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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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招商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操作手册

1 概况说明

1.1客户信用评级的基本概念

客户信用评级是一种根据客户违约可能性(违约率)大小,将客户(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划分为不同等级的风险分类方法和过程。它是我行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工作,为信用分析、授信审批、贷款定价、贷后管理、经济资本分配与考核等提供重要的支持。它包括评级方法的开发和评级的实施两项基本内容。本手册主要针对评级的实施。

1.1.1评级模型的开发。

评级模型的开发是指银行根据自身历史数据和经验,同时参考外部数据和经验,应用数理统计技术和专家意见,对比分析违约客户和不违约定客户的不同特征,找出客户违约机理和导致客户违约的因素(违约驱动因素),并将这些因素(财务和非财务因素)按某种形式(打分卡或违约概率模型等)进行相对固化(应在评级实践中不断修正),建立起客户违约模型(包括配套IT系统)的方法和过程。

1.1.2评级的实施。

评级的实施是指银行将完成开发的评级模型应用于信贷业务实践的方法和过程,包括评级操作和评级结果的应用两个方面。

评级操作是指对现有客户或潜在客户划分等级的过程,即将客户有关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输入评级模型,通过模型运算,得到客户评级分值和自动评级,并在审慎的原则下对自动评级进行调整,从而获得客户评级等级和对应的违约率。

评级结果的应用是指银行将客户评级分值、等级、违约率等评级结果,应用到信用分析、审批决策、贷款定价、组合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方法和过程。

1.2信用评级的目的和作用

1.2.1 信用评级的目的

我行开发并实施客户信用评级的目的是要运用现代风险计量手段,对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精细化的管理,包括对客户信用风险状况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逐步建立起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我行长期、稳定、健康地发展。

1.2.2 信用评级的作用

我行信用评级具有以下主要作用:

1.2.2.1提高信用分析水平。信用评级本质上是一种信用分析方法,因此实施信用评级,可以在传统经验判断基础上增加计量技术,丰富我行信用分析内涵。同时信用评级的全行统一性,可以促使全行信用分析的方法和标准逐渐趋于一致。

1.2.2.2为审贷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信用评级本身不属于审贷决策的范畴,即不能根据评级高低决定是否贷款。但它可以为信用分析的一部分,为审贷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正如传统的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一样。它与后者的显著区别在于其一致性特点,使审贷人员之间、审贷人员与客户经理之间可以在同一平台上展开讨论,从而使决策更有说服力和针对性,更趋于全行标准的一致性。

1.2.2.3为贷款定价提供参考依据。科学定价应建立在准确的成本核算基础上,信用评级为准确核算风险成本提供重要计量基础,其基本原理为:

风险成本=客户违约概率×违约后损失率×信用敞口

信用评级能够计算客户违约概率。至于违约后损失率则需根据债项评级而获得。而信用敞口对一般贷款来说就是贷款余额,更复杂的情况暂却不论。

(四)为实施组合风险管理提供基础。我行信用评级的首要作用并不是单笔业务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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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审贷决策和贷款定价,而是为组合风险管理提供基础。组合风险管理是指从一组资产、一个业务线到整个银行资产不同宏观层次,实施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客户和资产风险结构报告、风险限额管理、经济资本配置、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的应用等。这些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实施均需要以完善的信用评级体系为基础。

1.3 信用评级体系的框架

国际先进银行采用的及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所要求的银行内部评级体系一般都是两维的体系。一是根据客户本身的违约可能性进行分类评级;二是针对每项业务特定的风险因素,例如担保、抵质押情况、债务优先级、产品类型和特点等而建立的评级。我行目前建立的评级体系是按违约概率大小进行分类的客户评级体系,对债项的评级将在客户评级运行及数据积累的基础上逐步建立。

我行的信用评级体系包括两个核心组件:一是九大行业的打分卡,二是违约概率模型。除此以外,还有配套体系,包括配套的IT系统以及与评级相关的系列文挡(评级手册、培训材料等),都是信用评级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1.3.1 打分卡

打分卡是一种以明确透明的表单形式体现的评级方法,即将各个违约驱动因素一一罗列,赋予其计算权重和对应分值,并对每个因素划分若干档次并设定不同分值,当客户相关财务和非财务指标数据填入时,得到每个违约驱动因素的分值,加总各个因素的分值,最后得到客户评级总分。

打分卡在设计中结合了数理统计技术和经验判断,兼顾了财务和非财务因素,具有直观、易于理解、鼓励评级人员的前瞻性判断等特点。

打分卡的最大分值为100分,客户打分越高,表示违约的可能性越低,也即风险程度越低。根据客户得分分值不同,将客户分为十个等级,分别对应90~100、80~89、 、0~9分,称之谓1级、2级、 、10级。

我行目前打分卡分九大不同行业,分别为资本密集型行业、轻工制造业、商贸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建筑业、基础设施与项目融资、通讯及计算机服务业、投资类行业。这九大行业与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请见(附1)。

1.3.2 违约概率模型

违约概率模型是一种以一系列数理统计运算公式表达的评级方法,当客户相关财务数据输入时,模型自动运算,得到客户违约率。

违约概率模型在设计中单纯运用数理统计技术,只基于财务因素,具有客观性强、一致性好、能直接得到违约率的特点。

基于有限历史数据的现实,我行目前违约概率模型为包含所有公司客户的一个统一模型。随着数据的积累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将酌情分拆成按行业分类的若干个违约概率模型。

1.3.3 打分卡与违约概率模型的结合使用

我行信用评级中,同时采用打分卡和违约概率模型两种方式,并通过建立打分卡得出的分值和违约概率模型得出的违约概率之间的对应关系,实现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的完整体系。这种体系符合银行信用评级的先进方向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内部评级法的要求。

打分卡是面向全行各级客户经理、审贷人员和相应信贷营销、风险管理人员的主要评级载体。在实施评级工作中,客户经理和审贷人员基于九大行业的打分卡进行输入以获得自动评级得分,并根据自身对客户信用状况的了解和分析,对自动评级结果进行调整,以给予客户最终有效的评级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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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概率模型运作方式和程序不面向全体用户,而由总行评级管理人员集中掌握,作为评级的监测与分析工具,并根据两种方法的实际运行结果建立起打分卡分值与违约概率模型间的对应关系,得到每个级别对应的违约概率(面向全体用户)。在评级运行后,总行将根据每个级别真实发生的实际违约概率对两者进行验证与校正。

通过打分卡与违约概率模型结合使用,我行信用评级体系可同时得出一个客户的分值和违约率。

1.4 客户违约的定义

客户违约是指客户违反借贷合约的约定,未履行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实践中,必须对客户违约明确界定具体的标志性实践,从而清晰划分违约客户和不违约客户。我行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国实际,对客户违约定义为发生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1.4.1贷款本金逾期超过90天或利息拖欠累计超过90天;

1.4.2我行停止对贷款计息;

1.4.3我行产生与债务人任何义务有关的信用损失,如形成债务冲销,计提特别准备,或被迫进行本金、利息、手续费减免,非正常的借新还旧、展期等消极债务重组;

1.4.4债务人申请破产、由其他债权人申请其破产、已经破产或者处于类似的非正常经营状态,因此将不履行或延期履行银行债务;

1.4.5其他我行认定除非采取追索措施,例如变现抵押品,否则借款人可能无法全额偿还对银行债务的违约事项。

1.5 评级频度和有效期

每个客户一般每年评级一次,每次评级的基础是上一年年度财务报表(具体数据要求参见1.7.1有关内容)。但出现需要评级调整的情况时,评级频度不受一年一次的限制。每次信用评级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评级结果在有效评级确认的日期起到一年后的对应日期期限内,评级结果发生效力。超过一年后评级失效,应重新进行评级。在评级有效期内,进行了评级调整的,其有效期重新启计,自更新之日起的一年年有效。评级发起岗应保证在客户信用等级有效期截止前及时对客户进行初评,评级审核岗按照相关规定对客户有效等级进行确定,以保证客户信用等级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上次评级虽未到一年,但已获得最近年度财务报表的,也应重新发起一次新的评级。

1.6 等级的划分、定义和对应的违约概率

1.6.1 等级的划分

我行信用评级体系将客户划分为10个等级,从信用由高到低依次为1级客户、2级客户、 、10级客户。自动等级的划分依据为打分卡分值的档次,每连续10分划归为一个档次,得分落入一个档次内的所有客户为同一等级客户(参见1.6.4)。

1.6.2 等级的定义

同一等级的客户,有一个统一描述性定义,描述这个等级的客户一般性信用状况和风险特征,侧重是对根据客户基本运营面的稳定情况及其对我行债权的保障情况的描述(参见

1.6.4)。

1.6.3 等级对应的违约概率区间

同一等级的客户,有一个相同的违约概率区间。在打分卡计算分值的同时,我行信用评级体系的另一个组件——违约概率模型也在同时运作,它对每个客户进行违约概率的计算,并按照某种规则向打分卡提供每个等级客户对应的违约概率区间(参见1.6.4)。

1.6.4 信用等级、分值、定义和对应的违约概率区间的一览表

信用等级、分值、定义和对应的违约概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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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说明的是,虽然我行评级估计的违约概率时间跨度是1年,但是我行在设计打分卡时关注的是客户2年左右的信贷基本面变动的风险,对于基础设施类行业,我们分析的时间期限为3至5年。

1.7 评级的客户对象

从信用评级体系的角度,我行公司客户(包含借款人和担保人)分为可评级、待评级和不评级3类:

1.7.1 可评级客户

具备以下条件的客户为可评级客户,必须进行信用评级:

1.7.1.1在我行已有信贷业务或有意申请信贷业务的中国大陆境内企事业法人;或为他人在我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中国大陆境内企事法人。只有低风险业务的客户,可暂不评级。外国、港澳台和离岸企业不属于可评级客户。

1.7.1.2客户所在的行业属于我行信用评级体系九大打分卡覆盖的行业范围。这九大打分卡覆盖的行业范围参见附件1。

1.7.1.3能够收集到最近两个连续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缺少现金流量表虽可评级但会遭扣分),以及相关的非财务信息。但尚未投产的在建项目企业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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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足以反映出经营情况,不在可评级客户范畴。

1.7.2 待评级客户

待评级客户是指,即客户所在行业虽属于九大打分卡覆盖范围,但暂时缺少评级所需财务或非财务的必要信息,如新建企业或在建项目,不能提供连续两年财务报表;或虽能提供财务报表,但属于尚未投产的在建项目,经营状况还无以反映;或只有低风险业务,资料不便收集的客户等。对这类客户仍需收集资料,录入IT系统,一旦具备评级条件,应立即进行评级。

1.7.3 不评级客户

不评级客户是指所在行业不属于九大打分卡覆盖范围,暂时不属于评级范畴的客户。对这类客户,虽不能评级,但必须收集所有能收集的与评级客户相同的数据并录入IT系统。这是鉴于3个原因:一是信用评级IT系统与信贷信息系统进行了信息对接,后者的部分数据来源有赖于前者,如果不输入信息,将影响信贷信息系统的数据完整性;二是这些数据为实施评级以外的其他信贷风险管理措施所必须;三是这些数据为今后开发新的打分卡所必需。

2 评级方法

2.1 基本概念

2.1.1自动评级与等级更改

信用评级过程分为两个环节,一个环节是系统进行自动评级,另一个环节是人工进行等级更改。

自动评级是指信用评级系统根据预设的程序,在接受客户有关财务和非财务指标后,通过自动运算,得出客户打分卡分值,授予客户相应评级等级的过程。这个过程所谓的自动等级。

等级更改是指有权人员(客户经理和审贷人员),在充分掌握客户信息和对进行信用分析后,对自动评级的结果进行合理性评估,如果认为不合理,对自动评级的结果进行调高等级或降低等级的过程。这个过程产生所谓的建议等级和有效等级。

2.1.2 自动等级、建议等级与有效等级

自动等级是指自动评级产生的等级。它是完全由系统自动计算分值,并得到对应的信用等级,任何人均不能对它进行修改。

建议等级是指客户经理对自动等级进行合理性评估后,进行等级更改后的等级。建议等级属于客户经理对客户信用评级的建议意见,在得到审贷人员确定前,不属于有效等级的范畴。

有效等级是指审贷人员对自动等级、建议等级进行合理性评估后,予以确认或提出新的等级更改的最后等级。有效等级是信用评级的最后有效结果。

有效等级、建议等级和自动等级之间具有依次的默认关系,即当客户经理不作出等级更改建议时,则默认建议等级就是自动等级;当审贷人员不作出等级更改时,则默认有效等级就是建议等级。

2.1.3 借款人评级和担保人评级

2.1.3.1当贷款由其他公司担保,应同时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评级,两者的评级方法完全相同。对同一笔业务,担保人的评级与借款人的评级相互独立,互不影响,都是对该客户违约可能性的估计。客户作为借款人所进行的评级称为借款人评级;客户作为担保人所进行的评级称为担保人评级。

2.1.3.2当客户作为借款人进行评级时,如果该客户当前已有担保人评级,则不需要再进行评级,就获得相同等级的借款人评级。如果客户经理认为原担保人评级存在问题,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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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修改,则可向总行评级管理人员申请,取得其授权后进行修改。

2.1.3.3当客户作为担保人进行评级时,如果该客户当前已有借款人评级,则不需要再进行评级,就获得相同等级的担保人评级。如果客户经理认为原担保人评级存在问题,需要进行修改,则可向总行评级管理人员申请,取得其授权后进行修改。如果该客户没有评级,则作为担保客户进行评级,评级系统将记录其为担保人评级。

2.1.4 客户评级唯一性原则

同一客户,无论是作为借款人评级或是担保人评级,只能在我行有一个评级,不能在同一机构、不同机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评级。当不同机构对同一客户发生信贷业务时,原则上以先进行评级的机构为评级承办机构,其他机构不能修改评级或另行评级,在特殊情况下,如业务量变化、其他机构认为原评级有问题等情况,需要改由其他机构承办评级工作的,可向总行评级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取得授权后进行修改。

2.2 打分卡的选择

2.2.1 行业打分卡的差异性

不同行业的企业有不同的违约机理。9个打分卡在设计中充分考虑各个行业之间的不同违约特点,选取的指标及其判断标准各有不同。每个打分卡行业与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若干个关联性强的行业对应,形成一对多的对应关系。请见附件1。九大不同行业的打分卡为:

2.2.1.1资本密集型行业打分卡

2.2.1.2轻工制造业打分卡

2.2.1.3商贸服务业打分卡

2.2.1.4交通运输业打分卡

2.2.1.5房地产及建筑业打分卡

2.2.1.6基础设施与项目融资打分卡

2.2.1.7通讯及计算机服务业打分卡

2.2.1.8投资类行业打分卡

每个打分卡对应的行业的违约机理描述和打分卡格式参见附2和附3。

警告:在进行信用评级时,选择合适的打分卡是关键环节。由于不同打分卡设计不同,误选打分卡将会导致致命的评级错误。

2.2.2 集团企业总公司的行业打分卡选择

2.2.2.1对投资控股型的集团企业,即总公司自身不参与具体经营活动或经营活动很少,或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收益来源主要是投资收益,经营现金流量无或很少。这类客户应选择投资类行业打分卡进行信用评级。

2.2.2.2对非投资控股型的集团企业,即总公司自身参与具体经营活动,收益来源主要是经营利润,有相应的经营现金流量。这类客户不选择投资类行业打分卡,而区别下列两种情况选取其他行业打分卡:

2.2.2.2.1对资金管理紧密型的集团企业,按照整个集团(包括总公司和下属公司)中业务占比最大的行业,选取对应的行业打分卡。业务占比大小,一般以销售收入作为衡量标准,特殊情况下,可同时参照资产规模、经营现金流量等。

2.2.2.2.2对资金管理松散型的集团企业,按照总公司的主营行业,选取对应的行业打分卡。

在对集团企业总公司评级过程中,如果发现系统自动读取的行业归属与上述规则不相符的,则应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关模块中对公司行业归属进行修改。

对集团企业下属公司的信用评级,在选择适用的打分卡时不适用上述规则,打分卡的选择也不受其总公司打分卡选择的任何影响,完全适用下列2.2.3的一般规则。

如题

2.2.3 其他一般客户的行业打分卡选择

除集团企业总公司外,对其他公司的信用评级,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2.2.3.1单一行业的公司,选取对应的行业打分卡进行评级。

2.2.3.2多行业的公司,按照业务占比最大的行业,选取对应的行业打分卡。业务占比大小,一般以销售收入作为衡量标准,特殊情况下,可同时参照资产规模、经营现金流量等。

在进行信用评级过程中,由于评级系统是根据信贷信息系统中的子行业自动选择,评级的录入人员在录入时应确保信贷信息系统中企业的行业信息真实反映了其所在行业和经营特点,如果发现系统自动读取的行业归属与上述规则不相符合,或者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则应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关模块中对公司行业归属进行修改。

2.3 财务报表的采用

2.3.1 信用评级对报表的一般要求

2.3.1.1信用评级要求最近两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附表)即上年年报和再上一年的年报。月报、季报虽不为评级所必需,但客户经理和审贷人员在等级更改时可作为信用分析的参考依据,也可录入评级系统,为贷后管理提供信息并积累数据。

2.3.1.2信用评级要求财务报表真实,有效、客观反映客户经营财务状况。因此,客户经理和审贷人员应预先对报表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虚假的报表及其自动评分结果不能作为评级依据,有水分的报表要先进行必要调整。

2.3.1.3信用评级对财务报表规定了统一格式。当客户报表格式与该统一格式有出入时,应先进行必要的格式调整。客户报表中有统一格式没有的科目,应根据经济含义,合理归并到其他相近的科目中;客户报表中有统一格式不一致名称的科目,应对照经济含义,修改科目名称,一一对应到统一格式中。

2.3.1.4输入财务报表必须认真细致,避免操作差错。信用评级系统虽预设了一些差错监测程序,但不能完全监测出报表输入中的差错。因此,客户经理、审贷人员必须尽职校验和纠正自身工作,保证无差错发生。

2.3.1.5对企业报表编制有问题,不能满足评级预设差错监测程序的,评级录入人员应和分行评级管理人员沟通,并将报表按一般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后录入,无法进行有效调整的,例如报表本身存在不平衡,则该企业评级不得高于6级。企业报表编制的不规范应作为等级更改时重要的考虑事项,其最终有效评级应比自动评级低。

2.3.2 集团企业总公司的财务报表选择

2.3.2.1对投资控股型的集团企业,选择总公司本部的报表进行评级。

2.3.2.2对非投资控股型的集团企业,资金管理紧密型的集,选择集团合并报表进行评级;资金管理松散型的,选择总公司本部的报表进行评级。

2.4 客户基本信息和非财务因素的采用

信用评级系统的客户基本信息是系统直接读取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有关人员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需要补充、修改,或发现问题需要纠正的,应从信贷管理系统的相应模块中完成。

非财务因素需从信用评级系统中直接输入,必须保证准确输入,其中涉及到对行业前景与地区房地产情况判断的,由总行风险控制部统一设定。

客户基本信息和非财务因素有的直接影响信用评级的结果,有的暂时不影响评级结果,但可作为客户经理和信贷人员等级更改的参考依据,并为今后信用评级的修改和完善提供必要的数据积累准备。

如题

2.5 等级更改

2.5.1等级更改的理由

我行在信用评级开发过程中,尽管借鉴国际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采取科学方法,结合历史数据分析和专家经验成果,力求打分卡和违约模型能够最大程度地反映客户信用真正状况,但是信用评级固有的局限性和我行实践的有限性决定了我行信用评级体系反映的评级结果与客户客观信用状况可能存在出入;同时,由于打分卡和模型参数设置的有限性,决定了自动评分也不可能反应所有影响客户信用状况的有效信息,这都需要利用客户经理和信贷人员的经验和掌握的信息,在充分信用分析的基础,进行等级更改,有效修正各种出入。但需要强调的是,客户信用评级反映的是该客户的违约可能性,因此所有的调整都应基于对客户本身信用状况的分析,与单笔业务有关的,例如抵押、担保等都不能作为调整客户信用等级的理由。

总行根据评级开发和试点中的经验,将这种出入归集为以下五大类:

2.5.1.1客户存在打分卡未能反映的影响其信用状况的重大因素。

由于每个打分卡只反映其所覆盖所有行业中企业的最一般信用规律,即信用共性,而不能反映每个客户特有的信用特征,即信用个性。因此,如果某个客户具有打分卡未能反映的信用特征,且这种特征显著影响其信用状况时,例如企业在行业的垄断地位等,应根据其正面或反面的影响程度,调高或调低等级。

2.5.1.2客户的财务报表未能真实反映客户的信用状况。

由于打分卡设置中,财务指标的分值权重占比较大,而客观世界情况复杂,在一些情况下,决定企业信用状况的重大因素不能被财务指标充分反映。因此,如果某个客户具有不能被财务报表反映的信用特征,且这种特征显著影响其信用状况时,应根据其正面或反面的影响程度,进行调高或调低的等级更改。

另外,很多企业的财务报表存在编制不规范甚至操纵报表的问题,基于这种本身就有误的信息,打分卡的自动评分结果很难反映客户的真实信用状况,这就需要在分析报表真实有效性的基础上对评级进行审慎调整。

2.5.1.3打分卡在设计上不能反映客户信用特点。

由于我行信用评级系统刚开发和实施,打分卡在指标和分值设计上还不完善,有的影响信用状况的因素可能尚未在打分卡中反映,或反映不充分;而打分卡中的有的指标可能并不反映企业客观信用状况,或反映程度不合理。因此,如果认为打分卡存在这些缺陷,不能科学反映客户信用特点,应根据打分卡偏差程度,进行调高或调低的等级更改。

2.5.1.4政策性规定调整。

因满足2.5.3条中等级更改的特别规定而对客户有效评级进行调整的。

2.5.1.5其他合理的原因。

除了上述几项原因,客户经理和信贷审查人员如果有其他合理理由,也应进行等级更改。 合理进行等级更改不但有利于修正我行信用评级体系的偏差,提高评级结果准确性。而且,还有利于修正现行信用评级的不足,为今后进一步完善打分卡提供实践依据。

2.5.2 等级更改一般要求

2.5.2.1等级更改必须建立在全面充分的信用分析基础上。有关人员在进行信用评级时,必须对企业背景、行业前景、市场竞争力、管理水平、经营财务状况等影响信用状况的情况有充分的掌握。并进行了合理的信用分析,对企业信用真实状况有合理的评判,可以比较有把握地评估企业未来的违约可能性大小。没有充分掌握信息,缺乏系统的信用分析,没有充分依据前提下,不得随意进行等级更改。

2.5.2.2等级更改必须坚持独立性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和审慎性原则。

如题

2.5.2.2.1独立性原则。有关人员必须独立履行等级更改职责,不受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施加的影响所左右,以且只以客观事实和自身的专业判断为依据,作出等级更改的独立意见。

2.5.2.2.2客观公正原则。无论是客户经理,或者信贷审批人员,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以事实为根据,进行等级更改。不得以主观意志和个人喜好随意更改等级,不得以个人和机构业绩考核利益随意更改等级。

2.5.2.2.3审慎性原则。在调整依据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应审慎处之,即可能的正面信息不能作为调高等级的依据;可能的负面信息应作为调低等级的依据。

2.5.2.3等级更改必须明确注明理由。改变信用等级,无论是调高等级或调低等级,都应有充足的理由,相应的理由必须明确列示在评级系统中等级更改的详细信息中。调整理由必须清晰、明了,能够为其他人审核,也能够为评级管理人员分析研究。不得在没有注明理由,或理由含糊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等级更改。

2.5.3 等级更改的特别规定

2.5.3.1同类客户之间的信用等级参照。有关人员在审核一个客户自动等级合理性和考虑给予等级更改时,除了对该客户进行信用分析外,还可参照其他已评级客户的具有可比特征(如同一行业)的客户的信用等级,对比分析它们之间的信用状况差别,合理确定目标评级客户的信用等级。

2.5.3.2集团客户内企业之间的信用等级参照。鉴于当前我国集团企业内部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我行暂不硬性规定同一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信用等级对比关系。但有关人员在确定其中一个企业的信用等级时,应参照集团母公司及集团内其他企业的信用等级情况。当给予与常理不相符合的评级等级时,应有充足的理由。例如在紧密资金管理型的集团企业中,对下属公司确定的信用等级高于其上级控股公司时,应有合理理由说明万一控股公司出现违约,下属公司仍具有不受影响而继续履约的能力。对集团客户评级时应注意深入调查了解集团治理结构与股权组织结构,下属各类公司在集团中的地位与作用,有无专门或兼有为集团融资目的而设立的公司等情况;认真调查核实整个集团实际负债规模(表内、表外),银行借款总量(包括已承诺额度未支用额)和实际偿债能力和现金流来源;对财务报表并表的规范性和真实性,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量的合理性,资金内部往来占用形式等情况也要仔细调查核实。

2.5.3.3客户发生下列各种情况,其信用等级一般不得超过一定的等级,自动等级超过该等级的,应调低等级。特殊情况下,给予超过该等级的,应提供充足的理由。

2.5.3.3.1客户目前在我行发生了1.4规定的违约定义中某一项或几项行为,即已是违约客户,其信用等级一般不超过9级。

2.5.3.3.2客户在过去一年内发生过上述违约行为,但目前已经被纠正了,其信用等级一般不得超过8级。

2.5.3.3.3客户在我行贷款本金目前已经逾期,但尚未达到违约标准,其信用等级一般不得超过7级。

2.5.3.3.4客户在我行贷款已经出现欠息,但尚未达到违约标准,其信用等级一般不得超过7级。

2.5.3.3.5客户为其他企业担保的贷款出现上述4项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其信用等级一般不得超过5级。

2.5.3.3.6财务报表存在重大虚假或编制不规范调整后仍不能通过评级监测程序的企业,其评级一般不得超过6级。

2.5.3.4对客户评级要与债项情况严格分离。同一客户一旦出现违约,银行对其项下的不同债项(各种业务)最终发生的损失比例(即违约后损失率)是不同的,因此对相同违约

如题

概率的客户,由于银行持有的债项不同,最终损失的风险是不同的。我行信用评级体系针对的是客户违约概率问题,不论债项的违约后损失率,因此在确定信用客户等级时,只考虑客户自身的信用状况,不能考虑债项的因素。如只有低风险业务的客户,尽管由于可进行质押物的处置,或质押事项可能导致客户更趋于还本付息,因此银行最终承担的损失很小,但在信用评级时,仍应该撇开质押因素,以客户自身第一还款来源,即经营现金流量,作为确定信用等级的主要依据。

2.6 评级调整

2.6.1评级发起和评级调整的界定

对客户进行评级有评级发起和评级调整两种基本形式。评级发起是指对客户进行一次新的评级过程;评级调整是指在客户已经进行了评级且该评级仍然有效的情况下,因发生了可能影响客户信用等级的重大变化,而对客户的现行评级进行降低或提高等级的调整过程。

2.6.2评级调整的依据和条件

是否进行评级调整的主要依据是贷后管理、风险监测和预警中对客户动态信息的掌握,以及对国民经济、行业等宏观经济环节的动态判断,当出现足以影响客户信用等级的有利或不利信息时,应进行评级调整。从审慎原则出发,出现以下任何一项或几项情况时,应进行一次评级调整:

2.6.2.1发现客户原先提供的报表和有关手续明显失实;

2.6.2.2客户出现重大经营困难或财务指标明显恶化或者上市公司股价出现明显异动;

2.6.2.3客户法人代表及主要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贪污、受贿、舞弊、抽逃资本金等违法经营案件的;或客户对我行或其他债权人发生重大违约行为;

2.6.2.4被银监会、银行同业协会等机构列入黑名单、不守信誉客户或者贷款卡查询出现贷款逾期信息等问题的;

2.6.2.5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发生重大经营或财务困难,或其所在国家或地区有政局不稳、宏观经济波动较大、汇率不稳等潜在风险因素,可能对客户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2.6.2.6客户发生兼并、收购、分立、破产、股份制改革、资产重组等重大体制改革;

2.6.2.7我行信贷管理部门对该客户发出风险预警或者重新审查的相关信息;在我行的贷款已经逾期或者五级分类被调整为后三类;

2.6.2.8其他评级管理人员认定为必须进行重新评级的情况

评级调整应由客户经理根据贷后管理掌握的信息主动发起,但上级、同级的审贷人员、信贷管理人员均可向其发出进行评级调整的提示,意见不一致时,评级管理人员有裁决权,客户经理和审贷人员必须服从该裁决,进行或不进行一次评级调整。但评级管理人员的裁决权仅限于发动评级调整这一行为,而对评级调整的结果并不构成影响,客户经理和审贷人员仍有权独立确定信用等级。

评级调整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等级确定标准与评级发起相同。

3 评级岗位职责和流程

3.1 评级岗位和职责

3.1.1 评级岗位设置

3.1.1.1评级共设置四种岗位:评级发起岗、评级审核岗、评级管理岗和评级研究岗。

3.1.1.2总行设置四个岗位:评级发起岗、评级审核岗、评级管理岗和评级研究岗。

3.1.1.3分行设置三个岗位:评级发起岗、评级审核岗和评级管理岗。有二级分行,二级分行视同支行设置岗位。

3.1.1.4支行设置两个岗位:评级发起岗、评级管理岗位。有二级支行的,二级支行设

如题

置评级发起岗。

各级机构岗位设置如下表所示:

招商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岗位设置图

3.1.2 评级发起岗人员和职责

评级发起岗由管户客户经理担任,支行经办的客户由支行客户经理担任;分行直接管理或经办的客户由分行客户经理担任;总行直接管理或经办的客户由总行客户经理担任。其职责为:

3.1.2.1收集评级资料。对数据真实性负第一责任;

3.1.2.2在评级系统中录入资料,并生成自动等级;

3.1.2.3提出等级更改建议,并阐述理由。对调整等级及其理由的合理性负责。

3.1.3 评级审核岗人员和职责

评级审核岗由贷款初审人承担,谁负责该笔贷款的初审,谁就承担该户的评级审核岗。分、支行经办直接管理或经办的客户,由分行贷款初审人担任;总行直接管理或经办的客户,由总行贷款初审人担任。其职责为:

3.1.3.1审核评级发起岗录入数据的真实性。对数据真实性负第二责任。

3.1.3.2进行等级更改,并确定为最终有效评级。对提出的调整等级及其理由的合理性负责。

3.1.4 评级管理岗人员和职责

评级管理岗总、分行构均需指定专人承担评级管理岗。其职责为:

3.1.4.1贯彻上级政策,安排布置本机构的评级工作。

3.1.4.2宣传、培训等评级推广工作。

3.1.4.3指导、服务、监督评级初评岗和评级审核岗按规定进行评级工作。对评级工作的正常开展负责。

3.1.4.4向上级反馈评级工作执行情况,反映问题和建议。

3.1.4.5定期分析评级结果,及时向本机构领导和上级反映。

3.1.4.6评级系统的日常维护。对评级系统的正常运转负责。

3.1.4.7总行评级管理人在审慎性原则下有权要求评级审核人调整客户的有效等级。

3.1.5 评级研究岗人员和职责

评级研究岗只在总行设立。其职责为:

3.1.5.1对全行评级工作提供方法、技术保障。

3.1.5.2分析、回测评级的有效性,修改、完善评级体系。

3.1.5.3改进、完善评级方法和技术。

3.1.5.4跟踪国际国内评级技术革新和实施动态。

3.1.5.5配合部门工作,探索评级在信贷组合管理等方面的应用。

3.1.5.6从技术角度不断完善评级技术,提高评级有效性。

如题

3.2 评级流程

对一个客户进行评级依次经历下列五个环节,评级流程可通过招商银行对公客户评级系统上完成(详见该系统操作手册):

3.2.1信息收集与分析;

3.2.2信息录入;

3.2.3自动评级;

3.2.4建议评级;

3.2.5评级审核。

3.2.1 信息收集与分析

评级发起岗收集、整理客户基础资料,包括财务报表与非财务信息,同时对其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判断,评级发起人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2.2 信息录入

评级发起岗通过从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和手工录入的方式将评级要求的所有相关信息录入评级系统。

3.2.3 自动评级

评级系统将根据客户所在行业选择相应的打分卡,信用评级系统将自动计算出该企业的得分和所在等级。

3.2.4 建议评级

评级发起岗基于自动评级以及其他打分卡没有反映但实质影响对客户信用状况判断的信息,例如垄断地位、利润操纵等,综合分析客户的偿债能力和意愿对客户信用等级提出建议,并提出明确的理由。

3.2.5 评级审核

评级审核岗对评级发起岗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发现错误,要求其修改;并审核自动等级和建议等级的合理性;根据自身信用分析,确认自动等级、建议等级,或提出调整等级,作为最后的有效等级。

评级流程的更详细说明参见《招商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IT系统操作手册》有关内容。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iu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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