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重要节点完善方案

更新时间:2024-01-25 09:0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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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施工项目重要节点

管理方案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项目超概算、超合同的问题,规范工程签证,完善工程项目经理制度,根据公司领导要求,现将进一步完善工程施工项目重要节点管理方案建议如下:

一、工程施工项目的范围

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在XXX石油分公司范围内实施的:(1)加油站、油库、办公楼等新建或整体改造项目;(2)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的重大局部改造或隐患治理项目;(3)预算金额低于50万元但由于批量大,由省公司纳入统一管理的改造或隐患治理项目。

二、重要节点完善建议 (一)招标前期阶段 1、图纸设计

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到现场踏勘、了解现场后,充分听取建设单位的意见,根据地勘资料,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实际需求进行设计,避免设计漏项。

落实部门:基建处

落实建议:一是由基建处制定《工程设计管理办法》,明确省公司相关部门、地市公司、县公司的相应责任,明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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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的权责。二是加强设计图纸的审查,审查时发现图纸漏项要对设计单位提出处罚措施。三是招标办、企管处在工程设计单位的招标文件及签订的合同中,增加设计漏项(包括图纸审核时、后期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及竣工审计时是发现漏项)处罚条款。

2、工程量清单编制:

要求: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必须到现场踏勘、了解现场,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清单编制,避免工程量清单编制重复或漏项。

落实部门:基建处

落实建议:一是由基建处制定《工程量清单编制管理办法》,明确需要编制清单的项目范围,对编制单位提出管理要求,建设方审查发现漏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现或者后期竣工结算审计发现重复或漏项,对清单编制漏项的单位要进行处罚;对清单编制单位及时发现设计漏项并提出补救建议或措施,要进行奖励。二是招标办、企管处在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的招标文件及签订的合同中,增加清单编制重复或漏项、或及时发现设计漏项的处罚奖励条款。

3、工程图量会审:

要求:地勘单位、设计单位、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建设业主方,必须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进行多方会审, 对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进行严格把关。避免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情况产生偏差,出现编制重复或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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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部门:基建处

落实建议:一是项目立项后,在发布招标文件件,由基建处牵头地勘单位、设计单位、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建设方,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进行多方会审,及时发现差错、重复或漏项。二是通过会议会审发现的重复或漏项,原则上不预处罚。三基建部门撰写《工程量清单会议审批表》(或会议纪要)。

(二)招标阶段 1、招标

要求:工程图、量会审通过的项目,经相关程序审批签字提交招标办后,招标办才给予招标。

落实部门:招标办

落实建议:由招标办根据《工程量清单会议审批表》(或会议纪要),并经参加工程图量会审会议的相关部门和领导签字后,招标办才给予组织招标。

2、投标前现场踏勘

要求: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响应人报名结束后5日内,基建部门、招标办应组织投标报名人到现场踏勘。

落实部门:基建处、招标办、分公司

落实建议:一是投标前现场踏勘由省公司或分公司组织。由基建部门、招标办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集中进行踏勘。二是由基建处制作《现场踏勘确认表》,表内必须载明:①投标人现场踏勘代表、身份证号、时间,②组织踏勘单位的工作负责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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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并在表上加盖单位盖章,③需要投标人确认或认可的与施工、投标有关的重要信息数据(例如倒土场距离、当地主材价格等),④《现场踏勘确认表》一式二份,投标单位踏勘结束后带走一份。

3、评标

要求:投标响应人必须参加我方组织的现场踏勘,并将我公司制作发放的《现场踏勘确认表》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字,才能参与评标。

落实部门:招标办、分公司

落实建议:招标办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应明确: 一是《现场踏勘确认表》作为投标文件附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字,才能参与评标。二是《现场踏勘确认表》确认的信息和数据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漏项,与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报价数据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招标文件不合格。三是《现场踏勘确认表》由项目所在地的分公司基建部门开据。

(四)施工阶段(招标后) 1、进场施工准备

要求:(1)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由基建部门组织施工进场交底会议,参加单位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重点对施工单位进行完全交底和培训,施工图纸交底。

(2)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条款要在原来基础上明确:一是审计费承担及审计取费标准;二是工程签证中甲方指定人(即,非此人签的签订,甲方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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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部门:基建处、企管处、分公司

落实建议:由基建处制定《施工工程进场交底流程》,指导各分公司规范交底工作,避免交底不清造成施工混乱或工程重复或漏项。

2、建立项目经理制度

要求:建立工程项目经理制度,明确项目经理的责任,加强项目经理培训和管理,提升项目经理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落实部门:基建处、分公司

落实建议:由基建处制定《项目经理责任制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经理的责任,项目经理主要工作职责,项目经理奖罚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议给予项目经理匹配适当的管理补贴,以更好激励项目经理更好履职。

2、设计变更管理

要求:设计变更按照实际需求,经设计单位同意,由所在地市分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按权限经省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设计单位重新出具设计变更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根据新的变更图纸,出具新增工程量的概算,并按合同管理流程和权限签署补充合同。

落实部门:基建处、审计处、分公司

落实建议:建议由基建处制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明确变更需要的申报、审批流程,图纸的出图、审核流程,合同的补充签署的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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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签证管理

要求:将签证分为设计变更签证、工程增量签证、隐蔽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按“2.设计变更管理”执行。工程签证必须经施工方、监理方、甲方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现场确认,如果超出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权限,应逐级报批同意后才能签订。

落实部门:基建处、审计处、分公司

落实建议:(1)建议由基建处制定《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明确工程签证的管理流程、权限及处罚规定。(2)新增签证及合同需报审计处备案。

三、时间安排

上述相关流程及管理办法,要求在2月底前完成初稿,报领导班子审批后,3月份份下发实施。

企 管 处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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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vc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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