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类别

更新时间:2024-05-21 00:1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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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抗震类别的划分(AP1000)

核电厂物项共划分为三个抗震类别:抗震I类、抗震II类和非核抗震类。

抗震I类:适用于安全有关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也适用于支持或保护安全有关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安全有关物项就是提供以下这些必要功能的物项:

▲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压力边界完整性 ▲能停堆和维持反应堆在安全停堆工况

▲对可能造成潜在厂外辐照,能防止或缓解其事故后果。

抗震II类:适用于执行非安全有关功能和安全停堆地震下不要求继续执行功能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抗震II类构筑物、系统和部件设计防止其在安全停堆地震条件下垮塌。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划分为抗震II类是为了防止其在安全停堆地震时结构性失效或影响抗震I类物项。

抗震II类构筑物、系统和部件设计使得在安全停堆地震条件下不会造成不可接受的结构性失效或影响抗震I类物项。如果抗震II类流体系统位于敏感设备附近,则要求其具有适当的压力边界完整性。

非核抗震类:抗震I类和抗震II类以外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为非核抗震类(Ns)构筑物、系统和部件。

2、抗震I级设备的设计分类

对于机械设备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包含有运动部件的,称之为能动设备,如泵、阀。其它的称为非能动设备,如容器、管道、槽罐。

对抗震I类设备又可分为1I、1F和1A 三类

(1) 1I类:在安全停堆地震载荷下仅要求保证其完整性的设备,没有提出对变形的

限制要求。

(2) 1F类:在安全停堆地震载荷下不但保持完整性还应保持功能性要求的设备。如

工程安全设施非能动部件和其支承系统,如它们的管道等。这里的应力限制要求比1I类更严一些,以限制其变形。

(3) 1A类:它是对于能动设备而言,是针对有可运行能力要求的设备。用以保证

其运行部件或机构的良好运行功能。它的应力限值更加严格。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e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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