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信用证与延期付款信用证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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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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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信用证

与延期付款信用证之比较

▊贺

骁/广东商学院国贸系

关于信用证的分类,其标准各异。若按照兑付的方式来划分,可将信用证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四种。《UCP500》第10条对信用证进行的分类依据就在于“所有信用证必须清楚地表明该证适此,其a款规定

用于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另外,若按照国际结算实务中信用证付款时间来划分,信用证又可分为即期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而即期信用证包括即期付款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则包括延期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由此可见,

《UCP500》中明文规定的延期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都是适合进行远期付款的信用证。而所谓远期信用证,是相对于即期信用证而言的,是指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承兑汇票或者承付单据,而非立即付款,等到了汇票到期日或者承付到期日,付款行才进行付款的信用证,其目的是为了便于进口商融通资金。因而将远期信用证项下的承兑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进行比较,将有利于承兑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正确使用,在国际结算中也具有指导意义。

切不良后果,概由我公司承担责任。

(担保人签字盖章)

2005年7月5日第二种保函(LetterofIndemnity)则是另外一种形式 X请求Y在某项商务合作的过程中做某种与常规不尽相同的事情,并同时向Y保证,Y按X的要求如此这般地做了,万一随后因此发生了对Y不利的严重后果,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概由X承担。

我们知道,在目前的客观条件下,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领域才刚刚起步,很多重要环节还都处在比较原始的阶段,而被潮流认定为落后的书面文件却

“电子提单"仍然起着主导的支配作用。上面所谓的

“电放声明",即“无单放实际上就是我们平常所称的

货"的书面指示文件。按照正常的传统操作惯例,收货人本来是应该凭正本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的,但该批货物因为运输速度太快,不到一周货物就到

达了目的地,收货人不可能按部就班地用正本提单去提货;否则,他就得向承运人支付一笔仓储费用,同时还要耽误买方的销售该货物的时间。因此,这份保函就成了解决这一矛盾的重要工具。

这种保函一般不涉及赔款的问题,而更多的则是保证并帮助被担保人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二种保函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相当广泛,除上面的实例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的方面也经常适用,如:货物商检质量不尽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检验部门可凭卖方的担保函向其网开一面;议付单据与相关信用证存在不符点,而受益人又不愿意或者不能将不符点改正过来,议付行也可以凭受益人的保函对此单证不符的单据予以接受等等。

这种保函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只要把担保人要求被担保人所做的事项说得清楚明白,同时向对方作出担保:如果被担保人像这样做而后发生了任何不良后果,全由担保人自己承担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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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兑信用证1.承兑信用证的概念

承兑信用证(CreditavailablebyacceptanceorAcceptanceCredit)是指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在收到信用证规定的远期汇票和单据,审单无误后,先在该远期汇票上履行承兑手续,等到该远期汇票到期,付款行才进行付款的信用证。由于这种信用证规定的“银行承兑远期汇票是由银行承兑的,所以,也称为

因此,这种信信用证"(Banker’SAcceptanceCredit)。

用证业务,除了要遵循有关信用证的国际惯例外,还要遵守有关国家的票据法的各项规定。

2.承兑信用证下进出口双方利弊分析在承兑信用证下,一方面,受益人获得了银行承兑的汇票就意味着银行对受益人承诺要进行远期的不可撤销的付款,而银行的信誉较好,因而该己由银行承兑了的远期汇票的安全性、流通性都较好,出口商即卖方可以在自付贴现费用的基础上将此汇票进行贴现以获得融资,所以承兑信用证的变现能力较强。另一方面,承兑信用证要受到有关信用证的国际惯例和有关国家的票据法的约束,因而一旦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的话,作为承兑信用证下的受益人就会受到双重的法律保护,因此,承兑信用证下能够保证受益人收到货款。另外,在承兑信用证中使用汇票作为流通工具,善意持票人享有优于前手的权利,按照信用证欺诈例外的原则,开证行不能以信用证欺诈为理由对善意持票人进行抗辩从而拒付。正因为如此,出口地的银行更愿意办理货物装船后承兑信用证项下的各种融资,除非承兑信用证的开证行或承兑行的信誉较差。在此情况下,受益人除了能够办理被背书人享有追索权的贸易融资,如汇票贴现、出口押汇外,更能够办理被背书人享有追索权的贸易融资,如福费廷业务,使得国出口商能够安全地提前收汇,避免外汇风险,同时还可以提前办理出口退税,减少机会成本损失。因而,承兑信用证的使用对作为受益人的出口方有利。

从进口方来看,由于承兑信用证是进口方去申请开立的,况且经过上述分析,我们知道承兑信用证的使用对作为受益人的出口方有利,因此,作为承兑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可以以此为借口大胆地向出口商砍价。所以,在同等条件下,使用承兑信用证进行结算比使用其它远期信用证进行结算,进口方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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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能够得到报价打折的优惠。

3.出口报价分析

作为远期信用证的一种,承兑信用证的付款期限常作以下规定 ①“见票后或者交单后若干天付款"(…paymentwillbeeffectedatXXdaysaftersight“装运日后若干天orafterpresentationdocuments);②

付款"(…paymentwillbeeffectedatXXdaysafterthedateofshipment);③“开证行承兑日后若干天付款"(…paymentwillbeeffectedatXXdaysthedateofouracceptance)。另外,从费用方面考虑,鉴于承兑信用证项下银行承兑了远期汇票,而银行的信誉较好,因而该己由银行承兑了的远期汇票的安全性、流通性都较好,出口商即卖方可以在自付费用的基础上将此汇票进行背书转让以获得融资。因此,较之即期信用证,承兑信用证项下出口商的出口报价在考虑时间和费用的基础上要适当调高。当然,在使用承兑信用证进行结算的情况下,出口商也要给进口方一点价格上的折让。

二、延期付款信用证1.延期付款信用证的概念

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PaymentL/C),又称迟期付款信用证,无承兑远期信用证,是指无须汇票,仅凭信用证的受益人提交来的单据,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银行承担在确定的将来时间进行付款的责任,等到付款到期日,银行再行付款的信用证。在付款期限方面,延期付款信用证通常规定 ①交单后若干天付款(…paymentwillbeeffectedatXXdays②装运日后若干天付款afterpresentationdocument);

(…paymentwi11beeffectedatXXdaysafterthedateofshipment);③开证行收到单据后若干天付款(…paymentwiIlbeeffectedatXXdaysafterourreceivedtiledocuments)。因此,从根本上来讲,延期付款信用证就是不用汇票的远期信用证。

由于延期付款信用证不使用汇票,银行也无法进行承兑,无法通过汇票的转让来获得融资,出口商要解决其资金周转的困难,就必须找本地的银行贷款,而贷款的利率比贴现的利率要高,因而出口报价比承兑信用证的要高。

延期付款信用证的使用2、

在大型机电设备的进出口贸易中,由于技术含量高,进口商往往要求在设备安装后甚至在投产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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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付款,而进行设备安装需要较长的时间,最长可以达到数年之久,所以大型机电设备的进出口贸易的付款时间较长。而从银行的角度来看,为了安全起见,银行对票据进行贴现的时间不可能太长,换言之,银行进行票据贴现的期限一般在6个月以内。有鉴于此,有的国家对此做出了明文规定,承兑的汇票,期限超过6个月的,不允许在金融市场上贴现。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开立了远期汇票也是无法进行贸易融资的。因此,为了解决在大型机电设备的进出口贸易中资金周转的困难,出口商则必须找本地的银行进行中长期贷款,如果条件适合的话,可以利用政府提供的贷款利率比较优惠的出口信贷。另外,有些国家税法规定,出具汇票要交印花税。因此,从合理避税的角度来考虑,出口商肯定会在远期信用证中要求能够用商业发票来替代汇票作为付款凭证。从目前延期付款信用证在一般普通的进出口贸易中的广泛使用的情况来看,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合理避税,从而节约出口成本。

延期付款信用证下进出口双方利弊分析3、

由于延期付款信用证的使用不用汇票,作为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受益人的出口商手中不可能持有经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因而在该笔进出口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生贸易纠纷的话,出口商也就无法援用票据法来保护自己。换句话来讲,延期付款信用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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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仅仅是开证行的一项保证,却使得出口商缺乏了票据法的安全屏障,所以风险比须使用汇票的承兑信用证要大,一旦开证行资信欠佳,出口商的风险便暴露无疑。对此风险,出口商可以要求对信用证加《UCP500》具保兑以策安全。然而,按照第10条D款以及第14条A款第i项的规定,开证行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才会对经承担延期付款责任的保兑行进行偿付,而在延期付款信用证下保兑行承担延期付款责任的期限是其规定的日期,只要未到期,保兑行将款项交给受益人均不是到期付款而只能是权利的让渡,并且由于这种行为不使用汇票,无法得到票据法的保护,开证行可以信用证欺诈为由来对保兑行进行抗辩。所以,从保兑行的角度来看,其参与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的交易的风险比较大,银行一般并不愿意充当保兑行。

对进口商而言,延期付款信用证的使用不仅使得进口商得到了远期付款的优惠,而且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不受票据法的约束,更使得进口商在贸易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始终居于主动这一有利地位。因而对进口商而言,他们也就更愿意开立延期付款信用证而非承兑信用证。

笔者对上述分析进行归纳总结,将承兑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二者间的相同点与不同点列入下表,以利于大家一目了然,以飨读者。

承兑信用证与延期信用证比较表

汇票

汇票期限

受票人

限制使用与否

承兑信用证

需要

远期

承兑行

限制

1.期限;2.贴现利率;3.印花税(如果有的话)率

延期付款信用证

不要

限制

1.期限;2.贷款利率

高,无压价的空间

延期付款

低,有压价的空间

远期付款

对出口商的风险大小

影响报价的因素

报价

付款给受益人的时间

付款起算日

承兑日

装运日、交单日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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