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民建房放样操作流程(范文)

更新时间:2023-08-16 09:26:01 阅读量: 教学研究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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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建房放样操作流程(范文)

本操作规程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管理,使得农房建设更规范、更具有实际的监督效应,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违规建房的发生,是加强农民建房管理中的一项监督环节,根据实际制定本规程。

农民建房放样,是在农户申请建房相关条件,经组、村、乡城建及国土四部门全部审核通过的前提下,取得由县规划局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在实施新建房屋地基放样时,由农户、村、城建、国土及土地防控,一起到场核实放样面积是否符合所审批的实际面积,具体是:

1、 建房农户在新建房地基放样时间确定后,告知行政村负责建房管理的村干部。

2、 行政村负责建房管理的村干部,在接到建房农户放样时间的通知后,联系乡城建办和国土所及土地防控办安排现场放样。

3、 人员到场后由乡城建工作人员给建房农户讲解放样规定,同时要求建房农户在《现场放样规定遵守承诺书》上签字。

4、 对建房农户的地基放样进行现场面积核实,并填写《农民自建房放样情况表》(一式三份),经到场的建房户本人、

行政村负责建房管理的村干部、乡城建办和国土所及土地防控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如有违规当场责令建房农户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5、 经确认无违规后,将《农民自建房放样情况表》其中一份交给乡土地防控办人员,进行随时跟踪监督,其余交由乡城建和国土存档。

6、 如建房户在乡土地防控人员进行跟踪监督过程中,擅自违规调整放样面积的,一经发现将由国土部门发放建房停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如拒不整改的违规部分将予以拆除处理。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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