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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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西县农村集体土地 确权登记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GX2015-330

招 标 人:兰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招 标 文 件 审 查 表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编 制 兰西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项目 兰西县 兰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审 核 审 定

招标人(公章): 审定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审定人(签字或盖章):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8 第五章 项目说明和要求 ................................... 5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6

招标公告1

第一章

兰西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2015-330

1.招标条件

兰西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项目已办理完相关手续,招标人为兰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西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兰西县境内;

招标规模:全县共涉及15个乡镇,105个行政村,93706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需确权面积为2875772亩,其中林地水面草原面积为400480亩;

工作内容:兰西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包括工作底图制作、外业测绘、内业整理、公示审核、数据入库、建立登记簿、完善合同、县乡村三级图表归档、建立档案。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规范验收。 工期: 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5个标段;

第一标段:榆林镇8个村,189599亩(含林地水面草原16900亩); 第二标段:临江镇8个村,236176亩(含林地水面草原1646亩); 第三标段:长江乡6个村,174510亩(含林地水面草原6000亩); 第四标段:长岗乡5个村,180449亩(含林地水面草原15000亩); 第五标段:兰河乡7个村,239819亩(含林地水面草原41193亩); 第六标段:星火乡5个村,146019亩(含林地水面草原35907亩); 第七标段:康荣乡8个村,149686亩(含林地水面草原5236亩); 第八标段:兰西镇9个村,137572亩(含林地水面草原8568亩); 第九标段:红光镇6个村,145657亩(含林地水面草原13659亩); 第十标段:北安乡6个村,159743亩(含林地水面草原28778亩); 第十一标段:平山镇10个村,264940亩(含林地水面草原58900亩); 第十二标段:红星乡5个村,128100亩(含林地水面草原24100亩); 第十三标段:奋斗乡8个村,187417亩(含林地水面草原2696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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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标段:远大镇9个村,337511亩(含林地水面草原70481亩); 第十五标段:燎原乡5个村,198574亩(含林地水面草原47149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 2015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另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每个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对最多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且只能取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 2015年11月20日上午9:00到11:00,下午13:00到15:00在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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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兰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郝先生 电 话:0451-82126963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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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条 款 名 称 招标人 编 列 内 容 招标人:兰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名 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昌街267号动力科技大厦18楼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451-82126963 联 系 人:郝先生 邮 箱:hljgxzb@126.com 1.1.4 1.1.5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兰西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项目 兰西县 全县共涉及15个乡镇,105个行政村,93706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需确权面积为2875772亩,其中林地水面草原面积为400480亩; 财政资金 已落实 兰西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包括工作底图制作、外业测绘、内业整理、公示审核、数据入库、建立登记簿、完善合同、县乡村三级图表归档、建立档案。 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 1.1.6 项目规模 1.2.1 1.2.2 资金来源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1.3.2 计划工期 1.3.3 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规范验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测绘乙级及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5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前 1.9.1 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1.10.3 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前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不允许 □允许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无 1.11 分 包 1.12 偏 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6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有效期 编 列 内 容 2.2.1 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 2.2.2 2015年 12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2.2.3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投标文件电子版 3.3.1 90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形式:电汇或转账 金额: 第一标段:人民币2.4万元整;贰万肆仟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3万元整; 叁万元 第三标段:人民币2.4万元整;贰万肆仟元 第四标段:人民币2.4万元整;贰万肆仟元 第五标段:人民币3万元整; 叁万元 第六标段:人民币1.8万元整;壹万捌仟元 第七标段:人民币2万元整; 贰万元 第八标段:人民币1.8万元整;壹万捌仟元 第九标段:人民币1.8万元整;壹万捌仟元 第十标段:人民币2万元整; 贰万元 第十一标段:人民币3万元整;叁万元 第十二标段:人民币1.5万元整;壹万伍仟元 第十三标段:人民币2.4万元整;贰万肆仟元 第十四标段:人民币4万元整; 肆万元 第十五标段:人民币2.4万元整;贰万肆仟元 递交方式:须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 15:00时前。 开户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明支行 账 号:1404 9012 2000 028024 行 号:402261001355 注:投标企业交纳保证金时需注明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 注意事项: 1、电汇凭证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号。(如因未注明工程名称及标段号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1 投标保证金 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投标保证金到账以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专用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联系电话:0451-82126963; 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竞标单位,投标将被拒绝。 3.5.2 3.5.3 3.5.5 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指 2012年至今 指 2012 年至今 指 2005年至今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 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单位(法定名称)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 份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要求A4幅面,每册采用左侧书本方式装订或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密封在一个内包封中;副本四份,U盘一份,密封在一个内包封中。再将以上两个包封合包在同一个外包封中。电子版U盘一份,单独密封。 3.6 3.6.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3.6.5 装订要求 4.1.1 投标文件包装 8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外层密封袋上不可以有投标单位的名称、标志、公章。 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 4.1.2 封套上写明 4.1.3 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昌街267号动力科技大厦18楼)。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内平台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履约担保的形式:担保可以是现金或支票。履约提供现金的,担保金必须从中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中转担保入到招标单位建设资金账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 5% 7.3.1 履约担保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与本项目规模、招标范围、要求相类似项目。 10.2 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1,276,493元;壹佰贰拾柒万陆仟肆佰玖拾叁元整 第二标段:¥1,648,294元;壹佰陆拾肆万捌仟贰佰玖拾肆元整 第三标段:¥1,203,570元;壹佰贰拾万零叁仟伍佰柒拾元整 第四标段:¥1,218,143元;壹佰贰拾壹万捌仟壹佰肆拾叁元整 第五标段:¥1,555,154元;壹佰伍拾伍万伍仟壹佰伍拾肆元整 第六标段:¥914,412元;玖拾壹万肆仟肆佰壹拾贰元整 9

招标控制价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第七标段:¥1,032,094元;壹佰零叁万贰仟零玖拾肆元整 第八标段:¥937,300元;玖拾叁万柒仟叁佰元整 第九标段:¥978,622元;玖拾柒万捌仟陆佰贰拾贰元整 第十标段:¥1,031,867元;壹佰零叁万壹仟捌佰陆拾柒元整 第十一标段:¥1,677,880元;壹佰陆拾柒万柒仟捌佰捌拾元整 第十二标段:¥824,400元;捌拾贰万肆仟肆佰元整 第十三标段:¥1,231,030元;壹佰贰拾叁万壹仟零叁拾元整 第十四标段:¥2,151,134元;贰佰壹拾伍万壹仟壹佰叁拾肆元整 第十五标段:¥1,248,571元;壹佰贰拾肆万捌仟伍佰柒拾壹元整 (其中耕地为7元/亩、林地水面草原为4元/亩)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此控制价,否则废标。 注: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竣工按最终实际确权的面积结算进行支付。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复测(复测指第二次以上实测)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1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放人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放入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若有)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0.7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8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 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

条款号 10.10同义词语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 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监 督 10.12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 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3.2 开标程序 招标代理公司唱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密封在一个内包封中;副本四份,U盘一份,密封在一个内包封中。再将以上两个包封合包在同一个外包封中。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放人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放入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次招标按以下选择执行: ■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重新招标 10.13.3 包封要求 10.13.4 确定中标人 11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依法组织重新评标: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条例所列的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并被查实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评审有误,未能按照同一标准评审等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并被查实的。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及投标表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条规定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依法组织重新招标: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或招标被确认无效的; 2、中标候选人(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选择顺序依次确定的所有中标人)均主动放弃中标,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均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3、开标后,有效投标不足3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且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4.1条规定的情形外,投标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下列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0.13.5 重新评标 10.13.6 重新招标 10.13.7 投标保证金 10.13.8 异议 10.14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由中标人支付。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以上费用并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 注意事项 12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本次招标要求“每个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对最多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且只能取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故每个选择了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承诺”格式及要求进行填写并封装,开标时单独递交,否则按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3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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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中标人不得将本工程中的主体部分和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2总包单位如需将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在选定分包单位时,必须经招标人审查通过后方可分包。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说明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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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投标函 3.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1.1.3授权委托书 3.1.1.4投标报价一览表 3.1.1.5投标报价单价分解表

3.1.1.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3.1..1.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1.1.8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3.1.1..9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 3.1.1.10投标人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3.1.1.11本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3.1..1.12质量、工期和服务承诺书 3.1.3资格审查资料

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应表格。

3.2.2 设招标控制价:XXXXXXXXX(其中耕地为7元/亩、林地水面草原为4元/亩)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此控制价,否则废标。

注: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竣工按最终实际确权的面积结算进行支付。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复测(复测指第二次以上实测)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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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说明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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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不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电子版、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并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电子版和所有副本内层密封后,再密封在一个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内。

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放人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放入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

4.1.2在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的标识: 外层密封的识别标志: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1.3除了按本须知第4.1.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本须知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可以原封退回。

4.1.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1.5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4.1.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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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本项目采用一阶段开标方式,代理公司唱标,后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在黑龙江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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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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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暂行办法》(黑建招〔2007〕23号)文件执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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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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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 形式2.1.1 评审标准 投标函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格式 报价唯一 营业执照 资格 评审 标准 资质等级 评审标准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原件 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并提供原件 2.1.2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手持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以上“资格审查标准”中书面材料审查所需的全部原件进行审查,当场未提供原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对评标委员会已完成审查,投标申请人后补充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投标内容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符合第五章“项目说明和要求”规定 ■低于招标控制价。 编列内容 2.1.3 响应 性评 审标 准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要求 投标价格 条款号 2.2 技术标评分标准 2.2.1 (满分60分) 注:所条款内容 分值构成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60分)+商务标得分(40分) (总分100分) 项目拟投入设备 (10分)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50分) 拟投入设备数量、性能及功能较好满足招标要求得7-10分; 拟投入设备数量、性能及功能基本满足招标要求得3-6分; 拟投入设备数量、性能及功能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得0分。 1.项目组织机构:优得6-8分,良得3-5分,一般的1-2分,不提供得0分。 2.项目管理制度:优得6-8分,良得3-5分,一般的1-2分,不提供得0分。 3. 项目组织实施、技术设计方案:优得8-10分,良得5-7分,23

有扣分项目评委必须说明扣分理由。 商务标 评分标准 (满分40分) 一般的2-4分,不提供得0分。 4. 确保项目工期具体措施;优得6-8分,良得3-5分,一般的1-2分,不提供得0分。 5. 项目技术支持与质量保证措施;优得6-8分,良得3-5分,一般的1-2分,不提供得0分。 6. 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优得6-8分,良得3-5分,一般的1-2分,不提供得0分。 经评审的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数量高于五家(含五家)时,去掉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将余下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值,并以此值作为评标标准值。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准值;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准值,得基本分40分; 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标准值1%(含1%)减0.5分,最多减5分(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精确到后二位)。 编列内容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 2.2.2 报价得分 (40分) 条款号 3 3.1.1 评 标 程 序 废标条件 24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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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 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 附表A-1。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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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4.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A2.4.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A3初步评审 A3.1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使用附表A-2记录评审结果。 A3.2资格评审

A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使用附表A-3记录评审结果。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使用附表A-4记录评审结果。

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3.4 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A3.4.1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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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A-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附:评标专家声明书。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专家证号码 签到时间 33

附表A-3:资格评审记录表

资格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序号 评审因素 1 2 3 4 5 6 7 8 9 10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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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A-4: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序号 评审因素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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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A-5:技术标评审记录表

技术标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人名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评分项目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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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A-7:评标结果汇总表

评标结果汇总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人名称(或代码)及其得分 评委序号和姓名 1: 2: 3: 4: 5: 6: 7: 各评委评分合计 各评委评分平均值 投标人最终排名次序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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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sr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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