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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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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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实施1年2修12日订 01311月月13021年1

公限司有药*******业

目录

01安全生产责任制 (4)

02安全考核制度 (10)

0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3)

04事故管理制度 (14)

05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6)

06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8)

07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0)

08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22)

09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24)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5)

11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26)

12危险品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28)

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9)

1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0)

15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31)

1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2)

17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36)

18工伤管理制度 (38)

1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41)

2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43)

21对外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45)

22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46)

2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管理制度 (47)

24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 (48)

2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49)

26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1)

2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52)

28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3)

29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6)

30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9)

31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1)

32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4)

33有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7)

34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9)

3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2)

36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管理制度 (75)

37变更管理制度 (76)

38适用法律法规获取制度 (81)

39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83)

40事故调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85)

.............................................90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41

01 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目的:明确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及义务,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各项防范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2、范围: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部门、班组、员工。

3、责任者:公司所有员工

4、程序

4.1组织机构

4.1.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全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组织,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担任副主任,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任组织成员。

安全委员会的任务是执行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公司安全体系建立、改进、检查、监督、管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颁布。

4.1.2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是公司安全管理专职执行机构,主要承担的任务是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有责任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对安全体系方针、政策、责任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传达公司安全委员会的指令,并提出建议;制订安全管理体系综合规划和建议,起草安全体系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分析安全管理体系情况及事故动态,部署日常管理工作。

4.1.3安全管理员

安全环保管理员分为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员和安全环保特派员

4.1.3.1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检查、指导、监督和管理,并做好安全管理体系的宣传教育工作。

4.1.3.2 安全环保特派员是车间主任安全、环保工作的助手,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环保工作指示和规定,负责本车间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并做好(或安排好)各种作业的现场监护工作。

4.1.4第一线监督员

车间各级领导(主任、主管、班组长)都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既是生产组织中的生产管理骨干,又是安全管理的中坚力量,起到承上启下、沟通管理渠道的桥梁作用。

4.2安全职责基本原则

4.2.1公司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负责。

4.2.2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

4.2.3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职工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2.4 公司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公司中任何人和任何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对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

4.3各级负责人、人员安全职责

4.3.1总经理安全职责

4.3.1.1总经理对安全工作负全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安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4.3.1.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贯彻实施。

4.3.1.3组织全厂性安全分险、环境因素评估,对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决策并组织落实整改,不

断提高安全管理状况。

4.3.1.4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的工作会议,经常听取各部门的安全的工作汇报,并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决议。

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4.3.1.5.

4.3.1.6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4.3.2分管副总(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4.3.2.1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4.3.2.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环境污染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4.3.2.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健康、生产与环境职能部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3.2.4组织职能部门对公司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3.2.4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环境事故隐患的整改。

4.3.2.5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4.3.2.6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动态,及时解决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4.3.2.7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4.3.2.8按照上述职责,每年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4.3.3公司办公室安全职责

4.3.3.1 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4.3.3.2 组织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实行情况。

4.3.3.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工作。

4.3.3.4搞好后勤、行政部门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3.3.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4.3.4安全环保科安全职责

4.3.4.1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总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工作监督管理。

4.3.4.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4.3.4.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3.4.4组织安全工作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4.3.4.5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工作技术要求。

4.3.4.6会同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中)修安全监督工作。

4.3.4.7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3.4.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到有关部门汇报。

4.3.4.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4.3.4.10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会议。

4.3.4.11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4.3.5生产部安全职责

4.3.

5.1 在编制综合生产经营计划时,同时下达安全工作措施计划。

4.3.

5.2在指挥生产时,当生产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工作,不得违章指挥。

4.3.

5.3组织调度检修和停、开车的安全工作。

4.3.

5.4协助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破坏环境的生产行为有责任立即制止。.

4.3.

5.5负责编制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

4.3.

5.6组织相关部门对新生产工艺技术进行安全审核,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3.

5.7对指挥、安排、调度生产和工艺、技术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4.3.

5.8组织各类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3.

5.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淘汰国家命令禁止的工艺技术和危及安全工作的工艺技术。

4.3.6设备科安全职责

4.3.6.1 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工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设备(装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3.6.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工作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4.3.6.3负责组织公司主要设备,升降(起重)机械、热力管网、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坚决停用。

4.3.6.4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工作措施内容,对安全工作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

4.3.6.5组织设备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工作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4.3.6.6负责对压力容器、升降(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4.3.6.7对外来检修、安装等有关人员,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4.3.6.8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4.3.6.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参加公司其它事故的调查处理。

4.3.7财务科安全职责

4.3.7.1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资金专款专用。

4.3.7.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清洁生产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4.3.7.3负责审查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3.7.4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4.3.8研发部安全职责

4.3.8.1编制或修订新产品中(小)试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体系要求。

4.3.8.2参加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分析和调查处理。

4.3.8.3执行安全工作“三同时”的原则,组织研发、技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3.8.4组织并检查各课题组对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4.3.8.5协助生产部对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审核,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4.3.8.6组织开展工艺安全工作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

4.3.9质检科安全职责

4.3.9.1负责制订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3.9.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4.3.9.3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4.3.9.4负责公司环境体系监测分析工作。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4.3.10.

4.3.10.1在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安全工作全面

负责。

4.3.10.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工作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4.3.10.3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3.10.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4.3.10.5每月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工作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环保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4.3.10.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工作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4.3.10.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4.3.10.8负责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4.3.10.9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人员的作用。

4.3.10.10建立健全车间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工作。

4.3.10.11副主任(主任助理)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

4.3.11班组长安全职责

4.3.11.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工作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安全工作。

4.3.11.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4.3.11.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工作。

4.3.11.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3.11.5负责班组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3.11.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环保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

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4.3.11.7负责本工段(班组)的动火申请、清洗方案编制和动火监护工作。

4.3.11.8组织班组安全工作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4.3.11.9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4.3.12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4.3.12.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3.12.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工作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条件。

4.3.12.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3.12.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3.12.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4.3.12.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4.3.12.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3.12.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4.3.13全体职工安全职责

4.3.13.1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安.

4.3.13.2针对化工企业“连续性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为特点,公司的每个职工都要提高安全工作意识,仔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4.3.13.3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生产区十

四个不准、操作工的六严格、动火作业六大禁令、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等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

4.3.13.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4.3.13.5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动火、安全检修、进设备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

4.3.13.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3.13.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治,搞好文明生产。

4.3.13.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3.13.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组和制止。

02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目的:为了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督促公司全体员工将安全生产落实到生产的各个环节,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公司全体员工。

4、程序

4.1基本要求

4.1.1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4.1.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1.3各主管部门负责对生产方面的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2定义: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安全方面的执行实施情况。

4.3安全注意事项

4.3.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学以致用、自觉遵守。

4.3.2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4.3.3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4程序和要求

4.4.1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4.4.1.1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工作程序和工作环境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公司、国家财产不受损害,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

患,确保安全生产。

4.4.1.2根据本部门生产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4.4.1.3各部门应在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明确本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4.4.1.4建立健全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操作维修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4.1.5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条例。

4.4.2部门考核方法

4.4.2.1奖励

4.4.2.1.1对于在安全工作上有突出表现的部门,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

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4.4.2.1.2.

4.4.2.2处罚

4.4.2.2.1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根据公司相应的制度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地处罚。4.4.2.2.2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病防治条例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

4.4.3 个人考核方法

4.4.3.1奖励

4.4.3.1.1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员工,公司相应地给予奖励。

4.4.3.1.2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发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4.4.3.2处罚

4.4.3.2.1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考核:

4.4.3.2.1.1安全管理网络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分别给予50-100元的处罚。

4.4.3.2.1.2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200元处罚。

4.4.3.2.1.3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以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400元的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的制度进行处罚。

4.4.3.2.2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300元的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4.4.3.2.2.1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4.4.3.2.2.2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4.4.3.2.2.3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当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4.4.3.2.2.4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4.4.3.2.2.5安全培训不到位。

4.4.3.2.2.6违章指挥。

4.4.3.2.3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50-15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4.4.3.2.3.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规违纪。

4.4.3.2.3.2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4.4.3.2.3.3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4.4.3.2.3.4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4.4.3.2.3.5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4.4.3.3.

4.4.4 说明

4.4.4.1 安全考核由安环部门自主执行奖罚考核。

4.4.4.2 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环部门或公司相应的职能部门执行。

0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计划、步骤、顺利、有序进行。

2、范围:全公司各部门。

、责任者: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设备部、基建行政部。3.

4、程序:

4.1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编制隐患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做到“三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三落实”(即项目落实、责任落实、整改时间落实)、“二不推”(即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

4.2 所有问题和隐患都必须立即整改。对限于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应采取应急的临时安全措施或监督使用,并分别纳入安全技措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整改。

4.3 整改计划制定后,必须做好隐患整改实施效果的现场落实,保证隐患整改的可靠性,并促进隐患整改的进度。

4.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项目,安全环保部应及时填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要求、解决期限和负责人,经主管副总审查批准后发至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整改,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级负责人鉴收并负责处理,整改完毕及时返回,签发部门检查验收。通知书存入安全档案备查。

4.5凡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请示协助解决。

04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事故管理分工、报告、抢险与救护、责任划分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事故。

3、职责

a.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伤亡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

生产技术部:负责管理生产事故。 b. 质量部:负责管理质量事故。 c.

d.设备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

e.当涉及两个或三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由总经理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4、程序

4.1 事故分类

4.1.1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或安排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设备损坏、产品不合格的为生产事故。

4.1.2生产装置、压力容器、动力机械、电气、管道、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为设备事故。

4.1.3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公司声誉的为质量事故。

4.1.4 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为伤亡事故。

4.1.5 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4.1.6 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4.1.7发生生产事故或“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中毒的为环保事故。

事故管理分工

a.生产事故---生产技术部门

b.设备事故---设备部门

c.伤亡、中毒事故---安全部门

d.火灾事故---安全部门

e.质量事故---质量检验部门

f.环境事故---环保部门

4.2事故损失的计算

4.3.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

4.3.2产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按日计划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设备修复后,因能力降低而减产部份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计算。

4.3.3 事故损失总额为直接损失与产量损失之和。

4.4 管理分工与报告程序

4.4.1企业各类事故管理,由生产副总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4.4.2 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报告。对重大事故应立即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4.4.3发生事故的基层组织,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送企业的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调查报告,报送上级机关。

对于事故现场应进行保护,在事故调查未进入现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现场物件。因抢救人员和4.4.4.

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现场部分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详细说明。清理事故现场要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4.4.5 安全部门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将有关事故报告抄送安全部门,以便汇总和存档。

4.5调查与处理

4.5.1 各相关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实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4.5.2 对一般事故或性质恶劣的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由发生事故的车间(或部门)领导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者提出处理意见。

4.5.3 参加事故分析对象:事故发生的车间(或部门)领导,事故当事人和当班班组,主管部门、安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企业主管、厂办等。

4.5.4 对重大伤亡事故,企业领导人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必要时应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保护、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找出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查明责任,

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5.5 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

4.5.6 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5.7 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5.8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企业应予以表彰或奖励。

05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考核的办法,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增强预防事故的能力,降低公司事故发生率。

2、范围:新员工、五新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调动等人员教育、经常性教育。

3、职责:

a. 人力资源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设备科、安全环保、车间。

b. 人力资源部:是安全教育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工作。

c. 生产部:负责督促车间开展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d. 质量部:负责督促车间开展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e. 设备科:负责督促车间开展设备操作规程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f. 安全环保科:负责厂级安全教育,督促车间开展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其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督促车间开展消防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落实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岗位调动人员和经常性安全教育。:车间g.

4、程序

4.1新员工安全教育

4.1.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1.2五新作业人员调动及脱岗6个月以上者,要履行车间和班组安全教育;车间内部组与组之间工作调动,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4.1.3公司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的职工或调动工作的工人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科等部门进行初步的教育。教育内容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企业内部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技术和安全职责、事故应急处理等。

4.1.4车间级安全教育指新职工或换岗的工人在分配到车间后,进行的第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内容为本车间生产概况,安全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车间的危险部位、危险设备、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安全疏散等。

4.1.

5.班组级安全教育是对新到岗位的工人进行的上岗前安全教育,由工段、班长负责。内容为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法,岗位工艺规程,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紧急情况下的救护措施和安全撒离路线等。

4.1.6 特种作业教育

a.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其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制冷操作等作业。

b.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委托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安全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4.1.7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a.采用五新”(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作业人员,必须由各归口部门进行对五新的基础知识、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以及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法,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等的教育。

4.1.8经常性安全教育

a.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b.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科应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c.班组应每月安排一次安全活动,通过学习和交流进行教育。

d.交接班、开停车、布置工作时,应同时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4.1.9其它教育

a.对调换新岗位的工人应进行安全教育。

b.发生重大事故或未遂事件时,主管部门和所在车间或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c.对外来施工承包人应进行安全培训,讲明公司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注意事项。

安全教育考核4.2.

a.新员工经安全教育后,应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集中归档。

b.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和部门组织。

c.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应予以取消上岗资格。

06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依据和范围、编制和审批程序、资金来源和材料供应及实施检查和竣工验收方法.

2、范围: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

3、责任者:安全环保部、设备、基建、生产车间。

4、程序

4.1安全技措计划的实施

4.1.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1.2安全技措计划的编制范围和内容

a. 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等。

b. 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如通风、防毒、除尘、防暑降温和消除噪音等。

c. 劳动保护科研、劳动卫生检测、安全宣传教育等设施。如编写安全技术教材、举办安全培训班及购置安全图书、仪器、设备等。

4.2 安全技措计划编制和审批程序

4.2.1由车间或职能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结合本车间、本部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确定车间年度安全技措项目,经过讨论后报生产技术部审查汇总。

车间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生产部审查平衡后,编制全公司年度安全技措计划草案,由主管副总4.2.2.

召集有关车间和部门讨论确定全年安全技措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设计和施工单位及负责人、竣工及投产日期等。

4.2.3批准后的安全技措计划与生产技措计划同时下达。安全技措计划一经下达不得任意变动,特殊情况须修改计划时,应经主管副总批准。

4.2.4车间或部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进行整改的安全技措项目,如需资金设入较大需经分管副总批准。

4.3 资金来源和材料供应

4.3.1安全技措项目资金可在每年投资中提取,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技措经费不得挪作他用。如资金仍不敷需要,可以从利润留成中提取。

4.3.2在新建和改建生产厂房和装置时,应将安全技措项目列入工程项目之内,在投产前解决,由基本建设经费开支,不得列入安全技措经费。

4.3.3安全技措资金由财务部单立科目,监督使用。

4.3.4安全技措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列入物资供应计划,由生产技术部门会同设备部负责解决。4.4 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

4.4.1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技措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主管副总汇报。4.4.2主管副总根据情况召集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技措计划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安全技措项目的顺利完成。

4.4.3安全技措项目竣工后,在主管副总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

4.4.4安全技措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应与生产设备同时纳入计划检修及正常管理。

07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个体防护用品在供应、使用、贮存和维护方面的风险辨识,并符合当前的法律规定,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范围:适用于各种防护用品的需求评估、供应、培训、使用、维护、贮存、和审核。

3、职责:厂办、安全环保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选型、审批、检查和监督管理。营销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

有关车间部门:负责执行规定。

4、程序:

4.1 个体防护需求评估

车间主管根据岗位产品和环境的特点对所需要的防护用品进行评估,包括种类规格数量等。并向全体人员传达结果。

物料供应和贮存

4.2.1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优劣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采购时必须把好质量关。采购时,选择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4.2.2严禁采购无证及伪劣产品。

4.2.3劳保仓库应准备常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并保持一定的备用库存量。贮存地必须防止个体防护用品受污染、丢失或受有害物的损坏,防潮、防阳光。

4.2.4为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和管理,各车间部门上报的零星采购计划需厂办审核登记后方可采购。发放

4.3.1根据工作性质需要,相关操作人员都有权享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各车间必须按规定发放。

4.3.2各车间不得随意发放,应根据工作性质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起到防护功能。

4.3.3发放时,必须根据其工种的性质、环境配备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4.3.4凡从事多项作业人员,应按照其从事的主要或危害最大的工种发放给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4.3.5特种劳保用品由车间负责人造计划,由生产部副总审批并交厂办登记归档。

使用和维护管理

4.4.1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上,坚持宣传教育与强化管理,使使用者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4.4.2职工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工种性质和生产环境,选择使用合适的劳防用品,确保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4.3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损坏情况如破缝、伤口、裂缝或形状变形或失效。

4.4.4劳动用品只有使用正确规范,才能达到预定的效果。

4.4.5各车间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及时更换报废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失效的严禁使用。

4.4.6劳动用品应专地存放、专人保管。

4.4.7小量精选个体防护用具保存在应急设施贮藏箱中,作为事故应急备用。这些只有在不可预料情况下,立即需要个体防护用具时才使用。

5、培训

5.1提供合适的信息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能有效地利用提供的个体防护用品,保护他们免受工作场所对健康和安全造成的危险。

5.2教育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缺陷、有效期的正确认识,受污染的个体防护用品的处理。

6、监督管理

6.1安全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采购的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必要时,引进新型防护用品。

6.2安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对职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面的教育培训。

6.3车间及有关部门的各级领导对违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

6.4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以备应急时使用。

6.5厂办对审批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登记。

6.6安全环保部门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理。

08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目的:预防、控制和消除尘毒危害,保护员工健康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生产活动

3、责任:安全环保科、生产科、技术科、设备科、仓储科

4、内容:

4.1 基本要求与原则

a.防尘防毒的基本要求:尽可能以无毒或低毒物品替代高毒物品,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

b.防尘防毒原则:预防为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革新工艺技术,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2 “三同时”政策

a.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的预评价和竣工验收。

B 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3 治理和防护

4.3.1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和散发的尘毒物质,生产车间要积极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作业场所空气积尘毒物的浓度,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4.3.2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当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改革工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行自动化、机械化。

4.3.3对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岗位,应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

4.3.4对产生和散发尘毒的设备,各生产车间应加强维护、检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3.5有使用和处理尘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急救器具和药品,工人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3.6包装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必须附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

散,包装容器外部应贴有警告标签。使用完毕后要消毒处理包装袋及容器,焚烧包装袋。

4.3.7对生产、贮存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周知卡。

4.3.8进入设备或贮罐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要求。

a.应打开通风阀或人孔盖,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机械通风,保证充足的氧气(20℅-22℅)和允许的温度。

b.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且有专人监护。

c.如发生中毒事故,抢救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器材进行救护,周围无关人员应当立即疏散,以免事故的扩大,并同时通知公司和急救中心。

4.4 职业卫生教育、体检与职业病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让职工了解工作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危害后果、防护措施等。4.4.1.

4.4.2新工人入厂后,应经过安全教育和健康检查,不适合于从事尘毒作业新工人不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岗位。

4.4.3对接触尘毒作业的在职员工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4.4.4对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当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妥善安排工作。

4.4.5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应提供保健品。

09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消防器材管理程序,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所有消防设施、器材。

、责任者: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科、车间。3.

4、程序:

4.1公司配备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保持完好,随时处于待用状态。

4.2非火警、火灾时,一律不准使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因生产急需,经批准动用消防栓、水带、水枪的,由安全环保科统一调配,不得擅自使用消防没施、消防器材。生产正常使用的,车间需自已配备。

4.3对未申请即擅自动用消火器材,按规定处罚,造成损失的同时予以赔偿损失,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4.4消防栓附近2米以内,不准堆放任何物资,不准将消火栓当作其它供水用工具。公司内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各种障碍物。

4.5在使用现场灭火器或采用其他灭火方法足以扑灭时,尽量不用消火栓用水。

4.6严禁任意损坏和非火警情况下开启铅封。

4.7安全环保科将不定期地对各部门、车间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8安全环保科应对公司各岗位人员进行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方面的知识宣传、培训,使大家了解使用方法。

4.9安全环保科应定期对全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

2、范围:公司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的危险化学品管理。

3、职责:

a.营销部:负责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时的安全。

b.安全环保部:负责检查和督促化学品的各项工作。

生产技术部:负责危险化学品车间领用数量、使用种类的控制。c.

d.车间: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

4、程序:

4.1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要求

4.1.1车间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根据生产需要,领用最少量,不得多领用原料备用。

4.1.2对于剧毒品和危险固体必须严格管理,贯彻“五双”管理原则,即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跟车。双人使用,使用车间和仓库都有领料记录。使用场所必须加强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穿戴好专用防护用具。

4.1.3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并进行危险知识、防范措施等有关方面的培训教育。

4.1.4使用部门在工作场所应设有应急喷淋装置,并提供应急处理方法。

4.1.5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

质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4.1.6易燃易爆场所,所有管路和设备应进行接地,以防静电危害。

4.2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求

4.2.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处应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4.2.2性质相抵触或能起反应的化学物品,不能同库贮存,根据不同性质物品的要求,分别选择适当地点,专库贮存,严禁与其他危险化学品混贮,混运。

4.2.3危险化学品和普通物品存放,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4.2.4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能在露天场所贮存,应设置危险品库,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及对部分物品必要时采用通风、降温措施。沸点低和易燃物品要采取低温贮存。

4.2.5贮存危险品必须详细做好标识,以防混储,对不同危险品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变质和超期贮存。

4.2.6对于剧毒品、爆炸品必须设专库、专柜贮存。

4.2.7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用电气设备和照明都必须采取防爆型的设备和装置,各贮罐必须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4.2.8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4.3 危险品的装卸运输

4.3.1危险化学品运输司机应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4.3.2危险化学品装运时不得人货混装。

4.3.3装运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辆,排气筒上安有阻火器,并配备灭火器材,罐车要挂静电接地链。

4.3.4负责危险品装卸、搬运的人员,进行一定的安全教育,了解各种危险品的危害程度和安全防范知识。

4.3.5装卸和搬运易爆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滚、翻、抛,以及拖、拉、磨擦撞击,以防引起爆炸,操作人员不得穿带铁钉的鞋和携带为火柴、打火机进入装卸现场,禁止吸烟。

4.3.6装卸和搬运毒害、腐蚀性危险品时,应备有防护用品和用具,工作结束后应清洗消毒。

4.4 危险品保管员要求

选择有一定化学知识、身体健康和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工作,并经过适当的培训。4.4.1.

4.4.2保管人员应对各种危险品了解特性,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各种不同的补救方法。

4.4.3保管人员必须每天检查,查看温、湿度是否正常,包装是否完整,仓内有无异味。如烟雾异常,立即处理。下班离岗前,对用电设备要切断电源。

4.4.4保管人员必须按危险品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及保密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sb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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