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讲章顺服国家设立的制度.doc

更新时间:2023-04-16 22:4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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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讲章顺服国家设立的制度

顺服国家和当地的官员

在这里讲到了一个关系的问题,公民与法律,民政与国家的关系。顺服,是一道命令,强而有力。神要基督徒顺服人的一切制度、各阶层的政府,及在位的执政者。这命令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一个没有法律,或不守法的社会是混乱不堪的。没有法纪的社会是野蛮的、不开化的;街道不安全,人民不敢外出,只能紧闭门凸;虐待、打斗、杀戮、战争的威胁时刻存在;人民的产业没有保障;没有公共福利及各种服务的机构和设备,如交通、道路、水电、地下管道系统,也没有税收来维持这些设备;没有公共安全的服务和设备,如军警、火警等等。

人们没有法规或不守法律,就没有组织的力量;众人也无法共存,更不可能有团体和社会的存在。没有法律和制度,没有维持法纪的官员,一群自私自利、无理性、不受拘束的人在一起,就像群兽在丛林中,混乱不堪,因此法律和制度的管制约束,政府官员维持纪律、执行规章是非常必要的。混乱的世界不是神的心意。神期望世人生活在一个有规律、有秩序,充满仁爱、喜乐、平安、和睦的世界里。所以,众信徒要遵守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服从一切制度和在位的执政者,作个好榜样;让世人知道,唯有顺服神,遵守纪律,服从在上掌权者,才会享受仁爱、喜乐、安宁、和谐之生活。

神晓谕众信徒服从掌权者的理由有三:

1,执政者是神所指派的

政府的存在、权柄、地位、官职均是神授命的。神定意政府的存在和设立。神让家庭、教会和政府这三个体制存在,目的是使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神的关系,各有准则。神授命父母,目的是使家庭成员同甘共苦,共享天伦;父母的权柄是在家庭的范围内。教会,目的是使信徒一起分享神的爱;教会领袖的权柄是在教会的范围内。政府,目的是使公民彼此和睦共存。政府官员的权柄是在国家的范围内。这三个体制及其权柄是神授命的,当各尽其职。在这三者中,有忠心耿耿、卓越不凡的领袖,也有不顺服神、工作低劣的领袖。然而要谨记:政府既是神所命定的,掌权者须向神交代,向神负责。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13:1) 作恶,为王所憎恶,因国位是靠公义坚立。(箴16:12) 必有宝座因慈爱坚立:必有一位诚诚实实坐在其上,在大卫帐幕中施行审判,寻求公平,速行公义。(赛16:5)

不过,本段经文的重点,不在政府官员和他们的权柄,而在基督徒和他们对国家的责任。通常基督徒不能过问政府官员所处理的事务,但身为国家的公民,可做的事很多,神也清楚指地示信徒应有的表现。请勿忘记,当神感动彼得写下这些吩咐时,是正当那恶名昭彰的尼禄王统治时期。基督徒要顺服一切在上掌权者,不管他们是谁。

2.掌权者为神执行公正

他们有罚恶赏善的职责和权柄。神不是授权他们去遏制善,而是授命他们去遏制恶。国家的制度、权柄和法律的存在是为了制止罪恶的事件。任何犯法的信徒,当受政府的惩罚。因此,基督徒应当对政府存畏惧的心,奉公守法;行善,做合法的事。

基督徒敬畏政府,行善,做合法的事,便对国家的益处和声誉作出了贡献,也自然能得政府的褒奖。基督徒若帮助国家建立正义和真理,便成为一个优秀、有好名声之国家的公民,可以平安度日。

政府及法律是遏制恶的。邪恶和腐败的力量强横;如果没有法律,人的自私和罪恶就任意横行。这点可从历史和法律遭破坏的社区、城市、社会,甚至家庭得到充分的证据。没有法律,或不执行法律,邪恶就猖獗蔓延。这是社会极需关注的事。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提前1:9-10)

3.基督徒的好行为可以堵住世人对基督的诬告

早期教会的信徒屡遭政府和社会的攻击。世人对基督和其教训无动于衷,对其忘我和圣洁生活的要求也不愿接受。他们要过随心所欲、我行我素的生活。他们没有兴趣为基督的使命奉献自己,无心解决垂死的世人的需要。为传播福音、拯救世人而牺牲自己的观念,更是不受欢迎。于是政府和社会经常设法消灭教会,将信徒斩草除根。经上称迫害教会和信徒的人为糊涂无知人。考虑一下,一个人教导人却遭人拒绝。

仁爱、喜乐、和平、健康、忍耐、温和、纪律、服从、道德、纯洁、正直、公义、约束、节制。反对这些美德,拒绝接受这些德育的人,确是糊涂和愚昧的。众信徒若始终不渝地为基督行善,迟早有一天,世人对基督的批评无话可说;信徒公义敬虔的品行能胜过那些作恶、不驯服者的诬告和攻击。这是第三个我们要服从法律和掌权者的原因好叫我们守法、正义的行为,堵住外邦人对基督和牠的救恩的毁谤。不可毁谤神:也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出22:28) 他们说:是凯撒的。耶稣说:这样,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22:2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13:1) 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多3:1) 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彼前2:13)

公民与掌权者

信徒是自由的人,却要作神的人若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就要事奉、顺服万王神。

神的律法高于世人的一切规则。人的法律若与神的律法相违,信徒就当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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