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报销、领用(入库、出库)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4-06-20 00:5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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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萃文中学

关于物品采购、报销、领用方面的管理规定

根据《弋江区中小学、幼儿园基建、装备工作管理办法》、《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萃文中学物品采购、入库、领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减,特对后勤日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日常办公用品采买方面

1、采购申报手续:申报教师按实际需要填写《请购单》,做好市场估价,按规定申报(申报完毕交至总务处):

? 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下,由教师所在年级或部门申请,报分管领导批准; ? 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教师所在年级或部门申请,

经分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

? 采购金额在5000元以上,填写请购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后,

按区局相关文件执行。

2、采购方式:采购人员应充分做好市场调研,选择1—3家质量可靠、价格公道、信誉良好、交通便利、商品齐全的商店供货。

? 采购金额在500元以下,由1-2名采购人员实施采购(后勤人员或外勤

教师);

? 采购金额在500-2000元,至少由2名采购人员实施采购(后勤人员、相

关教师);

? 采购金额在2000-5000元,由2-3名采购人员实施采购(总务负责人、

后勤人员、相关教师)。

3、采买注意事项:原则上由总务处负责统一采购,对专业性较强的物品,可请有关专业人员或“请购人”协同采购;采买人员要主动了解市场行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守“四不购”,实际价格超过预算20%应先请示后购置。在采购过程中,要廉洁自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采购金额在1000元

以上原则上以转账形式支付,需请款的可填写请款单按程序请款。 二、日常办公用品报销方面

1、凭正式发票履行报销手续,物品采买当事人为经手人,相关部门或相关分管领导为证明人,由经手人在发票适当处说明采购事由,并送至校长室经校长签字后到会计室按会计约定时间报账(暂定周四上午,1000元以上的需提前约款)。

2、价格在5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非易耗品应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三、日常办公用品领用

1、后勤部门设立物品保管室,凡采购教学用品、生活用品、维修物品等应详实登记入库,凡出库均应登记。出库登记分班级、教师个人以及科室三类分别登记(班级及科室两类需明确“责任人”),每季度公示1次(其中复印耗材放置仓库,单独按部门登记并公示,油印类由文印室管理并公示)。

2、物品领用分学期初集中领用和日常领用两种,保管员遵循厉行节约、照顾既往的原则为广大师生做好服务:

? 学期初集中领用:学期初后勤部门做好安排,于开学前2-3日集中发放

班级学生用品(劳动工具、黑板用具)、教师办公用品(纸笔等文具)、办公室生活用品(卫生清洁工具);

? 日常领用:学期过程中在保管室领用物品需如实做好登记,属于非易耗

品的需填写《领用单》按程序领用;

四、未尽事宜由校总务处解释。

安师大附属萃文中学

2013.3.8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y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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