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水、电、氧等能源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4-05-24 06:1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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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氧等能源应急预案

一)能源应急组织及职责 1、供电应急指挥部:

在能源系统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根据需要设立指挥部,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行政副院长担任指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能源应急供应工作。 2、供应组: 组长:总务科长 成员:总务科全体人员

负责医院应急供电、供水、供氧工作。 (一)应急程序:

1、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成能源供应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应急能源供应工作。

2、能源供应应急指挥部接到命令后,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供应组应急供应工作。

3、对外线故障,能源供应应急指挥部须及时向市政管理有关单位报告故障情况,争取优先修复。

4、医院实行双电路供电,其中一条电路实施供电,另一条电路备用。

5、一旦院内短路停电或供电所供电故障,立即通知电工室人员,(电工值班人员电话见值班室电话表)配电室人员立即切换至备用电路继续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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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医院电工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供电故障停电时,科室值班人员应安抚患者并立即拨打电话通知值班电工到场排除故障。 7、值班电工接供电故障通知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检修,恢复供电。若故障严重,超过15分钟不能恢复供电时,应立即通知总务科、院办室、院行政值班。

8、总务科、院办室、院行政值班人员接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院长报告,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必要时请求供电局支援。

9、行政值班人员查看电梯、手术室、中心机房等部门情况,准备启动其他应急预案。

10、接到院内科室供氧故障报告后,总务科长应立即通知液氧供氧专职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维修。

11、供氧专职人员发现压力表压力下降故障暂时不能排除时,须立即报告总务科长,必要时启用备用氧气瓶进行供氧。

12、接到院内供水故障报告后,总务科长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故障现场进行检查、维修,必要时通知自来水公司,同时将情况报告突发事件应急管委会。若24小时不能修复供水,应采取相应措施,如购买桶装饮用水供医患人员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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