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养老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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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模式研究

摘 要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关于何种养老模式更加科学合理的讨论,引起了更多家庭的关注。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在“未富先老”、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城乡和

区域发展不平衡、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形势下发生的,这使我国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由于,当前我国城镇与农村养老模式的发展水平还不平衡,未来一段时间,家庭养老和由此衍生的居家养老,仍将是我国养老模式的主流。因此,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补充与完善,是使养老模式转变并满足中国人民养老需求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家庭养老 未富先老 需求 居家养老

目 录

1 前言 ......................................................................................................... 1 1.1 本文研究背景 ............................................................................... 2 1.2 国内外养老研究现状 ................................................................... 3 1.3 研究家庭养老的目的和意义 ....................................................... 4 2 我国的养老现状 .................................................................................... 5 2.1老年人口数量多,不能满足需求 ....................... 6 2.2 专业人员不足,中国家庭养老市场专业人才的缺乏 ...... 7 2.3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资跟不上 ...................... 8 3 家庭养老问题的原因分析 ................................. 9 3.1 立法方面的原因 ................................... 10 3.2 经济支持方面的原因 ............................... 11 3.3群众自身重视程度方面的原因 .............................. 12 3.4社区自治方面的原因 ............................... 13 4针对我国家庭养老模式的对策建议 ...................... 14 4.1 完善政策 ......................................... 15 4.2 健全社区养老功能 ................................. 16 4.3 加强对经济的扶持力度 ............................. 17 5 结论与建议 ............................................ 18 参考文献 ................................................ 18

1前言:

中国正逐步走进老龄化时代,二十年后,中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根据调查我国户均规模3.2人,较改革开放之初的4.6人下降了30%以上。城乡老年空巢家庭比例不断上升,城市老年空巢家庭接近50%,农村老年空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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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接近40%。由此可见,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也逐年激增。怎样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是摆在政府面前一个急待解决的非常艰巨的问题。

1.1本文研究背景:

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不断加快的步伐,人口老龄化速度也在剧增,我国未富先老的局面已经形成,社会无力完全承担养老责任,迫切需要家庭养老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家庭共居共财的形式促使家庭养老模式的形成;中国传统政策推动家庭养老模式的发展。家庭养老的优势条件和价值优势以及它与社会养老在功能、成本、效益方面的对比上体现中国家庭养老生存至今的优势所在,试图在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功能、成本、效益的对比方面有所创新。 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传统的家庭养老也在发生着转变,现代家庭养老模式正是在传统的家庭养老经济支持比重下降、照顾支持和精神慰籍功能弱化的内在推动力的推动下形成的,同时也是在养老观念转变、老年人需求转变和制度以及经济的副作用这些外推力的推动下形成的。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了,现代的家庭养老发展有了一定的模式,然而也要面临养老资源缺乏的挑战,如何应对挑战,促进现代家庭养老健康发展,缓解政府的养老压力,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1.2国内外养老研究现状;

而在国外, 由于机构养老起步早, 各项经营制度和法律法规较健全, 使养老机构能够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下运作。国外的机构养老更趋向产业化、专业化、人性化。他们会根据不同体质、不同收入的老人提供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服务, 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提供全方位的护理。中国未富先老的现状必将给养老问题带来沉重负担, 但是同时也必将促使新的产业发展。一方面, 要认识到我国正处于发展中国家这一基本国情, 建立完全福利性养老机构还有很大困难;但由于我国机构养老起步晚、底子簿, 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 导致经营管理比较混乱, 与发达国家尚有一段距离。首先,老年照料需求日益增大。

其次,家庭照料功能的弱化。家庭规模的缩小和结构变化使其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对专业化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家庭照料功能出现弱化,甚至呈现某种程度的退化。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推进和大众观念的转变,“4-2-1”家庭结构将成为我国家庭结构的主体。庭照料人力资源捉襟见肘。“4-2-1”中的“2”的在面临现在的情况时自己不断流向“1”而与此同时老年人的生活地位不断下降,甚至有继续供给子女生活的情况发

生,家庭供养的力量不断下降。

1.3研究家庭养老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社会在将来四、五十年中的发展

满了迷茫——养老何去何从?一生辛苦奉献吗?老来需要社会、子女的反哺,社会、子女将如何去做?本文正是针对这样的社会现状提出了建立一种新型的以家庭养老为主的社会辅助养老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并对此做出可行性分析。相信通过这个研究我国社会在面临即将美好的老年生活。

2我国的养老现状

我国家庭基本现状包括的内容很多,诸如:我国的家庭养老尚处于初级阶段, 主要表现在:

2.1老年人口数量多,不能满足需求。

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床位供需紧张,以及社区养老机构的数量不足,供需不平衡;养老设施简陋,结构功能单一,难以提供多方面全方位家庭养老服务。中国城市老人中,选择住养老院等养老机构的占6%-8%,但中高收入的老人希望与子女同住的只占很少的比例。2020年之前,中国仅离退休人员可用于购置住宅的资金总额将达2.8万亿元。由此可见,老年公寓等养老地产项目需求将十分强劲,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按照我国1.53亿老年人口、6%的老人需要入住养老院来计算,那么将需要900多万张床位。仅就床位数来讲,刚刚超过老年人总数的1%,较之于国际社会通行的5~7%的比率相差甚远。尽管这几年我国大力发展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和场所,兴办了7898所社区服务中心,“星光计划”也建起了近3万个“星光老年之家”,又增加几万张社区的养老床位,但与巨大的老年人院舍服务需求比起来,还属杯水车薪。

2.2专业人员不足,中国家庭养老市场专业人才的缺乏.

在中国具有和发达国家相差无几的人口老龄化比例,但是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数目和素质却明显不足,根据相关统计:中国从事家庭养老相关产业人口数目相对不足,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也有所欠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的养老机构服务人员40多万人,其中有职业资格的只有2.5-3万人。在发达国家,按照3个入住老人需配置1个专业服务人员计算,其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数量占老年人口比重最低不少于1%,而我国目前只有0.3%,缺口巨大。

2.3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资跟不上。

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行业发展缺乏后劲;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难,落实不到位;服务规范、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有待加强等子女对于老人的供养往往不能完全的暗组老人生活的需求。许多贫困、边远地区及靠民间力量创办起来的养老机构囿于经费短缺、资源不足等方面的限制,服务内容不丰富,显得相对单调、贫乏,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服务需求也有较大的差距。

2.4空巢家庭不断增多,“4-2-1”家庭结构日益普遍。

自古以来,我国受儒家思想孝道思想影响,我国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养老模式,但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以及经济社会的转型,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不断加重,我国目前户均规模3.16人,较改革开放之初的4.61人下降了31.5%。空巢家庭比例不断上升,家庭规模的缩小和结构变化使其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如何健全养老模式也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3家庭养老问题的原因

3.1立法方面的原因

虽然我国在这个方面的关注程度比较高,已经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新的《老年法》草案,但我国法律的规定都具有一定的不足,《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婚姻法》应作适当的修订,因为这部法律只规定了公民应该怎样做,缺乏足够的约束力去约束公民行为。且法律分布较散,没有明确的法律去引导民众和社会关心老年人生活。比如:“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2经济支持方面的原因

我国现阶段对于养老问题的经济支持并不充足,一些征地养老的人员,养老金十分微薄,随着年龄的增加,医疗支出的加大,成为了很大的经济负担,农村养老很大部分还是子女承担,仅从老人仍然需要青年供养就可以得出这一结论,我国养老资金是不足的。我国养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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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金钱来源大部分是是国家资助和社会资助,其中社会资助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福利彩票的发放。养老院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仅仅依靠的就是这笔钱。

3.3群众自身重视程度方面的原因

我国对于孝道的传承是别的国家所不具有的,但是我们更应该弘扬和发展我国尊老的传统美德,每一个子女都应该真心实意的去关爱自己的父母,而父母也应该对于自己的老年生活和老年时期的经济状况有一个规划,并不因该盲目的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肯定或者否定,现代社会都市节奏加快,代际间关系变得很微妙,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加,使得“4-2-1”的关系变成社会主流,这种关系弱化了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弱化了子女在家庭中的责任。正是如此,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对家庭养老问题有所关注,诸如:给予金钱是否可以满足老年人生活、老年人生活是否精神慰藉、子女与父母的交流是否足够等这些问题需要父母与子女双方共同沟通。

3.4社区自治方面的原因

居委会自治问题一直是所有家庭养老中的最后一环也是家庭养老中社会养老最重要的一环,居委会是区县一下最直接接触到居民的政府机构,如何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居委会的职能而又不引起老年人的反感一直都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如社区养老一般的服务如下: 帮助老人定期进行身体普查,增强老年人保健意识,定期开设健康讲座,居委会经常在上级的带领下经常走访孤老户和空巢老人,帮助老人买米买面,解决各种难题,陪老人聊天。上海的社区老龄委的助老员定期走访独居老人,居委会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开设棋牌活动,唱歌等文体活动,但是这些仍然不能完全满足老人家庭养老的需求,比如老人看病时复查就很有可能需要别人的陪同,而往往居委会是不能负责的,孤老户的慰问往往只是定期,定时的走访,往往不能很好的满足每一个老人,对大部分老人都只是将物品搬到屋里来不及与老人交流就要离开,组织活动往往不具备长期性,对老人的需求不能达到24小时等候,对于这些独居老人居委会往往力有不所及。一些居委干部也反映,居委干部就这么几个,独居老人多达170个左右,因此,不可能顾及社区内大多数独居老人,对特殊情况的会有一些特殊照顾。助老员也只是陪同聊聊天而已,很多老人已经失去了料理家务的能力,子女不在身边,生活很不尽然人意,经济上的匮乏,无法请家政人员,志愿者虽然有行动,但也只是解决日常小问题,陪同看病等问题,仍无法解决。 4针对我国家庭养老模式的对策建议

在未富先老的格局下,我们还要继续面临人口老龄化压力,但是老年人生活质量必须提高。我国却是应该落实家庭养老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确保中国能够面对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和未老先富这两大问题。我国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4.1完善政策

第一,对“十二五”规划方面,增加政策倾斜,对于抚养高龄老人的家庭可以以法律给予足够的支持,比如金钱扶持,和在在医疗等公共服务方面的特殊服务——诸如定期的身体检查、治疗和家庭器械的租用等,目标是实现老人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第二,对基础设施方面,增加财政投入比例,增加老年人使用的基础设施建,对不合法的私营老年公寓予以取缔,将这部分的市场规范化,成为中国市场的新兴产业。第三,在可能的地方实行类似“老年之家”和“社会服务街区补助计划”等,增强老人独立生活的法律扶持以及经济支持,比如增加老年人退休金,实行对于劳务公司中的保姆参与老年人看护的税收优惠。第四,支持社区养老服务的完善,各级政府优先建立足够保障老年人生活的机制,使老年计划变成政绩之一,只有这样才能对国家机构有着足够的激励作用,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4.2健全社区养老功能

对于家庭养老最直接也是整个体系中最后的一个支持,社区的支持往往是最关键也是最得力的。

现在全国各地都有优秀的社区,居家养老已经成为家庭养老的延伸模式,对于其中优秀的经验往往是值得推广的:

互助养老模式。这种方式不仅有助于开发老年人潜力、还有助于促进代际交流。可以带老年人一起组织各种兴趣活动,成立老年兴趣小组,建立新的社区活动中心,对于有需求、有能力的空巢老人可以结成帮手,互帮互助。

以居委会的名义为老人集体雇佣保姆,向老人提供服务套餐的选择,诸如:做饭,洗衣,家政清洁,个人卫生等选择,让这些服务以套餐的形式为老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生活。

设立“居家服务”和“设施服务”,“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相结合,是当前比较受提倡的新模式”。据悉,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模式的延伸,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里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这种养老模式在给老人带来更加专业护理的同时,也减轻了家庭的赡养负担。对于某些老人由居委会定期负责接送去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并且设定专门的求救信号,如:类似门铃的一键服务等,帮助老人在有突发情况时可以获得急救。设施服务可以在老人需要时提供轮椅、氧气机和加湿器的租用业务。可以和社区医院共同进行老人定期的治疗工作,并且开辟家庭医院服务热线等等活动。这样做可以在老人不需要帮助时不打扰老人的生活,但是在老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可以在第一时间赶到。新建和改扩建的街道级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要突出综合性特点,从当地老年人急需的服务项目入手,逐步具备多种功能。如日间托老中心:“日托”模式是一种,高桥镇潼港二村日托中心的老人们上午来到社区里的日托中心,参加活动和接受护理,在这里度过一天中的主要时光,晚上回家休息。日托中心将为老人提供多达13项服务,活动娱乐区主要为老人提供棋牌娱乐、情感交流等服务;康复理疗区将聘请专业医护人员,为老人进行健康指导、康复理疗等;学习培训区是一个为老人提供读书

看报、专题讲座的园地;生活用餐区每日为在中心活动的老人配置科学的膳食,烹饪人员将根据不同老人的身体状况,实行营养配餐,保证老年人的合理饮食。另外一些居家养老的项目包括送餐服务、志愿者老伙伴结对等项目,有些地方开始了社区食堂和社区医疗服务。

4.3加强对经济的扶持力度:

第一,以社区为单位建立专业的家政服务机构,这个机构接受国家补贴和政策扶持,为老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比如做饭,个人卫生清理,家庭卫生清理等,让老人从繁重的家庭工作中解放出来,尽量减少老人对于水电煤气等可能引来麻烦的项目的使用;第二,以个人为单位,对于涉及养老的机构进行相应的财政补贴,提高星光老年计划财政补贴,对于现有的非法的老年服务机构用财政手段进行清理,降低正当老年机构的成本,挤占市场等;第三,增加老年人生收入,这项的意义相对是最大的,因为中国的社会形态逐渐向西方转变,老人的家庭地位有时和家庭的支出有着很大程度的正相关,老人需要一定的经济支持来满足自己在老年之后的经济需求,并且可以很好的完善老年服务市场,为市场注入新鲜的血液,以满足服务建立之后老人能够有足够的购买力。第四,支持国家医疗投入,使国家在医疗方面可以有极大地对于中老年保健的类似体检等活动的资金支持和老人大病保险。

5 结论和建议

老年人需要子女的照顾、关心,子女应当给予老年人提供帮助,目前,现代家庭养老存在着许多矛盾和困难,父母,子女,社会之间形成了十分微妙的关系,代际间的关系变得不再像古代社会一样父为子纲的简单明了。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面临的现状只有更加严重和紧迫,成年子女仍然是老年父母的最主要依靠,家庭养老仍是中国养老的主要模式。今后,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里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的居家养老模式,将成为家庭养老模式的延伸,这种养老模式在给老人带来更加专业护理的同时,也减轻了家庭的赡养负担。希望我国政府进一步完养老政策,把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建立一系列养老配套措施,营造一个适宜老年人生活的社会大环境。

参考文献:

[1] 家庭养老模式中父母与子女间的互动研究 陈洁君 南京理工大学2004 [2] 老龄社会呼唤居家养老新模式 阚霏 工会博览·理论研究2009 [3] 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的政策建议 李蔚 经济与管理2008 [4] 中国家庭养老问题的伦理思考 申美玲湖南师范大学2006

[5] 城市社区养老模式的选择与实践——以上海市某区J社区为例 叶龙银华东理工大学2009

[6] 关于我国养老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鲁小慧 中国经贸2008 [7] 当代城乡青年孝道文化建设的比较研究 王晓华 南理工大学2009 [8] 国内外养老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陈洁君 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

[9] 我国城镇养老成本及养老模式研究 贾宇 长春理工大学2007 [10] 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的政策建议 李蔚 经济与管理2008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m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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