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致商铺业户告知函

更新时间:2023-07-18 23:28: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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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铺环境管理规定》

致商铺业户的告知函

尊敬的商铺业主/租户:

你们好!为了提升**商铺的整体形象,改善商铺的经营环境,依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小区业主管理规约》的相关规定以及辖区城管、派出所对物业的要求,特对小区商铺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1、噪音管理:

根据《**小区主管理规约》允许噪音作业的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日严禁噪音作业,否则将限电处理。

2、门面招牌、户外广告:

1)门面招牌应“一店一牌”,设置户外广告要向有关城管部门咨询相关事宜。

2)严禁在公共区域墙面乱张贴、涂写、刻画。

3、门前环境管理:保证门前及周边公共区域市容整洁、环境卫生整洁,并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车辆有序停放,不得乱堆放垃圾及杂物。

4、出店经营及乱晾晒:临街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不得在城市主要道路临街建筑物的阳台、窗外、屋顶堆放、晾晒、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5、安装空调、遮阳篷:需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

6、园林绿化:爱护商铺门前的花池及绿化,严禁在树木上牵绳挂锁,严禁任何破坏性行为。

对不按照第2,3,4,5,6条规定执行的,城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另外,为确保商铺安全,建议您在门上加装门锁,夜间如发现商铺周边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或直接拨打辖区派出所报警电话以便及时得到支援和处理。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生意兴隆!

**派出所报警电话:***

****物业服务中心24小时热线:***

编号:WI-ZH-ZY13-F02 版本:A/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gp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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