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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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XXXXX有限公司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二O一一年

目 录

1、矿级领导、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2、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 3、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4、安全目标管理及安全奖惩制度 5、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6、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7、安全教育培训训制度 8、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9、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0、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1、煤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安全检查制度

矿级领导、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地位,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增强煤矿企业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中矿级领导是指总经理、安全副总、生产副总、机电副总、技术副总及通风部长等主要矿级领导。 第三条 煤矿企业领导入井跟班作业的主要工作任务: 1.参加班前会。

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及班组长工作情况。 3.巡查主要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 4.排查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工作地点存在的隐患。 5.核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6.落实安全办公会议所确定的安全生产事宜。 7.处理现场突发事件。

第四条领导每月跟班作业次数规定:

1.总经理:每月入井次数不少于5次,其中跟班作业次数不少于5次。

2.安全副总:每月入井次数不少于15次,其中跟班作业次数不少于7次。

3.生产副总:每月入井次数不少于15次,其中跟班作业次数不少于7次。

4.机电副总:每月入井次数不少于15次,其中跟班作业次数不少于7次。

5.技术副总:每月入井次数不少于15次,其中跟班作业次数不少于7次。

6.通风部长(矿长助理):每月入井次数不少于15次,其中跟班作业次数不少于7次。

7.各部室部长:每月入井次数不少于15次,其中跟班作业次数不少于6次。

第五条领导跟班作业时间要求: 跟班领导必须同工人同上同下。

第六条 煤矿企业领导入井跟班作业监督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跟班作业登记制度。做到班前会登记,调度登记和公司领导个人入坑记录三对照。个人记录要有发现问题或处理问题记载。

2.建立完善跟班作业跟踪制度。总经理对发现的问题出井后在调度室亲笔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由调度室主任以文字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负责落实的部门要做好记录。 3.建立完善定期抽查和不定期审查制度。对公司领导入井跟班作业情况,作为安全检查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检查,如发现有不履行跟班作业规定的,可当场作出处罚。 4.建立完善跟班作业公示制度。要在井口附近建立公司

领导入井跟班作业公示牌,每月底公示当月入井跟班作

业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发现公示情况不实,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实行调度入井打卡制度,调度室负责做好调度监控记录。

第七条 本规定适应于本公司。

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组织

1、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总经理为第一责任者,安全副总为直接责任者,统管全矿安全生产;下设生产技术部、队、组,实行分级负责,层次管理。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2、安全生产监察系统:公司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公司设安全部、井口设安全小组,设安全员,形成安全生产监察网络体系,对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监察工作。

3、安全生产监督系统:公司设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井口有监督员,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体系,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实行监督,发动职工及家属参加管理,参加监督。

4、安全部,是公司和“董事会”的具体管理职能机构,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监察指挥组织,指挥全体安监系统和检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井设安检小组,抓本井的全面安全工作,对本井安全生产负责,组织指挥所属安全员做好安全工作。

6、班组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检工作,监督执行《安全规程》,检查不安全因素,组织全班人员及时妥善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7、安全工作,要专人抓,要层层抓,全员都把关,全员都有责,全员都要抓,互相监督,共同抓好安全生产。

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1、安全生产记录。队班设安全生产记录,记录要记清,写明执行规程情况,有无事故因素,险情和事故,采取哪些安全措施方案,和作业场所安全状况等。

2、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部设安全检查记录,在日常检查中,分别抽查和集中大检查时,把检查项目,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和处理意见等写清。

3、安全会议记录。包括安全工作会,安全专题分析会和事故调查处理会等。写明议题,意见和决议等内容。

4、安全工作统计报表,安全工作情况,要按系统逐级统计上报。有日报表,月报表。报表由统计资料管理系统人员负责登记,填报。

5、事故处理档案,轻伤填“轻伤事故报告”表式写明伤者情况,受伤部位,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或结果等。重伤以上事故档案,要有事故调查报告,诊断证明,事故处理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等。事故处理档案由矿安全部或公司组织的专职人员搞好,办公室存档管理。

6、安全工作文书档案。包括安全工作计划、决定、通报、总结和报告等,矿内形成的材料都要立案管理。过程由安全部管理,年末由办公室统一整理立卷,存档,上级有关文件,经由办公室管理。

7、事故发生要加强思想组织工作,及时组织恢复生产,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尽量减少影响。

三、安全管理实际工作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工作列为头等大事,抓部署工作,检查工作,总结工作,都要把安全工作贯彻在一切工作之中,并坚持始终。

2、贯彻安全法规,上好安全课,搞好安全教育,从懂得安全知识,个个都知道安全法规、制度、规程、条例,处处都做安全工作,尤其新工人不经安全教育不上岗。

3、每月28日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专门检查安全工作,讲安全工作,研究安全工作,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改变安全工作中的不足。

4、安全工作立足于防,工作做在形成过程前,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必须加强日常的检查,督促工作,工作要实,要求要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不能拖延,处理不了的,立即报告,并负责催办,解决为止。

5、认真执行“法规”、“规程”、“制度”执行要严,惩罚严明,发现问题,追究责任,该罚的处罚,以严纪保安全。

6、不断完善安全制度,按“规程”、“制度”要严格执行。还要发现问题,分析情况,研究政策,结合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加以制约,予以防范,从而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使其更完善、适用。

7、安全工作要问责,问题发生在哪里,就由哪里负责,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给予经济处罚或下岗。故意造成损失的

追其刑事责任。

四、安全事故跟踪处理

1、发生事故,立即按系统登记,报告,各有关单位接到报告必须认真处理不得拖延。

2、搞好抢救工作。发生事故首先要救人,必须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护理和治疗,同时做好灾区治理防范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搞好事故调查,凡是发生事故,都要及时进行调查,必须把发生事故的情况,原因和责任查清。一定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准确、搞实、搞清,写出调查报告。

4、搞好事故分析,进行安全教育,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凡发生事故,查明情况后,都要在一定范围内,搞事故分析,讲明事故情况,原因,找出防范措施,使大家都能从中得到教育,责任人得到处理,从而引起重视。

5、搞好事故现场处理,事故现场的恢复。按批准权限进行,一经批准立即组织恢复生产,制定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及时恢复正常生产。无安全措施,不得生产。

6、搞好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应区别不同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特别是对可预见事故 严惩责任人。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安全办公会议,原则上应为每月一号、十号、二十号召开一次,时间定为下午3:00。

二、安全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时,由分管安全的副总或技术副总主持,安全领导组人员参加。

三、当日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内容、落实单位和负责人,具体实施措施,由主管安全的副总和技术副总共同商定,并提前一天向总经理进行汇报。

四、安全办公会议所定项目,安全副总应督促检查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在下次的安全办公会议上应首先检查和听取上次安全办公会议所定问题的解决情况报告,对无故未按期落实和解决隐患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再次下达限期解决问题和隐患的命令。

五、安全办公会议所涉及参加的单位和人员,由安全副总和总经理共同商定后,由安全检查人员进行通知,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携带的资料准时参加会议。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与经济责任目标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我公司特别制定了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制度。

一、安全管理主要目标 1、绝对死亡人数为零

2、一次发生两人以上重伤事故为零 3、瓦斯、透水、火灾事故为零 4、全年轻重伤事故控制为零 二、考核指标奖惩条件

1、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奖励5000元。 2、杜绝死亡事故,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罚5000元-10000元,并承担上级对事故处理的责任。

3、当月发生轻伤事故的单位罚2000元、重伤3000元,重伤以上5000元。

三、强调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隐瞒大小轻重伤事故。否则,追究坑口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2、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科处理事故,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认真的分析,以便明确责任,严肃处理。

3、各级领导不准违章指挥,发现违章指挥罚款500元。 四、执行办法

全面完成全年考核指标,年终公司安全部审查备案,报公司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查批准后予以兑现,对出事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及罚款,由公司安全部审批出据,经有关领导批准当月兑现,并做出处理。

奖惩制度

一、罚款规定

1、安全副总每月初必须召开安委会,传达上级安全例会精神,总结本公司上月安全工作情况,对本月的安全工作提出安排要求。无故不主持召开安委会,对安全副总罚款壹佰元。

2、采掘工作面开工前三天,技术副总必须向施工单位职工贯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无作业规程、施工措施或未向职工进行贯彻而开工的,除立即停止作业外,对技术副总罚款壹佰元。

3、采掘工作面因责任事故造成冒顶,对责任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影响生产一个小班罚款贰佰元,影响生产两个小班罚款肆佰元,依次类推。

4、采掘工作面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冒顶,冒顶事故达到两个小班对施工单位罚款壹佰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班次增加罚款壹佰元。

5、采掘工作面的支护(柱距、棚距、迎山角、柱窝、柱帽等)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否则对责任者罚款伍拾元,如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验收员却给予验收,对验收员一并罚款伍拾元。

6、施工单位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在规定期限内解决。未采取措施,对施工单位罚款伍佰元。造成事故时,要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7、发生死亡事故,对上级罚款由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承担。

8、凡当月发生重伤事故的班组,对该班组的班组长、安全员罚款叁佰元。

9、凡当月发生轻伤在3人次(包括3人次)以上,对该班组长、安全员罚款伍佰元。

10、月终验收或上级管理部门验收,机电设备完好率达不到“90.5.1”,对机电副总罚款壹佰元。

11、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对责任者罚款贰佰元。 12、凡因责任事故烧毁电机,损坏减速器等电气设备时,经机电部门视情况给予伍拾至壹佰元的经济罚款。

13、井下严禁明火操作,违者罚款壹佰元,确实需要电焊、气焊时,经董事会研究,技术副总拿出措施并签字后,采取特殊措施实施,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06条执行。

14、运输系统中,凡应安设信号的地点,必须声光兼备,声光信号不全,对责任者罚款伍拾元。

15、运输系统中,所挂车数不准超过规定,多挂一辆,对操作者罚款伍拾元,若是领导强行指令,以发号司令者罚款伍拾元。

16、矿车与钢丝绳、矿车与矿车,必须用连接环,插销挂紧、插牢,不准用其它物件代替,若出现一处不符合规定,对责任者罚款伍拾元,以此类推。

17、斜井、斜巷运送物料时,必须做到“一坡三挡”。操作时如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罚款摘挂人员伍拾元。

18、不准扒车。蹬勾、蹬溜行走,凡违者罚款伍拾元。 19、提升井要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违者罚款伍拾元。

20、不准带烟、火入井,被检查到立即开除出矿,同时对坑口检身员罚款贰佰元,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21、采掘工作面放炮母线分别不得短于100米,经检查发现放炮母线短一米,对放炮员罚款伍拾元。

22、装配引药,必须避开电气设备,在安全地点进行,不准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经检查发现,如不听劝阻,罚款伍拾元。

23、放炮时,必须使用放炮器,若井下使用明火放炮、放明炮、放糊炮,发现一次,对责任者罚款伍拾元。

24、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装箱存放,凡炸药、雷管乱扔乱放时,对责任者罚款伍拾元。

25、放炮不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致使他人误入放炮区时,未造成事故的对责任者罚款伍拾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6、瓦斯员必须按通风队规定的巡回检查路线、范围、次数检查瓦斯,发现一次空班漏检,虚报、假报或提前上井时,罚款壹佰元。

27、随意停止局扇运转时,对责任者罚款壹佰元。 28、安全员对违章行为听之任之、视而不见、不劝告、不制止,经发现一次罚款壹佰元。

29、安全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时,罚款壹佰元。 30、盗窃生产设备和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另加倍罚款。

31、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严禁作业,不听劝阻者,罚款伍佰元,队组长在场不加制止时,对队长以上干部分别罚款壹佰元。

32、阻碍安检人员检查,对安检人员谩骂者,罚款伍拾元;殴打安检人员者,罚款壹佰元,造成人员受伤者除罚款外,还应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和安检人员工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33、有两种以上违章行为时,以累计罚款的办法进行经

济制裁。

34、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按上级部门处罚条款执行。

二、罚款办法

1、发现违犯本规定,要报公司安委会,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追查、分析,三日内将经过、原因、违章者名单和本人检查及处理意见报到安委会,安委会记录,并通知财务、人事劳资部门,从当月工资或奖金中扣除所罚金额。

2、违犯本规定的罚款由财务分户保管,此款用作奖励安全生产有功人员、安全竞赛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前提是必须对一切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必要的制度。

2、煤矿井下事故隐患的排查必须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由安全副总、生产副总、技术副总、机电副总、通风部长具体负责,会同各职能科室、生产单位参与予以排查。

3、煤矿井下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范围:

A:安全副总负责全矿井下一切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B:技术副总负责开采、顶板管理、地质、水文地质地测,生产技术、规程的制订所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C:生产副总主要负责煤矿井下“一通三防”工作存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D:机电副总主要负责机电设备、有关失爆、不合格产品存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E:通风部长协助技术副总负责井下“一通三防”工作和瓦斯抽采、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4、对煤矿井下存在问题隐患必须天天查、月月查、年年查,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

5、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不得虚报、盲报或夸大。

6、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作必要的处

理,解决不了的要撤出人员,停止生产,并上报有关领导、安检人员。待处理后方可恢复生产。

7、所有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逐条登记,记录在案,有关人员签字。

8、利用班前、班后安全例会通报存在的问题。 9、从事煤矿生产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程等,指挥生产和现场管理与作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由生技部技术人员负责编写,在编写前应预先征求科长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并收集有关技术和安全资料。

2、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写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编写。

3、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写后,应先交给部长预审,经补充修改后,应提前十天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召集生产、安全、机电、通风、调度等有关领导集体审查签字,最后报矿长审批。

4、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长批准后,送交文印室打印,提前五天发至有关单位。即:总经理、生产副总、安全副总、技术副总、机电副总、通风部长、调度室、生技部、安全部、机电部、通风部、施工单位。

5、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应提前三天由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学习贯彻,并让职工签字。

6、贯彻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详细统计到会人数和姓名,对遗漏人员,应在其工作前,进行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补课,在执行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学习,中途参加生产的工人必须经过学习作业规程,方可参加生产。

7、批准的作业规程不得随意修改,发现与实际情况不

符时,如过断层、顶压、破碎带、采掘机械更换、采掘进度变更、巷道断面及支护方式等,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向生技部申请,由生技部对原有规程负责修改,制定补充措施,经负责生产、安全、通风、机电等有关领导和部室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与要求。 本标准使用于本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工程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辅助生产单位。下同)

二、管理职能

1、一级教育:大中专实习生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新入公司工人由教育部负责组织进行教育。

2、二、三级安全教育:大中专实习生和新入公司工人由教育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由教育部安全负责人拟定培(复)训计划。安全副总落实专人组织送培。

三、安全会议和安全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日常安全会议

(1)公司安全例会每月一次总经理部主持,公司安全副总、有关部室负责人、职能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参加。总结每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点作出布臵。

(2)公司每年末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安全生产上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布臵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任务。

(3)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由其安全部门(岗位)主持,

安全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岗位)负责人参加。内容: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信息;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问题;对当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布臵,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并做好会议记录。

(4)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讲话,预想当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安全情况,研究布臵措施。做到“三交一清”(即:交施工任务、交施工环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职工的思想及身体情况)。

(5)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

(6)工人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各级领导及部室有关人员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内容:

a、 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臵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b、 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事故原因,制订预防措施;

c、 开展反事故演习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

d、 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 e、 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

议;

f、 学习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g、 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技术座谈的攻关;

h、 参加公司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四、安全教育 1、三级安全教育

新进公司职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 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小时,

其教育内容:

a、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b、 本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d、 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

e、 本公司和同类型企业的典型事故及教训。 (2) 二级安全教育

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小时,其教育内容: a、 本单位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b、 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 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d、 以往的事故教训。

(3) 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0小时,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a、 本岗位(工种)的施工生产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b、 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c、 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臵、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d、 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4)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公司安全部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本工种所享受的劳保待遇。

(5)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单位的领导负责。

2、入井前安全教育

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教育部的安全教育后,方可入井作业。教育培训部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的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

3、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

(1)定义: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的危害因素的作业者(如:电工、电焊工、司机等)称特种作业人员。

(2)教育培训部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报公司。

(3)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企管部负责。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市级以上的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上海市有关部门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任职。

6、经常性安全教育

(1)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标语、简报、电视、播放录象等,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2)教育部具体实施。 7、季节性教育

由教育培训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 ,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8、其他安全教育

(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2)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3)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变动工种(岗位)时,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工作。

(4)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5)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附着脚手架、塔吊、升降机、高支撑模板等)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教育。

9、公司和教育培训部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一、通风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井下通风设备管理,保证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通风设备管理制度:

1、通风设备在入井前,机电维修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登记造册,如发现设备不完好、不防爆、隔爆不得入井。

2、井下安装、搬迁局扇、开关,必须填写《局扇移迁指令》报技术负责人、机电维修人员审批。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局扇移迁指令》的要求安设局扇、开关、电缆等。

4、在移动局扇开关前,必须撤断电源,严禁带电移动。 5、井下局扇、开关、一旦发现失爆或局扇叶片变形,必须撤出地面检修。

6、井下局扇由当班局扇司机专人管理,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停开。

7、井下未使用的局扇开关,必须撤断电源,施工单位立即运出地面防止受潮影响下次正常使用。

8、井下检修局扇开关时,必须先撤断电源移动到进风流中再检修,或由安全人员、瓦斯员在场检查瓦斯浓度不超标时方可检修。

9、井下通风设备必须登记造册,认真管理。

二、煤矿电器失爆检修制度 1、电器管理

井下电器必须符合规定,严禁使用失爆和伪劣产品,电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人员,其它人员不得安装、拆换、移动井下电器,并由专业人员按期检修保养。

2、电器保养检修

井下电器必须执行严格的保养、维修计划、电工必须每月定期对井下所用电器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每6个月必须对井下电器进行清洗,加黄油保养,对有失爆或破损电器,要及时维修、更换。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所有电器进行检查。

3、电器管理使用制度

井下严禁私自拆装矿灯。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或加锁。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设备,需要检修和搬迁时必须切断电源。井下瓦斯浓度超过限时,所有电器必须停止运行,应立即组织安全人员查清原因,排放瓦斯后方可运行。

三、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为适应井下正常生产,准确使用仪器、仪表,保证仪器、仪表的使用寿命,特制定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在使用仪器、仪表前,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仪器、仪表性能、操作、维护保养。

2、仪器、仪表落实专人使用,专人维护管理,实行登记

造册。建立卡片档案进行统一维修,统一发放.

3、对有故障的仪器、仪表不准带入井下使用。 4、在携带或操作使用仪器、仪表时,必须小心谨慎,正确操作,不得碰撞、损坏仪器、仪表。

5、按规定对仪器、仪表进行按时校对。

6、在使用仪器、仪表过程中,发现有损坏或失爆现象,测量的数据有疑点,必须停止使用,只有在经修理、校正后方可使用。

7、要爱护仪器、仪表,出井后必须把仪器、仪表的粉尘清扫干净。

8、对瓦斯报警仪、使用后必须进行充电,在平时使用或存放过程中,必须经常检查电源,不得过放电。

四、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设备是扑灭各种火灾的专用工具,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改作它用。

2、使用单位对消防器材和设备实行统一配备、统一造册、统一编号、统一换药、维修,按各科队的工作区域落实到各队管理。

3、各队配备的灭火器材和设备要分别落实到人,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要做到无丢失、无损坏,如有丢失、损坏,及时查清原因,并上报矿部进行处理。

4、各队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队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适时

掌握其火险因素,做到心中有底,做好器材和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保持插销灵活,筒体清洁。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

5、公司每月对全矿的消防安全器材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按年限定期换药粉和更换,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对各队值班人员进行培训和辅导,使其会使用,以保障扑救火灾的应急作用。

6、如当月检查发现有损坏、丢失的,公司按照区域管理的范围,按损失的实际数量,全额由该队进行赔偿,资金由部门第一责任人负担。

7、全公司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消防法规,确保消防器材和设施完好,确保在扑救各种火灾中发挥主要作用。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爆破器材的管理,杜绝流失现象,特制定本爆破器材管理制度,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一、爆破材料领用,必须由当班班组长开具证明,爆破材料库库管员方可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领用,否则重罚。

二、放炮员领用炸药、雷管消耗后,必须在井下现场经跟班瓦检员验数确认,瓦检员在当班消耗本人签上自己的姓名,以示负责。每查获一次瓦检员未签字罚50元;库管员看到炸药、雷管消耗单上瓦检员未签字而发放了炸药,罚款 50元。

三、消耗与剩余数必须清晰可认,不得涂改,如有笔误,本栏作废,另记一栏。

四、各工作面放炮员完班后,必须将炸药、雷管箱,火药领退消耗本交回炸药库,与库管员核对领用与消耗数后,方可离开炸药库;炸药雷管箱不得上锁,库管员统一保管;下班领用时记数后,随同炸药雷管一起发放,并上好锁。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炸药雷管箱放臵在工作面或宿舍,发现一次,罚 200 元。

六、库管员发现当班放炮员末将炸药雷管箱交回仓库,必须立即追踪,并及时报告坑口查处,否则每查获一次罚款200元。

七、如发现火药流失,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如因火药流失造成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交当地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放炮器必须由放炮员保管,放炮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将放炮器和放炮钥匙一起悬挂在巷道中,无人看管。

入井人员检身及出入井清点登记制度

1、井口检身员由调度室直接领导,严格执行“井口检身员”岗位责任制度。

2、井口检身员要认真负责,敢于向一切违章和私拿国家集体财产者作斗争。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携带矿灯、报警仪、自救器;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入井前严禁喝酒,严禁穿化纤衣服。井口检身员必须对入井人员检身,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及时制止违章人员。

4、所有职工必须服从检身,如有不服从或吵嘴、打架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直至开除出矿。

5、如检查出带烟火入井或私拿集体财产者(炸药、雷管、电缆等),根据情节轻重和个人态度给予罚款和除名处分。

6、入井前职工签到入井,由检身员核准后,报公司调度室登记,班完后,由检身员清点人数,与入井签到人数相符,并报矿调度室。

7、若发现井下丢失火工品、工具等,检身员未发现,对当班检身员严肃处理,直至调离其工作岗位。

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岗位责任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人人有岗位责任制,事事有考核标准,按经济责任制综合评定奖励。

2、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确定班组的质量方针和目标,规定各个的质量指标,确保产品质量。

3、开展劳动竞赛,维护劳动纪律,搞好生产现场管理,保证安全文明生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4、开展技术业务学习,提高班组成员的文化水平,加强练兵,使之成为技术和业务过得硬,文化素养较高的新型工人。

5、搞好班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及时填写原始记录和凭证,做到准确、及时、整齐、清晰、按时公布,妥善保管。

6、加强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生产、管理、生活、学习的全过程中去,使之形成互相信任互相尊重,心情舒畅, 工作积极向上生动局面。

7、抓好班组民主管理,依靠群众,对班组生产技术和生活大事由班组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充分调动班组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每个人的主人翁责任感。

安全大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每月的5号、15号、25号由我公司安全检查组组长、安全副总带领生产部室全体人员对各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8号、18号、28号的下午三点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安全会议。

检查内容:

1、检查坑口、作业队组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指示、指令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上一次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3、检查坑口、队组作业人员是否按章办事,以及三大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4、检查各单位在采、掘、机。运、通方面以及火工品管理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5、安全设施是否齐全,防范设施是否正常。 6、检查是否有“三违”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在全矿通报。

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要在安全会议上通报,并指定专人落实。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d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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