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上海内部审计导刊》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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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会计\审计 信息

上海内部审计. 导刊 2010年 第 11期(总 166期) 上海市内部审计师协会秘书处编 2010年8月 19日 〖审计工作〗

〖内部控制〗

〖会计准则〗

〖宏观经济〗 内 容 标 题 银监会拟出新规加强银行业外部审计监管 监管机构有权评估银行审计报告质量 黑龙江:全省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 滨州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多项措施壮大内部审计人员队伍 2010年度上海市国资委经济责任审计第二批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随机选聘公告 保监会做深做实保险公司治理监管 保监会发布险企内控准则 资金运用将全程监控 险企内控总纲出台 重点监控资金运用 保监会就《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答记者问 保监会加强反洗钱 险企洗钱责任高管将禁入保险业 《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解读 沃尔玛内控实施-立信锐思系列内控案例分析 上海市国资委系统积极开展财务风险预警工作 国企亟待拓展内控优化新路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 气候变化拟入会计准则 145家中国海外上市公司或受影响 新会计准则抹掉400亿保费 平安寿险 “超人”计划成梦 中央企业2009年度总体运行情况

中央企业产权状况最新统计分析情况

高盛减持双汇遭国税调查 是否需补税要等总局拍板 住建部官员称空置率跟高房价没有直接关系

交行发布新一轮房贷测压结果房价跌五成不良率仅增1.2 部委联合打击囤地 住建部向银行提供好差开发商 国土部:政府和客观原因导致六成闲置土地

两名律师向国务院举报商业银行涉嫌价格垄断

中国银监会披露:1.7万亿元地方债有坏账风险

中国上半年海外并购交易激增50% 达历史最高峰

财政部等四部委要求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管理 (附:财预[2010]412号文) 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负责人就《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 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 央行重大突破 境外人民币获准回流债市

央行:境外机构可投资银行间债市

人民币债市对外将开闸

美股持仓比率创两年新低 反弹苗头隐现

中国6月净减持240亿美元美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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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 11期,第2页,共56页

我国持韩国债增至3.99万亿韩元 比去年底增111%

我国增持日本国债分散储备单一化风险

并购重组新政渐近 借壳重组等成为改革重点

上海国资委明确五大集团主业划分

证监会简化审批 六思路促并购重组

单月贸易逆差或再现 鼓励进口政策有望近期出台

银监会等研究 给每个公民一个终身免费账户

国际财务总监CFO英国资深财务会计师FFA高级研修班招生

银监会拟出新规加强银行业外部审计监管

2010-08-17 09:49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银监会财会部副主任胡永康13日在“第四届注册会计师论坛”上透露,银监会正在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监管指引》,将以明文规定的形式对审计机构形成新的约束,如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实行定期轮换、负责外部审计的机构不宜同时提供咨询服务等。该指引将于9月份发布。

除上述要求外,胡永康介绍,《指引》还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委托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良好声誉的外审机构进行审计;对于外审机构存在不当行为和严重问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终止委托其承担审计工作。同时银行监管机构有权对审计报告质量进行评估。“虽然指引没有限定外审机构的资质,但指引详细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应当终止委托,以确保审计报告质量。”胡永康表示。

此外,《指引》还明确外部审计机构要根据审计准则向银行业监管机构报告情况时,银行不得设置障碍。银行业监管机构可通过举行双方或三方会谈方式加强与外审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外审机构审计过程中发现银行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项时,可直接向银行业监管机构报告。(苗燕 张牡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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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有权评估银行审计报告质量

2010年08月14日 01:0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银监会财务会计部副主任胡永康13日在“第四届注册会计师论坛”上透露,银监会正在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监管指引》,该指引将于8、9月发布。《指引》将明确银行监管机构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审计报告质量进行评估。胡永康建议,赋予银行监管机构一定的外部审计监管权限。

胡永康介绍,指引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确保外部审计的质量,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委托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良好声誉的外审机构进行审计,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实行定期轮换,负责外部审计的机构不宜同时提供咨询服务,对外审机构存在不当行为和严重问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终止委托其承担审计工作,银行监管机构有权对审计报告质量进行评估。

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外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了解外部审计程序及质量控制程序,为外部审计机构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提供合理保证。外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准则向银行监管机构报告情况时,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设置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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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刊2010年第11期,第3页,共56页

三是要求银行监管机构与外审机构加强配合。要求银行监管机构通过举行双方或三方会谈方式加强与外审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外审机构审计过程中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项时,可直接向银行监管机构报告。

四是强调对审计结果的利用。银行监管部门要关注外部审计反映的问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视并积极整改外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将整改结果报告银行监管机构。

胡永康表示,此前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对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的评估报告中,对我国银行外部审计质量提出了质疑。该报告认为,我国应对未上市银行的外部审计提出更高的要求。该报告进一步促进了《指引》的出台。 (朱宇) 下载自“新浪财经”- /money/bank/bank_hydt/20100814/01098480741.shtml 返回目录

黑龙江:全省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

作者:黑龙江内审协会聂博华 2010-8-18 16:01:22 来源:中内协网

2010年7月13日,黑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举办的全省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09年内部审计工作,表彰奖励2008至2009年度全省内部审计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交流典型经验,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共商全省内部审计事业发展大计。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内部审计协会名誉会长李希龙到会并讲话;省审计厅副厅长王学文主持会议;省内部审计协会会长兼秘书长孙景山做了工作报告;哈尔滨铁路局审计处、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计财处分别做了经验介绍;省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省电力有限公司副局级调研员马怀生,省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晓北,省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省农垦总局副局长谭占龙以及中省直各部门的审计处长、财务处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地)审计局领导同志、各市(地)内部审计协会的负责人共计150人参加了会议。省交通运输厅等126个单位、郭玉玖等138名同志分别荣获2008—2009年度全省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李希龙厅长在讲话中对我省前一个时期内部审计工作取得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站在国际国内形势不断变化和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高度,全面分析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内部审计工作的新形势,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内部审计工作实现转型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李希龙厅长指出,要科学认识新形势赋予内部审计工作更深刻的内涵,以新思维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转型与发展,使内部审计工作成为国家维护整体利益的“阳光调节器”,成为实现组织目标的“效益发动器”,成为组织治理的“守法平衡器”,以创新的精神破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从更宽广的视角谋划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审计法实施条例为契机,强化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律支撑,以构建承担内部审计职业化管理、参与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机制为抓手,努力把内部审计协会建设成为协同审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不可或缺的力量支撑;要加速推进内部审计职业化进程,以内部审计质量评估为平台,以CIA的培训考试为抓手,提高内部审计职业化标准,以优秀项目评比为载体,增强内部审计职业化权威,以开展继续教育为依托,提升内部审计职业化能力;要抢抓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良好机遇,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建设,使内部审计工作起点更高,操作更规范,通过奋发有为来提升工作地位,以更高的要求打造过硬审计队伍,为推动我省内部审计工作转型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黑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聂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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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多项措施壮大内部审计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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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 11期,第4页,共56页

作者:林学海 2010-8-18 16:09:48 来源:中内协网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内部审计师协会经省内部审计协会批准,组织举办了一期全市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班,全市103名内部审计人员报名参加了考试。这已是市协会连续第五年成功举办该项培训考试,为滨州内部审计队伍增加了450余名新生力量。截止目前,全市持证上岗内部审计人员已达1128名。

滨州内部审计协会一贯重视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并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影响力。考前通过市审计局网站公告和广发文件通知的方式大力组织内部审计人员报考。平时则注重向中央、省、市各级报刊和网络媒体投稿宣传滨州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成果,增进社会各界对内部审计的了解和认识。二是加强联系沟通,随时掌握内部审计人员的变动情况。协会建立了全市内部审计机构电话和网络联系的双渠道,同时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将人员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协会,协会予以记录并适时通知新进人员办理内部审计岗位资格证书。三是搞好考前培训,为学员提供服务。每次培训班协会都做大量准备工作,如提前为学员联系安排好食宿,编印学习资料,并制作培训课件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进行辅导培训等,为学员较高的通过率打好了基础。 (林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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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上海市国资委经济责任审计第二批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

随机选聘公告

根据《市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外部专业人员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细则》(沪国资委办发[2010]14号)规定,市国资委定于2010年8月开展参与2010年度第二批经济责任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专业人员随机选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计项目和任务

(一)项目概况

此次随机选聘的审计项目为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截至2009年底,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合并资产总额1.47亿元,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6户。

(二)审计任务

1、选派专业人员8名,配合市国资委对所本部和重要子公司进行审计;

2、根据委托对电动所下属其他子公司进行审计。

(三)审计期间和内容

审计年度为2007至2009年度,重要事项延伸至以前年度。审计内容包括:

1、企业经营发展状况;

2、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情况;

3、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4、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和经营管理风险等状况;

5、企业内部管理、内控情况,对系统内所属企业和单位财务收支及重大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6、领导干部本人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

二、中介机构和外部专业人员条件要求

(一)中介机构资格条件

1、注册会计师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0名(截止投标日);

2、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具有较完善的内部执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3、具有本市国有企业审计经验,或参加相关培训,在规定的工作期间内,有能力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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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刊2010年第11期,第5页,共56页

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4、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承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5、开展过大型企业集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或具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项目审计的专业人员;

6、近三年未承担标的企业主审或参审业务(含财务决算审计、清产核资业务);

7、纳入市审计局确认的经济责任审计中介机构范围。

(二)人员要求

1、配合市国资委审计的专业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

(2)所选人员50%以上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承担对子公司委托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审计业务能力和经验,优先考虑参加过科研院所、科技实业型施工企业审计的人员;

(2)具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业经验。

三、审计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审计要求

中介机构应根据审计内容,制订操作性强,时间节点明确,人员配置充分的具体实施方案。审计结束后,须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报告。

(二)时间安排

审前调查:8月下旬至9月中旬。

现场审计: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提交报告:10月中旬。

四、选聘程序

(一)事务所应标

符合上述条件的事务所,根据审计项目情况,决定是否应标,并在2010年8月20日前将承诺函(附件一)及应标材料(附件二)送交市国资委(联系方式见后)。

(二)公告参加随机选聘的事务所名单

市国资委聘工作小组对收到的承诺函及应标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事务所名单,并在市国资委网站予以公告。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则作为废标处理。

(三)事务所参加随机选聘

事务所选派代表(一般为法定代表人)按以下程序参加随机选聘:

1.参加随机选聘的事务所代表签到(同时递交授权书)。

2.选聘工作人员出示签条(其中有一张列明中标)。

3.事务所代表抽签。

4.选聘工作人员公布结果。

5.事务所代表在抽签结果确认书上签名。

6.监察室工作人员全程监督随机选聘过程。

(四)签订业务约定书

市国资委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

五、联系方式

材料送交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409室

邮政编码:200003

联系人:张健 电话:2311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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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 11期,第6页,共56页

附件:一、承诺函

二、应标材料拟写要求 (附件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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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做深做实保险公司治理监管

[ 2010年8月18日09:56 ] 来源:[ 金融时报 ]

勾勒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框架

“内控严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内在要求,也是保险公司改革的根本方向。加强保险公司内控建设是深化保险改革、完善保险监管、转变行业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8月16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如是强调《准则》发布的意义。

搭建“基本框架”

“当前我国保险业正在加快转变增长方式,加强内部控制对于保险公司防止‘跑冒滴漏’、加强管理、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从保险监管来看,健全的内控是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否则公司治理只能是‘空中楼阁’,必须把治理监管和内控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做深做实公司治理监管,提高保险监管水平。”

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涉及公司经营的方方面面,十分复杂,因而《准则》借鉴国际经验,基于前期公司和监管部门的实践,提出了三个层次的内控活动框架。即将保险公司所有内控活动分为前台控制、后台控制和基础控制三个层次。前台控制是对直接面对市场和客户的营销及交易行为的控制活动;后台控制是对业务处理和后援支持等运营行为的控制活动;基础控制是对为公司经营运作提供决策支持和资源保障等管理行为的控制活动。

不同层次的内控活动在控制要求及控制方式等方面显然存在不同。首先,销售活动是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最前端,对业务品质和效益影响大,从作业模式来说内控管理的难度也比较大,而销售控制则主要包括销售人员和机构管理、销售过程管理、销售品质管理、佣金手续费管理等主要控制环节。其次,保险公司运营是提供业务处理和后援支持的业务后台,是保险公司业务风险控制的关键,运营控制主要包括产品开发管理、承保管理、理赔管理、保全管理、收付费管理、再保险管理、业务单证管理、电话中心管理、会计处理和反洗钱等主要控制环节。再次,保险公司基础管理是为公司的经营运作提供决策支持和资源保障的活动,基础管理控制主要包括战略规划、人力资源管理、计划财务、信息系统管理、行政管理、精算法律、分支机构管理和风险管理等主要控制环节。

完善“组织体系”

据了解,目前世界各国对公司内控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美国COSO委员会等国际组织自上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组织专业力量制定不断完善企业内控建设的指导文件,并在提升企业内控地位和统一内控框架方面影响越来越大。不仅如此,许多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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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刊2010年第11期,第7页,共56页

金融机构都把完善内控作为最重要的管理工作来抓,加强和改进内控日渐成为近年来企业管理变革的重要主题。

“指导保险公司构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内控真正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据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准则》根据我国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和国际上的发展趋势,要求保险公司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内控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业务单位负首要责任的分工明确、路线清晰、相互协作、高效执行”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而这一体系具体包括四个层面。 一是公司治理层面。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要对公司内控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定期研究和评价。监事会对董事会、管理层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进行监督。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领导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运行,为内部控制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 二是职能管理层面。内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事前、事中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实时监控和定期排查。

三是执行层面。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经营管理、承担内部控制直接责任的业务单位、部门和人员,对内控负首要责任,应当参与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方式进行操作。同时对内部控制缺陷和经营管理中发生的风险问题,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进行报告,直至问题得到整改处理。

四是监督问责层面。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履行事后检查监督职能,应当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内控问责制度,根据内控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损失大小和主客观因素等,明确划分责任等级,规定具体的处理措施和程序。

“具体准则”呼之欲出

“任何制度都需要有效的监管以确保其充分发挥效用。《准则》借鉴已有实践,要求保险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每年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估,并编制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为了使保险公司重视内控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提高内控评估报告的质量,《准则》规定保监会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保险公司在内控评估报告报送前,取得外部审计机构的鉴证结论。此外,《准则》还明确规定,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内控的检查包括对部分内控环节或业务单位进行抽查以及组织进行全面评价两种方式,保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控制进行检查。

“《准则》是保险公司内控监管制度体系的总纲,保险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必须支持和鼓励保险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管理创新或差异化管理,体现开放性和灵活性。为完善保险公司内控监管制度体系,下一步,保监会还将在《准则》的框架下,针对保险经营的关键环节或主要领域制定若干个具体准则。”上述负责人如是告诉记者。 下载自“中国保险网”- /news-center/newslist.asp?id=156942 返回目录

保监会发布险企内控准则 资金运用将全程监控

2010年08月18日 15:12华西都市报

8月16日,中国保监会下发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从行为合规、资产安全、信息真实、经营有效、战略保障等五方面内控目标出发,要求保险公司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内控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业务单位负首要责任的分工明确、路线清晰、相互协作、高效执行”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准则》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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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 11期,第8页,共56页

“保监会确立了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和公司治理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内控不健全,公司治理只能是“空中楼阁”,因此,必须把治理监管和内控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做深做实公司治理监管,提高保险监管水平。 下载自“东方财富网”- /news-center/newslist.asp?id=156942 返回目录

险企内控总纲出台 重点监控资金运用 2010-08-17 01:57:46 每经记者 葛翠翠

昨日(8月16日),《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发布,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准则》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控制作了重点规范,首次提及独立第三方介入内控监管,并将保险公司的内控评价结果分为四类,对内控违规行为和风险事件负有责任的当事人和高管将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厘清监管界限

《基本准则》勾勒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框架,与之前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等内控文件相比,更加丰富、全面。

《基本准则》比较全面,涵盖了保险内控的所有方面。基本上可以防范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中国银河证券分析师许力平指出。

业内人士介绍,在保险公司内控比较弱的时候,监管层需要经常去做“大检查”,做了诸多公司内控的工作。

包括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很多方面,是保险公司自身经营和声誉的需要。要明晰公司和监管的界限,就需要有内部控制的规范性文件。如果没有这个文件,监管层就无法确定监管的界限。”对外经贸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国军向记者指出,“《基本准则》将市场行为和市场监管行为厘清,各负其责。”

对于《基本准则》,保监会将其定位为“承上启下”,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准则》在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基本流程等宏观方面,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基准,是保险业执行《基本规范》的实施细则。而下一步,保监会还将在《准则》的框架下,针对保险经营的关键环节或主要领域制定若干个具体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于2008年6月由财政部、审计署、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5部委联合发布。

整体而言,规范很清晰,现在主要是落实问题。规则中的优缺点是在实践中逐渐发现的。”王国军指出。

资金运用边放边管

在《基本准则》中,资金运用控制是重点监管领域。

资产战略配置控制上。保险公司应当在法律法规要求的投资品种和比例范围内,根据经营战略和整体发展规划,在资本金和偿付能力约束下,制定中长期资产战略配置计划,明确投资限制和业绩基准,努力实现长期投资目标,有效控制资产配置战略风险。

资产负债匹配控制上。保险公司应当以偿付能力和保险产品负债特性为基础,加强成本收益管理、期限管理和风险预算,确定保险资金运用风险限额,科学评估资产错配风险。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部门应当加强与公司产品开发、精算、财务和风险管理等职能部门的沟通,提高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有效性。

投资决策控制上。保险公司应当制定清晰的投资决策流程,明确权限分配,建立相对集中、分级管理、权责统一的投资决策授权制度,确定授权的标准、方式、时效和程序。

交易行为控制上。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独立的投资交易执行部门或岗位,实行集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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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刊2010年第11期,第9页,共56页

对于非交易所内交易的,保险公司应当通过岗位分离等其他监控措施,有效监控交易过程中的询价、谈判等关键行为,防范操作风险。

资产托管控制上。保险公司应当实行投资资产第三方托管和监督。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资产第三方托管制度,规范托管方甄选、合同订立和信息交换等控制事项。保险公司应当对托管机构的信用状况及资金清算、账户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能力素质进行严格考核和持续跟踪,确保托管机构资质符合监管要求及自身管理需要。

监管层一方面放,一方面收,放开意味着风险,随之而来就要加强监管。”中国银河证券分析师许力平指出。此前,保监会密集放开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包括不动产、未上市公司股权等领域。

首次提及第三方审计

《基本准则》还首次提及了独立第三方介入内控监管。

在 “抽查和监管评价”一条中,“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包括对部分内控环节或业务单位进行抽查以及组织进行全面评价两种。中国保监会采取全面评价方式,可以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进行,保险公司应当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

在《基本准则》之前,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参与评价还没有出现在专门的文件中,尽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已有所参与。”王国军指出。

王国军表示,“委托中介有利有弊。弊端在于一是会产生中介费用,增加成本;二是在中介未必就很专业;三是存在和企业串通的可能性。好处在于,数百家保险公司,监管层不可能全部深入调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阶段性的、重点性的检查,可以尽快发现问题。” 若全部依靠监管层来做,人员不够,专业性和全面性也可能无法保证。”许力平指出。 有业内人士指出,相较于监管层,保险公司可能更乐于中介机构进入,“相对于直接的严厉处罚,中介介入还可以获得回旋的余地。”

评价结果分四类需问责

根据《基本准则》,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每年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估。

而保险公司的内控评价结果分为四类:一是合格类,指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健全、合理、有效。二是一般缺陷,指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基本合理,基本覆盖重要业务环节和高风险领域,但无法保证有效执行,存在运行缺陷。三是重大缺陷,指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未能完全覆盖重要业务环节和高风险领域,且无法保证有效执行,同时存在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四是实质性漏洞,指保险公司因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的严重缺陷,导致公司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重大舞弊行为,造成公司财务或声誉损失,严重影响经营目标实现。

《基本准则》同时对问责做出了规定,“对内控违规行为和风险事件负有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监管规定予以处罚。公司内控存在严重问题,董事会、监事会及

管理层成员负有责任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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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就《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答记者问

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年08月16日15:35

近日,《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发布,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中国保监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发布《准则》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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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 11期,第10页,共56页

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保监会发布《准则》的背景和意义?

答:内控严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内在要求,也是保险公司改革的根本方向。加强保险公司内控建设是深化保险改革、完善保险监管、转变行业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 从国际上来看,各国对公司内控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美国COSO委员会等国际组织自上世纪90年代起,开始组织专业力量制定不断完善企业内控建设的指导文件,在提升企业内控地位和统一内控框架方面影响越来越大。许多跨国金融机构都把完善内控作为最重要的管理工作来抓,加强和改进内控日渐成为近年来企业管理变革的重要主题。

从保险业来看,随着部分公司改制上市或引入国外先进管理方式以及公司内部改革的深化,全行业的内部控制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但总体来说,保险公司内控建设还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备、内控执行力不强甚至形同虚设等问题。当前,保险业正在加快转变增长方式,加强内部控制对于保险公司防止“跑冒滴漏”、加强管理、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从保险监管来看,保监会确立了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和公司治理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健全的内控是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内控不健全,公司治理只能是“空中楼阁”,必须把治理监管和内控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做深做实公司治理监管,提高保险监管水平。

基于以上背景,保监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借鉴相关行业的有益经验,研究制定了《准则》。《准则》的出台,是保监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监管,切实防范风险,促进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问:《准则》的定位和起草原则是什么?

答:《准则》在保险业内控监管制度体系中主要是起承上启下的作用。2008年6月,财政部、审计署、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是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纲领性文件。所谓“承上”,即《准则》在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基本流程等宏观方面,必须以《基本规范》为基准,是保险业执行《基本规范》的实施细则。与此同时,为完善保险公司内控监管制度体系,下一步保监会还将在《准则》的框架下,针对保险经营的关键环节或主要领域制定若干个具体准则。所谓“启下”,即《准则》是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纲,在保险公司内控监管制度中起到统驭的作用。

基于《准则》的定位,《准则》起草主要把握了三个原则:

一是遵循通行规则与体现保险特色相结合。《准则》在遵循国内外通行规则的同时,把握保险内控规律,根据保险业实际,对保险公司内控的主要内容进行梳理,使之更加系统、明晰,操作性更强。

二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准则》作为规范性文件,原则必须清晰,要求必须明确。但《准则》毕竟是保险公司内控监管制度体系的总纲,保险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必须支持和鼓励保险公司在控制风险前提下进行管理创新或差异化管理,体现开放性和灵活性。

三是整体规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准则》基于整体内控的理念,勾勒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框架,力求从保险机构整体风险防范而不是单纯的承保业务风险着手进行规范,强调内控工作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同时,《准则》对保险公司主要控制区域和控制措施做了原则性规定,强调了对重点风险的防范。

问: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涉及公司经营的方方面面,十分复杂,请问《准则》对保险公司内控的基本框架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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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刊2010年第11期,第11页,共56页

答:《准则》借鉴国际经验,基于前期公司和监管部门的实践,提出了三层次的内控活动框架。即将保险公司所有内控活动分为前台控制、后台控制和基础控制三个层次。前台控制是对直接面对市场和客户的营销及交易行为的控制活动;后台控制是对业务处理和后援支持等运营行为的控制活动;基础控制是对为公司经营运作提供决策支持和资源保障等管理行为的控制活动。

不同层次的内控活动在控制要求及控制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同。第一,保险公司销售活动是直接面对市场和客户的业务前台,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管理必须灵活。在实践中,这一环节是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最前端,生产压力大,内控管理容易被忽视。但销售活动实际是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第一道关口,对业务品质和效益影响大,从作业模式来说内控管理的难度也比较大,往往成为薄弱环节。销售控制主要包括销售人员和机构管理、销售过程管理、销售品质管理、佣金手续费管理等主要控制环节。

第二,保险公司运营是提供业务处理和后援支持的业务后台,是保险公司业务风险控制的关键。后台是保险业务的集成处理部分,对保险公司控制经营成本和保证服务质量的影响大,对效率的要求高。运营环节的操作流程的标准化和后援活动的集中化,逐步成为保险公司完善运营内控的趋势。运营控制主要包括产品开发管理、承保管理、理赔管理、保全管理、收付费管理、再保险管理、业务单证管理、电话中心管理、会计处理和反洗钱等主要控制环节。

第三,保险公司基础管理是为公司的经营运作提供决策支持和资源保障的活动。这一部分既是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基础和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同时又是内部控制的对象,自身会产生风险,需要规范。基础管理控制主要包括战略规划、人力资源管理、计划财务、信息系统管理、行政管理、精算法律、分支机构管理和风险管理等主要控制环节。 资金运用作为保险公司中相对独立的经营活动,其内控活动同时包含了这三个层次的内容。从资金的聚集度和风险接触面来看,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重中之重。资金运用控制包括资产战略配置、资产负债匹配、投资决策管理、投资交易管理和资产托管控制等主要控制环节。

按照以上方式划分和确定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有利于保险公司建立整体内控的概念,把握内控重点,有针对性地分配内控资源。二是顺应国际上现代金融企业组织模式的普遍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问:请问《准则》如何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要求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答:指导保险公司构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内控真正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准则》根据我国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和国际上的发展趋势,要求保险公司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内控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业务单位负首要责任的分工明确、路线清晰、相互协作、高效执行”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这一体系包括四个层面:

一是公司治理层面。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要对公司内控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定期研究和评价。监事会对董事会、管理层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进行监督。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领导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运行,为内部控制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

二是职能管理层面。内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事前、事中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实时监控和定期排查。

三是执行层面。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经营管理、承担内部控制直接责任的业务单位、部门和人员,对内控负首要责任,应当参与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方式进行操作。同时对内部控制缺陷和经营管理中发生的风险问题,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进行报告,直至问题得到整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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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监督问责层面。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履行事后检查监督职能,应当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内控问责制度,根据内控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损失大小和主客观因素等,明确划分责任等级,规定具体的处理措施和程序。

同时《准则》对保险公司如何建立反舞弊机制作了原则规定。实践中部分保险公司将部分业务外包,《准则》对外包业务的内控要求做了原则规定。

问:《准则》如何加强对保险公司的内控监管?

答:为加强保险公司内控,《准则》规定了如下监管措施。

一是内控评估。《准则》借鉴已有实践,要求保险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每年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估,并编制内部控制评估报告。为了使保险公司重视内控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提高内控评估报告的质量,《准则》规定保监会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保险公司在内控评估报告报送前,取得外部审计机构的鉴证结论。 二是检查。《准则》规定,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内控的检查包括对部分内控环节或业务单位进行抽查以及组织进行全面评价两种方式。《准则》同时明确保监会派出机构对内控的监管职责,即负责对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控制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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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加强反洗钱 险企洗钱责任高管将禁入保险业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俞燕 2010年08月16日08:16

为防范保险洗钱风险,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保险机构投资入股和股权变更时的投资资金来源,提出了“须符合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资金源头扼住洗钱的入口。保险机构违反反洗钱义务致使洗钱后果发生,情节特别严重的,监管部门可依法取消责任高管任职资格,甚至禁止进入保险业。

《通知》要求,投资入股保险机构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以及保险机构进行股权变更时,投资资金来源正当合法,应符合中国反洗钱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保险监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查投资资金来源,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交投资资金来源符合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证明材料。

投资人为境内企业法人的,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以及投资资金来源符合中国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声明、投资人最近三年未受反洗钱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资人为境外金融机构的,证明材料则包括投资人采取的反洗钱措施以及接受金融机构所在地反洗钱监管的情况、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以及投资资金来源符合中国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声明、投资人最近三年未受金融机构所在地反洗钱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通知》要求,申请筹建保险机构、申请保险机构开业或重组改制、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以及分支机构开业验收的,在组织机构框架中应包含反洗钱负责机构。

在对保险机构高管人员准入和履职方面,《通知》也加入了反洗钱要求: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核准申请材料中,应包含申请人最近两年未受反洗钱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申请人有境外金融机构从业经验的,则应提交最近两年未受金融机构所在地反洗钱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

保险机构违反反洗钱义务致使洗钱后果发生,情节特别严重的,监管部门可依法取消直接负责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甚至禁止进入保险业。而保险中介机构违反有关监管规定,致使洗钱犯罪后果发生的,监管部门可禁止直接负责的高管人员进入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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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刊2010年第11期,第13页,共56页

监管部门亦加强了对设立和重组改制保险机构的反洗钱审查,新设保险机构和分支机构,以及重组改制后的保险机构,都应符合相应的反洗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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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解读

2010-08-12 15:46出处:比特网作者:GDS万国数据 施建忠

[导读]该指引是国内第一个数据中心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行业监管要求和规范性文件,指引的发布和实施不仅有利于促进银行业数据中心管理和灾难恢复、业务连续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保障业务持续高效运营。

商业银行数据大集中的完成,为银行业务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的高度集中,特别是,由于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电力中断、人为操作失误等问题而导致大面积、较长时间的业务中断,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其教训引起了各银行以及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 为加强商业银行数据中心风险管理,保障数据中心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提高银行业务连续性水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4月底发布了《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对数据中心风险管理、运行环境管理、运营维护管理、灾难恢复管理、外包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商业银行应于取得金融许可证后两年内,设立生产中心;生产中心设立后两年内,设立灾备中心;总资产规模一千亿元人民币以上且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商业银行及省级农村信用联合社应设立异地模式灾备中心,重要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能力应达到《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中定义的灾难恢复等级第5级(含)以上等等。

该指引是国内第一个数据中心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行业监管要求和规范性文件,指引的发布和实施不仅有利于促进银行业数据中心管理和灾难恢复、业务连续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保障业务持续高效运营;同时,对保险、证券、能源等其他行业监管机构对数据中心领域的监管和科技风险管控也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风险管理

信息科技为银行业提供广阔的业务发展空间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风险,如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电力中断、人为操作失误等。这些风险轻则降低银行的服务水平、阻碍业务的正常运营;重则导致大范围、长时间停业,使银行面临信用危机以及不良社会影响。因此,近年来,监管机构对信息科技风险的重视程度非常高,此次发布的指引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放在了首位,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其中,指引要求: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部门应制定数据中心风险管理策略、风险识别和评估流程,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风险进行分级管理,持续监督风险管理状况,及时预警,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指导、监督和协调数据中心明确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管理策略,建立运营维护管理制度、标准和流程,落实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措施。

商业银行数据中心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与内控制度,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数据中心内部审计。商业银行在采取有效信息安全控制措施的前提下,可聘请合格的外部审计机构定期对数据中心进行审计。 运行环境管理

运行环境选择的成功与否对数据中心的正常运转影响非常大,例如某商业银行将数据中心选在了湖边;再如,个别银行的数据中心距离易燃、易爆场所过于接近,其潜在风险可想而知。因此,指引对数据中心的选址和建筑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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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进行数据中心选址时,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综合考虑地理位置、环境、设施等各种因素对数据中心安全运营的潜在影响,规避选址不当风险,避免数据中心选址过度集中。

数据中心选址应满足:生产中心与灾备中心的场所应保持合理距离,避免同时遭受同类风险;应选址于电力供给可靠,交通、通信便捷地区;远离水灾和火灾隐患区域;远离易燃、易爆场所等危险区域;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避开强电磁场干扰;应避免选址于地震、地质灾害高发区域。数据中心应用两家或多家通信运营商线路互为备份。互为备份的通信线路不得经过同一路由节点。

灾难恢复管理

近年来,国家、银行业监管机构以及银行企业自身对灾难恢复、业务连续管理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一方面,国家、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对于银行机构的应急管理和业务连续运作提出了更为明确、更为细致的要求;另一方面,银行自身也在逐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业务连续性预案。但部分商业银行在应急管理体系和业务连续性建设过程中,往往缺乏统一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保障和制度,缺乏规范的应急体系和流程支持,缺乏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整体规划,缺乏完善的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应急预案及必要的演练。因此,银监会在指引中,对灾难恢复管理进行了诸多明确要求,如:

商业银行应于取得金融许可证后两年内,设立生产中心;生产中心设立后两年内,设立灾备中心。

总资产规模一千亿元人民币以上且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商业银行,及省级农村信用联合社应设立异地模式灾备中心,重要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能力应达到《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中定义的灾难恢复等级第5级(含)以上;其他法人商业银行应设立同城模式灾备中心并实现数据异地备份,重要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能力应达到《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中定义的灾难恢复等级第4级(含)以上。

商业银行应统筹规划灾难恢复工作,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业务影响分析,确定灾难恢复目标和恢复等级,明确灾难恢复策略、预案并及时更新。

商业银行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重要信息系统专项灾备切换演练,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重要信息系统全面灾备切换演练,以真实业务接管为目标,验证灾备系统有效接管生产系统及安全回切的能力。

外包管理

近年来,商业银行逐渐开始接受并采用外包方式降低IT投入成本、提升IT服务能力,其外包范围包括:通信网络管理、系统备份、灾难恢复、信息系统管理、应用系统开发和维护、自助服务、呼叫中心、网上银行等新型业务处理系统以及数据分析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等,而且外包范围越来越广。相对于自建灾难恢复中心,灾难恢复外包不仅成本更加低廉、安全、可靠,而且服务效率、服务水平更有保障。但外包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同样不可小觊。因此,指引对银行外包管理进行了诸多要求,如:商业银行应根据信息科技战略规划制定数据中心外包策略;应制定数据中心服务外包管理制度、流程,建立全面的风险控制机制。

商业银行应充分识别、分析、评估数据中心外包风险,包括信息安全风险、服务中断风险、系统失控风险以及声誉风险、战略风险等,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并报董事会和高管层审核。

商业银行在选择数据中心外包服务商时,应充分审查、评估外包服务商的资质、专业能力和服务方案,对外包服务商进行风险评估,考查其服务能力是否足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下载自“比特网”- /365/11476865.shtml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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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刊2010年第11期,第15页,共56页

沃尔玛内控实施-立信锐思系列内控案例分析

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2日

1992年COSO委员会发布《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报告,即著名的COSO报告。该报告提出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五个相互联系的要素。本文以 “控制环境(control environment)”为例予以论证。在对零售巨头沃尔玛案例的分析与研究过程中,处处显示着良好的控制环境对沃尔玛成功的关键性影响。

一、诚信的原则和道德价值观

沃尔玛的企业道德价值观可归纳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沃尔玛将顾客定位于“公司最大的老板”,站在顾客角度提出天天平价、三米微笑、200%满意等原则。三米微笑原则要求员工要对三米以内的顾客微笑,规定员工认真回答顾客的提问,永远不要说“不知道”。

二、评定员工的能力

员工的能力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绝对重要,员工的能力不仅仅指知识与技能,还涵盖着员工的操守、道德观、价值观等各方面。沃尔玛人始终坚持“日落原则”,尽最大可能在太阳下山也就是下班之前把当天的问题全部解决,绝不拖到第二天。沃尔玛通过培训主动帮助员工提高工作能力,并给员工平等竞争机会,因此,不少总经理都出自还货员、收银员之类的普通员工。

三、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核心,沃尔玛董事层在内控制度的有效运行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下面以沃尔玛投资卫星系统为例。

在提出要建立自己的卫星系统时,山姆 沃尔顿并不赞成。然而最终沃尔玛实现了全球联网。正因为这种高速的信息处理与沟通系统,沃尔玛实现了高效率和高利润的经营活动,也证实了董事会的超凡智慧和在内控中运作的有效性。

四、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

企业制定的任何制度都不可能超越设立这些制度的人,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同样也无法超越那些创造、管理与监督制度的人的人文理念和价值观。管理者的人文理念和价值观在企业管理中体现为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

山姆崇尚节俭,沃尔玛始终坚持低加价的零售经营模式。在这种控制环境影响下,沃尔玛的采购、管理等采取了最低成本的额略。在此基础上,沃尔玛售出商品的加价率坚持绝不超过30%,将尽可能多的利润让给客户,由此带来价格最低以符合消费者最大利益最节俭的销售理念。

除此之外,沃尔玛管理者其他诸如勇敢坚韧、善于创新、精力充沛、诚实公正等风格也深刻渗入了沃尔玛的企业文化,融会于沃尔玛的内部管理控制。

五、组织结构

企业的组织结构模式影响经营效率和效果,也从侧面体现了公司控制权的配置和行使。内控环境中的组织结构非常重要,它构建了内控制度的骨架。沃尔玛商店在美国星罗棋布,但是,沃尔玛的机构精简度为人称道。

沃尔玛每家分店由一位经理和至少二位助理经营管理,经理负责整个商店的运营,助理经理则分别负责耐用商品和非耐用商品的管理;他们又领导着36个36个商品部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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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 11期,第16页,共56页

商店经理向地区经理汇报工作,每位地区经理约负责12家分店。地区经理又向区域副总裁汇报工作,每位副总裁下又设3-4位地区经理。最后,区域副总裁向公司执行副总裁汇报工作。另外还有2位高级副总裁分别负责新店发展和公司财务等。该套组织结构体系中,各区域副总裁是核心,他们负责整个公司的沟通和运营管理。虽然沃尔玛扩展迅速,但是这一管理结构基本仍然与初建时同样简单、精炼和有效。

六、责任的分配和授权

责任的分配和授权是现代企业委托代理管理的延续,适度的授权和清晰的责任配置被认为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条件。

沃尔玛的成功法则之一就是公司高管善于授权和监督。沃尔玛的给每位管理者都留下了充分发挥其能力的空间,且沃尔玛高层认为十分有必要将责任和职权下授给第一线的工作人员,尤其是清理货架和经常接触顾客的部门经理,沃尔玛采取“店中有店”的方法(每个人所负责的区域就是一个“店”,每个人就是自己店的总经理)授权部门经理管理自己的业务,只要能力足够,这些“店中店”被允许有极高的销售额。在此基础上,沃尔玛认为信息共享下的授权才会真正起作用,对于员工来说,所有的资料如经营方式、采购价格、运输成本和利润都是透明的,达到有效监督目的。

适当的授权和良性的竞争调动了每一个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内控制度得以展开。

立信锐思的看法

上述案例讲述了沃尔玛作为零售行业的领头人,她是如何通过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而成就在市场上的卓越表现的。

沃尔玛所营造的内部控制环境七个具体方面为企业如何成功做出了榜样,值得很多企业借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导向往往容易让很多企业经营者注重千方百计从客户那里获得最大化的收益,而将诚信原则和道德价值观置于不顾,殊不知,诚信和道德价值观是企业树立良好企业形象,获得客户信任的重要元素;高水平的员工是企业生存的重要基础,沃尔玛以能力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评价和相关的薪水及职位调整,有助于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吸引高素质的外部人才;开明的董事层能将很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付诸实施,从而带来更大的收益;精简的组织结构会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合理的责任分配和适当的授权不仅可以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同时也可以形成有效的内部牵制机制,保证企业经营活动高速、有效运转。而沃尔玛良好的人力资源政策和实务帮助其成功地脱离了困境。

沃尔玛的成功绝非偶然;沃尔玛从战略的高度,以客户群体最基本的需求为基础,创造了有利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内部环境,这样的做法值得引起很多企业深思。

下载自“博锐管理在线”- /darticle3/list.asp?id=143238 返回目录

上海市国资委系统积极开展财务风险预警工作 近期,市国资委发布了《关于做好2010年财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

[2010]273号) 文件,为加强企业防范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预防能力,完善风险管控制度,及时化解财务危机,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市国资委评价处经反复调研,广泛征询国 内外知名咨询机构及专家学者意见,并结合本市国资国企实际情况,研究形成了财务风险预警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紧密围绕威胁企业生存的财务风险展开,针对企 业债务风险、现金流风险、盈利能力风险和投资风险四大类风险,选取14个指标具体财务风险监测指 标。并参考全国国企绩效评价标准值及银行资信评级体系等标准,确定各单位财务风险预警指标期间,从绝对数值和相对波动两个方面对预警指标进行监测。风险预 警结果采用红、黄、绿三种颜色亮灯状态的方式进行发布。风险预警的应对是依托公务网信息系统,采用全过程信息化手段,自动计算并判断风险状态、结果发布、 风险处置和过程记录等功能,形成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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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的风险预警管理机制。整个系统具有信息化、动态化、直观化和个性化4个方面的特点。

(发布于2010年8月18日)

下载自“上海国资”- /gb/gzw/gzjg/gzyw/userobject1ai63072.html 返回目录

国企亟待拓展内控优化新路

2010年08月13日 10:21 ■姚梅芳王艺霖/文

国有企业一向都在企业中扮演“老大哥”的角色。在内部控制的实施过程中,国有企业也当仁不让地承担起了先行、先试的重任。

先行者,就要披荆斩棘;先行者,就要担当开路先锋。于是,如何优化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又一次成为了国有企业亟待开拓的一条新路。

国企内控六大“绊脚石”

领导层对内部控制重视不足,观念落后。我国许多国有企业对内部控制的熟悉还停留在内部牵制的感性阶段,还有许多人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内部监督、内部成本控制。碰到具体新问题多强调灵活性,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即使是已经制定出相应内控制度的企业,大多也只是停留在“文字上”的表面文章,没有内控制度应有的刚性和严厉性。

会计内部控制意识淡薄。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由于单纯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其经营管理者一味注重生产管理和业务工作,对会计内部控制并没有加以重视。管理者看不懂财务报表,无法从财务会计资料中获取重要信息,致使财务会计常处于被动滞后状态。目前,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还只是企业内部信息的孤岛,企业会计信息难以同其他功能信息相互融通。现代财务报告三表体系——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难以满足社会要求企业真实公允地披露会计信息的需要。

信息系统失真,信息不通畅。在国有企业中,信息不论从纵向还是横向流通都十分不畅,许多有关企业的信息被管理当局控制,而员工对此一无所知。企业各部门各自为政,部门间的信息沟通缺失,员工对企业信息了解往往局限于自身所处的部门。一个良好的信息和沟通系统应能确保组织中每个人均清楚地知道其所承担的特定职务和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自己在企业中所扮演的角色。

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力不强,控制环境薄弱。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通过纳入管理过程的大量制度及活动实现的。而企业缺乏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被切实执行且执行效果良好,内部控制必须被监督,同时单位负责人必须带头执行。

目前,有些国有企业虽然有内部控制,但只是形式,没有人认真地去考核、检查其执行的效果。无论制度多么先进和完备,在没有有效控制、考核的情况下,都很难发挥出它应有的功能。在这种经济背景下,企业内控将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问题。

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大多国有企业虽然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班子,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董事会的监控功能被严重弱化且缺少必要的常设机构,如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干部任命委员会等。有的企业仅仅具有了现代企业的外壳,却没有现代企业的内涵。

缺乏适当的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不足。控制活动是确保管理层的指令得以实现的政策和程序,旨在帮助企业保证其针对“企业降低规避经营风险”而采取必要行动,旨在帮助企业管理当局保证其控制目标的实现。而我国目前许多国有企业缺乏适当的控制活动,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从而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控制和风险评估,是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率和效果的关键。从我国企业目前状况来看,其风险意识并没有提到应有的高度,企业管理层人员的思想中缺乏风险概念,许多企业没有设置风险管理机制,抗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各种风险能力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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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内控困局如何破解

在目前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优化和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持续盈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建立一个健全的国企内控控制体系,实际上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体现,结合国有企业的具体情况,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管理者当局必须树立现代企业管理观念,如果管理者不愿为实现预算、利润和其他财务及经营目标重视管理,不愿设立内控制度或不能遵守建立的内控制度,控制环境将受到很不利的影响。(2)设立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相关的管理职能、报告关系、责任权限、合理的公司内部组织与管理机构,主要包括股东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经理班子和监事会。(3)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会计资料等管理信息的可靠性取决于其真实程度;因此,在进行重大决策的机构如董事会内可设置一个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报表,协助董事会与公司外部及内部审计人员直接沟通,审计委员会的建立有利于公司保持良好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能促成好的控制环境的建立,同时也为改进内部控制制度提供建设性意见。(4)各职能部门一定要明确责任,明确授权,因事设人、责任到位,且责权利要对等,若管理当局明确建立了授权和分配责任的方法,就可以增强组织的控制意识。(5)人事政策要确保执行公司政策和程序的人员具有胜任能力和正直品行,要做好国企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后续教育工作,制定并执行据业绩考评给予合适的待遇及晋升等有关政策。(6)各种管理控制方法如计划控制、目标控制、预算控制、定额控制、进度控制、规章制度控制等灵活运用。

建立一个有效的会计核算管理系统。

建立一个有效的会计管理系统,实施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在企业以会计准则为指导,自行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会计制度来进行会计核算,因此,会计系统的建立也就是国企通过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来达到优化内部控制。

会计制度的设计不仅包括规定会计账户、账簿、会计报表等内容的编制说明,还包括发生在企业各部门间各类经营管理活动中会计处理程序的具体规定,把内部控制抽象性、要素性的方法和程序融化为企业会计制度中具体可操作的方法与程序。

建立委派财务总监与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相结合的内控监督机构,加强内控队伍建设。 国企应建立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委派财务总监三者相结合的内控监督机构,按职权分别对每个岗位、每个部门、各项业务和各分子公司实施全面监督反馈制度,实现与行政管理交叉控制,加强内部监控。保证各内部监督机构在单位内具有较高的独立性,从而保证其人员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岗位职责。内部控制必须被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是一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评估制度执行质量的过程,只有施行切实可靠的监控,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内部控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建立MRPⅡ(制造资源计划)和ERP(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是优化国有大中型企业内控控制一个很重要的途径。这有利于我国国有企业不断地寻求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水平的方法和工具,使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票据流加以集成和综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对市场的反应速度,从而最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能力。

要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重要作用。

国有企业应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如国资委)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其及其各分子公司全部财务会计活动情况、生产经营财务计划完成情况每年度进行审计并出具评价报告,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优化该国企内部控制出具管理建议书,作为国企上级主管部门每年对国企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优化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不仅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本要求,而且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只有正确理解国企内部控制的真正意义,正确对待其内部控制中出现的问题,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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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刊2010年第11期,第19页,共56页

健全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才能优化国企内部控制和实现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 下载自“凤凰财经”- /stock/roll/20100813/2509867.shtml 返回目录

中央企业2009年度总体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13日 文章来源 : 宣传工作局

截至2009年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共计129家。根据中央企业编制上报并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决算报告,将2009年度中央企业基本财务情况公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2009 年末,129家中央企业拥有国有资本及权益为62930.9亿元,比2009年初增加6987.4亿元,增幅为12.5%;比2003年增加3.4万亿 元,年均递增13.7%。在本年国有资本及权益净增加额中,因国家追加投资、资本溢价、无偿划入等客观因素增加3508.8亿元,因无偿划出、自然灾害损 失、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客观因素减少1743.9亿元。扣除各项客观增减因素后,2009年中央企业平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9.3%。在全部中 央企业中,2009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企业有119家,占92.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超过110%的企业有67家,占51.9%。

二、经营规模情况。截 至2009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210580.8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净资产总额83968.9亿元,比上年增长14.6%。2009年中央企 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26271.6亿元,比上年增长6.4%。在全部中央企业中,2009年底资产总额超过千亿元的企业有53家,比上年增加8 家;200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超过千亿元的企业有38家,比上年增加5家。在美国《财富》杂志2010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中,上榜的中央企业有30 家,比上年增加6家,比2003年增加2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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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 11期,第20页,共56页

三、经济效益情况。2009 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151.2亿元,比上年增长17.1%。在全部中央企业中,2009年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的企业有87家。2009年中央企业平 均总资产报酬率为5.3%,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总资产报酬率比上年提高的企业有52家;中央企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含少数股东损益/权益,下同) 为7.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比上年提高的企业有58家;中央企业平均成本费用利润率为6.8%,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成本 费用利润率比上年提高的企业有70家。

四、上交税金情况。2009 年中央企业实际上交税金总额11474.8亿元(含石油特别收益金680亿元),比上年增长10.1%,比2003年增加7911.7亿元,六年间年均增 加1318.6亿元,年均递增21.5%。在全部上交税金中,增值税3782.3亿元,占上交税金总额的33%;企业所得税2203.7亿元,占 19.2%;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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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刊2010年第11期,第21页,共56页

费税2071.9亿元,占18.1%;营业税1050.2亿元,占9.2%;石油特别收益金680亿元,占5.9%。2009年实际上交税 金总额超过百亿元的中央企业有23家,比上年增加1家,比2003年增加15家。

下载自“国务院国资委”- /n1180/n1566/n259730/n264168/7477683.html 返回目录

中央企业产权状况最新统计分析情况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12日 文章来源 : 产权管理局

中央企业重组改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国资委成立以来,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截至2010年6月30日,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为125户,较2003年初的196户减少71 户。其中:境内注册的国有独资企业91户、较2003年初减少81户;国有独资公司20户,较2003年增加10户;多元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7户、境内注 册的中外合资公司1户、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2户以及境外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4户,与2003年初相同。

产权登记数据显示,截至 2010年6月30日,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中,公司制企业占全部登记企业的69.43%,其中:中央企业中公司制企业为32户,占25.06%,较 2005年中央企业中公司制企业比重增加15.85个百分点。中央企业的一级、二级、三级及以下子企业中公司制企业所占比重分别为56.03%、 70.74%和76.82%,分别较2005年同级次企业中公司制企业所占比重增加5.66、8.01和3.75个百分点。

中央企业实力不断增强

国有资本向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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