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指导》之国际经济法综合练习题(含答案,2007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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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指导》之国际经济法综合练习题(含答案)

一、正误判断题

1.信用证开行是接受开证人委托,开立信用证之银行。(√)

2.信用证通知行是接受开证行委托,把信用证通知受益人的银行。(√)

3.信用证受益人是有权享受信用证利益的人,一般为出口方或中间商。(√)

4.国际贸易支付是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买卖双方经济利益的具体体现,指在买卖双方之间对货款及其附属费用的计价结算以及支付方式和手段。

5.汇票在国际贸易中,是出口方开给进口方的要求在见票或见票后的一定时间内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6.《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把13个贸易术语按照卖方承担义务的大小分为E、F、C、D四组。(√)

7.备用信用证又称为不跟单信用证、保证信用证、履约信用证。(√)

8.备用信用证指开立备用信用证的银行向受益人担保,如申请人不履行债务(不一定是金钱给付义务),则由开证行给予补偿。(√)

9.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有四个: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和信用证受益人。(√)

10.信用证开证申请人是向银行申请开产信用证之人。(√)

二、单项选择题

1

A 国家对天然财富与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 B 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C 公平互利原则 D 最惠国原则

2、国际经济法调整范围不包括

A 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 B 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与制度;

C 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与制度; D 国际商业惯例

3.

A.营业地分处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

B.具有不同国家国籍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

C.船舶、飞机、气垫船的买卖 D.卖方提供劳务或其它服务的买卖

4.《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

A.9 B.13 C.15 D.11

5.《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

A.合同的效力 B.合同的成立

C.合同对货物所有权的影响 D.货物对人身造成伤亡引起的产品责任

6.《2000

A.四 B.五 C.六 D.三

7.《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是

A.CIF B.FOB C.DAF D.EXW

8.《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大的术语是

A.CIF B.CIP C.DDP D.DDU

9.

要约是向

A.一个特定的人 B.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 C.不特定人 D.法人

10.

为邀请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是

A.要约 B.反要约 C.要约邀请 D.新要约

11

《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

A 过失责任制 B 严格责任制 C 无过失责任制 D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12

中远提单规定,承运人对货物损坏或灭失的赔偿金为

A 适用《海牙规则》关于每件或每计费单位最高限为100英镑的规定

B 按CIF价计算,每件或每计费单位不得超过人民币700元

C 按CIF价计算,每件或每计费单位不得超过500美元

D 每件或每个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或毛重每公斤2计算单位,以赔偿额较高者为准

13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应用最为广泛的公约是

A 《海牙规则》 B《维斯比规则》 C 《汉堡规则》 D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14 《汉堡规则》规定的承运人对每件或单位货物的赔偿限额为

A 100英镑 B 1000法郎 C 835特别提款权 D 835美元

15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总的承保条件事先约定,细节留待以后申报的保险单是

A 重复保险单 B 保险凭证 C 预约保险单 D 流动保险单

16 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通常是

A 钩至钩期间 B 舷至舷期间 C 仓至仓期间 D 水面责任期间

17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基本险别不包括

A 平安险 B 战争险 C 水渍险 D 一切险

18 平安险不赔偿

A 自然灾害造成的实际全损 B 自然灾害造成的推定全损

C 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D 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19.在正常贸易中,进口国由于不能适应进口竞争,造成国内生产中某产品的行业严重损害和严重损害威胁,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进口国可以依据

A.《反倾销协议》 B.保障条款及《保障措施协议》

C.《关于国际收支平衡条款的谅解》 D.GATT解除义务条款

20.GATT第24条允许WTO

A.地区贸易集团内必须取消影响相互之间贸易的所有关税和其它限制

B.地区贸易集团必须实行对外统一关税

C.地区贸易集团以外的WTO成员其经营者的待遇不应低于给予集团内经营者的待遇

D.地区贸易集团内实施的优惠也应给予来自集团以外的产品

21.WTO《贸易的技术壁垒协议》适用于与产品标准有关的进口国采取的措施,这里的“产

品标准”是指

A.产品的卫生标准 B.加工方法的环境标准

C.影响产品性能的生产工艺、生产方法 D.产品的包装标准

22.GATT第20条一般例外不适用于

A.进口国为保护本国资源所采取的进出口限制措施

B.进口国为保护全球资源采取的措施

C.影响货物进口的边境措施 D.影响货物在进口国销售的国内规章方面的措施

23 国际投资法主要调整的关系是

A.国际间私人直接投资关系 B.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C 国家能与他国国民之间的经济关系 D 国际间私人间接投资关系

24 跨国公司具有企业的特征

A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 B是一个经济实体 C是一个法律实体 D不是一个法律实体

25 采用外交保护的限制条件是

A.国籍继续原则和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B.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缔约国

C 是WTO成员 D 是联合国成员

26

A 作了两项声明/保留 B.完全同意

C 作了一项声明/保留 D 作了三项声明/保留

27

A.各国货币汇率的确定 B.如何防范外汇交易风险

C.国际收支的调节方式 D.国际结算的原则

28

A.储备制度的缺陷 B.国际收支调节机制的缺陷

C.美元享有特权 D.德国马克不得用于国际结算

29

A.浮动汇率合法化 B.黄金与货币彻底脱钩

C.扩大特别提款权的作用 D.美元不再用于多边贸易结算

30、根据《牙买加协议》关于汇率制度的规定,成员国

A 必须采用浮动汇率制 B必须采用固定汇率制

C不可以采用任何一种与黄金相联系的汇率制 D必须采用多种汇率制

31

A 法人实际管理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 B 法人登记注册地标准

C 法人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D 意向标准

32

A 法人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B 控制选举权标准

C 主要营业活动所在地标准 D 住所和居所相结合的标准

33

、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根据

A 属地原则 B 属人原则

C 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相结合的原则 D 属人原则为主属地原则为辅的原则

34

A 住所和居所相结合的标准 B 国籍标准

C 意向标准 D 控制选举权标准

35.

争议当事人最先采用的争议解决方式通常是

A 协商 B 调解 C 仲裁 D 诉讼

36

无第三者介入的解决方式是

A 协商 B 调解 C 仲裁 D 诉讼

37

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

A 强制执行效力 B 修改原合同的效力,构成新合同或对原合同的修改

C 不具有法律效力 D 半强制执行效力

38.在同外商商定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时,关于仲裁地点有以下各种不同的规定,其

中对我最有利的一种为

A 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 B 在被告国仲裁

C 在我国仲裁 D 在对方国仲裁

39、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对跨国银行监管的国际协议是

A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B 世界银行协定

C 巴塞尔协议 D 牙买加协议

40

A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B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C WTO D 经济合作开发组织

三、多项选择题

1.国际经济法调整范围包括

A 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 B 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与制度;

C 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与制度; D 国际商业惯例

2.

A 个人 B 法人 C 国际组织 D 国家

3.

A. 要约过期 B. 要约被撤回 C. 要约被撤销 D. 要约未发出

4.

A. 要由受要约人作出 B. 应采用要约规定的方法

C. 在要约无规定时采用与要约传递相同的方式 D. 在送达于要约人时生效

5

航空货运单的作用是

A 证明托运人与承运人已订立国际航空货物的运输合同

B 证明航空承运人接受了货物

C 证明航空承运人收到货物的重量、包装、尺寸等 D 代表运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

6

A 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的凭证。

B 提单是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的凭证。

C 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 D 承运人收到货物重量证明

7 为防止海上运输途中货物被窃,可以投保

A 平安险加保偷窃险 B 水渍险加保偷窃险

C 一切险加保偷窃险 D 一切险

8伦敦保险业协会新的货物保险条款将保险险别分为

A 险别 B 险别 C 险别 D 附加险别

9.

A.包装、集装箱成本和收费 B.与进口产品有关的专利费许可费

C.各种经纪费 D.以到岸价格估价涉及的运费、保险费

10.WTO

《纺织品服装协议》对于纺织品服装贸易采取的自由化安排是

A.禁止签订“自限协议” B.分阶段取消这些产品进口数量限制

C.将这些产品的贸易纳入WTO管辖 D.增加纺织品服装进口配额

11

A 对要求在知识产权领域给予帮助的国家提供协助

B 收集知识产权方面情报,进行有关研究

C 为促进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服务,并在适当情况下提供这方面的注册

D 保证各种知识产权方面的公约所建立的联盟之间在行政上的合作

12

A 地域性 B 时间性 C 空间性 D 国家性

13 根据《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规定,争端当事人一方须是缔约国或其下属机构及代理机构,另一方须是另一缔约国的国民。“另一缔约国国民”包括自然

A.在争端当事人同意将争议交付中心之日具有该争端当事国以外的缔约国国籍的任何法人

B.在上述日期具有争端当事国国籍,但由于外来控制的原因,经争端当事国同意视为“另一缔约国国民”的任何法人

C 其他WTO成员

D 其他国自然人

14 我国于1986年12月2日正式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

A 最惠国待遇 B.互惠保留 C.不干涉内政保留 D.商事保留

15

A 储备制度的缺陷。由于黄金生产的停滞,美元在国际储备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显着增加。美元充当国际储备资产必须做到美元价值的稳定和充分供应以满足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各国储备增长的需求,要靠美国国际收支持续出现逆差来供给。但如果美国国际收支长期逆差,必然影响美元信誉,引起美元危机。如果美国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稳定美元,则又会断绝国际储备的来源,引起国际清偿能力不足。这是一个不可克服的矛盾,称为“特里芬难题”。

B 国际收支调节机制的缺陷。由于汇率缺乏弹性,波动范围小,平价又不能轻易变动,调节国际收支的作用受到很大限制。各国只能牺牲国内均衡来达到国际均衡,各国一般都不愿如此。

C 由于美元享有一种特权,美国可以利用美元扩大对外投资活动,弥补国际收支赤字和操纵国际金融事务。以上这些缺陷经过长时间的孕育和发展最终成为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崩溃的直接原因。

D 扩大特别提款权的作用

16

A 金融租赁 B 杠杆租赁 C 卖主租赁 D 操作性租赁

17

A 专利许可 B 专有技术许可 C 商标许可 D 土地使用权许可

18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未泄露的信息提供保护。这些信息得到保护应当

具备

A 未经公开的 B 呈送给政府机构的

C 具有商业价值的 D 信息所有者采取了合理保密措施的

19

《保护工业产权公约》规定了

A 国民待遇原则 B 优先权原则

C 专利权和商标权的独立性原则 D 强制许可原则

20、

A 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B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C 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工业领域的发明的权利; D 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四、名词解释

1. 提单: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2. 《海牙规则》:全称为《1924年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是最早规范海运承运人责任的国际公约。1931年6月2日生效,目前有87个成员国。《海牙规则》在制定时代表当时主要航运大国的利益,侧重于对船东利益的保护,因此在执行中颇受非议。

3.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运输。

4.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书面协议。

5. 意外事故:指与航行有关的如触礁、颠覆、碰撞、失踪等意外事故。

6. 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毁灭或因受损而失去原有用途,或被保险人已无可挽回地丧失了保险标的。

7. 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受损后对货物的修理费用加上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其运到后的价值。

8. 单独海损:是指货物因承保风险引起的不属于共同海损的部分损失。

9. 单独费用:是为了防止货物遭受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或灭失而支出的费用。

10. 流动保险单: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总的承保条件,如承保风险、费率、总保险金额、承保期限等事先予以约定,细节留待以后商定的保单。

11.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2. 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生产者或销售者、服务提供者的标志,通常由文字、图形或其结合组成。

13. 不质疑条款: 对转让的技术的合法性不得提出异议。

14.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对法律确认并给予保护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通常包括商

标专用权、商标续展权、商标转让权、商标许可权等。

15. BOT(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16. 融资租赁:是指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

17. 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指依据属地原则确定的管辖权。它是一国对非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进行征税的权力。

18. 专利权商标权的独立性原则:专利权独立原则意指成员国国民向各成员国申请的专利与其在其他成员国或非成员国为同一发明而取得的专利相互独立、各不相涉。商标权独立原则是指对成员国国民在任何成员国中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不能以未在本国申请、注册或续展为理由而加以拒绝或使其注册失效。

19.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运输。

20. 直接投资:伴有对企业经营管理权和控制权的投资。

21. 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22. 外资企业:根据东道国法律设立,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属于东道国法人。

23. 反倾销税:是进口国对于来自外国的倾销产品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目的是阻止倾销产品进口和消除倾销造成的损害。

24. 倾销: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如果因此对某一缔约方领土内已经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新建产生实质性阻碍,就构成倾销。

25. 信用证中的受益人:即有权享受信用证利益的人,一般为出口方或中间商。

26.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是指国际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向借款人以贷款协议方式提供的优惠性国际贷款。

27. 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

28. 商品检验:是指由商品检验机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标记、残损等进行查验分析与公正鉴定,并出具检验证明。

29. 许可协议中的限制性商业条款:是国际贸易中各种限制性商业条款的一个方面,主要表现在供方对受让方在技术的使用、改进、产品销售等方面进行限制,当然也有少部分属于受让方对供方的限制规定。限制性商业条款又称限制性商业行为、限制性商业惯例、限制性贸易做法、违背公平贸易条款等。

30.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根据1944年联合国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1945年正式成立。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协调成员国货币政策的国际组织。

31. 不质疑条款: 对转让的技术的合法性不得提出异议。

32. 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根据属人原则确立的管辖权,它是指一国对其本国居民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进行征税的权力。

33. 国际重复征税: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同时课税。国际税法上通常所说的国际双重征税就是指国际重复征税。

34. 代位求偿权:当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权获得保险人所支付的保险金。保险人在支付保险金后,代位取得被保险人基于保险事故对东道国所享有的索赔权及其它权益,向东道国索赔。

35. 反倾销税:是进口国对于来自外国的倾销产品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目的是阻止倾销产品进口和消除倾销造成的损害。

36.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是指仲裁协议应视为与合同的其他条款分离地、独立地存在的条款或部分,国际商事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失效以及存在与否,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37.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书面协议。

38. 信用证:由一家银行依照客户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凭规定单据由自己或授权另一家银行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39. 国际投资法:是指调整跨国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有关国内法和国际法规范的总称。

40. 共同海损:共同海损指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

五、问答题

1. 在卖方违约时,买方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救济?

答:在卖方违约时,买方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有:

1、卖方实际履行。当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可要求其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包括要求卖方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或对不符合规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或提交替代物等。

2、减少价金。当卖方交货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买方可要求减少价金。

3、解除合同。当卖方不履行合同或公约义务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可以宣布解除合同。

4、损害赔偿。买方享有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其行使采取其它救济办法的权利而丧失。

2. 简述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

答:价格是指每—计量单位的货值。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作价方法等。

3. 简述《汉堡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主要修订是什么?

答:《汉堡规则》按照船方和货方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适当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使双方权利义务趋于平等。其修改内容主要有:1、适用范围,2、承运人责任起讫,3、赔偿责任;4、货物;5、赔偿金额;6、保函;7、索赔与诉讼时效;8、管辖权。

4.简述保险单种类?

答:1、定值保险单;2、航程保险单;3、流动保险单;4、预约保险单;5、重复保险单;6、保险凭证。

5.简述WTO协议序言规定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答:1、加强世界经济与贸易的联系与合作,以提高生活水平,保障充分就业,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增加货物与服务的生产和贸易;2、通过实施切实有效的计划,以确保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适应其经济发展需要:3、通过互惠互利的协议在安排,实质性地降低关税,减少其他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中消除歧视待遇;4、维护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成关贸总协定的目标,发展一个综合的更加有活力的持久的多边贸易制度。

6.简述WTO协议第3条规定的世贸组织的职能。

答:1、促进WTO各项宗旨的实现,监督与管理其统辖范 围内的各项协议与安排的实施运行,并为执行上述各项协议提供统一的机构框架。2、为今后多边贸易谈判提供论坛和场所。3、按一体化争端解决规则程序,解决各成员之间的贸易纠纷。4、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相关国际组织合作,协调全球经济决策。

7.多边《反补贴协议》是如何将补贴分类的?

答:协议首次对补贴作出明确分类,将其分为特定补贴和非特定的补贴;又根据补贴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禁止使用的补贴,可申诉的补贴和不可申诉的补贴,规定不同的补贴允许采取的措施。

8.简述《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对作品的保护期限。

答:1、一般作品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后50年;2、电影作品的保护期限是在作者同意下自作品公之于众后50年期满。如自作品完成后50年内尚未公之于众,则自作品完成后50年期满3、不具名作品和假名作品的保护期自其合法公之于众之日起50年,如在公之于众后50年内作者身份公开或确定,则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内;4、摄影作品和作为艺术作品保护的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限不应少于自该作品完成之后算起的25年。

9.简述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的宗旨和行使管辖权的必要条件?

答:宗旨是依照公约的规定,为各缔约国和其他缔约国的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提供调停和仲裁的便利。并不直接参加调解和仲裁,只是提供调解员和仲裁员名册,供投资者和缔约国选择,依公约组成特别委员会员或仲裁庭进行调解和仲裁。

对于提交ICSID仲裁的投资争议,必须符合公约规定的各项条件:1、主体资格的条件;

2、当事双方的同意。3、投资争议的法律性质,尽限于由于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议,而不是其他方面的争议。至于单纯的“利润冲突”问题,则不属法律争议。

10. 什么是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有那些特征?

答: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投资可能遇到的政

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特征如下:

(1) 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是一种政府保证,不以赢利为目的,而是以保护海外投资为目的;

(2) 保险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

(3) 承保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

11. 简述国际投资法调整的关系?

答:国际投资法调整的的关系包括四种:l、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者基于投资所产生的商事关系;2、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基于投资所产生的投资管理与保护关系;3、外国投资者与本国政府基于投资所产生的促进与保护投资关系;4、政府之间或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基于投资促进与保护或协调投资关系而签订双边投资条约或多边投资条约,所产生的国际法关系。

12. 简述融资租赁不完全等同于—般的借贷协议。

答:虽然融资租赁就经济实质而言是融资方法的—种,租赁公司所承受的不是贩卖危险,而是信用危险,但二者仍有一些不同之处,例如融资租赁租金构成不同于借贷契约借款人应偿付的本金加利息,借贷契约不涉及物件的使用关系,而融资租赁以物件的使用为中介;融资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对于相当于融资但保的租赁物享有三项选择权即返还租物,续租和回购。而借贷契约期限届满后,如果借款人已还本付息,则借贷但保物当然回归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发生选择权问题。

13. 简述《巴塞尔协议》取得的成就及面临的挑战。

答:《巴塞尔协议》是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1988年7月15日签订的《统—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协议的简称。《巴塞尔协议》从以下两个方面结束了国际金融须域无法律秩序的历史。1、《巴塞尔协议》对国际金融关系的主体,特别是对从事跨国业务的国际银行资格提出了法律性要求,按照协议,银行资本与风脸资产的比率总的要求不得低于8%,这一标准是到1993年底从事跨国业务的商业银行必须达到的。2、《巴塞尔协议》对国际金融关系的客体,通过巴塞尔体制的实施确定了国际监管对象。协议规定出风险

权数的资本比率,将银行资本同信贷风险与国家汇划风险挂钩,从而改变了以往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不加控制的状态。

《巴塞尔协议》规范的主要是银行的表内业务。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上的许多银行、跨国银行的“表外业务”发展十分迅猛,有的甚至超过了“表内业务”,而成了银行的主要业务收入,于是,如何规范和监管国际金融活动中的表外业务,逐渐成为《巴塞尔协议》面临的新课题。

14.简述国际税收关系的客体。

答:国际税收关系的客体是指国际税收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所谓跨国所得就是指所得的来源地与所得收益人居所地不在同一国境内的所得,它主要包括两类:本国居民来源于外国的所得;非本国居民的外国人来自本国的所得。

15.简述所得税包括几种?

答:1、跨国经常性所得(经营、劳务、投资、租赁等所得以及其他一般经常性所得);2、跨国超额所得;3、跨国资本所得;4、跨国其他所得。

16.按所得来源的不同性质,简述跨国经常性所得的分类。

答:按所得来源的不同性质,可将跨国经常性所得分为以下几类:1、经营所得、2、劳务所得、3、投资所得、4、租赁所得、5、其他一般经常性所得。

17.简述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经营所得来源地的确认。

答:经营所得是包括各种经营业务在内的一种综合性所得。对于这种所得,各国采用的确认来源地标准有:营业机构所在地标准;商品交货地标准;销售合同缔结地标准;商品交付之前的储存地标准;商品使用地标准以及产品制造地标准。

18.简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

答: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的《仲裁规则》第2条,其受理案件的范围为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这些争议包括:1、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争议;3、外商投资企业相互之间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其他法人、自然人及/或经济组织之间的争议;4、涉及中国法入、自然人及/或其他

经济组织利用外国的、国际组织的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资金、技术或服务进行项目融资、招标投标、工程建筑等活动的争议;5、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或特别授权由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争议。

19.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手段。

答: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是指用什么手段,在什么时间、地点,用什么方式收取货款及其从属费用。支付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

(1)支付手段。有货币和金融票据(本票、支票、汇票),主要是汇票。

(2)付款方式。可分为两类三种:①双方不由银行提供信用,但通过银行代为办理,如直接付款和托收。②银行提供信用,从银行得到信用保证和资金周转的便利,如信用证。无论采用以上哪种方式,都应考虑交易地区的贸易法令和习惯。

(3)支付时间与地点。支付时间涉及利息问题,而且对买卖双方尽快实现各自的利益有重大关系。

按交货(交单)与付款先后,可分为预付款、即期付款与延期付款。预付款是在交货或交单前即支付部分或全部货款;即期付款是在交货或交单时付款;延期付款是在交货或交单后的规定时间付款或分期付款。付款人或其指定银行所在地即为付款地点。

20.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检验条款。

答:商品检验指由商品检验机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标记、产地、残损等进行查验分析与公证鉴定,并出具检验证明。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权与复验权,检验与复检的时间与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以及检验证书。

21.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不可抗力条款。

答: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

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可抗力的含义、范围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

具体来说,构成不可抗力事故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该事故是在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

2事故是在订立合同时,双方不能预见的。3事故不是由任何一方的疏忽或过失引起的。4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且是人力不能抗拒、不能控制的。

22.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条款。

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在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不同,就产生了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宣布合同适用何国法律的条款称作法律适用条款或法律选择条款。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各国都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自由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这些法律可以是当事人的国内法(买方或卖方国家的法律);可以是第三国法律;可以是与合同有联系的,也可以是与合同并无联系的法律;可以是国际公约,也可以是国际惯例。

在选择方法上可以有以下几种:1单一选择。2多边选择。3无准据法。

23. 什么是商检证书?他有何法律效力?

答:商检证书是商检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书面文件,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议付货款并据以进行索赔的重要法律文件。按照商品的性质及检验要求,商检证书主要有品质检验证、重量检验证、卫生(健康)检验证、产地证、以及根据某些国家的特殊法律或规定出具的特殊证书等。

检验证书的法律效力如下:(1)是货物进、出海关的凭证;(2)是征收或减免关税的必备文件;(3)是买卖双方履行合同义务、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的有效凭证;(4)是计算运费的凭证;(5)是进行索赔、证明情况、明确责任的法律依据。

24. 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要约才有效?

答: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②内容必须十分明确、肯定,一经对方接受,合同即告成立。③要约要送达受要约人。

25.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承诺才有效?

答: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承诺要由受要约人做出才生效力。②与要约的条件保持一致。③承诺应在要约有效的时间内做出。④承诺必须通知要约人才生效力。

26. 试述国际经济法主体。

答:国际经济法主体论述如下:

一、个人。个人作为一般的民事关系主体,有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但由于个人受物力、财力所限,因此,个人在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发挥的作用有限。

二、法人。包括法人、法人集团、跨国公司等。是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最积极、最活跃,也是数量最多的部分。跨国公司凭借其优厚的财力、物力,人力优势和先进的技术、管理水平,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国际组织。大多数国际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国际经济组织都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固定的资产和资金来源,在一定的范围和领域承担一定的权利义务,有独立承担法律诉讼的能力,有些国际组织甚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国际组织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上具有法人资格。国际组织和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际组织和法人、跨国公司之间具有签订协议的能力,有接管买卖财产的能力,有进行法律诉讼的能力。

四、国家。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作为主权的最高代表和象征,国家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然而国家又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主体,表现为它享有不可被剥夺的主权豁免权。未经国家同意,国家的主权行为和财产不受外国管辖和侵犯。国家不能作为被告在外国法院出庭、应诉,国家财产不能作为诉讼标的以及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然而,为了适应国际经济交往的需要,国家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宣布自愿放弃豁免权,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资格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由国家授权的负责人代表国家进行民事和经济活动。

27. 试述承运人的责任与承运人的责任豁免。

答:一、承运人的责任:《海商法》规定了承运人必须履行的最低限度责任:l、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恪尽职责使船舶适航,其具体含义有三点:a、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船舶适用于航行;b、船员的配备、船舶装备和供应适当;c、船舶要适合货物的安全运送和保管:

2、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3、按照约定的或习惯航线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

二、承运人的责任豁免。《海商法》列举了14种情况下免除承运人依法承担的责任。它们是:1、承运人对船长、船员、领航员或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过失;2、非承运人过失发生的火灾;3、天灾、海上或其他或航水域的危险或意外事故;

4、战争或武装冲突;5、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司法扣押;6、罢工、停工或劳动受到限制;7、海上救助或企图救肋人命或财产;8、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的行为;9、货物的自然特性或固有缺陷;10、货物包装不良或标志欠缺、不清楚;11、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12、非承运人或其受雇人、代理人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

13、运输活动物固有的特殊风险造成的活动物灭失或损害;14、依照协议或法律或惯例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上,因这种装载的特殊风险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

18. 试述世界贸易组织机构。

答:世界贸易组织机构论述如下:

1部长级会议:是世界贸易组织最高决策机构。由WTO所有成员的代表组成,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部长级会议的职能是:(1)履行世贸组织的职能,并为此采取必要行动。(2)根据其成员的请求,在符合WTO协议和多边贸易协议决策程序的特别要求情况下,有权对多边贸易协定中任何协定下的任何事项作出决定。

2总理事会:为WTO常设执行机构。由所有成员的代表组成,在部长级会议闭会期间履行部长会议的职能,批准各委员会的决议。总理事会也是WTO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评审机构,它们根据不同的职权范围召开会议,在作为后两个机构履行职能时,由各自的主席领导,适用各自的规则程序。

3分理事会:下设三个分理事会协助其工作,负责监督协议的实施。货物贸易理事会监督GATT(1994)及相关协议的运作;服务贸易理事会负责《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负责TRIPS协议的执行。分理事会成员资格向WTO所有成员的代表开放,并按履行职务需要召开会议。

4专门委员会:WTO设有三类专门委员会,分别由相应的机构授权履行职务。

第一类由部长级会议设立,包括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预算、财政和行政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履行WTO协定及总理事会授予的职能。

第二类由总理事会设立于1995年和1996年分别设立了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和区域贸易安排委员会。还包括根据复边贸易协定设立的政府采购委员会、民用航空器委员会、国际奶制品委员会、国际肉类委员会。根据复边贸易协定设立的委员会有义务保持与总理事会沟通,使其了解它们活动的情况,但总理事会及WTO其它机构的权力对这些委员会无约束。

第三类由分理事会设立,货物贸易理事会管理的所有货物贸易多边协定,除《装运前检验协议》外都设立了相应的委员会,监督各自协议的实施,服务贸易事会已设立基础电信、

自然人流动、海运服务、金融服务、职业服务谈判组随着这些具体服务部门协议的完成,将设立相应的专门委员会。

5总干事和秘书处.世贸组织下设秘书处,由部长会议任命的总干事领导,总干事负责任命秘书处工作人员,总干事的职责、任职条件由部长会议制定的规则确定,总干事根据这些规则决定工作人员的资格。

29.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要求卖方实际履行救济措施的主要规定。 答:根据公约的规定,实际履行应满足以下条件:1、买方不得采取与这一要求相抵触的救济方法;2、买方应给予卖方履行合同的宽限期;3、当卖方交货不符时,只有这种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才能要求提交替代物,而且应在发现交货不符时,将这一要求及时通知。

30.试述提单之种类?

答:1、以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2、以提单上是否有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3、按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4、按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或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单据(或提单)或联合运输单据;5、按运费支付时间分为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6、租船提单。租船项下的提单称为租船提单。

31.试述承保风险与损失。

答:国际货物运输中会遇到各种意外事故,这些年意外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种:1、自然灾害。指与航行有关的海啸、地震、飓风、雷电等恶劣气候和自然灾害;2、意外事故。指与航行有关的如触礁、颠覆、碰撞、失踪等意外事故;3、外来风险。指由外来原因如偷窃、受潮、串味、钩损、玷污等外来原因,以及由战争、暴动、罢工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灭失等。由这些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可分为两类:货物本身遭受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以及为营救货物支出的费用。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对于实际全损,保险人给予赔偿。对推定全损,由被保险人选择,如按实际全损进行索赔,则必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否则,按部分损失进行索赔。对于部分损失,即除了全部损失以外的—切损失。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分为共同海损、单独海损和单独费用。共同海损属于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对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以及共同海损分摊都给赔偿。单独海损不属于共同海损的部分损失,只

能由受损方自己承担。单独费用是为了防止货物遭受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或灭失而支出的费用,由于保险单上通常都载有“诉讼与营救条款”,因此,单独费用都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补偿。

32.试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答: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分一般保险条款和特殊保险条款。—般保险条款包括三种基本险别:平安险(原意为单独海损不赔)、水渍险(原意为单独海损也赔)和一切险。特殊保险条款包括—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33.试述乌拉圭回合谈判的主要成果。

答:1、进一步改善了货物贸易市场准入条件;2、将纺织品服装和农产品贸易纳入多边贸易规则管辖;3、强化了管理多边贸易的法律规则框架;4、完善了管理多边贸易的机构体制;5、谈判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6、谈判贯彻了1986年埃斯特角部长会议宣言精神。

34.试述GATT1994的最惠国待遇原则。

答: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国际经济交往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一国在经济关系中给予另一国国民的优惠待遇不应低于该国现在和未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根据GATT

第一条的表述,最惠国待遇原则既适用于影响货物进出口的边境措施,也适用于影响货物在进口国销售的进口国当局执行国内规章方面的措施。具体适用范围是:1、在征收进出口关税方面:2、在征收与进出口有关的各种费用方面;3、征收上述税费的方法;4、与进出口有关的规章手续;5、进口货物的国内税费,影响进口货物销售的法律、规章和要求;6、例外条款中允许实施数量限制的行政管理措施。与其他国际关系领域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不同,GATT最惠国待遇原则只有多边化、制度化、无条件的特点。

35.试述GATTl994的国民待遇原则。

答: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国民待遇原则是指一国在经济活动和民事权利方面给予其境内的外国国民不低于其给予本国国民享受的待遇。在国家间签订的投资保护协定和友好通商协定都要规定这项原则。GATT第3条确认了这一原则,其含义是:一缔约方的产品输入到另—缔约方时,进口方不应直接间接地对该产品征收高于本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税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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