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例法的案例

更新时间:2023-10-27 03:0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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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皮连生等在小学低年级进行的汉语句法与词性概念和规则的教学实验研究加以说明。1[2]

1986年上学期华东师范大学附小三年级语文期末考试有如下测验题:“

儿慢慢(de)大起来了,桑叶也剪(de)粗了,以后就开始喂整片(de)桑叶了。我总是高高兴兴(de)把桑叶擦(de)干干净净,再轻轻(de)、均匀(de)撒到匾里。”要求学生用“的、

地、得”三个结构助词填空。我们随机抽查了一个班的成绩,结果这道题无一人全对,全班的正确率只有56.36%。考虑到这里只有三个词选择填空,学生随机猜测,正确率也可能达到30%以上,可见这道题的考分是很低的。

这道题考查的是学生运用句法和词法规则办事的能力。要正确应用“的、地、得”三个结构助词填空,儿童必须掌握汉语的一套词法规则。这套词法规则可以用下述形式简单表示:

名词 动词 的 地 得 代词 形容词 具体地说:1.名词和代词前的修饰词带“的”;2.动词和形容词前的修饰词带“地”;3.动词和形容词之后的修饰词前用“得”。我们试教的结果发现,用词法规则来解决“的、地、得”三个结构助词的误用问题不够理想。因为汉语的词的词性离不开它在句子中的作用。如“胜利”一词,在“胜利了的中国人民”中作形容词用,在“中国人民胜利了”中作动词用,在“下定决心,争取胜利”中作名词用。

词性的判断必须参照词在句子中所担负的功能。

经过实验,我们发现,通过掌握一套句法规则更便于纠正学生误用“的、地、得”三个结构助词。句法规则可以概括如下:

A.A.的 宾语

的 主语 地 谓语

B.得 补

具体地说:1.主语、宾语前的修饰词带“的”;谓语前的修饰词带“地”;谓语之后的修饰前用“得”。

这两套规则是彼此关联的。因为主语一般由名词和代词充当,谓语一般由动词和形容词充当。学生掌握了第一套规则有助于掌握第二套规则,反之亦然。如果学生能同时应用这两套规则来判断“的、地、得”的应用情况,则在遇到疑难句子时,便会表现出更强的能力。

但是,小学二、三年级的学生能不能初步掌握这套句法规则呢?我们的研究表明,小学二年级后期的儿童在简单句(被动句除外)的范畴之内,完全能掌握上述句法规则,关键是如何教的问题。

我们认为,掌握上述句法规则的关键是形成模式识别的能力。儿童首先应识别“句子”,在形成了“句子”概念之后,再识别句子中的“主语”、“谓语”和“宾语”,“补语”可暂时不教,因为谓语之后的修饰前用“得”这一规则中未出现“补语”概念。一旦“主语”、“谓语”和“宾语”这几个句子成分的模式能被儿童识别了,规则应用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教学步骤如下:

第一步:初步形成句子概念。 方 法:先提供若干典型的例子,如, 我是老师(“是”字句)

小军帮助成绩差的同学(主谓宾句) 小鸟飞得很快(主谓补句)

在呈现许多例句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概括。使学生认识到,完整的句子必须包括两部分:

谁 怎么样 (1) (2) 干什么

什么 是什么

这一概括便构成了学生识别句子的认知模式。接着提供句子的正、反例,让学生识别。同时规定一套操作步骤,以便教师给学生提供及时的反馈信息便于学生自我纠正。

例句如下: √爸爸是厂里的工人

谁 是 什么 √我的衣服很美丽

什么 怎么样 长风公园湖面上的船 ??

要求学生给完整的句子打勾,不是句子的不打勾,并在完整的句子上完成如例句所示的练习。对不是句子的反例,说明不是完整句子的理由。如此反复练习,并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至全班熟练掌握后转入第二步。

第二步:在句子中分化出主要成分和次要成分 方 法:出示如下例句并完成如例句所示的练习。 我们的教室很明亮 教室 明亮 什么 怎么样 活泼的小红难过地哭了 小红 哭了 谁 干什么

第三步:用正式术语“主语”、“谓语”、“宾语”概括句子的主要成分。 方 法:首先,教师直接告诉学生,在缩短了的短句中,句子中前面部分

的“谁”或“什么”,换一个名称叫“主语”,后面部分的“怎么样” (包括“干什么”,“是什么”)叫谓语部分。“干”和“是”叫谓语。这里的“什么”叫宾语。符号学习不是概念本身的学习,只是学习相同概念的不同名称,故没有什么难度。紧接着让学生进行练习。练习方法:先进行缩句,并在短句中找主语和谓语,有宾语的还要找出宾语,如:

小明高高兴兴地上学去 小明 上学去 主语 谓语 然后在长句中直接找主、谓、宾,如: 我爱冬天的梅花 主谓 宾

明明的妈妈热得满头大汗 主谓

第四步:从例句中概括出表示主语、谓语和宾语的词的词性。

方 法:出示若干例句(例句见上,这里从略)。教师引导学生发现规律。由于二年级期末的小学生已有一定的词性概念基础,这一步进行得很顺利。最后得到如下对应关系:

主语 谓语 宾语 代词 动词 代词 名词 形容词 名词

第五步:从例句中概括出三个“de”(的、地、得)的运用规则,用简化的形式表示如下:

1.句法规则 主语

(的) 宾语 (地) 谓语 (得)

2.词法规则

名词 动词 (的) (地) (得)

代词 形容词 紧接着出现各式各样的例句,让学生反复应用上述规则。 如:他(de)弟弟紧紧(de)拉着他的手 小鸡冷(de)发抖

先让学生找主谓宾,然后填写“的、地、得”。

检查教学效果的方式是参照教学目标的测验。教学之后进行了即时测验。试卷包括28个句子。每个句子要划出主谓宾,然后用“的、地、得”三个词选择填空。全卷100个计分点,其中主、谓各28分;宾语9分;“的、地、得”分别为11、13、和11分。三个月后进行了重测。重测试卷在形式上与第一次的试卷相同,在保持句型不变的条件下,更换了其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同时还改变了题序。即时测验全班38人,平均错误率为3.94%,三个月错误仍只有9.79%。错误主要出现在几个差生身上。如重测时有两名学生失分86分,几乎占全班失分的1/4。

在我们所规定的简单句的范围之内,二年级期末的小学生应用句法和词法规则填写“的、地、得”的能力形成了。这一教学的成功表明:应用规则的前提是形成概念(即识别模式)。概念和规则的教学总是通过正反例,学生的思维过程从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逐步深入,逐步发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dn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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