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考核办法

更新时间:2023-12-21 06:00: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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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勒沟学区中心校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一、克勒沟学区中心校教师师德考核按照《学区中心校师德考核方案》分为两部分对学区全体教师进行考评:第一部分为学校和学区量化考核,分值80分;第二部分为民主评议:分值20分,其中教师互评5分,领导(校(园)长、学区研训员、学区主管校长)评价评议15分。

二、学校和学区量化考核办法(按照分值100分考核,折合为80分) (一)、基本素养(10分,各校、园考核,学区复核)

1、按学区中心校的要求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字迹清晰、书写认真,达到规定字数。(5分)

2、积极参加学区中心校和学校组织的师德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2分)

3、积极参加学区和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除此项得分(3分)

(二)、教学常规(30分,学校、学区共同考核,各占50%)

按照中心校制定教学业务考评细则,加强过程性督导检查,从班主任工作、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学生辅导、学生学习成绩考核、教研教改方面对教师进行考核。(注:各校(园)考核时各项总分折合为30分)

(三)、学术水平与业务技能(10分,学校考核,学区复核) 1、教师在本校每学期至少上1节公开课。(5分)

2、积极参加学区组织的公开课、优秀课和教学比武,少参加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3、代表学校或学区参加教学比武活动、参加技能大赛、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学科指导、特长辅导、业训队指导获奖的给予加分奖励。 (1)省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 (2)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 (3)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 (4)学区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

备注:1、奖励加分以一学年期间最高奖励一项计入考核成绩,不累计加分。2、校(园)长收集教师证书原件(自每年3月至现在)交学区。

(四)、日常表现(20分,各校、园考核,学区复核) 1、教师工作量(7分):班容量以单班50人,复式班40人为正常班容量,超过标准加分,每超5人加1分(不足5人不加分,最高限度加3分)。

2、出勤(10分,累计计算,扣完为止):按照中心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及教师考核方案中教师出勤考核进行考核。

3、承担的临时性的工作(3分),以各校上报的成绩为准。 (五)、教学成绩(30)

此项得分以中心校考核成绩为准。

三、民主评议(20分,其中教师互评5分,领导(校(园)长、学区研训员、学区主管校长)评价评议15分。

结合教师日常的工作态度、工作水平、工作业绩、工作量、参与活动、出勤情况等方面进行评议。

四、一票否决因素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直接认定不合格。

1、每学期组织的学生、家长师德满意度问卷测评,不满意率达到1/3者。

2、讽刺、挖苦、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3、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强迫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从中谋取利益。

4、无故不上课,或对学生作业有布置而无批改,耽误教学。

5、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用错误的言行区分学生,严重挫伤学生自尊心。

6、工作日午间饮酒,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睡觉等。

7、在评选先进、职称评审等过程中弄虚作假。

8、故意捏造谣言,歪曲事实,恶意诋毁、中伤、诽谤、威胁集体或他人。

9、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安排,或用不负责任的方式消极拒绝。 10、参与赌博、色情活动、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等有违社会公德行为。 11、传播、灌输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思想,参与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组织或活动。

12、举报查实的、造成较大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因违纪受到中心校处分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要求的行为。

五、此考核细则自2014年3月执行,考核对象为全体小学、幼儿园教师(包括当年分配的特岗教师及本校在编不在岗人员),代课教师不参加考评。

各校校长、幼儿园中心园长作为考核第一责任人,考核时要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徇私舞弊,发现弄虚作者,校长、园长师德一票否决,并追究校长、园长责任,全学区内进行通报批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i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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