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与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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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与物业管理

邓细军 2009-3-30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什么性质的法律?

行政法 公安行政法,其上位法是《行政处罚法》 涉及人身自由与财产权利的行政法 与刑法相衔接的行政法 实体法与程序法合一的行政法 集中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处罚的法

立法演变过程

1957年12月22日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1987年1月1日修订 1994年5月12日再次修订, 45条,6500字 2005年8月28日公布治安管理处罚法, 119条,14000字 2006年3月1日实施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每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人一生可能不犯罪,但难免不违反治安管理 人一生或许可以侥幸避免犯罪侵害,但很难避免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 常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殴打他人 公然侮辱他人 虐待家庭成员 闯红灯

基本的法治观念:权力与权利

权力是法律授予政府的,法律规定可以做的事才能做; 法无授权,任何事均不可为; 权利是人民与生俱来的,生命、自由、财产等权利, 非经法律限制或剥夺,都当然享有。法不禁止,无事 不可为。 中国长期的专制统治形成了恰恰相反的观念:政府权 力无边,需要用法律去限制;人民权利有限,是“法 律赋予的”,想做什么先要请政府给“政策”。

我们学习这部法律的目的

准确识别工作中遇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更好

地保护业主利益,维护小区秩序

避免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治安管理,加强自我保护 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

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的行 为。

大陆法系称违警罪或违警罚 英美法系称轻罪

其它许多法律中也规定了治安处罚:居民身份证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集会游行示威法 文物保护法 公证法 选举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主体完全责任能力: 满18周岁的人(70岁以上、孕妇及哺乳妇女不适用拘留) 公 相对责任能力:

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拘留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初犯不拘留 民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无责任能力,不予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 精神病人不能辩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 法 人 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观方面

故意: 明知自己

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 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过失: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 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或者轻信能够避免,致使结果 发生。 意外事件: 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的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 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都是故意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客体违法行为侵害的、为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体不同于侵害对象,侵害对象 是具体的,客体作为社会关系是抽象的。 偷盗仓库中的井盖与使用中的井盖;殴打特定的人与 随意殴打他人;在小区展示侮辱性条幅与在体育场里 展示——因其侵害的客体不同,定性处罚也不一样。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件:客观方面客观方面指法律规定的事实特征,即行为的外在表 现形式

作为与不作为:绝大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属于作 为,少数是不作为 有后果与无后果:多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以具有特 定损害后果为条件,少数只要有行为就构成

治安管理中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问题

正当防卫:为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 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不法侵害的 人所采取的防卫行为。 紧急避险: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 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损害某一较小 利益的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未规定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诉时效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 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 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 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与其它措施

警告 罚款;200元以下;500元以下;1000元以下;3000元以下;5000元以下;200至 500元;500至1000元;500至2000元;1000至5000元;合并执行无上限;

拘留;5日以下;5至10日;10至15日;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收缴:违禁品;赌具赌资;吸毒用具;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 有的工具 ;

禁令: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适用罚款的三种不同情况

可在拘留和罚款中选择: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 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以并处罚款: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 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必须并处罚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罚款。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民事侵权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民事侵权行为有一部分是交叉的。 “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同时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 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不能代理民事赔偿,民事赔偿也不能免 除其治安处罚。所谓“打了不罚,罚了不打”没有法 律依据。 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执行,民事赔偿只能向法院起诉。

治安处罚中的调解和赔偿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 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 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 本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 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新法删除了公安机关有权裁决违反治安管理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的规定。

公安机关决定治安处罚时的自由裁量权行政主体在法定标准下依据其理性认识而行使选择权 的过程或权力。自由裁量不等于任意裁量。 处罚与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相当 不能加入不相关的考虑(态度) 不能突破法定的幅度 必须遵循法定的从轻、减轻、从重条件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s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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