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有机房曳引式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检报告(2017版) - 图文

更新时间:2023-09-23 13:39:01 阅读量: 自然科学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报告编号: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检报告

——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有机房)

使用单位名称 : 注册代码 :

设备代码 : 设备类别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单位内编号 : 维保单位名称 : 自检日期 :

说 明

1.本报告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和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编制,适用于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的检验。

2.现场检验至少由两名具有电梯安装维修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 3.“检验内容、要求与记录”栏中填写要求:

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际测量或者测量后计算处理的数据; 4.“自检结果”栏中填写要求:

(1)如果符合要求,在“自检结果”栏中划“√”, 如果经自检不符合要求,在“自检结果”栏中划“×”

(2)对于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中做简要说明,难以表述清楚的,在检验报告中另加附页描述,“自检结果”栏中填写“见附页XX” ; (3)对于不适用的项目,“自检结果”栏中划“/”。

5.本报告应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输出,字迹应工整,涂改无效。需更改时,应在更改处划上横线并由更改者签字。

6.本报告须有自检、审核人员以及批准人员的签字并加盖检验单位公章或检验合格章方为有效。

维保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基本信息表

设设使安制改型备用全造造备使单管单单品用位理位位地代人名名种 点 码 员 称 称 号 改产造品日编期 号 单位内编号 制造日期 使用登记证编号 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电话 额设备主要 额定载重量 kg 技术参数 层站门数 层 站 门 控检验依据 定制速方度 m/s 式 控制 整机 检验 条件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1、机房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5、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特殊情况下,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的,检验现场的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应当符合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 1 4 7 10 13 温湿度计 钢丝绳探伤仪 多功能钳型电流表 转速表 激光测距仪 2 5 8 11 游标卡尺 钢直尺 卷尺 塞尺 3 6 9 12 磁力线锤 测力计 平衡系数测试仪 放大镜 B类项目:不合格 项, C类项目:不合格 项,其他项目:不合格 项 自检结论: 自检人员: 审核人员: 批准人员: 自检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Xxxxx电梯有限公司 第1页共12页

项目 类项类 编号 别 检验内容、要求与记录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自 检 结 果 B 1 技术资料 (2) 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5)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 1.4 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 使用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 资料 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⑷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⑸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C ⑴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 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往机房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2.1 ③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 65°~75°之间,并机房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通道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与通⑵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道门 ⑶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不小于0.60m,高度应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机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门外侧有下述或者类似警示标志: “电梯机器--危险 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C 2.5 照明⑴机房应设永久性电气照明;在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设有一2 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机 与插房 座 及 2.6 ⑵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主开相 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关 关 设 (2)驱动主机工作时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备 (3) 曳引轮轮槽不得有缺损或者不正常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B (4) 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 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行时 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 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 有油污; B 2.7 ★(5)手动紧急操作装置符合以下要求: 驱动①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主机 动主机时动作; 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可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④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个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Xxxxx电梯有限公司 第2页共12页

类别 项类 项目 编号 检验内容、要求与记录 (2) 断相、错相保护功能有效,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设错相保护 (4)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者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 向; 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6)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在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上或者其附近标明“旁路”字样,并且标明旁路装置的“旁路”状态或者“关”状态; 2.8 控制柜、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 ②旁路时取消正常运行(包括动力操作的自动门的任何运行);只有在检修运行或者紧急电动运行状 态下,轿厢才能够运行;运行期间,轿厢上的听觉 信号和轿底的闪烁灯起作用; ③能够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层门门锁触点、轿门关闭触点、轿门门锁触点;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和轿门的触点;对于手动层门,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和层门门锁触点; ④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 ☆(7)应当具有门回路检测功能,当轿厢在开锁区域 内、轿门开启并且层门门锁释放时,监测检查轿门 关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层门门锁锁紧位置 的电气安全装置和轿门监控信号的正确动作;如果 监测到上述装置的故障, 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运行 ☆(8)应当具有制动器故障保护功能,当监测到制动器的提起(或者释放)失效 时,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 启动 ☆(9)自动救援操作装置(如果有)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型号、产品 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的铭牌和该装置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②在外电网断电至少等待 3s 后自动投入救援运行,电梯自动平层并且开门; ③当电梯处于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电气安全 装置动作或者主开关断开时,不得投入救援运行; ④设有一个非自动复位的开关,当该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时,该装置不能启动救援运行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 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 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 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2.9 (3)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完好,运转时不得出现 碰擦、卡阻、转动不灵活等 限速现象,动作正常 器 (4)受检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每 2 年(对于使用年限不超过 15 年的限速器)或者每年(对于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限速器)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 验,校验结果应当符合要求 2.10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 分应当与保护导体(PE,地 接地 线)可靠连接

自 检 结 果 B 2 机 房 及 相 关 设 备 B C Xxxxx电梯有限公司 第3页共12页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g9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