四期间举行表彰仪式,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奖章。

七、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对评选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争取党政领导支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精心布臵,认真遴选,积极推荐,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推荐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真正把各行业、各部门的优秀代表推报上来。

(二)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团的建设、树立团的形象、培养和发掘优秀青年人才、带动团员队伍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形依托,作为新形势下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开展“凝心聚力 创新发展”活动的有效载体,积极举荐,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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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在广大青年中开展思想教育,树立青年典型,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加强宣传,从而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报送材料。

1.推荐人选应填写《第二届“滨海新区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申报表》(一式3份,贴好照片)和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一式1份)。属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单独附纸说明企业产权结构情况,并说明以下相关数据:企业注册资金,总资产(不含无形资产)、年均利润、年均产值及年均销售额(或营业额),累计公益捐助总额(以上内容领导小组仅于评审时使用,不对外公开)。

2. 推荐人选需提供不超过500字(字数不要相差太多)事迹简介1份,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获得主要奖项等。

3. 推荐人选需提供彩色工作照、生活照各2张(照片不小于1M、不低于600万像素,以JPEG格式上报)。

上述所有材料均统一使用A4纸打印,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正文采用仿宋三号字体,同时配套提供电子版至电子邮箱xqwsjz@126.com。

4. 推荐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各1份。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荐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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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于2015年3月13日(星期五)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参评人员,不作为候选人考虑。相关表格可登陆滨海新区共青团网站(http://www.bhyouth.com)下载。

联 系 人: 吴 浩 沈永博 联系电话: 66896772 66896766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734号政通大厦A座2304 邮编:300450

附件:第二届“滨海新区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申报表

共青团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 天津市滨海新区青年联合会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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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二届“滨海新区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学历 民族 职称 照 片 彩色一寸 邮政编码 办公 电话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详细通信地址 身份 证号 手机 参加工作时间 个 人 简 历 主 要 业 绩 8

主要 获奖 情况 本人 所在 单位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所在 行业 上级 主管 部门 意见 (个 人自 荐盖 章) 签章 年 月 日 推荐 单位 团委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推荐 单位 党委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团 区 委 意 见 9

主题词: 表彰先进 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 通知 共青团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 2015年2月28日印发

(共印5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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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02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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