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旧城改造的成功经验 - 图文

更新时间:2023-10-04 00:3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合肥旧城改造的成功经验

一.前言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旧城更新改造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容回避的问题。特别是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许多大中城市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潮和经济规律的作用下,旧城改造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改变城市面貌、提高人民居住水平、挖掘城市用地潜力等多方面的因素,使旧城改造在城市建设中显现重大意义并占据不可替代的位置。

合肥在旧城改造合肥的城市规划一直不乏创新和大手笔。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合肥编制的至今仍成为经典的“扇形”绿地楔入城市布局,已被写入教科书。到1984年,随着省城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在寿春路和金寨路改造中摸索出来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拆迁、统一施工、统一经营”规划建设模式,不但使合肥自身突破了长期以来旧城改造的资金瓶颈,也引发了全国规划事业的嬗变。后来演变而成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所谓16字合肥模式。

二.合肥城市发展轨迹(图)

合肥市大力进行旧城改造,如金寨路沿线、瑶海区、蜀山区、环城路等旧城改造项目的建设使合肥的城市面貌大为改观 ,城市形象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三.经验分析 1.打造科学规划

城市建设规划是龙头,总体规划更是指导建设的行动纲领。合肥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城市,在规划领域实践科学的发展观。近年来省城的规划编制已越来越注重对全局的把握与可持续发展。其实从2003年初,国家建设部就已同意合肥市修编新一轮总体规划,但为了使新总规划更具可持续发展和可操作性,在修编之前,合肥市在全国率先启动总规修编的前期研究工作,并于2002年邀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同济大学、南京大学3家编制《合肥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为总规修编提供理论支撑。同时,市规划局和规划专家学者们更注重对土地资源、环境资源、水资源承载力等课题的研究,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合肥市未来发展框架、省会地位以及中国(合肥)科学城、园林城市等特点予以明确;此外,修编过程中加强

总体规划的控制性,从2003年到2004年共完成了26项专项规划,为合肥的重点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交通环境和公共利益、安全、历史文化遗存等都规定了强制性内容。而在规划编制的组织方式上,市政府采取了政府、专家学者、公众相结合的民主、透明方式,集纳了社会各界的智慧。在这种观念指导下,省城的建设摒弃了过去某些方面的盲目与无序,在用地控制、环保控制、生态引导等环节都有了长足进步。

2.合肥旧城改造遵循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走有机更新可持续发展道路。有机更新即采用适当的规模,依据改造的内容与要求,妥善处理目前与将来的关系,在旧城改造要过程中,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旧城改造建设。

3、旧城改造走房地产综合开发之路。黄金地段尽量多建商业、服务、办公、娱乐等经营性房屋,以增大再开发的价值,收回资金,用于贴补经济效益差地段的旧城改造 。

4、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政府要制订与旧城改造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来管理和约束旧城改造行为,减少开发活动中的盲目性和投机性; 要制订适当的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尤其对部分已改造的周边地区,由于有先前的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难题,政府要给予政策倾斜; 政府要加大对旧城区基础设施的投资,改造好旧城区的基础设施环境。

5、加强规划引导。城市规划部门要花大力气对旧城改造问题进行

全面深入细致的研究,制定系统的改造规划,协调解决空间布局、 用地调整、交通、绿化、景观、市政、文物保护等问题。 编制旧城改造规划要引入城市经营的观念, 按经济规律办事。对每项旧城改造项目,都要从土地评估、土地分级着手,对土地增值、土地市场进行测算,进行详细的成本效益分析,使旧城改造规划建立在可实现的基础上。

6、引进公众参与机制。由于旧城改造是城市建设中最复杂、涉及面最广的一项社会工程,直接涉及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旧城改造要积极引入公众参与机制,走“民主化”的旧城改造之路。 政府要改变过去在旧城改造中“家长”的角色,充分理解公众在旧城改造中的主体性地位, 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协调各方利益;加强开发商的社会责任感,推动公众参与,在商业利润和公众利益之间谋求合理平衡。 7、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和执法。所谓“三分规划, 七分管理”,旧城改造更是如此。依法编制的旧城改造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要严格遵守。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划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就要坚决予以查处,决不能姑息。

实行危旧房改造是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城市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过程实行,合肥在蜀山区旧城改造充分考虑市政府在旧城改造上的指导政策和蜀山区的实际情况,初步确定以健全机构、创新机制、完善政策、提高效能为核心,区政府为责任主体,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试点改造、分部推进,统筹兼顾、强化保障,一事一议、整体平衡,配套完善、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城中村

改造。按照“市级指导、区级实施,规划先行、项目招标”的方式实施城中村改造;按照“市级指导、区级实施,统一拆迁、异地安置,净地出让、成片推进”的方式实施危旧小区(棚户区)的改造。旧城改造年度改造计划由各镇、街道办事处集中申报。区城改(危改)办对上报项目进行初审,编制年度改造计划,并报区计委立项。会同市规划、国土、房产、建设等有关部门就申报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及用地性质等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对符合实施条件的项目建立档案进入城中村改造项目库。危旧小区项目改造由市危改办会同规划、土地等部门按照“分区打捆、项目整合,统一测算、集中安置”的方式确定年度实施计划。为确保旧城改造工作健康、稳定、有序进行,区政府成立蜀山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年度旧城改造计划的确定、改造项目的实施建议及旧城改造其他重大事项。 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如何保障群众利益,首要问题就是如何解决好拆迁安置问题。

广泛宣传、征集意见,依法依规、合法改造,公开公正、透明实施,以人为本、有情操作。具体操作就是:一是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比照“关于印发《查处违法建设(第一阶段)有关问题的几点解释》的通知”精神,按时间划分确认合法面积。非住宅房屋的确认,以房屋建设原始审批为准,凡自行改变房屋用途的按住宅房屋补偿安置。二是城中村改造需拆除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三是按照政府重点工程的拆迁模式,结合全市查处违法建设活动,拆违、拆迁并行,降低改造成本。

旧城改造拆迁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前,应将被拆迁人的人口结构、房屋面积等基本情况在拆迁现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拆迁人方可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旧城改造中,改造旧城与保护历史文化古城风貌结合起来。对重要文物、古迹及古建筑物重点保护,不准改变原有风貌。如合肥的李鸿章故居、包公祠、明教寺等地在旧城改造过程中进行了保护和修建。 合肥还注重环境建设,营造一个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环境。经济发展越快,旧城改造规模越大,越是要保护生态环境,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或者走“先污染、后

治理”的老路。因此,旧城改造指导观念不但要考虑经济因素,还要考虑生态环境质量因素。要选择最适合旧城可持续发展及其旧城生态系统自我完善的改造方式,旧城改造的建设标准必须以保证能够在原有基础上提高旧城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标准。市内利用空坪隙地多建小型公园,并进行干道、滨河路绿化、街坊、庭院、房屋垂直绿化等;而郊外则可结合风景区建立大公园、森林公园,以供居民节假日活动之用。同时。在环境建设中特别应当注意不能不顾本地的气候、土壤等生态环境,提高可持续发展。

旧城改造拆迁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前,应将被拆迁人的人口结构、房屋面积等基本情况在拆迁现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拆迁人方可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旧城改造中,改造旧城与保护历史文化古城风貌结合起来。对重要文物、古迹及古建筑物重点保护,不准改变原有风貌。如合肥的李鸿章故居、包公祠、明教寺等地在旧城改造过程中进行了保护和修建。 合肥还注重环境建设,营造一个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环境。经济发展越快,旧城改造规模越大,越是要保护生态环境,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或者走“先污染、后

治理”的老路。因此,旧城改造指导观念不但要考虑经济因素,还要考虑生态环境质量因素。要选择最适合旧城可持续发展及其旧城生态系统自我完善的改造方式,旧城改造的建设标准必须以保证能够在原有基础上提高旧城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标准。市内利用空坪隙地多建小型公园,并进行干道、滨河路绿化、街坊、庭院、房屋垂直绿化等;而郊外则可结合风景区建立大公园、森林公园,以供居民节假日活动之用。同时。在环境建设中特别应当注意不能不顾本地的气候、土壤等生态环境,提高可持续发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qb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