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鞍山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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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学校简介

鞍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师范类院校,位于拥有世界第一玉佛、亚洲著名温泉、国家名胜千山、中华宝玉之都和祖国钢铁之都的优秀旅游城市——辽宁省鞍山市。学校始建于1958年,1993年升格为鞍山师范学院,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开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建校50余年来,学校秉承“博雅兼上知行合一”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定不移地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为国家基础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近7万名优秀毕业生,遍布了祖国的各条战线。学校占地面积68.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9万平方米。设有14个二级分院、4个公共教研部、2个附属学校。各类在校生总数近2万人,已形成了从全日制本专科生教育到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目前,学校有教职员工1128人,其中教授83人、副教授262人,博士112人、硕士458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80%以上。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优秀教师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人,省青年骨干教师17人,近50人被东北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多所院校聘为博、硕士生导师。2003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省、市各级科研项目6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发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600余篇。

鞍山师范学院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和办学优势,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

第二部分 报考指南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在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

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

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信息无效。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准确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研招网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英语(或日语、俄语)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教育综合)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业务课考试参考书目请见《鞍山师范学院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业务课一(教育综合)考试,请查询教育部颁布的考试大纲。

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达到教育部2015年一区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有效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及考生资格等信息进行

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复试的具体办法及要求请于2015年3月中旬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鞍山师范学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二)复试时间:2015年4月底前完成。

(三)复试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鞍山师范学院。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择优录取。

八、其他

(一)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二)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人数为准。

(三)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要求请参照当年国家教育部规定。

(四)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政策不同,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第三部分 招生计划

注: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部分 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研究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二、奖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全覆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都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二)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第二学年将评定国家奖学金,奖金额度20000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覆盖,等级分别为一等20%,获得8000元;二等30%,获得5000元;三等50%,获得3000元。凡被录取的一志愿考生,第一年学年均获得一等奖学金;

(四)设立境外学习交流基金,完成研究生赴境外进行联合培养学习;

(五)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创新课题研究和创新成果奖励。

第五部分 联系方式

一、学校代码:10169

二、联系部门: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412-296029513124125846 陈老师电话:0412-2960785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见《鞍山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鞍山师范学研究生处网址:http://202.199.248.20/

(四)E—mail:asncyjs@

(五)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

邮编:114007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fq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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