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施工指南(环境保护)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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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建设标准化施工指南(环境保护)

I

青海省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建设标准化施工指南(环境保护)

目 录

1 总则 ................................................................................................................... 1 2 术语 ................................................................................................................... 2 3 工程概况、影响及环境保护目标 ................................................................... 4 3.1工程概况 ...................................................................................................... 4 3.2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 5 3.3环境保护对象 .............................................................................................. 8 3.4环境保护目标 ............................................................................................ 11 4施工指南 .......................................................................................................... 13 4.1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施工指南 .................................................................... 13 4.2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指南 ............................................................................ 14 4.3水环境保护施工指南 ................................................................................ 26 4.4环境空气保护施工指南 ............................................................................ 28 4.5声环境保护施工指南 ................................................................................ 29 4.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指南 .................................................................... 29 4.7社会环境保护施工指南 ............................................................................ 30 4.8施工期间环保管理及宣传指南 ................................................................ 31 5附则 .................................................................................................................. 34

II

青海省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建设标准化施工指南(环境保护)

1 总则

1.0.1 为确保青海省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工程施工环保质量,保护我们共同的青藏高原、“中华水塔”、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以及珍稀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青海省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工程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环境保护等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保护的范围包括本次工程的设计范围,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现场、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极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1.0.3 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贯穿工程建设期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阶段。

1.0.4 本指南未涉及到的内容应按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及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文件(方案报告书及批复)以及相应的现行国家法律法规、部委规章、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中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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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施工期生活污水

施工营地及施工管理区产生的生活污水。

2.0.2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这些设备会发出强烈的噪声。其中主要施工机械有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装卸机、压路机等,运输车辆包括各种卡车、自卸车。

2.0.3施工期大气污染

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对环境空气产生的施工扬尘及沥青烟气等污染。

2.0.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2.0.5 施工期生态破坏

公路施工过程中对野生动植物、占用土地、引起水土流失、破坏原有植被、湿地以及冻土环境等。

2.0.6 施工期社会影响

公路施工过程中对项目沿线居民日常生产生活、交通出行、名族习俗以及地方经济方面的影响等。

2.0.7施工期公路环境污染防治

防治公路施工期的噪声、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等对公路沿线环境污染的对策与措施。

2.0.8公路建设水土保持

在公路施工期的公路主体工程区域、取弃土场、临时工程等范围内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综合性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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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环境敏感点

也称环境敏感区,包括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社会关注区等。

2.0.10 TSP(总悬浮颗粒物)

总悬浮颗粒物是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微米的颗粒物。记作TSP,是大气质量评价中的一个通用的重要污染指标。

2.0.11 COD(化学需氧量)

是指在一定条件下,采用一定的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的氧化剂量。它是指表示水中还原性物质含量的一个指标。

2.0.12 BOD5(5日生物需氧量)

指的是水中的微生物可以降解的有机物被降解后消耗的氧的量。但是生物完全降解有机物所需时间较长。为了规范和提高检测效率,国家规定以5日生物需氧量为说明水质的标准,也就是说用生物降解水中有机物5天所消耗的氧的总量。

2.0.13 SS (固体悬浮物)

是指固体悬浮物浓度,是Suspended solid的缩写,一般单位为: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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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程概况、影响及环境保护目标

3.1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与在建京藏高速倒淌河至共和公路相接,终点位于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结古镇,与在建巴唐机场公路相接,地理坐标为东经97°00′~100°35′,北纬32°58′~36°16′。 3.1.1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

(1)主线工程

路线起点接于共茶高速,设单喇叭互通立交进行高接高交通流转换,向西南布线跨越共和至切吉地方道路,然后继续向前沿荒滩布线至达连沟口,跨越达连沟至一塔拉,穿越一、二、三塔拉平坦开阔荒草地后,经铁盖乡、河卡镇到达河卡山脚隧道进口,隧道穿越河卡山后到达兴海叉口,沿既有国道214线右侧布设,跨越黄清沟沿山谷布设,至青根河,跨越青根河后路线布设至鄂拉山采用隧道穿越,路线穿越鄂拉山后经过温泉到达姜路岭再次采用隧道穿越后至苦海滩。

苦海滩至查拉坪段路线总体上由东北向西南布设,路线起自玛多县苦海滩现有里程碑K367附近,路线从苦海滩、红土坡垭口至花石峡过境段布设于老路右侧,经花石峡至长石头山脚,路线翻越长石头山垭口后至玛多县黄河沿,路线跨黄河后至黑河乡西侧,路线从黑河乡西侧经黑河桥、野牛沟至查拉坪。

查拉坪至新寨段路线总体由东向西布设,经巴颜喀拉山垭口,向西过清水河镇后,向南过珍秦乡、称多岔口,设隧道过雁口山后右转向西进入歇武沟,经歇武镇,通天河大桥和通天河隧道至新寨。

路线的主要控制点为共和县、河卡镇、河卡山隧道、兴海叉口、黄清沟、青根河、鄂拉山隧道、温泉、姜路岭隧道、苦海滩、红土坡、花石峡镇、长石头山、黄河沿、黑河乡、大野马岭、黑河桥、小野马岭、野牛沟、查拉坪、巴颜喀拉山垭口、清水河镇、珍秦乡、雁口山隧道、歇武镇、新寨。

(2)共和至结古公路结古镇过境线

路线自新寨跨扎曲河后,沿既有G214结古过境线布设,即沿扎曲河北岸布设,采用城市一级主干道形式过境,开放式交通,道路红线宽度25.0m,设计速度40km/h,与在建巴塘机场路起点相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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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本项目与现有G214公路的关系

共和至结古公路定位为分幅、分期修建的高速公路,本项目为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高速建设的一期工程,新建工程线位基本与原有214国道平行,部分路段与原有214重合或交叉,但不会对现有国道214线的正常运营形成干扰。

3.2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3.2.1对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涉及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中的星星海、扎陵湖-鄂陵湖以及通天河保护分区(如下图),对保护区内最主要的影响就是生态植被影响,本项目穿越保护区各段沿线植被情况见表3.2-1。

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及其分区与本项目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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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1 穿越保护区各段沿线植被情况

保护分区 植被现状描述 星星海保本段工程位于黄河冲积平原上,属于青藏高原冻土区;线路右侧靠山,左侧为原有国道214,国道214一侧为黄河沿河滩地。植被以草原化草甸和草原为主,护分区1 覆盖度相对较低,约30%左右;主要群系为针茅-冷蒿草原、草原化嵩草草甸。 本段工程位于星星海保护分区内的低山丘陵区,两侧为星星海的大小湖泊。路星星海保线两侧的土壤多沙化,植被以草原化草甸和垫状植被为主,覆盖度相对较高;护分区2 但是偶有离湖较近的区域路线两侧为沙丘,植被覆盖度较低。本段工程主要穿越星星海保护分区的缓冲区。 本段工程位于黑河冲积平原和山前冰水-冲洪积扇平原野马滩上,地势平坦,积星星海保水面积大。植被主要为草原化草甸、沼泽草甸和高寒灌丛草甸。本段工程主要护分区3 穿越了星星海保护分区和扎陵湖-鄂陵湖保护分区的实验区。 扎陵湖-本段工程为翻越巴彦喀拉山段,海拔较高,沿线两侧为典型的高寒草甸和高寒鄂陵湖保灌丛草甸;灌丛多分布在两侧山体的阴坡上。本段全线位于扎陵湖-鄂陵湖保护护分区 分区实验区内。 本段为翻越巴彦喀拉山后的峡谷河谷段,沿扎曲河和通天河支流布设,属于高通天河保山峡谷段。沿线多为高寒灌丛草甸,在山坡上有毛枝居山柳、杜鹃和金露梅等护分区 高寒灌丛分布。本段全线位于通天河保护分区实验区内。 3.2.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如表3.2-2所示。

表3.2-2 施工过程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 影响分析 路基开挖,直接破坏地表植被和植物种类,使影响区域植被分布面积减少、植物群落盖度和植物物种多样性下降;路基工程建设可改变地表径流方向。本工程主要影响到草地、灌草地、农田作物。 通过地表取土,破坏地表植被和土壤结构,改变地形地貌以及自然景观,使部分地段植被覆盖和植物多样性下降,自然景观破碎化,影响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取土场在一定程度上加剧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影响对象主要是地表植被、土壤结构及自然景观。 通过运输机械(车辆)碾压,破坏地表植被和土壤物理结构,可影响植物生长发育和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并加剧水土流失等生态过程。 通过桥涵工程建设,可改变水文过程和地表植被,影响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可在一定程度上加剧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影响对象主要是自然景观、地形地貌、水文过程及地表植被,同时影响河流水质。 通过场地占用、机械碾压以及人员活动等,可破坏地表植被和土壤结构,降低生态系统功能。其影响范围和程度与站场规模、人员数量以及施工时间长短有密切关系,同时产生生活垃圾等环境问题。 路基工程 取土场 施工便道 桥涵工程 临时场地 生活营地 第 6 页 共 3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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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成分有COD、BOD5、SS、油脂,其产生的量与现场施工人员数量相关。

(2)路面径流污染物

公路桥面径流污染物主要是悬浮物、油和有机物,污染物浓度受限于多种因素,如车流量、车辆类型、降雨强度、灰尘沉降量和前期干旱时间等等,因此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3.2.4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对环境空气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TSP,其中部分来源于施工扬尘,一部分来源于沥青烟气,根据研究如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意大利产的MA2A型),沥青烟排放浓度基本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沥青烟排放限值。

3.2.5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这些设备会发出强烈的噪声,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其中主要施工机械有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装卸机、压路机等,运输车辆包括各种卡车、自卸车。

3.2.6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这些废物将对项目沿线造成压占土地、植被以及淤积河道等的方面的影响。

3.2.7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1)本工程的建设符合“青海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及玉树灾后重建规划。 (2)征地拆迁的影响

工程临时占地进行作业施工时,施工作业周围的植被将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造成植被数量减少,对当地畜牧业资源有一定影响。

(3)工程全线设置互通立交、分离式立交以及通道等,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公路建设对道路两侧居民的阻隔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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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活动的影响

施工车辆的进出,对现有道路的占用,会影响沿线居民的出行,施工车辆的往来造成扬尘污染,会降低附近居民的生活质量;另外,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也会影响拟建沿线居民的休息。

施工营地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生产废物的排放,施工人员的文明程度均可能对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影响。

(5)工程建设有利于提高公路交通服务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6)沿线分布着一定数量的寺院,工程建设不会对这些寺院产生直接影响,但要注意施工期对其的保护。

(7)项目沿线居住的大部分为藏族群众,项目建设应重点保护当地居民的生活习俗及宗教信仰等。

3.3环境保护对象 3.3.1生态环境保护对象

(1)青藏高原高寒草原、草甸植被

工程地处青海东北部温性草原亚区中的黄河湟水谷地森林草原小区、鄂陵湖-大河坝高寒草原小区和青南高原中部高寒灌丛草甸小区和青南高原西北部高寒草甸小区,工程建设中应注意保护沿线的次生林植被和草原草甸植被。

(2)野生动物

项目沿线一定范围内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69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有藏羚羊、野牦牛、雪豹等16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有岩羊、藏原羚等53种。另外,还有省级保护动物沙狐、斑头雁、赤麻鸭等32种。

(3)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包括灌木林地、草地、荒地、旱地和水浇地;取土场、料场、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

(4)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中划分的国家级重点预防保护区的三江源预防保护区;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项目所在共和县、兴海县沿线区域处于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玛多县、称多县、玉树县处于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

(5)三江源自然保护区

本项目部分路段穿越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中的星星海保护分区、扎陵湖-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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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湖保护分区以及通天河保护分区。在保护分区的重点保护内容主要为高原植被、高原湿地以及高原野生动物等。

(6)荒漠化草原

本工程沿线荒漠化草地主要分布在塔拉滩以及棉沙岭。这两区域的荒漠化草地属于半干旱流动沙丘,土质为粉砂。因气候较低而不稳,降水时多时少,植被很不稳定,植被覆盖度低,多为针茅、芨芨草、赖草等稀疏草地。

(7)沿线湿地

工程沿线湿地主要位于黄河冲积平原上、野马滩上和多年冻土区河谷及沟谷内。这些湿地的植被类型主要有两种,在积水的洼地区域多发育藏嵩草沼泽草甸,在无积水的区域多发育小嵩草草甸和草原化嵩草草甸。

(8)冻土

本工程位于青藏高原腹地大片连续多年冻土区逐渐向岛状多年冻土区过渡带,分布着大量的连续、不连续的多年冻土以及深季节性冻土。公路在冻土区域修建可能会破坏原有冻土的水热平衡,从而导致冻土区域地质情况发生变化;同时冻土环境发生变化后引发的工程地质问题也将对公路产生不利影响。

3.3.2水环境保护对象

项目区内以巴颜喀拉山脉为界,以北为黄河流域水系,以南为长江流域水系,本项目涉及黄河流域水系的河流有:水塔拉河、青根河、黄河、黑河、查曲及其支流;涉及长江流域水系的河流有:扎曲(清水河镇境内)、切阿尺曲、切扎、通天河、歇武河、扎曲(玉树县境内)及其支流。工程与沿线水环境保护对象的关系见表3.3-1。

表3.3-1 工程与沿线河流关系

名称 水塔拉河 水质 目标 流域 使用功能 与工程关系 在K275~289段与本项目伴行,并设4座大桥 跨越 备注 Ⅰ 黄河流域 自然保护 青根河 Ⅰ 黄河流域 自然保护 设1座大桥跨越 黄河 Ⅱ 黄河流域 非集中饮设1座大桥跨越 用 星星海 Ⅱ 黄河流域 自然保护 黑河 在K469+800~k471+000段、K473+500~ K476+900段距路较近,最近距离约40m。 Ⅰ 黄河流域 自然保护 设1座中桥跨越 第 9 页 共 3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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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目标 名称 查曲 流域 使用功能 与工程关系 备注 Ⅰ 黄河流域 自然保护 在K522~k551段与本项目伴行 扎曲在K660~K707段与本项目伴行,并设4座大(清水Ⅰ 长江流域 源头水 桥跨越。 河镇) 切阿尺扎曲支流,Ⅰ 长江流域 源头水 在K603~Kk643段与本项目伴行 曲 按扎曲执行切扎 Ⅰ 长江流域 源头水 设1座大桥跨越 水体功能 通天河支流,按通天河执行水体功能 通天河 Ⅰ 长江流域 自然保护 设1座大桥跨越 歇武河 Ⅰ 长江流域 自然保护 设13处大桥跨越 扎曲(玉树县) Ⅰ 长江流域 自然保护 设6座大桥跨越 3.3.3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对象

工程沿线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共涉及5个县的10个村镇及1处学校,具体情况见表3.3-2。

表3.3-2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对象

所属 区域 共和县 距现状距拟建路中路距离路基相敏感点(所心线距离和和方位对高差敏感点概况 属行政区) 方位(m/方(m/方(m) 位) 位) 40/路左现有居民约40户,200人。房屋结构砖瓦1.0 铁盖乡 110/路右 右 房为主,临路有窗。 青根河村 兴海县 温泉村 野牛沟 歇武镇 曾头村 50/路左右 40/路左右 40/路左右 40/路左右 30/路右 1.0 1.0 1.0 1.5 1.2 1.3 1.3 1.5 30/路左 现有居民30户约130人,房屋结构砖瓦房为主,临路有窗,大部分房屋现无人居住 现有居民约200户,800人。房屋结构以砖130/路右 瓦房为主,临拟建路一侧有少量坯房,临路有窗。 100/路左 现有居民约30户,130人。房屋结构以砖瓦房和坯房为主,临路有窗。 玛多县 拆迁后 现有居民约300户,人1200,房屋结构以50/路左右 砖瓦房和坯房为主,临路有窗。 40/路右 100/路右 80/路右 60/路右 现有居民约16户,90人,房屋结构以砖瓦房和坯房为主,临路有窗。 办公楼为2层,教室为1层,教室有6间,房屋结构砖瓦房为主,临路有窗。 现有居民约37户,156人,房屋结构以砖瓦房和坯房为主,临路有窗。 现有约11户,50人,房屋结构以砖瓦房和坯房为主,临路有窗。 称多当巴小学 50/路右 县 当巴村 仁达村 60/路右 30/路右 第 10 页 共 3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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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约15户,60人,房屋结构以砖瓦房和坯房为主,临路有窗。 现有约10户,40人,房屋结构以砖瓦房和坯房为主,临路有窗。 玉树县 前进村 勒巴村 20/路右 230/路左 1.3 -9.0 130/路右 穿越 3.3.4社会环境保护对象

(1)国道214灾后重建保通问题

G214是玉树灾后重建物资运输的重要通道,其保通问题意义重大,关乎灾后重建的进度与质量,关乎党和国家对藏族同胞的关怀之情。

(2)项目沿线的居民问题

本项目沿线是藏族群众集中居住的地区,民族团结问题较为敏感,施工过程中需要特别重视。

(3)征地拆迁问题

项目的建设必然涉及沿线的占地(包括永久及临时占地)及房屋拆迁等,将对当地的耕地及草地造成一定得影响。

(4)道路两侧居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5)对地方经济的影响问题。 (6)项目沿线的寺院等。

3.4环境保护目标

1)

项目建成后对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及其分区的影响不遗留较大的植被

破坏面(主要是取弃土场、砂石料场等),原有的草皮及表层腐殖土全部得到利用,不阻碍路基两侧的水力联系等;

2)

项目沿线土地资源基本不减少,路基开挖造成的植被破坏基本得到

恢复(铲除的草皮全部回用及撒播草种),没有切割项目两侧的野生动物生境及通行路径,野生动物数量及种类基本不减少,取弃土场、砂石料场不会造成生态和景观影响,临时占地得到及时恢复,没有造成项目沿线的湿地规模减少或者消失及湿地间的水力联系,不会造成大的冻土环境的破坏;

3)

不污染项目沿线的水体,不造成应弃渣等而产生的河道变窄,不造

成因施工人员的捕捉而带来的河流中鱼类的减少;

4) 5)

尽量不因施工扬尘、沥青烟气而造成项目沿线的空气污染; 尽量不造成项目沿线施工机械的噪声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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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施工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及时回填至就近的取弃土场,白色垃圾

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按时清运至有条件的填埋场;

7)

不因施工造成民族团结及安全问题,保证灾后重建物资运输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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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指南

4.1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施工指南

4.1.1 一般规定

严禁在保护分区范围内随意倾倒垃圾、取土(石)、弃土(石)等,垃圾、弃土(石)必须在指定的弃渣场弃放;

严禁施工人员追赶、捕杀野生动物和下河捕鱼,严禁采摘、践踏及随意铲除植物等;

严禁在施工区外保护分区范围压占土地、破坏湿地、灌木林地、草地等; 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和机械作业的范围及行进路线;严禁越界施工,施工车辆严禁在施工区外保护分区内随意行驶、随意停放,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区域内;

严禁在保护分区核心区及缓冲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拌合站、预制场等设施;

加强与星星海、扎陵湖、鄂陵湖以及通天河自然保护分区的联系和沟通,在其指导下,及时调整施工组织,确保野生动物正常迁徙。 4.1.2 具体要求

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其分区的主要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对穿越自然保护区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植被的破坏和路基工程阻断公路两侧湿地的水力联系上。根据不同路段的生态环境,施工过程中应采取表4.1-1中的措施,有针对性的对不同路段进行保护。

表4.1-1 本项目在三江源保护区不同路段施工指南

路段范围 植被类型 施工指南 ① 施工前,先剥离表层土壤和草皮,并完好临时堆放,待路基修建完毕后,将表土覆于路基边坡或者沿线料场,并撒播披碱草、早熟禾等草种,促使植被自然恢复; ② 施工前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活动; ③ 路基底层应采用砂砾或者片石作为填料,加强公路两侧的水力联系; ④ 严禁在保护区范围内倾倒垃圾设置取弃土场等。 黄河冲积平原湿地 公路两侧为黄河冲积平原湿地,植被以草原化草甸和草原为主,覆盖度相对较低,约30%左右;主要群系为针茅-冷蒿草原、草原化嵩草草甸。 第 13 页 共 3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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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段范围 植被类型 施工指南 棉沙岭、大野马岭低山丘陵 山前冰水-冲洪积扇平原 巴彦喀拉山北坡 巴彦喀拉山南坡高山峡谷区 ① 施工前要剥离表层草甸草皮和土壤,临时堆放保护好,及时将表土覆于路基边坡,草皮移植到路低山丘陵的山脊或山坡基边坡或料场,并撒播披碱草和早熟禾等草种。 上布线。沿线植被在山② 路堑段,应根据实际地形采用开挖面较小的坡上以嵩草草甸和垫状线位,避免沿线植被的较大破坏和水土流失植被为主,在山脚和湖面积的增大; 边为沙化草地,湿地植③ 在沙化区域应注意加强对路基边坡和路基周被较少。 围防沙治理,对路基边坡及坡脚以外20m 范围内进行植草防护,防止植被遭到破坏后沙土裸露,风蚀加重。 ① 施工前先把表层土壤和草皮剥离,并妥善保护好,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路基边坡,草地势平坦,积水面积大,皮铺设要严密,并防止草甸草皮风化,利于植被为典型湿地。植被主要恢复,降低路基边坡水土流失; 为草原化草甸、沼泽草② 施工前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活动; 甸和高寒灌丛草甸。 ③ 路基底层应采用砂砾或者片石作为填料,加强公路两侧的水力联系。 ① 施工前先把表层土壤和草皮剥离,并妥善保两侧植被为高寒草甸,护好,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路基边坡和料在山坡汇水低洼区发育场,利于植被恢复,降低水土流失。 有嵩草沼泽。 ② 路基底层应采用砂砾或者片石作为填料,加强公路两侧的水力联系。 施工前先把表层土壤和草皮剥离,同时对灌木林地进行移栽,并妥善保护好,待施工结束后将表高寒草甸和灌丛植被 土和草皮及时回填路基边坡,将灌木林地用于临时占地的绿化,从而进一步减轻工程路基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的破坏。 4.2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指南 4.2.1 一般规定

⑴ 施工过程中应注重保护土地资源,施工后能恢复的应尽量恢复;

⑵ 取弃土场、路基基底、施工便道、场地、营地内的地表植被及表土应进行有效保存和养护,临时存放地点应选择在植被相对稀疏地带、公路废弃场地及取弃土场中,并做好水土流失防护措施; ⑶ 路基开挖及填筑前应首先进行30-50cm的表土清除,清除的表土应选择地势平坦的场地进行临时堆放,并采用袋装土等临时防护措施进行拦挡,堆放高度3-5m,临时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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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场周围设置简易排水沟及沉砂池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有草皮的应先将草皮分割成50cm×50cm的小块,厚厚度30-50cm,采用人工揭除,并堆放整齐,定期进行洒水养护,待工程完工后将草皮进行铺砌恢复裸露的坡面; ⑷ 施工期间应搭建临时的动物通道,防止切割沿线野生动物生境;

⑸ 项目以路基形式经过湿地的,应采用沙砾或片块石路基保证路基两侧的水力联系;

⑹ 取弃土场应设在公路两侧500米范围以外或者视线以外的地方,取土深度应控制在3-5m,取弃土场取弃土后应刷坡,坡度控制在1:1以上,刷坡前应进行草皮揭除及腐殖土的清除,以备恢复之用; ⑺ 石料厂在靠近公路及村庄的地方严禁放响炮;

⑻ 弃渣场弃渣前应修建挡土墙等拦挡措施,防止进一步的水土流失,挡土墙具体尺寸及要求等参见水保方案报告书内容;

⑼ 施工临时占地应紧邻公路,尽量减少施工便道的设置规模,预制场、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完工后应进行场地砼拆除及沙砾挖除等以进行植被恢复; ⑽ 严禁一切不利于野生动物的不合理的施工方式;

⑾ 对项目沿线的冻土的保护应采用挡水捻措施,不宜设置边沟,如采用边沟

应尽量采用铺草皮防护方式。

⑿ 对景观恢复中的工程措施和植被措施,要严格按照要求施工,确保质量和效果。 4.2.2 具体要求

1)土地资源保护与施工指南

(1)工程临时占地尽量选择沿线低覆盖度草地和裸地上,严禁占压高覆盖度草地。

(2)施工期临时工程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3)施工前要将耕作层进行剥离,尽量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用于新开垦耕地或其他低产耕地的土壤改良。

(4)土地补偿恢复措施

①临时用地尽可能利用荒地,并且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

②各种临时占地在工程完成后应尽快进行恢复植被,做到边使用,边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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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恢复。

③使用荒地或其它闲散地也应及时清理整治、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2)路基生态保护与施工指南

路基开挖对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为植被破坏,导致水土流失;路基填挖导致公路两侧水力联系被阻隔;以及公路作为带状廊道,切割了沿线野生动物的生境,并阻隔了部分野生动物的活动路径。为减缓路基工程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本工程应做到:

① 路基施工前应该注意先剥离表层土壤,并完好临时堆放,待路基修建完毕后,将表土覆于路基边坡;结合地方防沙治沙工程,撒播草籽,并加强日常维护,促使植被自然恢复;

②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破坏站场周围草地以减少站场周围植被的损失和减少新增的水土流失;同时临时工程占地严禁占用高覆盖度的草地。

③ 对于站场建设产生的清表土方应该尽量做到填挖平衡,减少弃方量;如果产生弃方,建设方应根据项目施工图阶段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④ 在冻土区域采用透水性好的沙砾、片石路基,加强对公路两侧的水力联系。 ⑤ 对于隧道工程,应该注意对隧道进口和出口开挖面土壤和草皮的剥离和保存;同时注意隧道弃渣场选址的处理,应选择地形开阔、汇水面积较小的台地和平地进行堆渣;采取工程措施对弃渣场进行平整治理,防止水土流失;爆破施工应在白天进行。

⑥ 施工期间,加强沿线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沿线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禁止猎杀野生动物,严禁捣毁、破坏野生动物巢穴;同时建设时应避免夜间施工,防止施工噪音对周围远处的动物活动产生影响。

⑦ 桥梁桥墩施工尽量缩短工期,严禁将挖出的泥渣及废弃物弃入河道或河滩,弃渣应堆及时放到指定地点,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现场的清理,避免废物料进入水体,对河流水生生态造成影响。

⑧ 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分内的路段应该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禁止施工人员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内;在星星海保护分区缓冲区路段沿线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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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料场和土场;

3)取、弃土场生态保护与施工指南

①工程尽量利用原有国道214修建的旧料场,新设取、弃土场严禁侵占河道及湿地等环境敏感地带,并选择在无植被和植被稀少的地带,一般取土场的距离应远离路线500米,并遵循集中取土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减少取土场数量。

②取土场在施工过程中要求随取随平整,做到场地周界规则;取弃土场的地表植被和表土的铲除应分段进行,并在取弃土场内选择地点进行有效的保存,场地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予以平整、并利用原有的表土和植被进行覆盖恢复。

③取土后应刷坡,坡率为1:1~3,刷坡产生的草皮及腐殖土应集中堆放并妥善保管,刷坡后及时回填坡面以利恢复,必要时采取覆盖等措施。

④取土不可过深,应在3-5m范围内,尽量保护永冻层的自然状态,工程结束后应对开挖面进行恢复地形地貌的整治;由于本区自然条件严酷,植被恢复周期较长,要以尽量保护、减少扰动、自然恢复为原则。

⑤对于取土场的恢复,撒播草籽可用于边坡坡度缓于1:1的土质边坡、土夹石边坡等;喷播植草护坡可达到迅速绿化、稳固边坡的目的,适用于坡度为1:0.5-1:2的土质边坡、土夹石边坡、强风化石质边坡等。

⑥取土(料)场及周围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防止地表水流对取土(料)场及坡面的冲刷。

⑦临时占地具有复垦条件时,应进行复垦,种植作物或作为林草场。弃石比例大且植物生长具备条件时应进行土地整治覆土恢复植被。农业用地一般覆土30~55cm、林业用地20~45cm、牧业用地15~25cm。

⑧对弃土场要求保持顶面平整、坡面平、顺、直,严禁无序堆弃;弃于取土坑(包括公路取土坑)中的弃土弃渣应及时平整,碾压,并且弃土顶面不得高于坑顶平面。

⑨严格按照路基土石方调配设计做好施工组织安排,不得随意增加设计之外的弃土、弃渣场。

4)砂、石料场生态保护与施工指南

①采集砂石料的地点应尽量选择在基岩裸露地带和无植被的河滩地,并尽量远离公路,严禁在河流常水位以下采集砂石;

②砂石料的开采要严格按设计指定的位置和规模进行,开采深度不宜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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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3-5m,严禁随意乱开乱挖和进入保护区的缓冲区;

③制定合理的开采计划和开挖和恢复措施,坚持随采随平整的原则,在河滩材料时,应及时做好河道疏通和平整工作;

④砂石料场址变更时,应严格履行设计变更手续,并办理相关土场使用证和开采许可证;坚持逐级审批,持证开采。

⑤施工前,剥离表层有肥力的土壤和草皮,临时集中堆放。

⑥石料场采用自上而下分级开挖,分级台阶高度2m,对开挖面及时进行清理,削缓采石坡面、边坡,防止危岩塌落。

⑦开挖废弃渣料需按指定位置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进行场地平整或刷坡,回填废渣料,再平整或刷坡、压实,然后覆盖表层剥离土和草皮,并撒播披碱草、早熟禾等草籽,并修建完善的排水系统,砂、石料场的具体恢复措施可参照取土场进行。

5)弃渣场施工指南

(1)严禁工程沿线随地弃渣和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弃渣,路基和隧道弃方应均弃于指定弃渣场。

(2)弃渣前应先剥离表土和草皮,并且妥善堆放保存,待施工完毕后及时回填渣场表层,作为料场植被恢复的基质,并覆盖剥离的草皮和播撒草籽,促进植被恢复。

(3)弃渣前,先修建工程挡渣措施,然后先弃废石,再弃废土覆盖,以便为植被自然恢复创造条件,拦渣墙尽量采用青海、西藏等地区常用的重力式石笼拦渣墙。

(4)渣场要做好工程防护工作和排水工程,防止弃渣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灾发生,避免诱发次生地质灾害。

(5)弃土(石)场宜选择在不易受水流冲刷的荒沟、荒地、低产田地设置,不宜在林草地、基本农田、泥石流沟、冲沟上游设置;

(6)弃土(石)场不宜影响河流、沟谷、排灌沟渠的行洪与灌溉功能,不宜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

(7)路堑外侧设置弃土(石)场时,弃土(石)场宜设置在路堑段山坡下侧低处100m以外,不宜在路堑顶部或路堑段山坡上侧设置弃土(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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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临时占地生态保护与施工指南 (1)临时施工场地

施工场地一般紧邻公路,施工结束后,临时建筑和遗弃的生活垃圾会对公路沿线的生态景观环境产生长期的不良影响,因此,在在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的处理和善后工作方面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小或消除这些影响。

①本工程沿线人类活动较少,沿途有只有少量村庄,所以施工营地建设应尽量集中靠近固定居民点设置或者利用沿线道班,这样一方面可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医疗条件,又便于集中收集生活垃圾。施工营地建设应尽量集中租用当地民房作为施工营地,建议结合标段的设置情况租用沿线村庄居民的房屋。

②各项目部驻地、仓库、施工机具及堆料场等小型临时设施的设置:开工前应进行现场优化,做到:场址应选择在荒地、植被稀少的地带、公路现有废弃的道班和施工场地、取土场中,避免在野生动物栖息地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和植被发育良好地带设置,并尽量减少场地的设置和占地面积;采暖房屋应采用架空的拼装结构,以及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或基底多年冻土的热扰动;涵洞施工不设任何临时工程(含帐篷),施工人员要严格限制活动范围。

③施工结束后要对施工场地进行彻底的拆除和清理,清理各种遗留的生产生活垃圾,并平整场地、撒播草种,尽量恢复原貌。

④施工场地的垃圾要定时收集,选择合适地点妥善填埋处理;应特别做好塑料袋等不可降解垃圾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禁止随意丢弃。

⑤严禁生产生活污水排入沿线水体。

⑥严禁在湿地和高覆盖度草甸内设置施工营地、预制场和拌合站等施工场地。

(2)施工便道

①尽量利用路基做便道,减少新开便道数量,尽量选在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处,并结合工程结构物位置尽可能把便道取短;施工便道宽度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做到少占地。

②施工便道要严格按设计规定的路线和范围使用,不得擅自扩大施工便道的范围。施工便道应设置明显标志划定其范围,并有专人进行施工疏导和管理,不得出现超宽现象。

③非多年冻土区的便道修筑应结合地表条件,选择在地表直接填筑厚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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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30—50厘米土体的方法(便道使用完毕后进行土体清除,露出原地表植被)或预先铲除并保存植被及表土的方法(便道使用完毕后进行表土及植被的回铺),具体方法的选择应以有效保护植被为目的。

④便道整治:施工便道使用前多数在路面铺设料石土方,在施工期结束后,应将铺设料石土方先行去除,恢复原有的基础地面,或暂不去除铺设料石,对已塌陷部位进行适当平整,从而为土壤及植被的恢复奠定基础。在施工前先剥离表层腐殖质土,待施工完毕后及时平整便道,回填表土,并辅助人工撒播草种,促使植被自然恢复,通过上述恢复措施,促进施工便道植被的恢复。

⑤其它环保措施: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的降尘措施,从而减少施工便道产生的大量尘土埋压便道两侧的天然植被,减少人为活动对影响区地表植被的影响。

7)野生动物保护指南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积极措施,最大程度地减缓工程对沿线野生动物的影响。

(1)在公路施工期间,要十分重视对沿线野生动物的保护,加强沿线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沿线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禁止随意进入施工范围外的自然保护区,禁止猎杀野生动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尽量不侵扰野生动物正常的活动。

(2)在施工过程中,降低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及人为干扰因素,严禁随意鸣笛,避免干扰野生动物的正常活动。

(3)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隧道和采石爆破作业时,应尽量采用小剂量和水封的爆破方式,同时减少爆破频次,降低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4)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选在白天,避免傍晚或夜间施工,尽量缩短工期。

(5)要注意合理采砂和石料方、不得随意布设取料场,防止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破坏植被等措施。

(6)桥墩涉水施工时采用围堰法,同时尽量避开鱼类洄游的时间段施工,并且尽量缩短施工周期,以减轻桥梁涉水施工对裸鲤的洄游影响。在路基施工时,严禁施工废水直接流入沿线河流,并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隔油处理,避免对水生生物产生影响。同时禁止施工人员下河下湖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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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有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出没路段,应设置预告、禁止鸣笛等标志,并根据需要为动物横向过路设置通道。

对于高山山地类动物和习惯于到高处张望后通过的动物,应尽可能选择从上方通过的通道形式;对于草地动物和习惯于在平缓地区活动的动物,应尽可能选择桥梁下方通过的通道形式;草原草甸类动物经常以较大规模集群方式进行迁徙活动,在其经常出没的地段,路基要尽可能的低,并设置足够宽度的缓坡通道,以形成缓坡路基和桥梁下方构成的复合通道;在动物种群成分比较复杂的区段,应考虑设置路基上方和下方均可的复合通道。野生动物通道要远离取土场、砂石料厂、施工营地,一般应选在养护工区等站场3~5km以外。

对于藏羚、藏原羚等中小型动物的通道,桥梁涵洞净高宜大于3m;对于藏野驴、野牦牛等大型动物的通道,桥梁涵洞净高宜大于4m。对于高山山地动物,路基缓坡坡度应小于40°;而对于草地草原动物,缓坡通道坡度应不大于35°。

动物通道建成后,还应采取一些诱导性的措施,可提前收集一些野生动物的粪便,撒在通道的位置;也可对野生动物通道两侧100m范围内的植被进行恢复,恢复其自然生境原貌,吸引野生动物通过。

在野生动物通道附近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该类通道的名称、形式、使用通道的动物、使用季节以及相应的环保提示等。

8)沿线湿地保护指南

本工程主要位于青南高原,沿线多湖泊河流,由河流冲积形成的河谷带状冲积平原和山前冰水-冲洪积扇平原地形较多,在这些山间平原上多发育有河流湿地;同时本工程所在区域是片状和连续多年冻土分布区,多发育高寒嵩草沼泽湿地。工程沿线湿地主要位于野马滩和多年冻土区河谷及沟谷内。

为减缓工程建设对沿线湿地的影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 在以路基形式穿越湿地时应注意控制路基高度,在满足线形和构造物连接的基础上公路路基高度应尽量降低,并且收缩边坡,以减少路基占地面积,从而减少对沿线湿地的侵占;

② 在穿越湿地的路段周围禁止设置新的料场和取土场,尽量利用原有老的料场,并且在工程结束后一并进行工程整治与植被恢复,以减少对湿地植被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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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结合本工程在冻土区域的施工方法,在穿越湿地路段路基采用砂砾或者片石填筑,以缓解公路对两侧水力联系的阻隔;在湿地中的桥涵施工中,严格控制作业范围,并采取措施确保桥涵两侧地表径流通畅;

④在路基施工前应注意先剥离所占湿地的表层土壤和草皮,并完好临时堆放,待路基修建完毕后,将表土和草皮覆于路基边坡或者平整后的料场,减轻对湿地植被的破坏;

⑤ 临时占地尽量不要设置在湿地内;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破坏站场周围覆盖度较高的草甸;

⑥ 由于本工程沿线湿地内野生动物相对较多,在施工期间,应加强沿线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沿线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禁止猎杀野生动物,严禁捣毁、破坏野生动物巢穴;同时建设时应避免夜间施工,防止施工噪音对周围远处的动物活动产生影响。

9)冻土保护指南 (1)一般规定

① 多年冻土地区现存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是地质历史时期的产物,现存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下多年冻土状态特征是稳定的。多年冻土地区施工应重视多年冻土环境的保护,以维持多年冻土的稳定。

② 多年冻土地区的生态环境是极其脆弱的,一经破坏难以恢复,有时甚至是不可逆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贯彻“预发为主、保护优先、开发和保护并重”的原则。

③ 多年冻土地区的植被是多年冻土的良好隔热屏障,也是多年冻土地区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中应限制人为活动范围,注意保护地表植被。

(2)具体要求

? 临时工程设置与施工管理

① 多年冻土地区的施工营地、材料堆场、预制场等临时工程应选择在少冰冻土、多冰冻土分布地基或基岩出露的平缓山坡。不得将上述场地设置在植被覆盖良好的地段和高含冰量冻土地段。

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尽量减少便道的数量。便道通过高含冰量地段时,采用直接在地表填筑高度不小于0.7米的方法,即路基高度不得小于70cm,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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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在便道两侧取土。

② 临时工程的修建不得切割、阻挡地表径流,不得在临时工程附件形成新的积水洼地。

③ 填筑施工便道时,不得铲除地表植被及覆盖,便道可直接在原地面修筑,便道所需原料应贯彻“集中取土”原则。少冰冻土与多冰冻土地段确需在便道两侧取土时,取土坑与路堤坡脚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④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及生产污水都设沉淀池,池底做防渗层,污水经静置沉

淀后,用于场地降尘、绿化。不得在施工营地附近形成新的积水,严禁将

生活污水直接排至河流中。

⑤ 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降解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取土坑掩埋;不可降

解垃圾及含石油类固体废弃物按设计规定或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理。

⑥ 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应严格按规定行使路线,不得随意碾压便道外的冻土草地。严禁车辆和施工机械驶入无便道的高含冰量冻土地段。 ⑦ 施工营地距线路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

⑧ 路堑、低路堤、零断面基地开挖采用爆破方法施工时,不得使用扬弃爆破,以保护地表植被。

⑨ 在冻土区设置的临时占地工程在施工结束后要严格按照减缓临时占地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进行植被恢复,防止冻土区植被永久破坏,避免引发冻土的融化所带来的一系列生态环境影响和地质灾害现象。 ? 取土与弃土

① 多年冻土上活动层土体是多年冻土的隔热保温层,多年冻土地区取土首先应考虑其对多年冻土稳定性的影响和对拟建工程的危害。多年冻土地区取土场应设置在少冰冻土、多冰冻土分布地段或多年冻土中的融区。在富冰冻土、饱冰冻土和含土冰层分布地段严禁取土。

② 冻土地区取土坑深度以不超过天然上限深度为宜,取土后以不形成洼地负地形为原则。

③ 弃土场应选择低洼、无地表径流、无植被覆盖或植被覆盖较差、远离路线的荒地,严禁占河道、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与缓冲区,不得将弃土场设置于植被发育良好的地段。

④ 取弃土完成后应及时将取弃土前清除的腐殖土,并铺上原有的草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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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的应撒播草种或者栽植乔灌木等恢复原有植被。 ? 路基施工

① 路堑和基坑施工期间,各道工序应紧密衔接,减少暴露时间,减小对多年冻土地基的热干扰,便于工后多年冻土环境的恢复。

② 路基施工应按设计和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施工季节;高含冰量冻土地段路堑开挖宜选择在活动层融化季节进行,基底和边坡换填及保温层等施工宜在6月底前完成;路堤的填筑宜在暖季进行;高温高含冰量冻土地段高路堤的填筑宜跨年度分二期进行,或者采用控制填料温度、基底覆盖隔热层等方法施工。

③ 路基施工前应确保排水设施在路基施工前预先完成,防止施工期间地表水侵害路基,造成病害,宜设挡水捻排水。

④ 路堑地段、取土场地表的草皮应先行挖取,选址堆放,适时洒水,培植利用。

⑤ 在通过冻土区的路段路基尽量采用为片石通风路基、XPS及热棒路基的方法来降低路基建设对冻土的影响。 ? 桥梁涵洞施工

① 多年冻土地区桥梁施工的基坑开挖尽量安排在寒季,必须在暖季施工时应采取遮阳防雨措施,并且基坑顶设置挡水埝,严禁地表径流流入基坑,及时排除冻结层上水和冻土本身融化水,基坑排除出的水不得形成新的积水,避免污染环境或扰动地基的热平衡状态。

② 做好临时排水设施,在施工场地埋设混凝土排水管或做盲沟,保证地表水

畅通,以防止地表水、冻结层上水的补给被切断而造成下坡侧植被生态用水枯竭,造成沼泽湿地的萎缩退化。

③ 及时清理桩基及基坑弃土,及时清运钻孔泥浆,防止水土流失。

④ 加强机械检修,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对水质造成污染。 ⑤ 设置沉降观测,掌握结构物施工对冻土层的影响。

⑥ 在各类施工中,桥梁结构物基础施工是对冻土环境影响较大的因素之一,

对特大桥、大桥工程的非嵌岩桩际工程施工尽量采用干法成孔,减少其他成孔方式对多年冻土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 隧道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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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明洞开挖宜采用边线上孔间隔装药、微振光爆破进洞技术方案,以减少对

周边冻土围岩扰动,防止岩土失稳坍塌。中午气温较高时,采用遮阳棚遮阳,尽量避免热辐射,同时设置排水系统,防止破坏热平衡,造成冻土融化。

② 隧道弃渣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指定的位置及要求进行弃渣,不得随意丢弃。 ③ 隧道施工废水排至洞口处理池,沉淀、隔油处理后排放,不得将施工废水

直接排入附近河流。

10)公路生态恢复与景观保护指南

生态恢复可增加一定量的生物量,改善沿线生态环境起着积极作用。但植物物种的选择要遵循适地适草原则,选用当地物种,避免因引外来物种,引起生物入侵危害。遵循植物适应、生长的自然规律,依靠乡土树种和草种的优良特性,采用自然和人工恢复相结合方式促进植被恢复。

工程利用施工剥离后的草甸草皮即移植草皮和人工撒播草种或植树造林。利用沿线河流水源,及时浇水,促使植被恢复。

公路绿化建议采用包括沙棘、老芒麦、披碱草和早熟禾等在内的乡土树种和草种。

11)生态功能区保护与恢复指南

针对工程经过的生态功能区划的保护要求,工程建设中应注意:

(1)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随意越界施工活动,从而控制工程施工过程对沿线植被的破坏,对必须侵占草地的路段通过剥离表土和草皮用于沿线料场和边坡的绿化等措施减少生物量损失。

(2)加强生态恢复与生态建设,治理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土壤侵蚀,降低对水源涵养功能的影响。

(3)严禁施工期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直接排入沿线河流,控制工程建设水污染,减轻水污染负荷。

12)其它生态环境保护指南

(1)桥梁基础施工中的废泥沙、废碴等不得弃于河道和河滩地,以防抬高河床或压缩过水路面。

(2)施工人员应使用自带的清洁燃料,禁止破坏当地的植被做燃料,以避免危害生态环境和减少燃料燃烧废气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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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和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采用“划线施工、不得越界”的控制办法。

(4)施工过程中要严格保护边沟的植被。

(5)施工场地和临时施工营地禁止设置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核心区内和沿线湿地内。

4.3水环境保护施工指南 4.3.1 一般规定

① 严禁将桥梁施工废水及泥浆等倒入沿线水体;

② 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洗澡、洗衣物、清洗施工机械、捕鱼、大小便等与项目无关的一切事宜;

③ 严禁将厕所修建在水体附近,并禁止将厕所清掏物倒入水体; ④ 严禁将生产、生活废水倒入项目沿线水体;

⑤ 严禁将隧道施工污水倒入水体,并应在隧道两侧设置临时处理池,对隧道施工污水进行处理;

⑥ 施工过程中提倡清洁生产,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尽量集中进行,所产生的含油污水应集中收集、经澄清、吸附除油后回用或散排; 4.3.2 具体要求

1)沿线水体水环境保护指南 (1)桥梁施工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应保护沿线河流的水质,禁止施工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桥梁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石油类等污染物排入水体,对桩基施工中的泥浆废水必须加强施工过程控制,泥浆废水就地采用静置沉淀法进行固液分离,沉渣经干化后清运至弃土场,分离出的水应重复利用或用于降尘、绿化等。

②桥梁施工应尽量缩短工期,并加强施工管理以保护沿线河流水体。施工后应注意施工现场的清理,避免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

③施工中的废油、废沥青和其他固体废物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应远离沿线河流河道500m外,同时应及时清运至专门的仓库或堆放场所,并应设蓬盖,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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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冲刷入水体。

④沿线河流与公路并行的路段,不得在公路与沿线河流之间的地带设置施工营地和施工临时场地,以避免影响河流水质。

⑤禁止在沿线水体中洗刷车辆、衣物和其它器具等。

(2)施工营地附近设防渗蒸发池和防渗旱厕,不得设置于当地居民的上风向,处理后的粪便用于施肥,生活污水可让其自然蒸发或设置污水沉淀池,并经处理后采用散排的形式用于施工降沉或绿化,施工结束后将沉淀池覆土掩埋。

(3)施工场地生产废水设沉淀池,经过沉淀后回用或排入沟渠,施工废水不得排入沿线河流。

(4)施工机械等产生的含油及其它生产污水应禁止向河流、湖泊排放,为此建议在施工场地及机械维修场所设临时蒸发池,使大部分含油污水进入蒸发池中,使其自然蒸发,待施工结束后,将临时用蒸发池覆土掩埋。施工中的废油、废沥青及其它固体废物不得倾倒或抛入水体,也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至当地允许放置的地点或依有关规定处理。

(5)生产废水不得排入河流、湖泊等水体,可在施工场地设临时蒸发池(可就近利用废弃的沟、坑),待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不得在水体附近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防止水环境污染。

(6)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水泥等不准堆放在水体200m范围内,并设有篷盖,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入水体。

(7)采砂场的洗砂废水应设置污水沉淀池,经沉淀后重复利用或排放。 2)隧道工程水环境保护指南

施工中,应对隧道的出水部位、水量大小、补给情况、变化规律、水质成分等作好观测试验记录,并不断改善防排水系统,对隧道两端洞口及辅助坑道洞(井)口应按设计要求及时作好排水系统,并认真做好以下防排水治理工作:

(1)勘探用的坑洼、探坑等应回填粘土,并分层夯实;

(2)洞顶上方如有沟谷通过且沟谷底部岩层裂隙较多,地表水渗漏对施工有较大影响时,应及时用浆砌片石铺砌沟底,或用水泥砂浆勾缝抹面;

(3)洞口附近开沟疏导封闭积水洼地,不得积水; (4)洞顶排水沟应与路基边沟顺接组成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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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隧道施工会有大量的施工废水,其中主要的污染物有悬浮物、炸药残余、石油类等。特别是含有炸药残留物的裂隙水如果不加控制的排放,可能造成所在地水环境的污染。因此要严格按照前述要求对隧道施工时的出水进行收集,并进行处理后排放。目前隧道施工常用的处理工艺流程如下图,本工程隧道施工时可经过该处理流程,可有效控制施工期水污染问题。建设单位对污水处理设施要派专人严格管理,使其有效运行。 隧道排水 施工排水 格 栅 防渗沉淀反应池 防渗隔油池 防渗蒸发池 隧道施工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4.4环境空气保护施工指南

(1)施工材料的料场、拌合站尽量设于远离居民区的下风向空旷场地,并采取加盖篷布等防止扬尘的措施。

(2)沥青集中拌合,合理安排沥青搅拌站。拌合站应设在开阔、空旷的地方,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以拌合站为圆心,半径300m范围内不能有居民区。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合装置,配备除尘设备、沥青烟净化和排放设施。拌合站需安装必要的密封除尘装置,沥青的融化、搅拌均在密封的容器中作业。不得使用敞开式简易方法熬制。沥青烟排放应达到GB4916-85《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沥青油烟≤150mg/m3)。搅拌站为操作人员配备口罩、风镜等,实行轮班制。

(3)石灰、水泥和砂石料的拌合,采取站拌方式,但要慎重选择地址,拌合站应远离环境敏感点并采取先进除尘设施,与敏感点的距离应大于300m。拌合站需配备除尘设备,加强劳动保护。灰土集中拌合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灰土拌合站与其距离也应在150m以上。合理安排拌合点,尽量减少拌合点设置。对搅拌站操作人员实行卫生防护,为其配备口罩、风镜等。

(4)注意合理安排粉状筑路材料的堆存地点及保护措施,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居民点的下风向,距离在200m以上。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设置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遇恶劣天气加篷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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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现场、出入料场的道路、施工便道、未铺装的道路及拌合场地等扬尘严重路段应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路基施工时及时分层压实。

(6)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避免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堆放应有篷布遮盖。运至拌合场应尽快与粘土混合,减少堆放时间。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

(7)施工工作人员炊事和取暖灶等设施应设立在远离人群的地方,应使用太阳能、自带的燃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对自带发电机的施工单位,应新购买废气排放标准符合标准的发电机设备,禁止捡牛粪、草根以及砍伐当地植物做燃料。

(8)合理调整运输路线,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每天至少两次(上、下班),在经过村庄密集地区要加强洒水密度和强度。

(9)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发挥其最大效率。 (10)施工营地的生活、采暖尽量利用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4.5声环境保护施工指南

本工程施工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建议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

(1)在附近有居民的路段夜间应停止施工,该路段施工的高噪声机械设备应配备临时降噪措施,可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立临时声屏障,高度为3.0m。

(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法,限制施工作业时间,噪声大、冲击性强并伴有强烈振动的工作安排尽量在白天进行。

(3)混凝土拌合站、皮带机的机头等机械安装消声器。

(4)发放耳塞等防护用品,做好现场人员的教育和劳动保护工作。 4.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指南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各种机械、设备、车辆运行保养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油纱、废弃机具、配件、配件包装物等;各种施工过程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等。应根据各种固体废物物理、化学特性的差异,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措施如下:

(1)施工过程产生的石渣、泥沙以及泥浆废水处理后的沉渣:①挖基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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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进行清运,不得倒入河流或弃置河滩。②施工过程产生的石渣、泥沙以及泥浆废水处理后的沉渣可就近回填路边取土坑。

(2)工程产生的其它固体废物包括:①机械运行、维修、保养时跑、冒、滴、漏的油污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态浸油废物如废油纱、浸油木屑等;②各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机具、配件、包装物以及各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对于上述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后统一分类(可降解和不可降解),可降解的垃圾选择合适的荒地挖坑填埋处理,但不得填埋在三江源星星海保护分区缓冲区内;不可降解的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或由当地有垃圾填埋场的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白色垃圾应堆放于指定位置,并交由当地有垃圾填埋场的部门进行定期清运,保证项目施工期间不在高原留下一片白色污染。 4.7社会环境保护施工指南 4.7.1 一般规定

① 本项目基本与原有214国道平行且距离较近,为保证玉树灾后物资的运

输畅通,本项目施工车辆严禁在214上逗留,施工单位应指定专门的保通现场指挥人员并通过设置警示牌等措施;

② 由于项目地处藏族群众集中居住区,民族问题较为敏感,为与当地居民

搞好团结工作,施工人员严禁使用“藏民”或者“老藏民”等有伤民族感情的称呼,应尽量采用“藏族群众”或“藏族同胞”等文明用语; ③ 项目歇武至终点段落村庄、学校(当巴小学)较为集中,施工车辆在行

驶过程中应注意行车安全。

④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尊重当地民俗、圣地、圣物以及民族信

仰等。

4.7.2 具体要求

1)减缓公路建设对当地交通影响的指南

(1)施工期主要运输通道(临时设置)应远离居民区,尽可能避免与现有交通线路交叉或同时运行,争取运距最短。

(2)施工开始前应对主要运输道路作加固改造,或修便道与原道路接通。施工中如对地方道路造成严重损坏应立即修复,或将赔款交给当地公路管理部门修复。公路利用现有道路加宽加固作为施工临时便道的,施工期间注意避开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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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使用道路的交通高峰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整修,交还地方使用。

(3)公路预留足够的人行天桥和通道,保证高速公路两侧的居民能够正常通行,不影响居民下地耕作。建议下一阶段施工过程中多征求当地居民的意见,得到他们的协作。设计通道的净空和宽度时,适当考虑发展余地,并做好路面硬化,防止通道积水而影响通行。

2)其它减缓社会环境不利影响的指南

(1)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进入分布于野牛沟,歇武镇及结古镇的寺庙,施工人员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习俗,施工人员做到文明施工。

(2)工程施工前应与电力、通讯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事先安排好电力、通讯替代方案,使电力、通讯等公用设施的迁建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避免因公路建设影响当地的通讯畅通,减少对电力、通讯用户的影响,必需拆迁的要在修建替代设施后再进行拆除。

(3)注意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监视,在转弯、下坡等相对较危险路段设置相应的安全提示标志,避免交通事故。道路维修维护必须采取警示、隔断等必要的安全措施,设置交通安全提示。 4.8施工期间环保管理及宣传指南 4.8.1 一般规定

① 建设单位、项目办,尤其是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与培

训工作,要求施工人员进场前进行一次全面、有效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环境保护的意识,并在施工营地、预制场、施工便道、施工区域边界等地方设置标牌、标语等,确保施工期间做到人人心中有环保;

② 项目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及评比考核工作。即建设单位、项目

办、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等必须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同时建设单位、项目办、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应设立层层监督、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制度,即要求建设单位对项目办、项目办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定期检查,各级单位均成立专项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评比考核,并列入年终及完工后的考核内容。

4.8.2 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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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保宣传口号

a) 请爱护我们共同的家园——青藏高原; b) 保护三江源就是保护我们的“水塔”;

c) 科学施工珍爱生态环境,以人为本铸造精品工程; d) 像爱护我们的孩子一样爱护野生动物; e) 像爱护我们的眼睛一样爱护高原湖泊; f) 野生动物,人类的朋友; g) 青藏高原,人类的后花园;

h) 保护高原生态环境,维护子孙后代利益; i) 小草千年生,毁之顷刻间; j) 加强环境保护,树立文明形象; k) 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l) 文明规范施工,勿越“雷池”半步; m) 加强民族团结,维护藏汉关系;

n) 别让“三江源”流出的最后一滴水是我们的眼泪; o) 别让“中华水塔”成为“中华旱塔”;

p) 请不要让“人类基因库”中的任何一员“掉队”; q) 请不要在“双亲”的“眼睛”中揉沙子; r) 做高原的守护者,您责无旁贷。 (2)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内容主要有:

①监督施工中的施工行为和环保措施、水土保持措施的执行情况。 ②监督是否随意占用破坏自然保护区内湿地、灌木林地、草地。

③监督规范工程临时占地的施工行为和施工范围,严禁在施工区外车辆随意行驶,随意弃土弃渣等施工活动。

④监督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施工活动。

⑤监督施工人员违法盗猎及随意破坏自然生态环境行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和教育,严禁施工人员追赶、捕杀野生动物;严禁施工人员远离施工范围随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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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则

5.0.1 本指南同青海省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建设标准化施工指南——冻土部分、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等一同执行;

5.0.2 本指南由青海省共和至玉树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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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i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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