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牌的变迁-最新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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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门牌的变迁

门牌为钉在大门外的牌子,上面标明地区或街道名称和房子号码等。门牌也是一座房子的身份证,一个城市历史的物化符号。从挂在门楣上,进入地图,直至最后消失,门牌浓缩了一个时代的特色。

自北京街巷出现作坊和店铺,为招揽生意,作坊和店铺将招牌挂在墙、门、柱子上,竖立在店铺门前,或者直接撰写名号于门前牌坊或墙上。这些招牌就是早期没有编号的门牌。 四部曲演绎时代变迁

门牌作为悬挂标识,经历了字号招牌、户口登记、纸质门牌、号码门牌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字号招牌

据《契丹国志》记载:“燕京析津府,户口三十万……有市,陆海百货聚于其中……”城内有众多的商业店铺。到元代,大都(北京)已成商业中心。大都城是按“面朝背市”的原则设计的,所以城内的商业区主要集中在大内以北的城市中心部分,钟鼓楼周围及城西羊角市一带,钟鼓楼西南的海子是繁华的漕运码头,南来的货船都停泊在这里。海子两岸满布歌楼酒肆,钟鼓楼附近有米市、面市、缎子市、皮帽市等,这些集市中的商户都有各自的名号招牌。

最初招牌的悬挂没有统一要求,摆设亦各有不同,分横牌、

竖牌、落地牌、墙牌等,内容一般表达商业信息,有些字号以姓氏来表达,现在北京许多旧店铺还保留着这一特点,如张一元茶庄和王麻子剪刀铺。

招牌的材质有木质、石质、铁质等,有的店铺在建时用石板雕出字号名称。早期的招牌主要展示商业信息,发挥广告作用,其次才是门牌的作用,所以没有地区街道和房屋号码等信息。据《京师坊巷志稿卷》记载,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命五城地界诸犬牙相错者勘立界牌。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又定设木牌之令。

乾隆初年,规定“凡街衢宽者建石碑,其狭巷仍钉木牌”。清政府实施坊巷、胡同安装标志的规范管理,为坊巷、胡同中店铺商户和居民户悬挂招牌或门牌划定范围创造了条件。 第二阶段:户籍登记

据甲骨文记载,商王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之后历朝都涉及户籍登记制度。金朝对商户已建立户口登记,为征收商税,政府专门设置市买局和中都买物司向商户征收,皇室贵族及政府所需的日用品亦通过商市供应,商税收入相当可观。

随着经济的发展,小作坊和店铺字号逐渐增多,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下诏,户部籍天下户口,并置户贴。登记的主要内容是籍贯、丁口、姓名、年龄等。明朝政府根据行业将铺行划分为132行,每一行推选出一人管理称为“行主”。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将每一家铺户人丁财产登记户

册,同时将居民户按人口编入黄册,标明户别、人口、财产等情况。明朝的这些制度被清朝效仿。清军入关之初,北京宫阙多毁,户部赋役册籍颇有散失,明朝天启、崇祯时所用册籍荡然无存,只有万历旧册尚在,清朝统治者为了清理田赋和丁税,在丁税方面,最基本的方法就是彻查户口。清文献通考卷十九户口考记载:在丁税方面,顺治三年(1646年) “定人户以籍为定,及脱漏户口律,凡军、民、驿、灶、医、卜、宫、乐、诸色人户并以原报册籍为定,若诈冒脱免避重就轻者杖八十,仍改正”。清政府在京设立都察院属下的五城察院,每城察院有巡城御史满、汉各一人负责京师稽查,办理地方日常事务其中包括户口登记,稽查来京官员有无“钻营属托“,以及遣逐非法潜居京师者。 到清末,北京在户口登记时,地址栏只登记胡同街巷名称及方位,没有统一编号。当时描述地址、确定方位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以内、外城街巷分段来定位。另一种形式是以东、南、西、北城街巷胡同名称来定。 第三阶段:纸质门牌

纸质门牌是政府在户口登记的同时,为便于管理发放给商户和住户的户口凭证,相当于现在的户口簿,形成不悬挂在门上的纸质门牌。清政府向商户或居民发放的户口凭证,在全国各地形式不同,有的地区称门牌,有的地区称户册。

为了管理,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夏,仿照外国警察制度和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期间设立的殖民地警察模式,设立警察

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开始将内、外城划分警政区,宣统元年(1909年)成立派出所。京师外城以巡警总厅厅丞为总监督,巡警分厅知事为监督,先后举行两次户口调查,调查统计截止1911年,外城左一至左五区共有正户11842户,附户14786户。

纸质门牌的出现和按户调查登记的方式,为后来悬挂实物门牌标注地区或街道名称和房子号码奠定了基础。 第四阶段:号码门牌

1913年,内务部颁布《京师警察官厅组织令》,成立京师警察厅,安装号码门牌作为户籍管理的一项工作措施。警察部门为北京街巷商户、住户陆续安装号码门牌。按照时间顺序将号码门牌的变迁划分为四代。

第一代苏州码门牌。美国人西德尼.戴维.甘博(Sidney David Gamble,1890-1968)1917年到1932年期间,三次旅居中国。他自费担任北京基督教青年会和中国平民教育运动的研究干事,负责城镇和乡村调查。1918年6月28日,他用相机记录下北京石头胡同一家妓院大门,门牌用苏州码和汉字组成。 第二代阿拉伯数字、苏州码门牌。在上世纪30至60年代初使用。门牌由阿拉伯数字、苏州码和汉字组成。

第三代阿拉伯数字门牌。号码为阿拉伯数字和汉字组成。 第四代多规格号码门牌。随着北京商业大楼和中高档住宅小区的出现,号码门牌规格呈现多样化,《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

暂行办法》中规定,新型多规格号码门牌均采用仿宋体字,门牌为长方形红底白字白边铝质牌。

第一代号码门牌安装无法考证,根据户籍登记资料记录,民国至1961年初,第二代号码门牌安装顺序:东西街巷,由东向西,北侧编双号,南侧编单号;南北街巷,由北向南,西侧编双号,东侧编单号;东北、西南街巷,由东北向西南,西北、东南街巷,由西北向东南,偏北侧编双号,偏南侧编单号;遇到院落为多个门的以甲、乙、丙、丁同一个号码或旁门来区分。 从1961年1月开始,北京市XX局统一对全市旧门牌(第二代号码门牌)进行了更换。门牌的安装顺序单、双号发生变化,第三代号码门牌安装顺序为:东西街巷,由东向西,北侧编单号,南侧编双号;南北街巷,由北向南,西侧编单号,东侧编双号;东北、西南街巷,由东北向西南,西北、东南街巷,由西北向东南,偏北侧编单号,偏南侧编双号。

随着北京市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房屋拆迁导致胡同街巷变成楼房小区和大片绿地。平房院落门牌减少,楼门牌增多。为美化市容,实现首都门牌、楼牌标准化,1986年5月21日,北京市XX局颁布了《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同年7月1日实施。规定门牌、楼牌的设置,必须以市、区、县地名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地名为依据,并对门牌、楼牌的规格、式样、颜色、编号及门牌、楼牌的安装位置门牌、楼牌的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安装门牌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2011年11月份开始,北京市XX局决定在全市进行实有人口信息的采集。社区民警和佩戴“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证件的工作人员到各户,进行房屋地址信息和人口信息采集。此次信息采集将所有无门牌楼牌的自建、临建等违章建筑纳入,并将粘贴临时门牌号。信息采集包括居住、工作、生活在本市的全部实有人口数据,及全市所有建筑物信息。多数建筑物均安装门牌楼牌号,对一些自建、临建没有编制门牌楼牌的房屋,需要重新编制临时号码。

在信息采集完成后,这两项数据将进行关联匹配,政府部门可更有针对性地管理某一地区。如调查结果显示,某个居住区集中地区的老年人较多,该地区相应的医疗资源不足,未来这个地区就有可能增建医院。同时,该体系可帮助公安机关加强治安、刑事案件的破获工作。而此次对所有无门牌楼牌号的房屋编制、粘贴临时门牌楼牌号,在发生治安类案件、火灾等警情后,便于公安机关能够及时、准确到达现场,但临时门牌楼牌不作为房屋是否合法的依据。

安装门牌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2011年11月份开始,北京市XX局决定在全市进行实有人口信息的采集。社区民警和佩戴“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证件的工作人员到各户,进行房屋地址信息和人口信息采集。此次信息采集将所有无门牌楼牌的自建、临建等违章建筑纳入,并将粘贴临时门牌号。信息采集包括居住、工作、生活在本市的全部实有人口数据,及全市所有建筑物信息。多数建筑物均安装门牌楼牌号,对一些自建、临建没有编制门牌楼牌的房屋,需要重新编制临时号码。

在信息采集完成后,这两项数据将进行关联匹配,政府部门可更有针对性地管理某一地区。如调查结果显示,某个居住区集中地区的老年人较多,该地区相应的医疗资源不足,未来这个地区就有可能增建医院。同时,该体系可帮助公安机关加强治安、刑事案件的破获工作。而此次对所有无门牌楼牌号的房屋编制、粘贴临时门牌楼牌号,在发生治安类案件、火灾等警情后,便于公安机关能够及时、准确到达现场,但临时门牌楼牌不作为房屋是否合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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