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饮用水源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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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河源市饮用水源地规划

广东省河源市环境保护局

2007年8月

I

第一章 总论

1.1规划范围与年限 1.2规划编制依据

1.3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第二章 规划背景 2.1区域背景

2.2规划目的与意义 2.3规划研究技术路线

第三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趋势分析 3.1污染源现状调查与分析 3.3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3.4 环境污染趋势预测 3.5主要环境问题与压力 3.6环境保护制约因素分析 第四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 4.1 规划目标

4.2 规划指标体系与可达性分析

第五章 生态环境区划与分级控制管理 5.1 生态功能区划 5.3分级控制管理

第六章 环境保护规划方案 6.3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6.8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第七章 重点工程项目与可达性分析 7.1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 7.2投资估算与可达性分析

第八章 规划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II

1 1 1 2 4 4 8 9 10 17 20 22 24 25 27 27 27 29 29 37 40 46 52 59 59 61 63

第一章 总论 1.1规划范围与年限

1.1.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河源市市区(源城区)饮用水源地范围的辖区,共15826平方公里。

1.1.2规划年限

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少数数据由于缺乏2005年数据而采用相近年份的数据。规划期分为近期(2007-2010年)和远期(2011-2020年)两个时段。

1.2规划编制依据

以国家、广东省、河源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为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和计划;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东江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技术导则;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广东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河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河源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及河源市各部门“十一五”专项规划等。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

《国务院关于加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年39号文);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9月2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2006年4月4日印发);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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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1月14日通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工作方案》(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河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河源市人民政府);

《河源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规划》(河源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河源市人民政府);

《河源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划(2005-2020)》(河源市环境保护局); 《河源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河源市环境保护局); 《河源市外经贸“十一五”发展规划》(河源市经贸局); 《河源市“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河源市人民政府)。

1.3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3.1指导思想

河源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发展的同时,要确保饮用水的健康与安全,协调好人口、水资源、环境与发展的相互关系。其根本任务是在充分发挥河源资源、区位等优势的基础上,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使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及资源环境的再生产相协调,以确保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健康为核心,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为主线,促进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全面抓好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确保区域饮用水环境安全,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制,提升环境管理能力,为河源市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1.3.2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将改善和维护区域水环境质量为根本目的,通过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确保区域饮用水环境健康和安全。将环境保护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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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并重”和“同步”,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区域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协调。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控制高污染、粗放型产业发展,加快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同时要加强现有污染企业的整治,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保护,确保区域水环境质量。

分区指导,分类管理的原则

科学划定生态功能区,确定主导功能,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实施分区保护、建设和分级管理,作为引导区域城镇建设、产业布局的基础框架。同时针对不同功能区制定提出不同的保护要求与建设任务,因地制宜的开展环境保护。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坚持近期与远期统筹、城乡统筹、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统筹,全面考虑区域环境保护的要求与任务,统筹制定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首先解决基础性、结构性和紧迫的问题,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优先抓好重点河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布局优化、产业升级、污染防治,以及重点区域的生态建设。通过布局整治和完善提高两个建设阶段,逐步实现环境保护各项目标。

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的原则

强化政府的管理职能,建立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机制。从组织、管理、考核、实施多个环节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任务。加强环境宣传,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制定各项激励政策和约束政策,拓展融资渠道,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河源市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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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背景 2.1区域背景

2.1.1自然环境特征

河源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中上游,东经114o13′~115o35′和北纬23o10′~24o50′之间,是粤东北山区的中心城市之一,南接惠州市,北邻江西省赣州市,东靠梅州市,西连韶关市,是广东沿海地区与内地的结合部。

河源市境内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其中山地占53%,丘陵占36%,谷地和平原占11%。全市山势分别向东江、新丰江倾斜,源城盆地位于源城区及紫金县西北部,面积1230平方公里。

河源市位于广东省北部,北回归线在境内南部通过,全市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足,冬天寒冷时间不长,罕见大雪。年平均气温20~21℃。年平均降雨量1930mm,多年平均蒸发量1275.7mm。年平均日照时间为2051.1小时,无霜期为333~345天。

东江是河源市最大河流,全长562公里,流经河源市段长254公里,占东江全长的45.5%,全市87.5%的地域属于东江流域。河源市境内的两大水库——新丰江水库和枫树坝水库均属于东江流域。1960年建的新丰江水库,库区总面积1600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370平方公里,总库容为139亿立方米,有效库容68.5亿立方米,是华南地区最大的水库,广东省最大的饮用水源。1973年在东江干流建的枫树坝水库汇水面积5151平方公里,水库水面面积112平方公里,总库容19.4亿立方米。

河源市区主要饮用水源水库有新丰江水库。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2月16日以《关于河源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00]95号)文批准河源市区划定各类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3个。

河源地区地带性植被为南亚热带季雨林,目前植被多为疏松林、旱生性灌木丛、草丛和农业生态群落,主要植被为马尾松、湿地松、杉树、芒箕,农作物以水稻、甘蔗、荔枝、柑桔等为主。200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超过72.8%。河源市生物多样性丰富,共有动物种类200多种,其中有水鹿、苏门羚及白鹇、穿山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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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植物种类近千种,境内主要野生植物有树木、山竹、经济林、花草、中草药等五大类。土壤主要为赤红壤、紫色土、水稻土和潮沙泥土。

河源土地资源比较丰富,全市耕地11万多公顷,山地121万公顷。矿产资源储量大、品种多,已探明的游40多个品种,其中铁、钨、锡、萤石、稀土等储量据全省首位。素有“粤东宝库”、“港深水塔”之称。水能资源储藏量150万千瓦,华南最大的两座水电站(新丰江水电站、枫树坝水电站)均在河源境内。林木生长量157万立方米/年,是广东省重点林业基地之一。

2.1.2社会经济发展

河源市是198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省辖市,现辖源城区、东源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和平县共一区五县。全市总面积15826平方千米,共有103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1398个行政村。2005年河源市户籍人口337.36万人,常住人口为278.24万人,98%为客家人。1992年8月,河源市被国务院批准为沿海经济开发区,成为既可享受山区优惠政策,又可享受沿海开放地区政策的地区。

河源市是粤东北重要的交通枢纽,京九铁路、广梅汕铁路在市内交汇并线;公路105国道、205国道纵贯全境,河惠、河梅、粤赣三条高速均通过河源,昆汕高速也将贯穿全境;距离广州香港200公里,已经融入“珠三角两小时经济生活圈”。东江是本市最大的河流,东江水运上可至龙川、和平,下可达惠州、东莞、广州,构筑了河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

近年来,河源市国民经济发展加速,2005年全市GDP达到200.13亿元,按照可比口径,比2004年增长21.3%,其中第一产业增长5.2%,第二产业增长41.3%,第三产业增长15.2%。人均GDP7193元,增长20.7%。三大产业结构由2004年的24.9:33.3:41.8发展为21.5:38.9:39.6。以“三资”、民营企业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占全市GDP总量达到43.0%。

工业经济高速发展,全市工业总产值达到214.44亿元,比上年增长44.6%,实现工业增加值64.22亿元,增长37.8%。工业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48.8%,GDP增长10.4个百分点。工业结构调整加快,食品饮料、矿冶、机械制造、电子电器、轻放服装、建筑陶瓷、生物制药等七大重点工业产业初具雏形,七大产业总产值达到134.83亿元。四十家大型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23.59亿元。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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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包括铁矿石、发电量、软饮料、人造板、瓷质砖、钢材、金属模具、电话机等优势产品增长速度达到30%以上。

近年来,河源市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扎实推进。“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现代公民教育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创建文明机关、文明村镇、文明学校、文明社区等活动不断深入,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工作进一步加强。再次荣获“广东省双拥模范城”称号。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进展顺利,“普九”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小学、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分别达98.5%和63.3%。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46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l4个;申请专利l33件,增长104.6%。成功举办了全市首届体育运动会。人口出生率11.08‰,人口自然增长率6.25‰,计划生育率90.07%,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计划。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764元,增长7.1%;在岗职工年均工资16132元,增长11.5%。全年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为19.5万、12.8万和7.15万人,分别增长4%、4.3%和16.2%。全市新增就业岗位2.3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2%,下降0.43个百分点。高新技术和民营科技发展迅速。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户,民营科技企业6户,高新技术产品产值28亿元,增长47.5%。教育事业上新台阶。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65%,初中入学率97.37%,普通高校录取率86.75%。

2.1.3 环境保护基础

在河源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协同努力下,河源市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为河源市未来5至15年环境保护工作更好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全市已经批准的省级以上生态示范区11个,全市生态示范区总面积达到27.17万公顷。建成各级自然保护区28个,其中省级自然保护区7个,市级自然保护区4个。

“十五”期间,河源市主要环境保护指标绝大部分达到“十五”环境保护计划指标的要求。工业废水以及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废气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率、森林覆盖率、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村镇建设等指标均基本达到“十五”目标。新丰江、枫树坝两大水库的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东江干流河源段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Ⅰ—Ⅱ类标准,东江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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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河源向惠州交接江口断面的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市区大气质量稳定在国家大气标准二级水平以上;市区噪声达标区进一步扩大,功能区噪声、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监测等效声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工业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了治理和控制,城镇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有一定改善,环境质量基本上与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相适应,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在全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中,2000年至2005年环境质量连续“优秀”,综合考核考核成绩逐年提高,考核分数均达到省政府签订的政府环保目标任期责任书的要求。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较大,工业污染源监管和防治加大了力度。加强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保护,城镇河段的综合治理工程,噪声达标区和烟尘控制区的扩建工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大大提高了市民的生活质量。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和对新上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工业污染源继续达标排放,防治新上建设项目污染。83%的企业落实环境影响评价,92%的企业落实“三同时”制度。老污染企业水泥、印染、纺织水洗、陶瓷等行业总量的90%都能按环保部门的要求落实治理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环境宣传教育、环境执法和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高。通过全力推动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信息能力建设有新的突破。制定了《河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环保规定,同时,坚持每年定期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有力地推动了环保工作法治化进程。市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得到了加强。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市县环保部门购置了一批的执法装备和交通工具,加强了市、县环境监测站的建设,充实了一批仪器设备,市区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投入运行,并发布了市区空气质量日报。

2006年以来,河源市启动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工作,通过编制并实施《河源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规划》,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环境管理能力,改善区域人居环境质量,争取到2008年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

2.2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河源市新城区供水水源为新丰江水库和新丰江。河源市现有新城区和老城区两座水厂,总供水能力14.3万吨/日,近期可满足市区供水需求,规划新建第三水厂,规模为20万吨/日,占地10公顷。远期总供水规模应扩大到35万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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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远期三水处厂统一管网,联合供水,在现有给水管网的基础上,逐步改造完善全市的供水管网。

沿规划道路设置污水管道,沿途根据地形和埋深情况酌情设置污水泵站。在老城区南设立全市集中污水处理厂一座,规模为8万吨/日,远期在白田区南端建第二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2万吨/日。全市的污水经污水管道收集,全部汇入污水处理厂,污水经二级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江。

对河源市老城区的现状雨、污合流管,近期将其保留,在其排出口处建截流管,不下雨时污水经截流管汇入规划的污水管道分流,雨天时超量的雨、污水通过溢流井排入江中。远期雨、污分流形成后,保留部分现状合流管,将其改造为雨水管使用。新建区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管沿规划道路铺设,雨水就近排入附近水体。按照50年一遇,百年校核的防洪标准,将东江、新丰江堤段加固加高。修建、改建水闸和排涝泵站。

2.3规划目的与意义

此次饮用水源地规划是为了加强生态保护,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确保东江流域饮用水安全。

2.3.1优化区域发展格局,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河源市整体上属于广东省北部生态屏障区,水源涵养与水源地环境保护功能十分重要,区域内山地丘陵比例占98%,适宜开发建设的用地非常有限,两方面因素结合起来,决定了河源市的发展必须科学布局、精打细算,充分利用可开发的空间同时避免对区域环境特别是水环境造成威胁。规划将基于区域生态、环境、资源特征和有关法规要求,制定合理的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作为引导区域发展和产业布局的基础框架,促进经济、人口、产业、城镇体系在空间上的合理聚集,提高资源环境的利用效率,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2.3.2统筹城乡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提高区域人居环境质量

规划将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将改善和维护区域人居环境质量作为规划的基本出发点,根据河源市不同阶段环境问题的特点,制定优化布局、加强整治、维护提高的保护战略,将环境综合整治、污染控制、生态保护与恢复、环境管理、资源节约等重点任务统筹考虑,分批分期纳入环境保护工作,不同阶段解决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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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逐步实现河源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在更高水平上的协调,强化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区域人居环境质量。

2.3.3健全环境管理体制,提高区域发展科学决策水平

通过环境保护规划,将区域环境保护问题、资源环境压力和风险进行综合评估,理出环境保护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框架与战略任务。在河源市经济起步加速发展阶段,健全环境管理体制、落实项目建设的各项环境监管措施显得尤为重要。规划将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任务的需要,提出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健全决策机制的对策建议,对于提高区域发展科学决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4规划研究技术路线

规划编制总体上为三大部分,首先是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社会经济发展和未来环境压力预测,确定规划目标和指标;其次是环境保护各专项规划的编制;第三是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图2-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与发展趋势预测、指标体系确立

通过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社会经济发展和未来环境压力预测、提出科学合理的生态与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环境容量核算和总量控制方案,结合河源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确立河源市环境保护目标,构建河源市环境质量与环境保护评价、考核与管理的指标体系。

环境保护规划方案

从产业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方面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及必要的技术工程措施要求。

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规划的实施需要落实到项目,规划将提出各专项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及投资估算方案。为保障规划方案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工程措施的顺利实施,从规划实施组织、法规政策、资金筹措、宣传教育以及科研技术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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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趋势分析

3.1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3.1.1 供用水现状及规划概要

(1)、供水现状及水源分布情况

对河源市水厂、取水口、取水水源等进行现状调查,制作现状水源保护范围表、水厂取水水源情况表(表3-2)。其中现状水源保护范围表参照河源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河府[1999]102号)(见下表)。

根据现场实际调查,位于河源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内的部分取水口已经取消,主要包括华嘉工业区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源市区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平县和平河石角头吸水点。

表3- 1河源现状主要水厂取水水源情况一览表

序号

水厂名称

取水水源

取水口位置

设计取水量(万吨/年)

实际供水量(万吨/年)

供水人口(万人)

备注

1 市区自来水厂 新丰江水库 新丰江大坝 13 3287.4 30

含新区、源城两水厂 备用水源

两个取水

2 3 4

凉帽山水厂 和平县水厂 连平县水厂

新丰江水库 樟树潭 鹤湖水库 1.水坑河

源城凉帽山 阳明丰道村 鹤湖管理村 水坑里

3 2 1

0 365 360

/ 7 6

5 龙川县水厂

2.东江 1. 上板桥

东江洋西卡 上板桥水库

1.1 700 9.2 点,海源自来水公司

6 龙川新城水厂

2. 东江

东江宝塘 响水水库 东江木京段

2 250 2.5

7 8

紫金县水厂 东源县水厂

响水水库 东江

1.08

488 302.5

12 10

10

表3- 2河源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既有划定方案

序号

所在地

保护区名称和级别

水域保护范围与水质保护

目标

新丰江水库大坝上游3500

一级保护区

米(牛坑航标塔)至新丰江源城自来水厂凉帽山吸水点下游500米内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Ⅰ-Ⅱ类。

河源市区

河源市区新丰江饮用水源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新丰江水库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库所有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新丰江水库116米正常水位线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向陆纵深200米的集雨区;新丰江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200米的陆域范围。 新丰江水库116米正常水位线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向陆地纵深300米、一级保护区陆语界限向陆纵深300米的集雨

区。

准保护区

新丰江水库集雨区除一、二级保护区外的陆域范围。

陆域保护范围

1

一级保护

2

河源市区

河源市区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区

河源市区东江自来水厂吸水点上游1000米至吸水点下游500米河段的流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上溯500米河段的水域。水质保

护目标为Ⅱ类。 华嘉自来水厂吸水点(地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纵深500米的陆域范围。

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纵深300米的陆域范围。

一级

河源华嘉工

3

河源市区

业区东江饮用水源保护

二级保护区 保护区

名大水坝)上游1000米至吸水点下游500米河段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

类。

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上溯500米河段的水域。水质保

护目标为Ⅱ类。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纵深500米的陆域范围。

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纵深300米的陆域范围。

(2)、供水系统规划

由于新丰江水库水质长期稳定在一类饮用水标准,新市区自来水厂在建厂之初没有建设沉淀池,自来水没有经过沉淀直供用户,水质不能百分百保证。2005年河源市遭受百年一遇暴雨影响,水库水体浑浊,新市区居民用了40多天的浊水。为解决新区及整个市区供水问题,河源市开展了市区供水的专项规划,规划在城南片新建一座近期设计规模为10万m3/d,远期总规模为56万m3/d的自来水厂,拟控制用地约12公顷,厂址位于205国道以西,洪洞水库以南的一块山

11

坡高地,工程直接费用约为3.5亿;规划在新市区新建设近期设计供水规模为8万m3/d,总规划为16万m3/d水厂一座,控制用地约7公顷,工程直接费用约1.17亿,并完善相关供水、制水设施。规划新建两座水厂与现有凉帽山和青山水厂共同供水,满足市区用水要求,支撑河源市经济社会高速发展。

河源市主要水厂、吸水点(取水口)以及相应的水源保护区分布见图。河源市区及各县供水规划是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的前提和依据,本规划将针对现状保留及规划的城市水厂取水口,划定各级保护区范围,提出保护对策。采用综合定额法对河源市城市生活用水量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见表3-4。

表3- 3河源市城市生活总用水量预测

区域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名称 人口 用水量 人口 用水量 人口 用水量

(万人) (万m3) 1788.8 4033.15

(万人) (万m3) 1852.29 4176.30

(万人) (万m3)

市区

22.36 23.15 24.58 1966.48

总计 58.19 60.26 63.97 4433.75

3.1. 2 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1)评价方法

1、地表水水质评价

地表水水源地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水质类别分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及劣Ⅴ类评价;一级水源保护区以Ⅱ类地表水标准值为限值,二级水源保护区以Ⅲ类地表水标准值为限值,分析水体主要污染类型。

2、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评价

湖库类水源地富营养化按“贫”、“中”、“富”评价。富营养化评价包括总磷、总氮、叶绿素、透明度和高锰酸盐指数5项。

1)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计算公式

综合营养状态指数采用卡尔森指数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12

TLI(?)??Wj?TLI(j)

j?1m式中:TLI(∑)—综合营养状态指数;

Wj—第j种参数的营养状态指数的相关权重;

TLI(j)—代表第j种参数的营养状态指数。

以chla作为基准参数,则第j种参数的归一化的相关权重计算公式为:

rij2Wj??rj?1m

2ij式中:rij—第j种参数与基准参数chla的相关系数; m—评价参数的个数。

中国湖泊(水库)的chla与其它参数之间的相关关系rij及rij2见表3-3。 表3- 4中国湖泊(水库)部分参数与chla的相关关系rij及rij2值

参数 rij rij2 Chla 1 1 TP 0.84 0.7056 TN 0.82 0.6724 SD -0.83 0.6889 CODMn 0.83 0.6889 2)单个项目营养状态指数计算公式

⑴ TLI(chla)=10(2.5+1.086lnchla) ⑵ TLI(TP)=10(9.436+1.624lnTP) ⑶ TLI(TN)=10(5.453+1.694lnTN) ⑷ TLI(SD)=10(5.118-1.94lnSD)

⑸ TLI(CODMn)=10(0.109+2.661lnCODMn)

式中:chla单位为mg/m3, SD单位为m;其它项目单位均为mg/L。

3)湖泊水库营养状态分级

采用0~100的一系列连续数字对湖泊营养状态进行分级,包括:贫营养、中营养、富营养、轻度富营养、中度富营养和重度富营养。与污染程度关系如下表:

表3- 5水质类别与评分值对应表

营养状态分级 评分值TLI(∑) 13 定性评价

贫营养 中营养 (轻度)富营养 (中度)富营养 (重度)富营养 0<TLI(∑)≤30 30<TLI(∑)≤50 50<TLI(∑)≤60 60<TLI(∑)≤70 70<TLI(∑)≤100 优 良好 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2)评价结果

A.新丰江水库

2005年河源市饮用水源(新丰江水库)28个监测项目均达到国家(GB3838-2002)Ⅰ类标准或(GB5749-85)中饮用水源标准。水质状况良好。所测28项中只有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氮等10项检出,而且所监测结果比较低,其余项目均未检出。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氮,全年水质变化不大,水库水质状况为优。

2001-2005年河源市饮用水源(新丰江水库)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有以下特点,见下表:

①水质达标情况

2001-2005年新丰江水库水质均达国家(GB3838-2002)Ⅰ类标准或(GB5749-85)中饮用水源标准,水质状况为优,所监测项目中只有pH值、悬浮物、总硬度、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溶解性铁、锰、化学需氧量等项目检出,其余项目均未检出。

②主要污染物

采用综合污染指数法对新丰江水库3个评价指标进行分析,2001-2005年新丰江水库水质综合评价见下表。

由表可知,新丰江水库主要污染物依次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氮。趋势分析结果表明,在0.95可信度水平上,氨氮、硝酸盐氮呈显著下降趋势,高锰酸盐指数呈不显著下降趋势。总体来说,新丰江水库水质优良程度有所上升。

表3- 6 2001-2005年新丰江水库各污染项目污染指数及趋势分析

高锰酸盐指数 年 度 Pi 2001 2002 0.355 0.360 名次 2 1 Pi 0.320 0.300 名次 1 2 Pi 0.026 0.024 名次 1 2 Pi 0.701 0.684 名次 1 2 氨 氮 硝酸盐氮 综合污染指数均值 14

2003 2004 2005 年平均 Rs 结论 0.325 0.288 0.323 0.330 -0.8 3 5 4 0.180 0.114 0.128 0.208 -0.9 3 5 4 0.020 0.010 0.011 0.018 -0.9 3 5 4 0.525 0.412 0.462 0.557 -0.9 3 5 4 不显著下降 显著下降 显著下降 显著下降 根据营养状态评价方法,对新丰江营养状态进行评价。2001-2005年的TLI值分别为15.21、14.35、13.60、11.92、12.91,表明新丰江水库处于贫营养状态,属于优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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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划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评价

根据河源市供水工程规划,除了对现有水厂规模进行扩建之外,还需要新

建几个水厂和引水工程。其中河源市区规划新建城南水厂和新市区水厂取水水源来自于新丰江水库,新丰江水库水质常年维持在地表水Ⅰ类标准,可以作为饮用水源。

3.1.3 饮用水安全状况评价

提高生活饮用水水质,保证人民喝上干净水,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对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河源市共有集中式供水单位2间。

2005年监督市县集中式供水单位6次。2005年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监测12次,合格12次。

经过加强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准入管理,加强饮用水及其水源水质的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加强生活饮用水吸水点保护区的监督检查,河源市生活饮用水水质及其水源保护有了长足的发展,水源水质都维持再国家地表水一类、二类标准,全市生活饮用水水质大幅提高,这几年出厂水合格率都保持在91%以上(主要不合格指标是游离性余氯不足),建市以来未发生饮用水水源被污染事件,也未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在1995、1997、1998年全国、全省卫生城市卫生大检查中,河源市被评为省卫生先进城市、省级卫生城市及国家卫生先进城市,这表明河源市生活饮用水水质及水源保护总体情况较好。 3.1.4 区域生态调查与评价

主要针对新丰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指标调查。结果表明,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状况良好,水源涵养林、护岸林和自然湿地得到维护,有效地进行了水源的保护。同时部分山区水土流失较为严重,需要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减少地质灾害。

河源市处于东江中上游,林业用地面积1919万亩,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78%,有林地面积1657万亩,活立木蓄积量367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2.8%,是典型的山区市。全市自然湿地主要是东江、韩江、新丰江等流域湿地,面积没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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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统计。其他湿地主要是库塘湿地,目前已经建有的湿地自然保护区有龙川枫树坝省级自然保护区、河源新港省级自然保护区、河源桂山大鲵市级自然保护区、河源石坪金钱龟市级自然保护区、河源鼋、黄沙鲂市级自然保护区。 3.1.5 环境管理状况评价

“十五”期间,河源市城区开展了饮用水源监测及污染源监测。

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方面,河源市历来都十分重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先后多部地方性法规加强对河源市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广东省颁布的《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成为一部单独针对东江水资源保护的法规,旨在保护好这一关系到粤港两地4000多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通过颁布《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制定《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从全省的战略角度来保护好河源市的饮用水源。与此同时,河源市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在进行河源市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之前,对新丰江水库集水区域单独进行了规划,编制了《新丰江水库区域和谐社会建设与环境可持续保护规划》(集水区域规划报告)、(热点区域规划报告),以保证新丰江水库这一战略水源地。在当前产业转移的背景下,河源市政府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环境。

目前,河源市各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是由当地城管、建设、环保和水利等部门和自来水公司按各自的职责共同进行管理,尚未成立专门的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机构。总体而言,河源市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得到严格控制,环境管理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在预警系统建设及环境信息发布上尚存在不足。

3.2污染源现状调查与分析

3.2.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水污染源调查包括污染源类型、污染来源及时空分布。污染源分为点污染源、面污染源和内污染源。其中,面污染源及内污染源调查主要针对湖库型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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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点源污染调查

主要调查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的污染排放情况,包括工业企业、居民生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污水排放口。此外,还应关注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固定点源,如垃圾转运站、垃圾填埋场、油库等违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其中,水源地违章建筑和建设项目的确定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为依据。河源市各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调查和分布见附图。

1.工业污染源

(1)新丰江饮用水源保护区

根据河源市2005年的环境统计,获得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重点工业污染源。参照《新丰江水库区域和谐社会建设与环境可持续保护规划》(集水区域规划报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河源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06),新丰江水库水源保护区主要包括东源、连平和和平三县,其中东源县内工业企业排入东江,和平县新丰江集水区域境内无工业污染源。

2.城镇生活污染源

参照《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城镇生活污染源的计算方式主要是利用生活污水平均浓度与排水量的乘积,得到城镇生活污染源的污染物量。采用人均产污系数法计算河源市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见下表。

表3- 7 河源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生活污染负荷

保护区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万

m3/a)

新丰江

1744.89

COD排放量

(t/a) 4362.22

氨氮排放量 (t/a) 523.47

*龙川县现状水源地由于位于城区,生活污染采用县城人口数进行计算。 3.农村生活污染源

根据河源市农村生活人均用水量为,利用系数法计算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农村生活污染源强采用《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中推荐的参数,即农村人均COD产生量为40g/天、人均氨氮产生量为4g/天。河源市各饮用水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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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村生活污染见下表。

表3- 8 河源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染负荷

保护区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万

m3/a)

1527.89

COD排放量

(t/a) 8429.73

氨氮排放量 (t/a) 842.97

新丰江

3.2.3 面源污染调查

针对新丰江水库等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流域,开展面源污染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城镇地表径流、化肥农药使用、农村生活污水及固体废弃物、分散式畜禽养殖等。调查指标项根据不同面源污染类型予以选择。其中新丰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由于准保护区面积较大,需要计算城镇地表径流,其余水源保护区面源污染调查集中在农田径流和畜禽养殖方面。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有关规定,河源市制定了本辖区内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严格的保护措施,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对威胁饮用水源的重点污染源优先予以治理,甚至搬迁或关闭,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合格。

根据河源市东江水质统计结果,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完全达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给东江及其支流造成了一定的威胁。同时,部分饮用水源地还遭受农村面源污染的威胁,过量施用农药、化肥,也造成了水质污染和生态破坏。

河源市各饮用水源保护区面源污染见下表。规模化畜禽养殖情况只在新丰江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出现,其他各县饮用水源保护区均不存在。参照新丰江饮用水源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排放量为0.11万吨/年,其中COD产生量为27.38吨/年,氨氮产生量为5.48吨/年。调查表明散养式畜禽养殖非常少,在本次计算中未予统计。

表3- 9 河源市饮用水源保护区面源污染负荷

保护区 新丰江

COD排放量(t/a) 21608.21

氨氮排放量(t/a) 3277.98

汇总河源市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负荷,见下表。表中污染负荷为保护区内的统计数据,事实上,影响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质量还包括周边以及上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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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负荷的因素,某些饮用水源保护区尽管现状水质达标,但由于处于人口集中区的周围,存在潜在的污染威胁。

表3- 10河源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污染负荷

废水排放量(万吨/年)

保护区

工业

新丰江

128.54

生活 3272.78

畜禽养殖 0.11

径流 1527.89

合 计 4929.32

表3- 11河源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污染负荷

COD排放量(吨/年)

保护区

工业

新丰江

36.39

生活 12791.96

畜禽养殖 27.38

径流 21608.21

合 计 34463.93

表3- 12河源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污染负荷

氨氮排放量(吨/年)

保护区

工业

新丰江

1.19

生活 1366.44

畜禽养殖 5.48

径流 3277.98

合 计 4651.09

3.3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3.3.1 人口预测

河源市人口总数将持续增长,常住人口将持续增加。进入90年代以后河源市人口迅速增长,人口自然增长率在1995年达到10.16‰,但人口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95 年的10.16‰下降为2000年的6.39‰,到2005年进一步下降为6.51‰。总户籍人口数从1990年276.31万人增加到2005年337.35万人。同1990年相比,十四年增加了61.04万人,平均每年增加4.36万人,年平均增长率达6.2‰。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惯性作用,随着河源经济,特别是工业的快速发展,并且随着产业结构的逐步调整,以及劳动力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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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的完善,在以后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市内大量的劳工将逐渐减少出外务工,将逐渐向河源市集聚,总人口仍然将在一定程度上增长。

采用综合人口增长方法进行预测,参数的选择是建立在对河源市未来人口增长趋势宏观把握的基础上,并结合《河源市城市总体规划》对河源市人口预测研究成果的分析而综合判断得出2010年、2020年中河源人口总量将分别是2005人口总量的1.04倍和1.10倍,即2010年、2020年河源市的人口总数将达到349.3万人和370.8万人左右。

表3- 13 河源市人口增长率比较

1990年 2005年 2010 2020 2005-2010年人增长率(%) 0.7 2010-2020年人口增长率(%) 0.6 户籍人口 276.31 337.35 349.3 370.8 数据来源:《2005年河源统计年鉴》

3.3.2 经济发展预测

近几年由于赶上了珠三角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并且大力实施“工业立市”战略,使河源2000~2005年GDP年均增长达到16.3%,河源社会经济进入了全面发展的快速轨道。因此,河源市至2010年以前,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能够维持在16%左右,预测2010年的河源市国内生产总值将达420亿元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13330元(约合1750美元,按7.6元:1美元折算),年均增长15%,至2020年,GDP年平均增长率为10%,2020年达到1100亿元左右。2020年人均GDP将达30000元左右。

随着河源市“工业立市”战略的大力实施,河源的产业结构将呈现出第一产业比例不断缩小,第二产业比例不断提高的局面。预计2010年,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220亿元,年均增长23%,其中工业增加值达到173亿元,年均增长22%,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2∶52∶3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21亿元,年均增长20%;县域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县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以上。全市努力形成矿冶、食品、水电、纺织服装、医药、建材、机械、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等九大主导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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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城市化预测

综合《河源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河源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对河源市城市化水平的预测结果,到2010年,河源市城市化水平将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将达到60%以上。结合社会经济的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未来5年左右的时间里,河源市的城市化进程将进入快速增长阶段,这将有效拉动河源市社会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

综合上述,参照2005年河源市统计年鉴、河源市及各区县城市总体规划、河源市“十一五”规划等文件资料,预测河源市未来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表3- 14河源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预测

序号 1

项目 GDP GDP增长率

2 3 4 5 6

第一产业增长率 第二产业增长率 第三产业增长率 三次产业结构 户籍人口 增长率

7市县中心城区人口

源城区 (市中心城)

单位 亿元 % % % % 万人 % 万人

2005年 200.13 16.3 5.82 28.1 20.95 20.7:39.4:39.9 337.36 0.65 22.36

2010年 420 16 6 23 10 12:52:36 349.3 0.7 31

2020年 1100 10 4.5 10 11 9:53:38 370.8 0.6 47

—— 备注 —— —— —— —— —— —— —— ——

3.4 环境污染趋势预测

3.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负荷预测

一般情况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不允许污染物排放,也不进行纳污能力计算。这里为更好地反映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威胁,拟开展水质预测工作,进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面源污染的预测。按照河源市1999年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河源市共有13个水源保护区,其中石角头吸水点、河源市区东江、华嘉取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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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已经废止,各水源保护区是分散存在的,因此本规划报告中主要对河源市区及五个县的主要水源地所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进行预测。

针对每一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水产生量和排放量的预测主要根据水源保护区内的人口数量和工业产值状况进行计算得到,因此可通过对每一个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人口和工业企业进行摸底,建立水源保护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统计表。按照水源地所在的行政区规划所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纲要,以2005年的数据为基础,按照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所提出的增长率预测规划水平年工业产值和人口数量。

按照《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保护区内排污企业2005年的万元产值用水为基础,考虑到随着工业技术进步,万元产值用水量将会逐步下降。预测规划水平年的万元产值用水量做适当调整,排放系数与2005年采用相同的系数,计算出“十一五”期间的工业废水排放量。根据水源地所在行政区的规划,根据城市生活人均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系数计算出规划水平年进入保护区的生活废水排放量。根据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混合浓度数值,按污水量预测污染物排放量。“十一五”期间河源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点源污染负荷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3- 15河源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点源污染负荷预测

保护区 新丰江 废水排放量(万吨/年) COD排放量(吨/年) 氨氮排放量(吨/年) 工业 城镇生活 小计 工业 城镇生活 小计 工业 城镇生活 小计 174.69 1806.82 1981.51 49.45 4517.05 4566.51 1.62 542.05 543.66 3.4.2生态环境压力

未来5-15年,河源市生态环境压力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1)商品林基地建设选址可能侵占一些目前保护较好的天然次生林和生态功能重要区,单一树种的速生林建设本身会挤占乡土物种的生存空间,同时速生林基地建设的皆伐和化肥农药的施用会增加区域面源污染负荷。(2)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开发的加速发展会增加区域地表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同时对城镇周边的自然景观造成破坏;(3)随着广东省产业布局调整,畜禽养殖将向山区转移,养殖业将持续发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放将增加环境负荷;(4)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一些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如高山蔬菜)可能造成陡坡开垦和森林破坏。(5)随着河源市对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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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生态环境区划与分级控制管理 5.1 生态功能区划

5.1.1区域生态评价

5.1.1.1区域水源涵养、水源地保护重要性分析

河源市地处东江流域中上游,地跨东江、韩江和北江水系,按水系分东江流域占全市总面积的87.5%,韩江流域占全市总面积的10.5%,北江流域占全市总面积的2%。主要河流有自东北向西南贯穿全市的东江干流,河源段总厂236公里,其他主要支流有安远水、利江、新丰江、船塘河、秋香江等,集水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东江是河源、惠州、深圳、香港和广州共同的水源地,从维护区域水源地安全的角度,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包括以下地区:①东江干流沿岸,枫树坝上游汇水区;②新丰江水库上游汇水区;③紫金县的响水水库、中澄水库、和平县的雅水河胜地坑水库、和平河上游、黄峰斗水库、龙川的上板桥水库、连平的鹤湖河、密溪河上游汇水区等区域。 5.1.1.2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分析

河源市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动物种类200种,其中有水鹿、苏门羚及白鹇、穿山甲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植物种类近千种,境内主要野生植物有树木、山竹、经济林、花草、中草药等五大类。河源是全省重点林业基地之一,全市除松树、杉树外,还有较为珍贵的用材林赤黎、白黎、白稠、黄稠、黄樟、山杜英等。河源市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主要分布在新丰江库区、紫金南部山地、紫金龙川交界的山地、龙川东北部山地、东源西部以及和平连平之间的九连山一带。 5.1.1.3水土流失敏感性分析

河源市土壤侵蚀以水蚀为主,地形、植被覆盖度、土地利用方式是决定区域水土流失风险的主要因素。基于区域DEM进行坡度分析,基于TM影像计算NDVI指数,按照表3-1确定区域水土流失敏感性分级系数,采用公式:P=∑BX / n进行评价,式中,P为坡面可能的侵蚀强度,X为指标赋值,B为系数,n为指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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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1坡度侵蚀分级及其系数

系数 坡度 NDVI 0 <5° <0.05(水体),>0.4 113,21,22,42,43,45,51,64 0.2 5°-10° 0.35-0.4 0.4 10°-15° 0.3-0.35 112,24,32, 41,46 0.6 15°-20° 0.2-0.3 0.8 20°-25° 0.15-0.22 1 >25° 0.05-0.15 121,124,61,65 LUCC 111,23,31,52,63,66 123,33 122,53 注:土地利用/覆盖(LUCC)类型111山地 水田、112 丘陵水田、113平原水田、121山地旱地、122丘陵旱地、123平原旱地、124坡耕地25°以上;21有林地、22灌木林、23疏林地、24其他林地;31高覆盖度草地、32中覆盖度草地、33低覆盖度草地;41河渠、42 湖泊、43水库坑塘、45滩涂、46滩地;51城镇用地、52农村居民点、53其他建设用地;61沙地、62戈壁、63盐碱地、64沼泽地、65裸土地、66裸岩石砾地。

评价结果显示,东源北部和东源南部的灯塔盆地周边地区、和平的贝敦、黄沙、古寨等镇、龙川的车田、赤光等镇、紫金的乌石、附城镇等区域,地表崎岖,植被覆盖率较低,人类活动强度大,区域水土流失敏感性较高。河源山地采矿采石场较多,局部地区水土流失严重。 5.1.1.4洪水调蓄重要性分析

河源市地形地貌以山地为主,东江贯穿南北,夏季雨水集中,容易产生山洪等洪涝灾害,洪水调蓄对维持河源市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河源市洪水调蓄重要区包括新丰江水库大中型水库。

5.1.2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5.1.2.1区划体系

河源市的生态功能区划体系需要参考《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5-2020)的生态功能分区。《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中,河源市被分为两个生态区、四个生态亚区和八个生态功能区。在河源市环境保护规划中,由于不同空间尺度上关注的问题、地面资料的精度与分辨率不同,在遵从大区域范围内生态功能区划分工的基础上,需要将河源市生态功能区划进一步细化,各生态功能区范围仅限于河源市市域,名称与边界也将作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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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 河源市在广东省生态功能区划体系中所属生态功能区

生态区 生态功能区 E1-4-1连平-新丰山地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E1南岭中亚热点常E1-4 南岭东部山地水源E1-4-2平远-大埔生物多样性绿阔叶林生物多样性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E1-4-3东源北部山川谷地农林生态亚区 区 经济复合生态功能区 E1-4-4新丰江水库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E2-3珠三角北部丘陵水土保持与生态工农业生态亚区 生态亚区 E2-3-2惠州-河源山川谷地旱作生态农业生态功能区 E2广东中部山地丘陵南亚热带季风常绿E2-4莲花山脉生物多样阔叶林水土保持生态性保护与水土保持生态亚区 区 E2-4-2资金山川谷地农林与城镇经济生态功能区 E2-4-3东源-资金丘陵林农复合水土保持区 E2-5梅州河谷农业与水E2-5-1梅州河谷农业与水土保土保持生态亚区 持生态功能区 在整合广东省生态功能区划体系的基础上,从满足河源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

境协调的角度出发,设置三级区划体系。一级区主要反映河源市在全省内生态功能分工和地形地貌、植被带的整体差异。二级区则考虑河源市市域范围内生态功能分工、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和产业布局的特点。三级区则主要考虑具体区域所承担的生态保护与发展的责任和相关要求。 5.1.2.2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在区域生态适宜性、敏感性与重要性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发展战略格局,将河源市分为3个一级区,7个二级区,15个三级区。区划方案见表:

表5-3 河源市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一级区 Ⅰ西北部山地丘陵生态区(7981.3 km2) Ⅰ1新丰江水库水源涵养区(4590.5 km2) 二级区(亚区) 三级区(生态功能区) 面积 km2 Ⅰ1-1新丰江水库水源保护功能区 407.1 31

5.1.3控制规划

5.1.3.1新丰江水库水源涵养区 (1)基本情况与生态功能定位

包括源城区西部、东源县和连平县除灯塔盆地其他部分,总面积约4590.5平方公里,地形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九连山、黄牛石、大帽山、风吹蝴蝶等等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体分布于本区,主要水面为新丰江水库,面积约370平方公里。区域植被类型以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为主,呈现向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的过渡性植被类型特征,北部油溪镇、轿子峰一带还保存有约两万亩的原始森林。该区域覆盖了河源市境内新丰江水库的全部汇水区,同时是东江东源段西岸的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区,因此该区域主导生态功能定位为水源涵养。 (2)主要生态问题

体现在①该区域以山地丘陵为主,地表崎岖,山地丘陵面积占90%以上,水土流失风险高。区域内坡地耕作造成的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属于河源市水土流失比较集中的区域。②区域内矿产资源比较丰富,萤石、铁矿、铜、锡、钨、铅等矿产资源分布广泛,山区采矿造成的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矿渣堆积与环境污染比较严重。③山区是林地集中区,也是林业生产基地的主要分布局,每年森林砍伐5万立方米以上,毛竹砍伐十万根以上,对林区生态环境保护造成威胁。④大规模的速生丰产林建设对区域景观和物种多样性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速生丰产林建设的化肥和农药的施用对区域的环境也造成污染,对区域水源保护功能造成一定的威胁。 (3)规划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区域需采取以下对策进行调控:①系统规划、合理布局,首先将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和水源地、水源涵养区纳入严格保护范围,避免速生丰产林经营对这些区域造成污染和破坏。②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控制坡地耕作,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减少水土流失。③科学引导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在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和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内采矿,系统整治矿山环境,加强矿山废弃地的生态恢复,加强矿山开采的生态监管。④加强产业引导,实施优惠政策、促进区域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的发展,以减轻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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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5.2.2.1 现状划分方案

要从整个流域系统的角度来考虑河源区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划分。

对于拟划定的饮用水源区,将严格按照国家及广东省有关规定,划定水源控制区与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严格按一级、二级、准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并形成数字地图,严格执行水源保护区的有关管理规定。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T/T338-2007),参照国家“九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子题《珠江流域饮用水源地保护研究报告》的研究成果,结合河源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和规划状况,进行河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

按照河源市1999年的划分方案,河源市区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源华嘉工业区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取水口已经取消。因此河源市区华嘉和东江水源保护区的设立也无必要,但水质目标不变,为Ⅱ类。

1999年划分方案中华嘉工业区、河源市区东江取水口。因此本规划撤除1999年划分方案中的2、3饮用水源保护区,但水质目标不变。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一般河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不小于1000米,下游不小于100米的河道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通航河道一级保护区宽度以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范围,非通航河道为整个河宽。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陆域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米。

一般河流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包括沿汇入的上游支流)延伸不得小于2000米,下游侧外边界距取水口不小于200米。二级保护区水域宽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向外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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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堤的河段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宽度为防洪堤内的水域。二级保护区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二级保护区沿岸纵深范围不少于1000米,具体可依据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和环境管理需要确定。当水源地水质受保护区附近点污染源影响严重时,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必须包括污水集中排放的区域。当一级保护区外围以面源为主要污染源时,对于流域面积小于100平方公里的小型流域二级保护区可以是整个集水范围。

小型湖泊、水库水域范围为取水口半径100米范围的区域,必要时可以将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水域作为一级保护区。单一供水功能的湖泊水库,应将全部水域面积划为一级保护区。中型水库水域范围为取水口半径200米范围的区域。大型水库为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的区域。大中型湖泊为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的区域。小型湖泊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陆域,或一定高程线以下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必要时可以将湖库正常水位线以上整个陆域作为一级保护区。中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陆域,或一定高程线以下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大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陆域。大中型湖泊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陆域。

小型湖泊水库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面积、流域分水岭以内的水域设定为二级保护区。中型水库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1000米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大型水库以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为2000米区域为二级保护区水域面积,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大中型湖泊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为2000米区域为二级保护区水域面积,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小型湖泊水库可将上游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区域)设定为二级保护区。中型水库:平原型湖泊水库的二级保护区范围是正常水位线以下(一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山区型湖泊水库二级保护区的范围为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大型水库可以划定一级保护区外3000米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范围。大中型湖泊可以划定一级保护区外3000米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范围。

根据库容,新丰江水库属于大型水库。河源市现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中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多为吸水点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河段的水域,陆域范围为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0米的陆域范围,符合规范规定,保护区范围现状不变。二级保护区为水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上溯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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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段的水域,两岸向陆纵深300米的陆域范围,不符合规范的规定,需要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重新核定与划分。

同时参照《珠江流域饮用水源地保护研究报告》,现有河源市饮用水源地所在的水源保护区均未设立准保护区,考虑到现有饮用水源地保护河段范围较小,缺乏缓冲过渡地带,建议在河流型饮用水源地各一、二级保护区外设立准保护区,准保护区水域范围为二级保护区上游边界上溯3000米内及下游200米内的河段水域,两岸向陆纵深500米,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同时按照规范的要求,按照统一的标准划定河源市现状和规划饮用水源地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 5.2.2.2 规划划分方案

基于以上分析,结合现状划分方案和河源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本规划中对河源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重新核定与划分,见下表和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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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4 河源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规划划定方案

序号

保护区所在地

保护区名称和级别

水域保护范围与水质保护目标

陆域保护范围

1

河源市区

(1)规划:

河源市区新丰江饮用

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 新丰江水库大坝上游3500米(牛坑航标塔)至新丰江源城自来水厂凉帽山吸水点下游500米内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Ⅰ-Ⅱ类。

新丰江水库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库所有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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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江水库116米正常水位线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向陆纵深200米的集雨区;新丰江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200米的陆域范围。

新丰江水库116米正常水位线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向陆地纵深300米、一级保护区陆域界限向陆纵深300米的集雨区。 新丰江水库集雨区除一、二级保护区外的陆域范围。

5.3分级控制管理

5.3.1生态分级体系

按照国家发改委“十一五”期间区域分级管理的体系,区域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四个层次。其中优化开发区为目前开发程度较高,人口和经济聚集条件较好,目前资源与环境问题比较突出,需要加强优化和整治的区域;重点开发区为人口和经济聚集条件较好,目前开发程度不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未来发展前景良好的区域。限制开发区主要指由于生态环境、资源限制或特殊保护要求,发展受到一定限制的区域。禁止开发区指自然保护区等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提出生态分级控制规划的思路,将全省划分为严格保护区、有限开发区、集约利用区三个控制级别。国家发改委分级控制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的分级控制两个体系从划分依据和控制导则方面分析,严格保护区的内涵与保护要求基本一致,有限开发区基本对应限制开发区,集约利用区基本对应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

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河源市生态分级控制规划的分级体系采用“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三个级别,划分标准与控制导则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分级体系一致。

5.3.2生态分级控制规划方案

5.3.2.1基本要求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河源市禁止开发区(严格保护区)面积比例为21.92%,限制开发区(有限开发区)56.77%,集约利用区不能超过20.31%。河源规划将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技术导则》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河源市分级控制规划要求。 5.3.2.2区划方案

综合考虑生态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状况,提出河源市分级控制区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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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5 河源市生态分级控制规划方案

源城区 禁止开发区域 面积 89.15 比例 24.56% 限制开发区域 面积 98.16 比例 27.05% 集约利用区域 面积 175.64 比例 48.39% 5.3.2.3分级控制要求

(1)禁止开发区

禁止开发区主要指区域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法定的保护区域。到2020年,河源市受到保护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文化遗产区以及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东江干流水面,典型原生生态系统,总面积将达到3966平方公里,占河源市国土面积的25%以上。

这些区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规划批复要求,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活污染控制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和生态功能恢复。

(2)限制开发区

限制开发区指生态系统的敏感区和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可以容纳一定的人口规模和开发活动,但需重点维护其生态服务功能。河源市主要的限制开发区分为三类,一是大中型水库和东江干流、一级支流沿岸的水源涵养区,二是山地丘陵的水土保持区,三是丘陵地带的农业耕作和水土保持区,总面积约8756平方公里,占河源市国土面积的55.5%。

控制要求:在确保区域主导生态服务功能持续改善的前提下,选择轻污染、环境友好型、不造成大规模地表破坏的产业进行发展,选择不危害区域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的地区集中发展城镇,实施点状开发。支持生态农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生态转型,支持区域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水土流失治理和矿山生态恢复,促进主导生态功能的改善与提高,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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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约利用区

主要指为河源市提供生活资源与生产生活空间的区域,包括集中的农业开发区和城镇开发区,这部分区域自然条件优越,开发程度高,在区域生态保护中的总体要求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土地承载全市的人口与经济发展。河源市集约利用区主要分布在源城盆地、灯塔盆地、龙川陀城河谷地带、连平河谷、紫金秋香江河谷以及和平阳明镇一带,总面积约3040平方公里,占河源市国土面积的19.5%。

农业开发区主要包括河谷平原或与河谷平原相接的低山丘陵区,以农业开发利用为主,其中部分土地将作为未来城市扩展备用地。要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协调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减少与控制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建设农田防护林体系,控制畜禽养殖场污染。

城镇开发区主要以河源市现有建成区、城镇建设区和未来发展区为主,是重点开发或以开发为主的区域。需完善城镇绿地系统,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制造加工业产业准入,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确保东江干流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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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环境保护规划方案

凡是在水源保护区水体出水控制断面上游排水的工业污染源,必须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从严控制排放标准,以防出现饮用水源地污染问题。

6.2.1水环境保护目标

(1)近期目标

建成一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城区重点河道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达标排放,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污染治理与监管,争取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100%;新增COD削减能力1.34万吨/年;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率均保持在100%。

(2)远期目标

继续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面达标排放,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新增COD削减能力3.3万吨/年;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率、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均保持在100%。

6.2.2水环境容量核算与总量控制

水环境容量是一定尺度自然水体对污染物质的消化能力,是维持水体一定使用功能时所能接纳的水污染物量。理论上的水环境容量只与自然水体的尺度及其动力条件有关。为维护水生生态平衡,通常用保障某种功能的水质指标来控制和确定水环境容量。由此,衍生出“一定水质管理目标控制下,水体对污染物质的接纳能力”的水环境管理容量概念。 6.2.2.1确定计算单元和控制单元

一般情况下,以功能区的边界、县级以上行政交界,省、市常规监测断面以及饮用水源吸水口作为控制断面。一个环境功能区至少应存在一个控制断面(功能区终点断面)。当某一功能区划水域内存在多个常规性监测断面时,选取最高级别的监测断面、最有代表性的监测断面和反映最大水量取水口水质的监测断面若干个作为控制断面。控制断面确定后,由两个以上控制断面形成的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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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域即为一个控制单元。

以《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基础信息表》为基础,结合河源市水源吸水口、县级以上行政区交界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入河排污口分布和容量计算需要,划定适宜污染源调查和容量测算的控制单元水域范围,并确定控制单元水域范围的起点、终点、长度、面积等数据。

由于容量计算模型中河道流量、流速等河流参数是常数,而天然河流的上述参数是沿程变化的,为了避免长距离的河段超标以及反映河流参数的沿程变化,有必要将河道参数沿程变化较大或空间距离较长的控制单元分割成若干个计算单元。主要考虑集中情况:有较大的支流汇入或河道发生分流时;有较大的入河排放口汇入时;有重要的饮用水源吸水口时;计算单元长度不超过1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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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 控制单元属性表

控制单元编号 地市1 区县1 地市2 区县2 功能区序号 10275 10275 10276 水 系 东江 东江 东江 水 体 新丰江 新丰江 新丰江 水域 新丰县玉田点兵-河源东江入口 新丰县玉田点兵-河源东江控制单元起点 控制单元终点 水质目标 1027503 河源市 1027504 河源市 1027601 河源市 东源县 源城区 东源县 大席水入口 (新丰东源交界) Ⅱ 入口 新丰江水库 新丰江水电站 河源东江入口 Ⅱ Ⅱ 42

6.2.2.2水环境容量计算

理论上讲,只要存在天然水体,就存在对污染物的稀释和自净能力,也就存在水环境容量。天然水环境容量只与地表水体的水文条件和水质保护目标要求有关,与排放口布局无关,是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流域水环境容量资源多寡及其分布特征的关键指标,对指导未来的经济布局和排放口布局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2)湖库计算单元

对湖库而言,较易获得水体积参数,因此可以采用零维模型计算其天然环境容量:

W?KVCS

式中,W为该湖库的理想环境容量(g/s),V为湖库水体积(m3),Cs为湖库的水质保护目标(mg/L),K为污染物的综合衰减系数(1/s)。

一般情况下,湖库的水体积较大。为了反映最不利的水文条件,应采用死库容计算其天然环境容量。

按照上述方法测算,河源市的水环境容量如下表。

表6-2 水环境容量行政区分布表

县(区) 源城区 COD天然容量(吨/年) 8807.10 氨氮天然容量(吨/年) 144.49 43

表6-3控制单元水环境容量表(单位:吨/年)

控制单元编号 区县 水体 水域 控制单元长度(km) 或水库面积(km2,用括号) 水质目标 COD天然容量 氨氮天然容量 1027601 河源市 新丰江 新丰江水库 (119.3) Ⅱ 2358958.50 39315.98 44

6.2.2.3总量控制与负荷分配方案

所谓的总量控制就是:在特定污染物、特定区域、有限时间范围内进行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目前实施的总量控制有两种,即基于目标的总量控制和基于容量的总量控制。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以上级行政部门下达的基于某种考虑确定的允许排放量作为控制目标,而后者是以环境容量作为允许排放量控制目标。现状排放量大于这一控制目标的,现状排放量与控制目标的差值就是现状要求削减量;规划年预测产生量(排放压力)与控制目标的差值就是规划年削减量目标。

经过试算,若根据上述3.4.1节计算得到的各镇水环境点源压力预测与6.2计算得到的各镇水环境天然容量制定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即实行容量总量控制时,计算得到的COD要求削减量超出河源市的经济承受能力,且削减后的排放量小于广东省要求河源市在2010年达到的排放总量目标(COD2.0万吨/年,氨氮未做要求)。原因应该是在容量计算过程中,采用了较为苛刻的水文条件。考虑到河源市的经济承受能力和行政因素,本报告中的COD总量目标按2.0万吨要求,并按照上述3.4.1节中的点源COD产生量预测比例分解到各个县区;对于氨氮,仍采用天然容量作为各个控制单元的总量控制限值,预测排放压力大于天然容量的控制单元要求按二者之差削减,反之无需削减。这样得到的总量控制目标和削减量目标见下表。

表6- 4 河源市2010年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削减量目标

2010年2010年氨2010年COD点源氮排放压COD排放排放压力预力预测目标(吨/测(吨/年) (吨/年) 年) 6671.88 453.03 5884.30

2010年氨氮排放目标(吨/年) 43.32 2010年COD削减量目标(吨/年) 787.58 2010年氨氮削减量目标(吨/年) 409.72 行政区划 源城区 表6- 5 河源市2020年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削减量目标

2020年2020年氨2020年COD点源氮排放压COD排放镇(街办) 排放压力预力预测目标(吨/测(吨/年) (吨/年) 年) 源城区 13496.73 559.13 5884.30 2020年氨氮排放目标(吨/年) 43.32 2020年COD削减量目标(吨/年) 7612.43 2020年氨氮削减量目标(吨/年) 515.81 45

6.2.3供水排水河系规划

只有供排水体系分明,才能保证河源市的水环境安全,本规划就此提出如下规划建议。

(1)供水

新丰江水库划作跨区域性供取水水体,同时,也是区域内的主要供水水体。作为区域内饮用水源。对这些河段与水库应予以严格保护,禁止新设排污口。

(2)排水

由于本市大部分水体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其排水条件受到严格限制,在鼓励山区进行异地移民奔小康,禁止新建排污水型产业的前提下,在新丰江汇集水区内的排水可适当在新丰江的支流划定排放河段(如忠信河、连平河),但必须使这些支流在汇入新丰江时的断面水质不低于Ⅱ类;其它集水区的排放口可在非水源的其它支流(如鹤市河、和平水、埔前河等)设置,但这些支流汇入东江、琴江主干流时,水质必须满足主干流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

6.3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6.3.1饮用水水源保护目标

(1)近期目标

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建成物理和生物隔离工程;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点源防治和搬迁;农村污水分散处理;农村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初步建成饮用水源环境监测预警和风险预案系统。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供水水源保证率保持在95%以上。

(2)远期目标

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深入推广生态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建成比较完善的饮用水源环境监测预警和风险预案系统。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供水水源保证率保持在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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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污染防治措施

6.3.2.1 一级保护区用地调整

查明一级保护区内的违章建设项目和建筑物,限期拆除。对一级水源保护

区实施封闭式管理,一级水源保护区原则上拆除所有与水源无关的建筑物,用地进行植被修复,水土保持,改造为水源涵养林,改造保护区内林、灌、草生态系统。

通过对现状用地功能的调整和改造,规划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共包括四种用地类型:水域用地、水源涵养林用地、天然湿地、人工湿地。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对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鉴江、榕江、漠阳江、潭江流域和大中型水库库区水源涵养林944万亩,其中“十一五”期间改造100万亩。此项工程广东省总投资12亿元,其中十一五期间投资7亿元。 6.3.2.2 隔离防护措施

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应设立隔离防护措施,包括物理隔离工程(护栏、 围网等)和生物隔离工程(防护林),防止人类不合理活动对水源保护区水量水质造成影响。隔离工程原则上应沿着保护区的边界建设,可根据保护区的大小、周边污染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隔离工程的范围。这种饮用水源保护区拦网树标工程是在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后,并树立明确界碑,在电子地图上明确其红线保护范围后进行的。根据估算,每个饮用水源保护区此部分费用为50.00万元,全市共计需要投资700万元。 6.3.2.3 点源污染防治措施

点源污染防治工程的目的为了有效防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点源污染,及时控制现有的重点污染源,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在近期,主要解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重要威胁,在远期实现污染的有效预防和控制。

(1)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按照“查明核定”、“清理拆除”、“严格控制”污染源为基本原则,实施清理、整治与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列出相应的主要污染点源清单,包括违规建筑物、违规建设项目(含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口、渗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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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井等;清理核定拟拆迁建筑物和建设项目名单,制定拆迁方案,整理核定污水排放口的数量及分布,制定截污和拆除方案;对工程实施中和实施后的水源保护区严格土地使用管制,控制企业进入,防止污染排放。

(2)二级、准保护区点源污染防治工程

二级、准保护区的点源污染防治工程按照近期以清查、拆除违规污染源为主,远期以污染预防为主的原则予以实施。按照相关规定,列出违规建筑物和建设项目清单;清理核定违规建筑物和建设项目名单,制定拆迁方案。对于二级核准保护区内的污染源,限期治理超标排放的污染源,严格要求达到一级污水排放标准排放。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点源污染防治工程需要纳入河源市水污染防治的统一规划之中。根据现状调查分析,东源县现状吸水口位于县城工业园附近、和平县现状吸水口受到和平河水质的影响、新丰江水库集水区域主要受到连平县各类矿山的排污影响、龙川县东江两个吸水口位于居民集中的城区河段、紫金县响水水库上游污染不可忽视,因而需要通过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减少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前述重点工业污染源必须达标排放,对影响水源保护区的畜禽养殖污染进行严格控制,同时通过建设垃圾填埋场来处理居民生活垃圾。

河源市饮用水源保护区2010工业废水排放量分别为211.27万吨/年,即0.58万吨/日。成本分析按照全部达标计算,基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处理废水投资约为2400元/吨(按规划年限进行平均分担后的年均投资),年设施运行费用为360元/吨,则近期工业废水处理投资分别需要960万元(规划期内年均值)、1950万元(规划期内年均值);年设施运行费用分别为144万元、273万元、(未考虑折旧和贴现费用,以下同),见下表。而城镇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则需要纳入水污染防治规划之中,在此不作重复计算。

表6- 6河源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废水控制费用

年份 (年) 2010

处理水量(万

吨) 211.27

2400

投资费用(元/吨.年)

投资合计 (万元/年)

1402

年运行费用(元/吨) 360

年运行合计 (万元)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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