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大安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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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大安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大交招〔2014〕C01号

招 标 文 件

四川·自贡

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印制

二O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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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二、总 则 ........................................... 6 三、招标文件 ......................................... 6 四、投标文件 ......................................... 7 五、开标、评标和中标 ................................ 12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14 七、投标纪律要求 .................................... 15 八、支付货款 ........................................ 16 九、质疑和投诉 ...................................... 1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7 第四章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 29 第五章 评标办法 ..................................... 38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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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

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大安区政府机关事务所委托,拟对自贡市大安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大交招(2014)C01号

二、招标项目:自贡市大安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确定自贡市大安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企业三家,服务期限: 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7、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资格并经公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机动车维修企业。

8、经营场所位于自贡市城区范围内(西至南环路、南至杨公桥、东至恐龙馆、北至北环路)。

9、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4年5月4日起至2014年5月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安区仁和路鸿基花苑2楼)现场购买。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和本人身份证。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5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地方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未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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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均不具有投标资格。

《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投标人2011年04月0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

八、开标地点: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大安区仁和路鸿基花苑2楼)。 九、本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 www.sczfcg.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大安区政府机关事务所 地 址:自贡市大安区广华路54号 联系人: 易女士 电 话:13990057451

采购代理机构: 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大安区仁和路鸿基花苑2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13-2210716 传 真:0813-2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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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投标企业发放经营许可证的同一机构)报备的工时1 价格标的 定额和工时单价为标准进行优惠,优惠率均不低于20%;以购进材料价格为准收取材料综合管理费,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不高于10%。 2 3 采购方式 评标方法 公开招标 综合评分法 金 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交款方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提交。转账凭证需注明“自贡市大安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 户 名: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大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4 投标保证金 账 号: 88030120002506964 交款截止时间:2014年5月19日17:00时前(以银行支付凭证加盖“办讫章”所记录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具有投标资格。 金 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5 履约保证金 交款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同投标保证金。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缴纳。 6 7 服务期限 付款方式 2014年6月1日00时00分至2014年12月31日24时00分。 实行财政集中统一支付,每季度结算并支付一次。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大安区政府机关事务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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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db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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