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安保服务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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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服务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

第一节 保安员培训实施作业规程

1 目的

规范保安员培训工作内容,使保安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最终使全体保安员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保安员的培训。

3 职责

3.1 保安部经理负责制定保安部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2 保安部经理助理负责监督及抽查所分管项目的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3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根据保安部培训计划,制定本保安队(安保部)的月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 作业规程

4.1 培训计划的制定

4.1.1 保安部经理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做出下年度的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批。

4.1.2 保安员培训计划必须符合的要求 要求应包括:

a) 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b) 保安队(安保部)的培训应有具体的实施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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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有考核的标准; d) 有明确的培训范围; e) 有培训的要求;

f) 培训工作如受气候和工作的影响,可提前(延期)进行或取消。 4.2 新入司队员的培训

新入司队员的培训,由保安部统一组织并实施。新队员入司后需进行7天的强化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2.1 第一天:进行站姿、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敬礼与礼毕、整齐报数、跨立与立正、蹲下与起立等项目的军事训练;晚上进行公司、保安部及受委托管理的各类楼盘的概况介绍和保安员应具备的素质、意志和职业道德等内容的培训。

4.2.2 第二天:进行卷水带等项目的消防实际操作训练;晚上进行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行为规范等内容的培训。

4.2.3 第三天:进行起步与立定、跑步与立定、正步与立定等项目的军事训练;晚上进行火灾的防救、消防器材的务实操作、火灾处理预案和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维护等内容的培训。

4.2.4 第四天:进行直行、左(右)转弯、减速慢行、停车、前车避让后车和泊车手势等项目的车辆指挥动作的训练;晚上进行安保知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内容的培训。

4.2.5 第五天:上午进行步伐变换和行进间敬礼等项目的军事训练;下午进行水带连接、灭火器的使用操作等项目的训练;晚上进行车辆和车库的管理制度、小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内容的培训。

4.2.6 第六天:上午进行消防实际操作综合考核;下午进行车辆指挥综合考核;晚上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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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第七天:上午进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与培训;下午进行军事训练综合考核;晚上进行理论知识考核。考核结束后,由保安部经理对7天的强化培训情况进行讲评,对新队员提出工作上的要求和希望。 4.3 保安队(安保部)的日常军事技能培训 4.3.1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含:

a) 队列项目:

——立正、稍息、跨立、蹲下、起立等;

——齐步、跑步、行进间转法、步伐变换、敬礼、脱帽、戴帽等; ——动作要点见《军训标准——队列》。 b) 体能训练项目: ——跑步; ——登山; ——俯卧撑; ——其他体育运动。 4.3.2 军事要求 军事要求应包含:

a) 军训过程中按正规化要求操作;

b) 队列训练按口令完成动作操作,动作要求利落、标准; c) 听从指挥员口令,回答提问整齐统一、声音洪亮、无拖音; d) 养成良好的队列礼仪;

e) 除特殊原因经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批准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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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军体培训。

4.3.3 军事技能培训由保安队(安保部)根据月度培训计划组织并实施。 4.3.4 军事技能的培训,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4 保安队(安保部)的日常消防知识培训。

4.4.1 消防知识培训由保安队(安保部)根据月度培训计划组织并实施。 4.4.2 消防知识的培训,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4.3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含:

a) 消防法规的学习; b) 消防理论知识的学习; c) 有关消防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 d) 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 4.5 规章制度和法律知识培训

4.5.1 规章制度和法律知识培训由保安队(安保部)根据月度培训计划组织并实施,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5.2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含:

a) 公司的规章制度;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内容;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e) 其他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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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服务技能的培训 4.6.1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含:

a) 礼貌服务用语; b) 仪容仪表; c) 礼貌礼节; d) 服务意识; e) 服务技能;

f) 熟悉业主及业主的车牌; g) 辖区的情况特点。

4.6.2 服务技能的培训由保安队(安保部)根据月度培训计划组织并实施,或邀请相关人士共同进行。培训时间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7 安全培训 4.7.1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含:

a) 保安员门岗(大堂岗)、巡逻岗、车管员的执勤要求; b) 辖区安全的防范措施和要求; c) 车辆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d) 辖区安保工作的特点; e) 突发事件的处置。

4.7.2 安全培训由保安队(安保部)负责,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士共同进行。 4.7.3 安全培训由保安队(安保部)根据月度培训计划组织并实施,每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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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8 报警中心的培训 4.8.1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含:

a) 户内报警器的操作流程及原理; b) 周界报警系统的操作流程及原理; c) 录像回放的操作流程及原理;

d) 可视对讲及701E系统的操作流程及原理; e) 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的操作及原理; f) 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

g) 事故的处理和故障排除的操作程序; h) 其他内容。

4.8.2 根据报警中心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培训时间。 4.8.3 报警中心的培训由报警中心班长具体负责。 4.9 思想教育 4.9.1 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的形式: a) 保安员全体会议; b) 队员座谈会;

c) 队长(安保部经理)与队员的谈心; d) 写读后感、心得体会等形式。

4.9.2 保安员全体会议和队员座谈会,由保安部或保安队(安保部)根据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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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安排。

4.9.3 队长(安保部经理)与队员的谈心每两个月进行一次。 4.9.4 根据统一布置和实际情况,让队员写读后感、心得体会。 4.10 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4.10.1 由公司统一安排或邀请专业人员进行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知识的培训。 4.11 业务技能培训

4.11.1 业务技能培训由保安队(安保部)根据月度培训计划组织并实施,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11.2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含:

a) 《门岗(大堂岗)管理作业规程》; b) 《巡逻岗管理作业规程》; c) 《车辆停放管理作业规程》; d) 《消防管理作业规程》; e) 《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 f) 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等。

4.12 保安部、各保安队(安保部)每次培训后均应对培训效果做出现场评估并做好记录。

5 记录

5.1 《培训记录》 5.2 《培训考核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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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相关支持文件

6.1《消防管理作业规程》

6.2《门岗(大堂岗)管理作业规程》 6.3《巡逻岗管理作业规程》 6.4《车辆停放管理作业规程》 6.5《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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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

1 目的

规范保安员各岗位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写字楼、学校、足球基地保安各岗位,及报警中心每天每次的交接工作。

3 职责

3.1当班班长负责本班的交接班工作及交接班工作的讲评。

4 作业规程

4.1 各保安队(安保部)、报警中心在经保安部同意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执勤(上岗)班次。 4.2 保安员接班前的集合

4.2.1 严格执行《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该规程中仪容仪表要求的不准上岗。

4.2.2 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a) 注意自身形象,不可相互追逐、打闹; b) 保持站立姿势,不可蹲坐。

4.2.3 整理着装,当班班长按《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程检查保安员的着装情况。

4.2.4 当班班长集合队伍,点名并统计、做好记录。 4.2.5 当班班长下达工作指令,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 4.2.6 集合过程应在10分钟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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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保安人员的接班

4.3.1 所有执勤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各自岗位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4.3.2 交接班人员相互敬礼并问好。

4.3.3 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带、巡更棒、探照灯(电筒)、橡胶警棍、充电器及电板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向班组长提出,并要求上一班执勤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及做好记录。

4.3.4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3.5 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在上一班执勤保安员的带领下,系统地检查责任区域内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则要求上一班执勤人员做出解释,并通知班组长前来处理及做好记录。

4.3.6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接岗值勤。 4.4 保安员的交班

4.4.1 各岗位在交班前30分钟需进行岗位清洁工作:

a) 保持地面无明显积尘,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痰迹; b) 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c) 桌、椅、柜橱须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4.4.2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4.3 在接班人员到达岗位时,主动向对方敬礼并问好。 4.4.4 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4.5 带领接班人员系统地检查责任区域的工作情况。 4.4.6 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并及时赶往集合地点。 4.4.7 接班队员未到岗时,交班队员不准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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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保安员交班后的集合

4.5.1 当班班长在全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5.2 各区域的班、组长对区域值班情况进行讲评工作。

4.5.3 当班班长讲评本班次的整体工作表现,批评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见。

4.6 保安员替换吃饭时的岗位交接

4.6.1 替换人员及时到达各自岗位接岗,替换执勤队员吃饭。

4.6.2 执勤人员用膳时间为30分钟以内,用膳后及时返回岗位继续值勤或替换吃饭。

4.6.3 具体的交接按本规程4.2款执行。 4.7 报警中心报警员的交接班

4.7.1 接班的报警员须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上记录接班的时间。

4.7.2 接班时,接班人员须对报警中心的电话机、对讲机、充电器、电板、监控电脑、火灾报警控制器等设施设备、器材进行检查,经确认(使用)运行正常无故障后才能签名。

4.7.3 接班时,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上一班的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7.4 交班时,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15分钟把报警中心的设施设备、桌椅、地面的卫生清理干净。特别是在擦拭监视器等仪器设备时,应使用干布或毛刷进行,严禁沾水擦拭。

4.7.5 交班时,交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工作证据;向接班人员如实交待清楚尚未完成的工作,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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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 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不准下岗。

4.7.7 接班人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人员承担责任;接班人员签字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人员承担责任。

4.7.8 当班人员应符合《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要求。

4.8 值班记录本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即收回保安队(安保部)、报警中心统一保管,保存期1年以上。

5 记录

5.1 《值班情况记录表》

5.2 《保安部(队)夜间查岗记录表》 5.3 《保安部(队)检查情况记录表》 5.4 《报警中心值班记录表》 5.5 《报警中心报警情况记录表》 5.6 《报警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 5.7 《交接班情况记录表》

5.8 《报警中心监控录像带使用情况登记表》

6 相关支持文件

6.1 《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 6.2 《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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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门岗(大堂岗)管理作业规程

1 目的

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写字楼、学校、足球基地;规范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管理,确保小区、写字楼、学校、足球基地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小区、写字楼、学校、足球基地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3 职责

3.1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 门岗(大堂岗)人员负责实施对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4 作业规程

4.1 人员进出管理 4.1.1 询问方式一

当熟悉的业主进入小区、写字楼、学校、足球基地时: a) 门岗(大堂岗)保安员应主动问候;

b) 在不影响执勤质量的前提下,为业主提供服务。 4.1.2 询问方式二

当陌生人进入小区、写字楼、学校、足球基地时:

a) 门岗(大堂岗)保安员应先敬礼,后询问:“您好!请问您去哪一栋(层)哪一户或哪一层哪一室?”

b) 当来人说明是业主时,门岗(大堂岗)保安员应礼貌的请对方出示相关证件,经确认后应说:“不好意思,刚认识您,给您添麻烦了,请进。”

c) 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时,门岗(大堂岗)保安员应礼貌地询问其去哪一栋哪一户探访谁,或哪一层哪一室探访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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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来人能准确说出去向,经与业主确认,凭有效证件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上登记后,允许来人进入;

——如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访的业主姓名及门牌号码,并要强行闯入时,门岗(大堂岗)保安员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前来处理,必要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

4.1.3 当施工人员进入辖区时,经核对《出入证》后放行;如无《出入证》,则应请其办理后,方可准其进入辖区。 4.2 物品出入管理

4.2.1 门岗(大堂岗)保安员应礼貌拒绝来访人员、施工人员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辖区。

4.2.2 施工人员带入辖区的装修材料原则上只进不出。如确实要运出的,需经业主书面认可后才能放行,并作好记录。

4.2.3 业主有物品搬出辖区时,应向管理处申报,由管理处及时通报门岗(大堂岗)放行,并作好记录。 4.3 车辆出入管理

4.3.1 当业主的车辆出入辖区时,门岗保安员应敬礼致意,并放行。 4.3.2 当外来车辆进入辖区时,门岗保安员应先敬礼,后问清事由,经确认、登记后放行。

4.3.3 当送货车辆进入辖区时,门岗保安员应先敬礼,后问清事由,经与业主确认、登记后放行;并检查有无夹带物品外出的现象。

4.3.4 对出入辖区的出租车须换证通行;22:00以后,谢绝出租车进入辖区。

5 记录

5.1 《来访人员登记表》 5.2 《外来车辆出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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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相关支持文件

《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管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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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kg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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