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分类 - 图文

更新时间:2023-10-19 07:3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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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医院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暂 行)

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卫生部《2009

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为切实落实以“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为暂行方案,临床科室在实施过程中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医务部,以优化方案,便于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一、医疗技术准入和医疗技术分类管理组织实施机构

为了全面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和医疗技术分类管理”,以及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各项内容,结合医院分类管理的要求和医院具体情况,成立医院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小组,其成员和职责如下:

组 长:吕仕银 副主任:张成荣 杨灵军

成 员: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医学伦理委员会成员、医疗质量管理委 员会成员以及手术分级管理委员会成员。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由陈虹刚同志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职 责:

1.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解释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

2.考核、审批、认定医师医疗技术准入资质和临床医师诊治疾病的范围。

3.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医疗技术分类管理的落实情况。并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上通报,纳入每月医疗质量考核的内容进行考核。

二、医疗技术分类 医疗技术分类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各科室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各科室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小组定期检查、考核、备案。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省卫生厅申报的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卫生厅制定并公布。由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小组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要求,负责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定期检查第二类医疗技术的实施情况,实施科室作好记录,报医务部备案。发现医疗技术隐患,立即上报医务部。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小组讨论,决定解决方案。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由卫生部公布的医疗技术,本院不能开展。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主要是指以下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医疗技术分类管理流程及要求:

1、医院学术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负责第一、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工作,医务部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2、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均需报医务部,医务部进行组织医院学术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论证、讨论并报卫生局,进行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医务部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医务部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医务部定期向卫生局报告。

本院已开展的第二类医疗技术(见医疗技术分类目录),各科室应定期

或不定期向医务部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近远期疗效情况等,医务部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疗技术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医务部定期向医疗技术分类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应用二年后,技术成熟,且临床应用效果好、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少者,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后,可暂停书面汇报。

3、各临床科室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医务部报告:

(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省卫生厅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2)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5)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4、各临床科室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请医务处批准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1)与该项医疗技术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设备、设施、辅助条件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带来不确定后果的;

(2)该项医疗技术非关键环节发生改变的;

(3)准予该项医疗技术诊疗科目登记后1年内未在临床应用的; (4)该项医疗技术中止1年以上拟重新开展的。 四、本医院医疗技术分类目录 见附件

附件:医疗技术分类目录 一、本院第一类医疗技术目录

专 业 新生儿、儿科 技 术 项 目 名 称 感染性休克、脑疝的诊治和抢救 新生儿窒息的复苏及合并症的抢救(包括缺血缺氧、颅内出血) 小儿消化道疾病的诊治 慢性阻塞性肺病的规范治疗 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呼 吸 大咯血的抢救 自发性气胸的处理 胸腔积液的诊治 肺源性心脏病的诊断与处理 急慢性呼吸衰竭的诊断与处理 肺癌的诊断与处理 胸腔穿刺术 肺脓肿的诊断与处理 消 化 肾 内 心 血 管 常规内镜(胃镜、纤维结肠镜)检查 黄疸的鉴别诊断 上消化道的出血的诊治 肝昏迷、肝功能衰竭诊治 急性肾小球肾炎的诊治 肾病综合症的诊治 泌尿系感染的诊治 泌尿系超声、核素及影像学检查 急慢性心力衰竭的处理 重症心律失常的诊治 心脏骤停及心脏性猝死的抢救 心源性休克的抢救 原发性高血压的诊治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诊治 心脏瓣膜病的诊治 糖尿病及其酮症酸中毒、高渗性非糖尿病昏迷的诊断与治疗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诊断与治疗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诊断与治疗 高脂血症的诊断与治疗 痛风的诊断与治疗 水电解质代谢与酸碱平衡失常的诊断与治疗 脑血管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 技 术 项 目 名 称 儿科常见病的诊治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的诊治 神经系统疾病的诊治 急性期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急性期中、重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肺源性心脑并发症的诊断与处理 大量自发性气胸的处理 血液气体分析 简易呼吸支持 痰液的病原学检测 肺功能检测 呼吸机的正确使用 急性弥漫性腹膜炎的诊治 急诊内镜检查 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的诊治 急性梗阻化脓性胆管炎诊治 原发性与继发性肾小球肾炎疾病的诊治 肾性高血压的诊治 肾功能测定 床旁心电监护 心脏超声心动图 急性肺水肿的抢救 急性心肌梗塞的诊断与处理 动态心电图 心肌疾病的诊治 血糖的检测 内分泌腺超声波检查 葡萄糖耐量试验 胰岛素释放试验 甲状腺危象的抢救 内分泌激素测定:游离三碘甲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 癫痫的诊断与规范化治疗 内 分 泌 神 内 血 液 普 外 颅内高压的对症治疗及常见病因检查 中枢神经系统炎性疾病的诊治 脑电图和脑脊液的检查 帕金森病的诊断和处理 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的诊治 EEG、肌电图、TCD 常见出血性疾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诊治) 骨髓穿刺及细胞形态学分类 出血及血栓性疾病的诊治 肝脾破裂修补术 胆囊切除,胆道探查术 胰十二指肠切除术 肝肿瘤左、右半切除术 高位胆囊损伤修复术 肝叶部分切除术 肺楔形切除术 肋骨肿瘤切除术 心包开窗术 食管癌根治术 颈及胸上段食管癌切除术 肺大疱切除、胸膜固定术 输尿管下段切开取石 前列腺汽化电切 单纯肾切除术 尿道手术 人工半关节置换术 腰椎间盘突出髓核摘除术 骨、关节、脊椎结核病灶清除术 四肢大血管损伤的修复 全身复合性损伤的诊断与治疗 各类开放性骨折的急诊处理 手外伤清创处理 四肢骨干骨折的手术治疗 产后出血发生率:阴道分娩<3-4% 产后出血发生率:剖宫产<6% 常见营养性贫血、缺铁性贫血的诊治 慢性白血病的诊治 再生障碍性贫血的诊治 溶血性贫血的诊治 胆肠吻合术 左外叶切除术 门奇断流术 胰腺囊肿内引流术 常见急腹症外科处理 胆总管十二指肠吻合术 坏死性胰腺炎清创引流术 喷门、食管下段肿瘤切除术 周围型肺癌肺叶肺叶切除术 食管良性肿瘤切除术 膈疝修补术 胸腔闭式引流术 肺裂伤修补术 肋间血管缝扎止血术 输尿管上段切开取石术 膀胱部分切除术 膀胱破裂修补术 肾盂切开取石 膀胱癌电切 大脑半球(凸面)表浅肿瘤切除术 颅内压增高的内外减压术 骨关节化脓感染的诊断治疗 腰椎前后路手术治疗 胸 外 泌 尿 外 科 神 外 骨 科 骨关节肿瘤切除术 周围神经损伤探查吻合术 腰椎滑脱减压固定术 颈椎损伤内固定术 截肢(指,趾)术 先天性髋关节脱位保守治疗与手术治疗 产 科 围产期新生儿监护及抢救(包括窒息复苏) 产后出血死亡率:0 高危妊娠监测及系统管理 产道诊断技术(器官发育明显畸形的彩超监测、中枢神经管缺陷做甲胎蛋白筛查,21-3体做唐氏筛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do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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