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评估表(第三版)

更新时间:2023-11-15 12:1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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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评估表

姓名 编号□□□-□□□□□

一、危险性评级(在相应的数字后面打“√”)

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 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 明显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0级 1级 2级 3级 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 4级 持械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所 5级 二、随访分类(在相应的表现后面打“√”) 病情分类 主要表现 病情稳定患者,指危险性评估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病 情 稳 定 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无严重躯体疾病或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的患者。 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病情基本稳定患者,指危险病 情 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较差的患者。 基本稳定 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2周时随访,若处理后病情趋于稳定者,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未达到稳定着,应请精神专科医师进行技术指导,1个月时随访。 若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随访要求 随访分类 病情不稳定患者,指危险性病 情 不稳定 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 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2周内了解其治疗情况。对于未能住院或转诊的患者,联系精神专科医师进行相应处置,并在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评估者签名 评估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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