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山东乡镇公务员的申论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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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难”、“看病贵”

目前,“看病难”、“看病贵”等现象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这一问题的出现说明了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存在弊端,由于过分追求了经济利益,偏离了公益性事业 的发展方向,致使我国医疗改革并未成功。1985年是医改的启动年,从当时的统计数据来看,医院的效率、卫生总量在持续增长,这一过程中国家财政对卫生的 投入开始逐步减少。1992年全国开始新一轮改革浪潮,实质是减少国家对卫生的投入,将大批公立医院推向市场。同时引进私人资本。而改革到了今天,却出现 了近四成病人因医疗费高涨未就诊的事实。这是当前我国公益性淡化,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倾向的结果。因此,让人民群众都看得起病是我国医疗改革的基本目标。 目前我国百姓“看病难” ,“看病贵”,要从以下四方面分析:

首先,药价居高不下。从1996年以来,国家已经多次出台降低药价的措施,但收效甚微。一瓶200毫升的氟康做出厂价只要4元,在卫生系统招标中能涨到 25元,卖病人手里更一路狂涨到76元。另外各医疗单位自立名目、自立标准、重复检查、无有生有等收费项目繁多,使得老百姓不堪负重。

其次,以药养医、以药养院的病根纠治不力。目前医院的营运成本中94%的费用医院自负,而医院的收入和个人的收入挂钩后,自然产生诸多弊病,如开大处方、 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及小病大治等。明明照B超就可的病却大笔一挥做CT,要知道一个普通肝脏B超只需40元左右,而CT却高达1400余元!

再次,我国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在中国目前的卫生总费中,大约有60%靠居民自费,25%靠集体负担,政府投入仅占15%。我国人口占世界总数22%,单医疗卫生资源却仅占2%,其中还有不少资料水平不高,使公众难以享受到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最后,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20%的城市居民享受80%的医疗资源,而80%的农村人口却只有20%的资源。不少农民因当地缺医少药,为治病长途跋涉, 异地就医,加大了经济负担。而城市也是一些大医院医疗设施“超豪华”社区医院却配备不齐。从而直接导致患者偏好大医院,造成“人满为患”看病难。

对于医疗改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我们应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本着让人民群众看得起病的原则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千方百计降药价,研制新药,确定常规药。减少药品从出厂到消费者手中的流通环节,对医院实行药品限价销售制,价格透明制,以杜绝医院收取药品和医疗器械厂商等支付的各类折扣、回扣。明列常见病常规药的价格费用,杜绝药价虚高、乱收费。

其次,检验项目透明化,医生处方公开化,严禁“以药养医”、“开大处方”的现象。由

患者自行比较下择医就诊,改变患者的被动地位,实现其选择权、知情权,有效防止某些医生“开大处方”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及小病大治等。

再次,加大政府投入,提高我国医疗资源的总体水平。通过政府拨款、补贴,提高医疗服务的社会公益性。可以设立部分非盈利性医疗机构,保障弱势群体、社会低保人员的医疗服务,扩大医疗医疗保障范围。

最后,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加大社会、农村,是偏远地区的医疗资源投入。提高优秀医疗人员在小医院、偏远医院中的待遇,提高农村医院、社区医院的医疗设施配备。减少当地民众因当地缺医少药而异地就医,增加其经济负担的情况。

总理曾经说过一句话:“我有一个梦想,就是让每一个中国公民都不会因没钱看病而发愁。”这句朴素的话,饱含了总理胸怀人民疾苦的感人情怀。我相信,随着从 中央到地方对“看病难”、“看病贵”这一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随着医疗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完善,问题必将得到解决,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三下乡”成功实践的启示

今年是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十周年。十年来,在中宣部等十四个部委的大力推动下,“三下乡”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只要看看广大农民欣赏演 出时的喜悦、学到实用农业技术时的兴奋、受到医疗救治时的欣慰,就可以知道“三下乡”深受广大农民欢迎。在众多服务“三农”的社会事业中,“三下乡”的影 响越来越大。

经过十年的实践,“三下乡”内容不断丰富,活动更加完善,一系列涉农的知识、技能、信息、物资、法规等,都已经纳入“三下乡”活动的范畴,“三下乡”正在向广度和深度扩展,群众受益面日益扩大。

“三下乡”深受农民欢迎,靠的就是服务“三农”的扎实工作。十年来,许多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不畏艰苦,深入基层,在田间地头、在风霜雨雪中奔走,使广大农村群众获得了精神文化的享受,获得了致富的信息和技术,获得了健康知识和医疗服务。

十年的实践表明,“三下乡”是新时期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途径。“三下乡”把党的方针政策,党对农村、农民、农业的关心送到了亿万农民的心 中,使他们切切实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同时也使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深入了解农村的现状,提高了制定政策的针对性和开展服务的实效性。“三下 乡”所体现的正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十年的实践表明,“三下乡”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有效举措。如何提高农民的收入、稳定农业生产、改善农村医疗服务、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关系农民 切身利益,关系农村

现代化建设。“三下乡”向广大乡村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倡导文明生活,符合亿万农民脱贫致富的迫切愿望;为那些急需文化、科 技、医疗的农村地区,尤其是“老少边穷”和西部农村雪中送炭,为改变那里的落后面貌做出了巨大贡献。这也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实际行动。

十年的实践表明,“三下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目前我国社会正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生深刻的变革,农村也同样处于这一历史变革的进程之 中。“三下乡”对于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化解农村的各种矛盾,改变农村的社会风气,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三下乡” 一定能够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年奋斗,十年辉煌。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要把“三下乡”推向深入,就必须持之以恒,就必须开拓创新,就必须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 功夫。在“三下乡”活动中能直接受益的农民毕竟有限,只有坚持不懈,把“三下乡”变为“常下乡”,才能使更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三下乡”十年来已经积 累了许多好的经验,涌现出大批优秀典型,但是如何使“三下乡”制度化、规范化,如何调动更多部门的力量投入“三下乡”,仍有待我们不断探索创新。农村各地 发展条件各异,经济水平不同,风俗习惯有别,如何结合实际,使“三下乡”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性,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我们要在十年成功实践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工作,城乡携手,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标准表述

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随 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的目际,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温 家宝总理在今年(编者按:2007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要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 农合)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的目标,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更快发展。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广大 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

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什么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为 了减轻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 [2002]13号)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到2010年,这一制度要基本覆 盖农村居民。新农合制度是中国政府为提高农民的健康和医疗保障水平而进行的积极探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国家 “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

一、 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医疗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自愿参保”为原则。虽然人均10元的缴费标准不会给农民带来太大的经济负 担,但是健康的青壮年人群患大病风险较小,参与积极性较低,风险较大的高危人群则倾向于参加,这样逆向选择极容易导致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入不敷出。在政府投 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提高缴费标准将是维持新农合基金运转的唯一选择,但是费率的提高必定使农民的参合率下降,导致新农合基金最终崩溃。同时,“只报销大 病”容易诱发农民将“小病当成大病医”的道德风险,造成医疗支出的急速上升。此外,和大病相比,对农民健康威胁更为普遍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1998年全 国卫生服务总调查表明,农村约有37.7%的病人发病后并未及时就医,很多农民的大病都是由于耽误对小病的治疗而形成的。只负责大病统筹而疏于对小病的防 治和保健工作,必定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的医疗保障状况。

二、 相同的人均缴费标准对于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民有失公平。在新农合开展初期,制定统一的缴费标准是操作起来最简便的方法,但是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民之间 收入差距较大。收入较高的农户往往愿意参合,因为在大多数地区,只需缴纳10元就可获得部分“大病”医疗保障,回报率较高。而对于很多人均纯收入不足百元 的贫困农民群体,10元参合费仍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缴纳后不能马上见到实效,因而参与积极性较低。结果就是——富裕的农民获得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 而贫困的农民仍然没有得到任何保障,这显然违背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初衷。

三、 农民自愿参合的积极性不高。农民自愿参与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推行的基础和根本保证。虽然统计数据显示试点地区农民的参合率大都达到70%以上,但是这 些试点一般都是经济发展相对较好地区,农民的支付能力较强,而且当地政府为了产生示范带动效应,加强了宣传投入力度,有些地方为了高参合率甚至出现在强制 参合的现象。然而现实情况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对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普遍较差。以欠发达的江西赣州为例,调查结果显示50%的参合农户是在干部到家中 说服后才交的,20%的农户只是盲目地“别人交,我也交”。在已参合的农户中,70%的人

不了解参合知识,绝大多数农户对农村合作医疗的目的和意义一知半 解,普遍对缴纳的10元参加的新农合抱有较高期望值,希望能马上得到回报,然而现实状况(大病统筹)又使农户积极性受挫,参合率自然不高。

四、 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效率低下,成本过高。由于农民对新农合了解甚少,自愿参保积极性很低,为了保证较高的参合率,很多工作人员不得不挨家挨户进行宣传、说服 工作,大部分的参合额都是工作人员一个一个谈出来的。再加上农村地区农民居住非常分散,交通不便,更增加了筹资成本。另外,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下也是导致 高筹资成本的重要原因。赣州市的调查显示,只有30%的工作人员主动学习合作医疗知识,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按部就班地进行宣传讲解工作,办事效率自然就 低。据了解,60%的农民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不满意,进一步挫败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五、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现行的新农合基金管理模式主要有独立管理模式、银行(信用社)管理模式和保险公司参与模式三种。大部分试点地区采取的 是“小而全”的独立管理模式,即各地区建立一套完整独立的、自上而下的管理系统,并配合一整套软、硬件措施。这样做虽然相对简单,但是它造成了条块分割、 自成体系、相互不能兼容的局面,成为各级地方财政的沉重包袱。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这种浪费的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部分地区采用了在银行(信 用社)设置基金帐户,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虽然这样充分利用了银行庞大的业务网络,在收入和支出两个环节降低了管理成本,但是银行(信用 社)的介入只是部分的,介入层次也很低,并不能真正提高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少部分地区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中引入了保险公司。虽然保险业参与有利 于控制新农合的运行风险,有利于节约政府成本,但是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对医疗机构的管控力度偏弱,对医疗费用上涨的控制还不够,而且引入保险公司 又增加了保险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户的协调难度。

六、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未有机地结合。医疗救助制度是由政府统筹协调,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卫生、财政部门配合,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 农民家庭的医疗费用按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助,以缓解其因病致病的一种制度。虽然医疗救助和新农合都是为了共同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问题,但二者各有一套独立的 筹资渠道、主管部门和工作对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预算、福利彩票的销售和社会捐助等,新农合资金则是由中央、地方和农户个人各负担 1/3。医疗救助制度的运行依靠各地民政部门建立的管理机构,而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则依赖于政府指导建立的单独的组织协调机构和经办、监管机构。总之,医疗 救助和新农合在农村地区是完全割裂运行的,二者在机构设立、人员配备上存在大量的重叠,导致财政支出的巨大浪费。

七、 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低。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基本上都实现了乡镇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但是由于医疗设备条件差,医务人员素质低,并不能满足参合农民 的医疗需求。以安徽省16个“新农合”试点县为例,尽管在乡镇卫生院就医可比乡外就医多报销20%的医疗费用,但由于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太低,60%的农 户不得不选择在费用更高的县及县以上的大医院就医。更为严

重的是,很多农村基层医疗机构限入了“缺人才——发展缓慢——经营困难——更缺人才”的恶性循 环。据四川省卫生厅统计,四川全省乡镇卫生院中无专业学历的医务人员占40%,本科、专科学历的人员仅占9.8%,乡村医生中大专学历为1%,无专业学历 的为72.5%,农村医疗人才匮乏已成为阻碍“新农合”长期安全运行的重要隐患。

八、 农村医疗机构服务监管不完善。目前,新农合医疗费用报销基本上限于公立卫生系统,并选择定点医疗单位时也没有引入竞争机构,这就保护了落后的公立卫生机 构,不利于医疗机构工作效率的提高。而且有调查显示,很多医院被新农合选为定点医疗单位后,次均住院费和门诊费用上涨较快,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比 较突出,农民从报销中得到的实惠被不断上升的医疗费用抵销了,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医患双方共同欺骗新农合组织,骗取医疗补助的现象。 怎么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一、加强农民的思想宣传工作。通过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办事效率,转变粗放型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意识到这种制度既不是政府的一项恩惠,也不是农民的一项负担,而是在政府的帮助、主导下的一项农民互助共济保障制度。

二、改善农村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加强对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村医疗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加大对农村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引进先进设备,改善医疗环境,从硬件设施上保障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

三、 探索建立稳定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要在农民自愿基础上,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简便易行的农民个人筹资方式;同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机制,规范和完 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资金拨付管理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财力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相应提高筹资标准,探索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 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

四、形成科学 规范的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统筹补偿方案是新农合制度的核心,目前要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想方设法逐步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试点中,许多地方采取了住院统筹加家庭账户的统筹补偿方案。有些地方增加了健康体检,门诊大额补偿,慢性病、地方病和住院分娩补偿等,扩大了受益面;有些 地方利用医疗救助和基金结余进行二次补偿,提高了受益水平。还有许多地方探索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从机制上探索进一步扩大受益面和提高受益水平。起付线、 封顶线和补偿比例也直接关系到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做出一些调整。统筹补偿方案要与基金的规模相适应,提高受益面和受益水平不能超出 基金的承受能力,也不能因为盲目担心基金透支,未经科学测算,人为地缩小受益面,降低受益水平。要科学研究、合理确定基金的结余比例,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既要避免结余过多,也要切实防止基金透支,在此基础上调整统筹补偿方案,逐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

五、 加强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管理和经办能力建设。随着新农合的全面推进,基金规模越来越大,监管任务越来越重,财政部、卫生部要研究制订财务会计制度,各地区要 不断规范基金监管措施,

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审核报付作为基金运行中的重要环节,要不断予以改进,切实做到方便参合农民。采取参合农民就医时先付费后到新农合经办机构报销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尽 可能采取参合农民就医时由医疗机构垫付费用,医疗机构定期到新农合经办机构兑付的办法。这种办法既方便参合农民,也便于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还有利于精简经 办机构的人员。同时,要积极推行计算机网络即时审核报付办法,提高审核报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六、 加强对医疗服务和医药费用的监管。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疾病检查、治疗、用药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及行之有效的自律机制。有效开展农村医疗机 构及其服务行为的外部监管,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基本诊疗和药品目录以及收费项目和价格,严格监管医疗机构服务行为;采取 单病种定额付费、按人头预付、医药费用清单制、加强结算审核和补偿报销情况公示等,有效监管收费行为,切实控制医药费用。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 息。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零售价格和进药渠道。

七、 整合相关资源,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次,要着力整合相关制度、政策和社会资源,协同推进新农合制度发展,实行新农合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机结 合。2003—2006年,中央财政共投入18.5亿元支持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难农民无力参合和无力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问题。一 些地方开展的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红十字会开展的贫困农民医疗救助,又进一步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事实上,还有许多在农村推行的政策,比如计划生育,扶贫开 发,“降消”项目,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和地方病等方面的防治政策,都可以通过部门协调,与新农合制度有效衔接。

触摸改善民生的细节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一年来,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会议、下拨资金、建章立制等多种形式,积极解决百姓“最急、最盼”的事情。

教育是民生之基。2007年继西部地区之后,东中部地区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 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从今年秋季起,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计划招收免费师范生1.2万人,实行定向招生,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同时实施 新的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体系,中央财政支出由上年的18亿元增加到2007年下半年的95亿元,加上地方财政的投入,共达154亿元。【中央今 年安排181亿元资金免除1.5亿名学生学杂费】

就业是民生之本。今年以来,国家实行积极的产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促进就业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特别是今年8月底通过的就业促 进法,把行之有效的积极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并按照促进就业的工作要求对政策核心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正在建立。劳动保 障部出台《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对如何落实公平就业原则进行了细化,还全面推进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就业促进法》是民生之法和谐

之法 具有四个亮点】

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历来被称为人民生活的“安全网”。今年以来,国家采取措施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从7月1日起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积极推动农民 工参加社会保险,大力支持地方做好城市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城市低保资金补助力度,由2000年的8亿元增加到2007 年的151亿元。【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惠及四千多万企业退休人员】

健康是国民素质的重要体现,关系千家万户幸福。我国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医药价格管理,使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势 头得到初步遏制。特别是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国约有7亿农民参加,占农村总人口的81%。截至2007年9月30日,全国新农合基金本年度已 筹集353.2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到位82.05亿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173.53亿元

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

我国是农业大国,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重点和难点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提出构建和谐社会 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求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在这个过程中,解决好“三农”问题无疑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可以说,没有农业的稳定,就没有国民经济的 稳定;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整个中国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中国的现代化。

近 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农村文化建设取得很大成绩,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有了较大改善,农村文化建设呈现良好的 发展局面。但总体上看,农村文化建设却相对滞后,农村文化生活比较贫乏,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这不仅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也制约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可以说,农村还是我国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

一是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文化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偏低,并且文化投入偏重于城市。城乡差距日益拉大,2003年文化事业费中城市占71.9%,农村文化只占28.1%;文化事业费中东中部地区占78.3%,西部地区只占21.7%。

二是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落后。尽管“十五”期间,国家共安排预算内专项资金4.8亿元用于支持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安排项目1083个,但仍有部分县无文化馆、图书馆,一些农村乡镇无文化站。

三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现有文化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基层文化单位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文化馆、文化站业务经费和活动经费得不到保障,县级图书馆购书费用占经费总支出的比重逐年下降。许多乡镇文化工作者待遇问题难落实,队伍不稳定。

四是为农民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总量偏少、质量不高。特别是全国文化系统艺术表演

团体深入农村演出场次越来越少。 这些问题都需要给予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加 大农村的文化建设,既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强政策调控,加大政府投入,调整资源配置,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参与,为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要加大现有文化体制的改革,逐步理顺和创新体制, 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农村文化的需求和发展,同时使现有的农村文化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文化活力得到巨大的释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必须针对农村文化建设与发展的现实问题,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在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前提之下,加大 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进一步加强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 活动场所,形成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中,要大力推进广播电视进村、电影放映以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各项文化惠农工作,满足农民群 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努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农村卫生、医疗保健等各项社会事业,努力通过农业科技发展提高农村劳动生产效率和水平,使 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展现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公平纳税,调节贫富

我们是一个富有仇富传统的民族,“劫富济贫”在民众心目中历来是得到肯定的,《水浒》之所以成为经典不是因为张扬了宋江的招安,而恰恰是梁山好汉多有“劫富 济贫”的义举。尽管如此,我依然深信财富本身不是罪恶。财富是中性的,它既可以用来造福社会,也可以用来吃黄金宴,醉生梦死,一掷万金,关键在于掌握财富 的人的精神境界,对这个世界的体悟,对人生的认识。掌握财富的人意识到对社会的责任,并不是单纯把自己的财富作为个人享乐、传子传孙的不世之财,这是财富 观的一种进步。在西方、乃至在东方许多地方,这都是已经解决的问题,包括比尔?盖茨、巴菲特这样的超级富豪都没有将巨额遗产留给子孙的打算。富人处理自己 财富时的态度诚然和性格等个人因素有关,但更重要的还是取决于社会环境,特别是制度约束、舆论氛围等等。

近些年来不断地在报上看到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消息,有许多感慨。三年前新华社发出一条消息:《个人所得税主要由工薪阶层缴纳正常吗?》,据国家税务总局统 计,2000年全国共征收个人所得税660亿元,其中工薪阶层缴纳的就有283亿元,占了42.86%,高居各个应税项目之首。2001年上半年,个人所 得税共收入464亿元,工薪阶层所占比例依然最大。富人逃税、漏税,而普通工薪阶层、中低收入者负担了本来具有调节财富分配功能的个人所得税,这早已不是 什么秘密。 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的功能,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这是专家的共识。无论是从人类发明这一税制的初衷出发,还是从我们这个古老的泱泱大国十多年 前引进这一税制的目的来看,我们都绝对无法想象???个人所得税实施的结果竟然是“劫贫济富”。毋庸讳言,正如社会学家孙立平等人早已指出的那样,在“一 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下,这个社会正面临着深刻的两极分

化:一方面是一小部分人越来越富,掌握了大部分的财富与社会资源;另一方面却是低收入群体一天天 扩大,城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群不断膨胀,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下降,至少还有几千万以上的人口还在为温饱而努力。

当先富起来的人们不需要为他的黑色收入、灰色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当然不是所有人如此),亿万普通的工薪阶层则在工资尚未到手之前就被“代扣”了个人所 得税。本来征收个人所得税用意在于调节过高的贫富差距,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结果却由于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以及操作上存在的漏洞和弊端,反而进一步 扩大了收入差距,加剧了贫富悬殊,使穷者更穷、富者更富,以至出现了工薪阶层纳税办公共事业,暴富阶层反而可以轻而易举、心安理得地逃税、漏税的反常现 象。为此专家们已提出了一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比如修订税法,提高现有八百元的起征点,同时有效杜绝一些政府部门对富人的地方保护,防止纳税人和税务人员 上下其手、偷税逃税;由健全金融制度入手,通过储蓄实名制的完善遏止黑色收入、灰色收入,从而建立起良性的个人收入调控体系;加大对高收入偷税者的法律惩 罚力度,等等。

在中国历史上,“劫富济贫”向来被看作是“替天行道”,那是因为缺乏有效的制度性措施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面对现在征收个人所得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 不由得想起了奥托?鲍威尔当年有关累进所得税的思考。我不知道专家和国家税务机关的负责人是否读过奥托?鲍威尔的书,无论如何,鲍威尔???一个社会主义 者的主张中包含了对文明社会的良性调节,从而寻求平衡、健康发展的诚意与追求。他的思考本身对不断调整、解决将与人类相始终的贫、富问题,人类对财富的支 配、享有、继承也只有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才是可靠的、良性的,才有可能最终避免“天街踏尽公卿骨”之类的历史重演。

大学生当村官

他们的业余时间少了些游玩,他们的话题少了些时尚,他们选择了去农村就业与创业,他们就是当代的大学生。近年来一些大学生开始去基层当村官,自己创业,这都是可喜的现象。据报道,今年全国可能有20多万大学生走向基层。

大学生积极下农村就业与创业的新趋势喜人

自从党中央作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以来,各级党政有关部门和高校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和农村服务、就业与创业,已经开始形成人才城乡双向流动的新趋势。

从2003 年到2007年的4年内,全国已有57000名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和农村去开展“三支一扶”等10项志愿服务工作。2007年,国家正在新招7000 名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基层乡镇一级从事1—2年的志愿服务工作。从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间,国家原定计划将总共招募10万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 务。2006年,已有23000多名大学毕业生奔赴农村基层。2007年继续招募20000多名大学毕业生到乡下去。预计2007年仅中央各部门和各地组 织的相关项目中,就有不少

于10万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和就业。由此看来,提前3年超额完成原定计划的可能性很大。

北京市从2005年起,就进行了大学毕业生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的试点工作。当年就有13600多名大学毕业生报名应骋,最后入选者共有1990名。

从2006 年开始到2008年为止的3年之内,北京市将鼓励和引导8000名大学毕业生到京郊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并于2006年春夏正式启 动了这项工作。由于试点成功,引导得当,政策优惠,措施有力,所以得到北京许多大学毕业生的热烈响应,到2006年3月中旬,就有万人以上大学毕业生报了 名,最后确定2016名到京郊农村任职。其中既有男的,又有女的;既有大学本科生,又有硕士研究生。报考与录取比例为5.6比1,超额完成了2006年的 招聘任务。

2007 年,北京市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聘到农村任职的工作开展得更加热火朝天。从2月15日到3月31日的一个多月中,已有19000名大学毕业生应聘,大约 17名大学毕业生中就有一位报名。估计到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超过20000人以上是不成问题的。北京生源和外地生源都积极报名应聘,男女生比例为1比 1。7月初被选拔上的3000名大学毕业生到任上岗,使北京市3978个村级组织,村村都有一名大学毕业生担任支部书记助理或者村委会主任助理。同时,还 招募6000名大学毕业生到京郊农村参加“三支一扶”工作。

大学生当“村官”遭误解,有人认为助长“读书做官”观念

面 对这种发展趋势,绝大多数人是赞扬、支持、鼓励和积极引导的。但是,也有极少数人对此表现出这样或那样的忧虑,还有一些模糊认识,心存疑问。一种观点认 为,让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当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容易助长“读书做官”、“学而优则仕”、“官本位”观念。这种观点对吗?

笔者认为,大可不必为此担忧!

其 实,大学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并不是当了什么“官”。农村党支部书记是不是“官”?我们党历来都将党内从上到下的负责人统称为干 部。有人把村党支部书记叫作“官”,混淆了党内职务与行政职务之间的差别,进而又把仅仅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的大学毕业生也当作“官”,更是错上加错。

村 委会主任也是一种“官”吗?我国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都明确规定,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国家行政的基层组织是乡、镇一级机构。如果要说“官”的 话,乡、镇一级的领导人才算“乡官”。他们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村委会主任根本算不上什么“官”的级别序列,没有像 国家公务员享受的那些工资福利待遇,每年只是由县财政给予大约3000至5000元的补贴,最高者也只有1万元上下。有的人经过几十年的沧桑,直至今天才 感悟到村委会主任原来是个“不入流、无级别”的职务,算不上是什么“官儿”!大学

毕业生到农村只是当个村委会主任助理,更同“官”完全不能划等号!

媒体在宣传大学毕业生下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时,大多在标题中使用“村官”一词,并且大都打上了双引号,表明只是所谓的“村官”而已。这只是为了简化标题的需要,而在正文中除了少部分外,大部分都是用比较完全准确的称谓。

有 的农民把他们叫做“眼镜村官”,只是同这些书生气比较浓厚的大学毕业生开个玩笑而已!人们一般大都称呼他们为“大学生村官”。但因他们中间学历高低层次不 同,所以也有人把那些具有硕士和博士学历的人称之为 “硕士村官”和“博士村官”的。把所有到农村搞“三支一扶”的大学毕业生统统称之为“村官”,则是不准确的,因为他们中间的许多人并没有担任村干部助理, 也没有被选举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值 得注意的是,大家在普遍使用这一简要代称时,千万不能对其内涵产生误解。为了防止误解,并鼓励大学毕业生好好锻炼成长,有的领导同志再三嘱咐大学毕业生下 乡后要“先当村民”,不要急于当“村官”!2007年5月以来,我发现几家中央媒体干脆抛弃“大学生村官”的借用代称,而已经使用“大学生村干部”的准确 称呼了。我建议,大家最好都以此为统一的标准称谓,以免使用“村官”这一代称时给某些人造成误解!

假 如把我们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基层干部也称之为“官”的话,那么,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大学毕业生,离这种“官”尚有一段距离呢!从北京市 一些试点村的经验看,大学毕业生从报名到被录取当上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尚且要经过好几道关口,绝对不是以学习成绩优秀为唯一标准的。应聘 者不仅要符合严格的报名条件,而且还要经过学校、院系、区县、乡镇和村委会的层层选拔,并通过严格的面试、洽谈和体验三大关口才能入选,上岗前还须经过培 训。2006年,北京有的高校因报名人数众多,竞争相当激烈,所以学校对选拔标准掌握得非常严格,经过层层筛选,最后入选者只能是很少的一部分人,使报名 与入选的比例达40比1,远远低于全北京市5.6比1的平均比例数。入选者到农村担任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在两三年内作出贡献,有了政 绩,如果愿意继续留在农村就业,经过张榜公布,被农村党员和村民选择认可,并且通过法定程序进行选举,才有可能当选为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这样的村级干部, 即所谓的“村官”。

笔 者认为,将已经当选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或者只是担任村支书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的大学毕业生叫作“村官”,如前所述,既不准确,又不科学,因为这种称 谓根本不符合实际!它仅仅只不过是一个借用的简称而已!但是,有人却认为仅仅担任了村支书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这种小小职务的大学毕业生,竟会“易于产生 ‘学而优则仕’的观念”,这纯粹是杞人忧天,过分的忧虑!试问到底是哪一位大学毕业生因此而产生了“官本位”的观念呢?又有哪些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去“当官 作老爷”呢?(

大学生务农

一个年轻人好不容易从农村考上了大学,花几万元在城市里读完4年本科却选择回到农村干农活,和父母一样靠种地赚钱。也许有人会问,“是不是白读了几年大学?”

去年8月,29岁的湖北大学生胡海的决定让人吃惊——他从东莞一家公司辞职,到广东省德庆县的大山里当一位菜农。

在短短几个月里,胡海种特种蔬菜赚到了20多万元,收回了几个合伙人的全部投资成本。“大学毕业后在外面漂了这么多年,到现在我才真正找到了自己的方向。”然而,他至今要面对一些朋友的不理解,跟着他种菜的女友则始终不敢告诉父母实情,“她怕父母不理解。”

眼下又到了不少大学生找工作的关键时期,在昨日召开的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委员陈至立透露今年高校毕业生达495万人,就业形势严峻。 胡海的选择,将带给我们什么思考?

四周是苍翠的大山,一条幽静的小河从山坡下缓缓流过。如果说这是一个种菜谋生的地方,浪漫气息顿时无影无踪,因为物质条件艰苦得难以想象。

农家唯一大学生选择务农

4月21日,记者来到位于德庆县回龙镇六水村委会大棍塘胡海的菜地,这里距离德庆县城28公里。“要找100亩连片的地,偏远地方才有。”德庆县农业局的付传兵说。

一个用塑料布包裹的小棚子异常简陋,是胡海临时躲暴雨或烈日的地方,但是防不了蚊虫。夏天菜地会被上涨的河水淹没,只能采取陆地敞开种植的方式。最近一连几天下雨,胡海特别担心雨水一多,蔬菜会烂在地里,“很大程度上还是要靠天吃饭。”

站在记者面前的胡海又黑又瘦,穿着依然是学生模样。2006年8月,他从东莞一家公司辞职到这里种菜后,生活就彻底改变了。

胡海在湖北枝江市百里洲镇一个农村里长大,小时候干过农活。他是父母的骄傲,是家里三个孩子中唯一的大学生。70岁的老父亲希望他能离开农村,到城市找一份稳定的工作。他没想到,胡海最终选择务农。

“很辛苦,但这个事有奔头”

一条羊肠小道从菜地里蜿蜒,连着山坡上一所简陋的乡村小学。800米的小道,胡海每天都要来来回回走七八趟。他平时住在学校里的一间砖房里,仅10平方米的房间挤满了衣柜、床、小桌子和木制的长条椅,牙刷插在长条椅和墙壁的缝隙里。

由于住得太偏,平时买菜是一个大麻烦。“买肉要到县城里去,我们一个星期才会吃一次肉。”比物质缺少更难忍受的是娱乐活动的缺乏。“什么都没有,晚上比 白天在地里干活更难过。”胡海的业余生活简单到极点,没有电视、收音机,只有一台电脑,但不能上网。唯一的娱乐项目就是电脑里自带的几个小游戏,最常玩的 是扫雷和扑克牌。“晚上常常是我玩游戏,女朋友在旁边看。但现在也玩腻了,不想玩了,10点钟就睡觉。”

“我也向往城市生活,我也觉得很辛苦,但我觉得这个事有奔头,辛苦也是为了赚钱。” 辞去国家干部和白领工作

种菜成为胡海的“奔头”,这是他毕业后在社会上漂了几年的切身感受。2000年,胡海从华中农业大学农学系本科毕业后回到家乡百里洲镇政府成为国家干 部。但半年后,倔强的他不顾父亲反对跑到东莞打工。原因是“太清闲,每天都没事干。”他态度坚决,户口、人事关系,“这些至今我都没管”。

2001年3月,胡海孤身到东莞人才市场找工作。他在东莞的一家公司里第一次接触到特种蔬菜。“这个行业很有潜力,广州、深圳、东莞只有示范点,没有大 面积种植。而且价格高,主要销往香港等地。把人工、肥料、地租等算在内,一亩地成本两三千元,一亩地可产红珊瑚500~750公斤,一公斤批发价16元, 一亩地可赚6000~7000元。”

“当时技术条件比较成熟,才决定去种菜。和同学聊天,德庆的同学说有地,我过来看看就决定了。”他的选择让老父亲有些担心,“你现在稳定了,出去后能不能做好是个问题,条件不成熟会砸。”但是胡海说,“好歹我要闯一下,闯不出来再回去。”

女朋友至今不敢告诉父母

为了种菜,胡海自己投入3万元,又从姐姐那里借了2万元,再加上其他几个股东投资,100亩菜地共投入20多万元启动资金。辛苦劳作之后,去年下半年他成功种出了自己的第一批特种蔬菜红珊瑚和艽芽菜。

第一次卖菜,他至今记得。100公斤红珊瑚,每公斤16元;300多公斤艽芽菜,每公斤6元,一共3000多元。“我心情很平静,菜卖出去很平常呀。”

2006年9月,胡海的女朋友龚礼容过来陪他。24岁的龚礼容也是湖北一所高校的大学生,学市场营销专业。在武汉工作几年后到东莞一家公司做文员。“一 个男孩子每天下地干活,还要自己煮饭、洗衣服,又黑又瘦,每天就煮点稀饭吃,特别心酸。我就过来了,想帮他一下。”龚礼容说。

至今,龚礼容还有一个心结——如何开口告诉父母?“我一直没有讲得很详细,也很少谈这边的生活,怕父母不理解。我家也是农村的,父母会说,怎么又回到原地。”

大学生在农村大有空间

胡海的消息迅速在同学中间传开,不少同学并不理解,“尽管我们学农学,但毕业后真正从事农业的全班只有我一个。读完大学去种地,面子上过不去。”

仅仅种了9个月的菜,胡海就尝到了甜头,已收回20多万元的投资。“现在我赚到钱,他们没有不理解了,但要他们来种就都不愿意,习惯了目前的工作,吃不了苦。”

与众多学农的学生不务农的现状相对应,农村的农业人才极度缺乏。德庆县回龙镇农办主任龙锦芬说:“种特种蔬菜,胡海是镇上第一个技术人才。本地大学生很 少回来,前两年,镇里来

了几名华农和广西农业大学的大学生,后来都走掉了。我们每年都向县人事局要人,但每年都要不到人,而像他这样的技术人才在农村大有 用武之地。”

德庆县委书记谭培安曾专门带队来到胡海的菜地里视察。龙锦芬说,为了支持胡海办这个项目,镇里把土地以60元/亩的价格租给胡海,签了10年的出租协议。这比起附近果地的承包价格低了一半以上。菜地被定为全县高效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并由镇委书记挂点帮扶。

龙锦芬说,今年下半年镇政府准备同胡海合作,把特种蔬菜的种植面积扩大到2000亩。胡海是项目中最主要的角色,负责三包,包种植技术、种苗培育和销售。

对于下一步,胡海有自己的打算,“今年的目标是实现每个股东10~20万元的收入,下一步带动周围农民都来种。”

“大学毕业后漂了这么久,现在才算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大学生找工作,没必要挤独木桥。”胡海说。

胡海

菜农作息表

6:30起床,早餐很简单,通常是煮一点粥喝。

7:15他来到地里看一下,等着他雇请的七八个干活的农民来开工。

7:30准时开始干活。从早上到下午,他带着农民在地上干上8个小时。

上午整地、锄草,下午摘菜、发菜。

18:00做饭,吃饭。

19:00玩电脑游戏——扫雷。

22:00睡觉。

今年大学生就业严峻

胡海的成功启发就业观念改变

在昨日召开的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委员陈至立透露,近年来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就业率保持在70%左右,就业人数 持续增长。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还很严峻,2007年高校毕业生达495万人,比上年净增82万人,做好就业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

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

为此专访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认为,结构性矛盾是当前大学生就业难题的症结所在。

据介绍,目前大学生就业压力主要还是源于结构性的矛盾:一些大学生求职面临一定困难,而很多需要人才的地方和岗位又招不到合适的人才。这种现象可以概括为“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

实际上,高素质人才的缺乏正是制约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发展的瓶颈。

对于不久前,大学生当搓澡工一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更早还有名牌大学毕业生卖肉、擦皮鞋、卖鸡蛋的现象,这位负责人认为,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大学生的初次就业。

“大学生毕业后无论干什么,只要选择正确的人生方向,都应当鼓励。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通过看似不起眼的工作起步,脚踏实地奋斗,实现了人生价值。”

公务员挤爆基层招不满

他认为,现在大学生找一个工作不难,难的是找到一个学生和家长们都感到满意的理想工作。“在当今时代,什么样的工作算是‘理想’?”目前党政机关进人数 量十分有限,今年中央国家机关总共计划招录公务员1.2万余名,却有53万多人报名考试,而有的基层就业项目却没有招满。 “当代大学生是有激情、有抱负的一代青年,如果说就业上有观念问题,影响大多来自家长和社会。每个家庭都期望自己的孩子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望子成龙无可厚非,但这个期望值应当与社会需求的现实状况结合起来。”

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几点思考

乡镇是我国最 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在农村的战斗保垒,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乡镇机构是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前沿的一支队伍。乡镇工作的好 坏,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权的稳定,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康建设的步伐。随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以及《行政许可 法》的实施,目前乡镇机构的设置已很难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

一、目前乡镇机构人员及运行状况

现在的乡镇机构主要分为行政机构和事业机构,行政机构目前还是政府为主,有党政办、共青、妇、武、综治办等,而事业机构却是包罗万象、五花八门:财政、林 业、水保、水利、兽医、果茶、农枝、农机、文化、广播、企业、土管、农经、计划生育等,只要上面有的部门,乡镇也一定有其相应的机构。其中,土管、财政属 派属机构人权、财权、业务指导归部门管理,责任归乡镇政府,如在耕地上建房,乡镇没有执法权,却要承担起第一责任这个“大帽子”;而果茶站却人权归乡镇, 农机、农技、水保、水利、农经、计育等部门的人权、财权又归主管部门,使得乡镇对这些部门的管理也是毫无头绪,一片混乱。多年来,乡镇一直和这些部门打着 交道,光是应付一年下来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检查就已经让乡镇大伤元气。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民主法制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农村税费改革的因素,乡 镇职能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一些矛盾凸显而出。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削弱,事权、责权却无限增大,人权、财权不断弱化。通俗的说,“有油水”的事上边都收回 去了,但收回去的只是人权、财权,事权、责权仍在乡镇,有了成绩是上边业务单位的,出了问题永远是乡镇的不是。如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林业、土管等方面, 使得乡镇苦不堪言,无权管事却要受罚。长期以来乡镇夹在上级和业务部门之间两头受气。有些事业单位的干

部更是自恃乡镇对他们无权管理,在乡镇也是目中无 人,给行政机构的干部带来极恶劣的影响。

二、当前乡镇机构改革的趋势

现在进行的乡镇机构几乎是“换汤不换药”,做了回文字游戏。笔者从报刊上了解到,将来的事业机构将合并成几个中心,如果茶站、农业四站、兽医站等合并成一 个农业服中心;文化广播站合并成一个文化服务中心等。试想,哪能找出一个既懂果茶技术,又懂兽医,还要要懂农业技术等“十项全能”的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乡 镇没有了对计划行育的执法权,如何完成计生部门分配下来的任务?乡镇管不了财政所、土管所,如何来承担他们在工作中犯下的错误?如此种种,笔者认为,乡镇 机构的改革不仅仅是精减人员,合并机构的问题,真正的“鸡肋”还是在于要划分责权。如今的政府职能已逐渐由“抓事务、抓税收”向“抓产业、抓服务”上转 移,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机制,按照“精简、便民、技能”的原则,着力构建为民服务的新机构。

三、几点思考

针对乡镇机构改革,笔者凭着在乡镇工作多年的经验,浅谈几点拙见:

对行政机构实行“三定”方案:

一是定职能,确定行政机构的职能就是“十六字”方针:执行政策、发展经济、搞好服务、社会稳定。

二是定机构,将行政机构划为四个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是定人员,根椐各个办公室的工作性质、业务量的大小,配备相应合理的人员职数。 对事业机构实行“五字”方案:

一是“定”,要将事业机构先进行定位,把一些公共事务机构(如企业办、兽医站、农技站、农机站、文化站、水管站、水保站等)和有行政执法权的机构(如土管 所、财政所、计育办、林业站)进行分开管理,将有行政执法权的机构的人、财、事、责权全部归于主管业务部门,作为乡镇的派属机构,乡镇只负责协调;将这些 公共事务机构的人权下放,人、财、事、责权都归于乡镇。将经营性的事业单位推向市场,按照市场化运行。

二是“撤”,对过去重复设置、职能和工作越位、错位的机构进行撤销。

三是“并”,对业务工作相近,工作性质相似的机构进行合并。

四是“变”,将乡镇的涉农部门转变为经济服务组织,既分流了人员,又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更直接的服务。

五是“退”,到一定年龄的乡镇干部一律办离退休手续。

总之,乡镇机构改革新形势下乡镇下乡镇必经之路。目前尚处于摸索阶段,还没有形成的“样本”可以参照。因此,笔者认为乡镇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人为本、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走各具特

色之路。

负担居高不下, 惠农政策惠了谁

——洞庭湖区农民负担最新调查

“我不明白中央一再强调减轻农民负担,可到了我们这里却为啥减不下来?”捏着一摞缴费收据,湖南省南县乌咀乡新民村农民姚明强不解地冲半月谈记者说。行走在洞庭湖区采访时发现,怀有姚明强同样疑问的农民随处可见。

洞庭湖大面积的农民负担之重,令人震惊和意外。税费改革被喻为继土地革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中国“第三次农村革命”,税费改革使亿万农民减轻了负 担,得到了实惠。然而,在有近一千万农业人口的洞庭湖区,农民负担居高不下却是一种普遍状况,个别地方甚至不降反增,取消农业税带来的实惠被各种名目繁多 的乱收费、乱摊派所吞噬。

洞庭湖区负担之重“甲湖南”

历史上“湖广熟而天下足”,如今洞庭湖区仍然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和农副产品基地,洞庭湖广袤的沃野肥土多年来为国人的吃饭问题贡献巨大。

2004年,湖南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全省农民负担随之大幅减轻。据湖南省农村工作办公室统计,2005年全省农民负担总额为32.1亿元,人均63.3元。

相对于全省63元多的人均负担额,姚明强家的负担高得离谱。姚明强家住湖区腹地,三口人5亩多耕地,2005年缴纳的各种负担总计766.7元,人均 255.6元。沉重的负担令姚明强和乡亲们难以承受。他告诉记者,由于负担太重,种田还是不划算。今年村里又有不少土地出现“抛荒”。 在湘阴县新泉镇凤南办事处新堤村未政南家,记者看到,取代省里统一印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的,是一张“2005年各项资金到户通知单”。“通知单”上,水电 费、垸筹资金、工改资金、公益用工资金、村提留资金等名目取代了负担监督卡上原定内容,而这些多出的开支几乎每项均不低于100元,“村提留”一项更是高 达300多元。而据了解,早在2002年税费改革后国家政策已明令取消“村提留”。

新民村和新堤村的咄咄怪事是洞庭湖区农民负担依然沉重的一个缩影。2006年,湖南省减负办确定的全省11个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县中,洞庭湖区占了8个;环 湖的岳阳、常德、益阳三市全部为重点监控对象。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年报”统计数据亦表明,2005年湖南省的农民负担之所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个 重要原因就是湖区三市农民负担拉高了全省的基数。据统计,三市农业人口、耕地面积分别只占全省的22.1%和29.7%,而农民负担额却占全省的 40.6%。 巧立名目乱伸手,

谁还在打农民的主意

打着“共同生产费”幌子的增项加码是湖区农民负担的主要构成部分。据湖南省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何仁芽介绍,“共同生产费”指的是用于生产的公共成本。而在湖区基层,

“共同生产费”实际上成了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

以湘阴县新泉镇凤南办事处为例,2005年共同生产费(包括排渍水电费、防汛抗灾费、水利管理费和工改资金4项)合计亩均达到107元,远远超出了湖南省核定亩均30元的标准。

事实上,在湖南省减负标准的农民负担卡上,“共同生产费”只是简单的一项,但到了基层“共同生产费”的名目却变得五花八门。如2005年,湘阴县湘滨镇余 长村乡村两级下达的负担项目竟达15项之多。其中乡镇下达的包括通乡公路工程费、排渍费、大堤维修费、乡镇渠道维护费、防汛处险费、乡镇公路维护费、农业 服务费;村里下达的有村“五保户”照顾费、水利建设费、村道维护费、特困户照顾费、村干部工资、党员组长误工补贴、村管理费、偿还村负债费等,农民人均负 担高达250元。

高昂“共同生产费”负担中有很大一部分并非用作生产成本,而是用于解决乡村干部福利待遇或被挪作他用。如以“养事”为名的水利管理费,据记者调查绝大部分湖区乡镇几乎全部用于水管会、堤委会干部职工的工资发放,成了纯粹的“养人”经费。

原本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自愿筹资、筹劳项目也变成了强制性收费项目,“想议就议”、“无事也议”。实际上本来由农民做主的“一事一议”早已异 化。从记者在湖区调查的情况来看,几乎所有的村都在强制以资代劳,并将本应用作村民公益事业以资代劳款平调到有关部门或乡镇政府统一使用。

来自各部门形形色色的“服务性”收费也是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首先是“一费制”遏制不住教育乱收费。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形形色色的“搭餐费”、“饮 水费”、“豆奶费”、“资料费”、“电影费” 湖区一些农村中小学的乱收费总额甚至超出学杂费。其他部门收费在农业税取消后也有增无减,从人防(疫) 费、畜防(疫)费到农技服务费、建房、结婚登记、出生证、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证手续费等层出不穷,“农民只要到公家办事,没有一件是不交费的。” “反哺”不到位,

遏制负担反弹何其难

湖区基础设施落后,财政投入严重不足是农民负担居高不下的客观原因。湘阴县新泉镇凤南办事处总支书记汤应斌说,由于水利基础设施年久失修,生产条件极为恶 劣,仅排渍电费一项,凤南办事处每年人均负担就达50元至55元。何仁芽认为,由于洞庭湖区特殊的地理位置,湖区农民对堤垸保安、防洪排涝等负担支出不仅 是农民生产所需,更大程度上是对整个湖区包括城镇在内公共安全的保障,这些本来应属于各级财政分担的公共支出实际上一直是在由农民负担,公共财政投入“缺 位”使这些开支最后必然会变成“农民负担”。

乡镇机构臃肿,财政供养压力大,改革步伐缓慢也在加重农民负担。湖区一名乡党委书记告诉记者,全乡一年财政收入不到10万元,乡干部当中除行政干部的工资 由县财政统发外,还有60多个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无着落。他坦言解决办法一是从农民上交的“共同生产费”中

拿;二是将“一事一议”筹工全部按每 个工日9元的标准“以资代劳”上交乡财政,村里的公益事业,要么不搞,要么由村里借债进行。

“治水”和“养官”的双重负担,加上一切不合理的其他负担,累积成了巨额债务包袱,是湖区负担屡减不下的主要原因。南县经管局副局长伍国安介绍说, 2004年南县的村级负债已达2.2亿元。农业税没有取消之前,乡村还可以靠收取农业税“拆东墙补西墙”逐步偿还债务,而农业税取消后就等于斩断了偿债的 资金链条,为此变相加码向农民伸手的现象屡禁不止。据记者了解,有的村甚至将债务及利息转嫁到农民身上,直接向农户下达摊派指标。在安乡县安裕乡累丰村, 村里为了收回2002年前的税费尾欠,村干部们竟然闯进农民家中“撮谷子”抵债。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真正解决农民负担问题,要加快建立面向农村的财政“反哺”机制,推进乡村消赤减债,加快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只靠部门监管和干部自觉,其结果必然是“治标不治本”,农民负担随时有反弹的可能。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的意义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出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民提供信息、技术、销售、供应、加工等方面的服务,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作出了重 要贡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制度创新,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对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村经营体制的进一步丰 富和完善。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贯彻实施好这部法 律,有必要深入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和作用。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是对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农村逐步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党和国家根据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作出的重大政策调整, 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确立,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 断发展,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成为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 院颁布的《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 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是在“长期稳定”基础上“不断完善”的产物。

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农民与市场的关系更加紧密,农民对生产资料、实用技术、市场信息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市场机制对农民的资金 实力、文化素质等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家庭经营规模小、资金实力弱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因此,扩大农业生产和经营规模,提高农民的组 织化程度,实现农户与市场的连接,就成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当务之急。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增加土地面积实现生产

规模的 扩大;二是通过广大农户的联合与合作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使增加土地面积十分困难,更现实、更有效的办法就是走合作生产经营的道路。 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开展生产经营合作的重要组织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改变农户的独立经营地位,有利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长期稳定。现阶段,绝大多数参加专业合作社的农民在生产环节仍然以户为单位,在流 通、加工等环节进行合作,将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和所需要的服务集聚起来,以规模化的方式进入市场,提高农民在市场中的地位。农民群众总结的“生产在家,服务 在社”,形象地说明了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实践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很好地解决家庭经营与市场经济的衔接问题,有效地解决政府“统”不了、部 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干”不了的难题,是对农村经营体制的丰富、发展、完善和创新。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是农民自己的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市场主体。它以农民自愿加入、自由退出为基础,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负盈亏为运行机制,是农民 群众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伟大创造。依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搞过去的合作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与上世纪50年代合作化运动中的 高级社、改革前的人民公社有着根本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独立市场地位的农民在有联合需求的情况下,自发组建的经济组织。“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凡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的农民,都可以申请加入。同时,按照章程规 定,农民也可以退出合作社。农民加入或退出合作社,都是个人的自由选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干涉。既不能依靠行政命令或其他手段强行要求农民加入某个合 作社,也不能限制农民加入某个合作社,更不能剥夺农民退出合作社的自由。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维护成员的财产利益。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依法成立、依法登记、依法经营,入社农民的财产权利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承认成员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前提下,共同使用成员的出资,既保障成员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又保障组织的占有使用权。成员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 始终为成员所有。每个成员对自己的财产份额及由此产生的收益都很清楚,退社时可以撤出自己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合作社有亏损时,退社农民也要按照章程规定 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财产受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摊派,强迫其接受有偿服务; 造成合作社及其成员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非法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作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严密的运行制度,按照章程开展各项活动。农民专业合作 社的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合作社的成员可以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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