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社会工作奖学金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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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社会工作奖学金评定细则

社会工作奖学金是由上海商学院财经学院设立,旨在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表彰积极参加班级、团委、学生会、学生公寓各类工作的学生,为学校的各类工作建设做出贡献的学生。该奖项要求获奖学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工作能力具有表率作用,成为身边同学学习的榜样。我院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及鼓励科研创新的原则,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一、 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名额:

本奖学金的奖励范围为以下三类学员:

第一类,在班级工作中为班级做出突出贡献,协助老师完成班级管理的各项工作、在班级工作中认真负责、办事公正、成绩显著。每个班级评选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第二类,在学生公寓工作中担任楼长、层长、厅长的学生,并且为学生公寓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积极协助住宿辅导员和楼管阿姨工作的,工作认真踏实,有一定的工作业绩。每个年级评选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第三类,在团委、学生会工作中有突出积极表现、协助老师完成各类活动和各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业绩突出,能力出众的学生。团委推选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学生会推选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二、 奖学金评定标准和方法:

第一类评选方法,由班级同学投票选举出为班级工作做出积极、突出、贡献的同学,在班级工作中能主动、积极协助辅导员完成各项班级工作。推选学生没有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

第二类评选方法,由年级组长、楼管阿姨、住宿辅导员共同协商推选出在学生公寓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公寓学生干部,推选学生积极主动帮助住宿辅导员、楼管阿姨完成公寓住宿的各项工作,在公寓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和表现的公寓学生干部。推选学生没有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

第三类评选方法,由团委和学生会分别票选出对团委、学生会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在各项活动和工作中有出色表现和显著业绩的学生。推选学生没有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

三、 奖励额度:

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四、 评奖程序:

2011年10月开展社会工作奖学金评审工作,11月评审结束。评审程序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通知要在全院范围发布。评审条例和评审名单在易班上公示。

1、辅导员根据评审条件选出候选人,推荐人选需在学院范围内

公布,确定不少于3天的公示期,对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向学生做出解释;公寓类社会工作奖学金申请人需自行向辅导员申请。

2、辅导员和相关老师公示后确定的候选人名单,由学生从易班下载并填写社会工作奖学金申请表,按规定时间上交辅导员,并上报学院,学院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初审(评审资格、受处分情况情况等);

3、学院将初审合格的候选人名单在易班上进行公示,确定不少于3天的公示期,并对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向全院学生做出解释;

4、 公示期满后,社会工作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学生获奖名

单;

5、 确定、公布获奖学生名单;

6、 发放证书和奖学金,并将获奖名单及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处。

五、 评奖材料申报和时间截点:

11月3日-11月5日在易班上公示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细则; 11月5日-11月11日推选班级、团学、学生公寓候选人,在易班上下载并填写社会工作奖学金申请表,上交辅导员审核。

11月11日-11月18日经学院审核后,在易班上公布社会奖学金获奖名单。

上海商学院

财经学院

2011-11-2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eh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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