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槎桥镇第二完全小学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方案1

更新时间:2024-07-01 18:3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仙槎桥镇第二完全小学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课程的育人理念, 坚持形成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三结合。在综合评价时,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过程实际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兴趣,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起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思想品德不断提高,从而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思想品德,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测试结合起来,把书面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品行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

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

小学生思想品德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学业发展评价: 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

3.兴趣特长评价:学生个性特长形成与发展的状况及学生在体育、科技、艺术比赛和各类学科素养竞赛获奖情况。

4.(具体内容见附件2-12)。 四、评价方法

1、形成性评价即学生操行表现评价,属基础性评价。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的实际表现及已养成的品格,做出一个中肯的综合性评价,凡符合该项标准并有突出表现可评为A(优秀),凡符合基本标准可定为B(良好)或C(合格),不符合基本要求评定为D(待合格)

2、在学业水平发展评价中,含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 ①过程性评价,任课教师要根据各科主要评价元素及学生在平时学习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和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进行评价,评价力求真

实、中肯。优秀者可选定A,良好者可定为B,合格定为C,待合格定为D。

②在终结性评价中,期末成绩栏,语数可量化,然后根据量化分数定等。量化评价可根据下面公式进行计算:

期末成绩=平时成绩的20%+期中检测30%+期末检测50% (注:平时学习表现20%,任课教师要根据该生在平时学习过程的课堂学习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和阶段性检测的成绩酌情计分。然后根据分数定等85-100分为A(优秀),70-85分为B(良好),60-70为C(合格),60以下为D(待合格)。其余学科用等级形式评价。

3、教师要重视平时学习过程中的日常评价,在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特长等情况。对学生已养成的品格和达到学科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要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信息齐全,内容要典型客观、真实。

5、采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四种方式,组织要周密,内容要真实,评价要公正。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及作用

1.对学生思想品德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待合格(D)四个等级。

2.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成长记录袋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操行表现、学业发展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方面的过程性资料。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3.填写《小学生思想品德评价通知书》,必须填写等级。

4.评价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学生的主要依据。 六、组织实施

三、学校成立工作小组 1、成立工作小组 (1)学校评定工作小组

组 长:徐亚龙 副组长:李新飞

成 员:黄能志 张芳群 刘巧灵 各班主任(10名) 职责:实施《小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定 工作,监察调控评定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与投诉,对 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 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 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2)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 职责:对所任教班级学生的思想品德进行评定。

2011.3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z9.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