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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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西南公司杭州地铁2号线二期工程SG2-23

标项目部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管理办法

为保障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及企业规章制度落实到作业层、到工地,最广泛地发挥员工在生产一线保安全的作用,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的规定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生产一线设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一步加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紫之隧道V标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受工会组织委托,代表工会履行群众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职能,兼职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设置原则

1.要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根据《工会法》、《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的相关要求,在现有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和一线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队伍的基础上,在生产一线增设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监督检查职责。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工会。

2.要坚持协同工作的原则。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应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配合行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开展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接受同级安全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3.要坚持因地制宜、比例合理、管理有效的原则。每个生产班组(队)或作业点(均含协作队伍)、每道生产工序都必须设置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比例可按一线员工总数(含

协作队伍)的5%左右配置。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因工作变动时应及时补配。

4.要坚持立足一线、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必须设在生产一线,突出重点岗位、重点设备、关键工序,特别是要在协作队伍中设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把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延伸覆盖到每个岗位、每道工序,不留死角。

5.严格落实“五纳入”原则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选配 (1)纳入安全管理体系。根据股份公司5.21会议精神,各单位要将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中要明示群安员队伍及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等内容,并予以公告,为群安员发挥作用创造前提条件。

(2)纳入单位集体合同。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是职工维护合法权益、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体现。将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纳入集体合同中,明确各自责任,体现双方意愿。

(3)纳入安全稽查、安全大检查的重要内容

组织群安员积极参加本项目开展的安全稽查、安全大检查活动,要把群众安全监督工作作为安全稽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使群众安全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使群安员有更多的机会、更大的舞台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4)纳入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开展在一线,重点在一线,作用在一线。将群众安全监督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作为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检查,督促群众生产监督员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5)纳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比条件。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的宗旨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水平,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因此,项目部要认真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指示精神,将其纳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当中,作为评比考核的一想重要指标。

二、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员工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2.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敢于抵制违反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的行为;

3.身体健康,能胜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工作;

4.现场实际工作二年以上,经验丰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掌握相关安全生产知识;

5.具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能有效表达员工合法诉求,在员工中享有较高威望。

三、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职权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班组(队)和工点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2.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检查班组(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健康设施是否到位,监督检查重点、特殊部位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监督检查班组(队)作业环境及各种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并立即向专职安全员、项目部领导汇报,并跟踪监督问题整改到位;

4.参与并监督项目部、班组(队)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5.收集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班组(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6.督促本单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

7.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在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立即报告并组织员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若遭拒绝,可建议工会发放“红、黄”通知书;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上报,并迅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

四、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待遇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在岗履职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1.依据考核结果,每月发放200元的兼职岗位津贴。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兼职岗位津贴由各单位安全费用中列支;

2.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向上级报告后,避免和防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做出了突出贡献。项目部应及时向公司工会和公司安质部门报告,填写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奖励评审表,经公司研究后,给予一次性2000---10000元的奖励。奖励费用由公司行政列支。

3.项目部每年将总结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表彰奖励先进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

五、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管理

1.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产生办法

按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设置原则和任职条件,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可通过以下办法产生:

(1) 公开招聘; (2) 职(民)工推选; (3) 项目部拟定;

(4) 职工代表、施工员(领工员)、技术员等具备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条件的生产人员应优先聘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

无论采取那种形式,项目部上报聘用人员,子分公司工会审批发证,报局工会备案建立花名册。 2.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培训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培训工作,由工会组织牵头,安质、人力资源等部门配合。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候选人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40学时;培训考试合格后择优聘用、发证上岗;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上岗后,项目部要进一步加强岗位针对性培训,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岗位培训。

3.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发“中国中铁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证”。持证有效期原则上与项目工期相同。

4.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上岗,必须佩戴“中国中铁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臂章,项目部负责日常监督。 六、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信息管理

项目部要结合实际情况,每月坚持召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专题会议。设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日常工作中的各类信息。

七、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考核

1.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考核为月度考核。

2.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月度考核由工会牵头,安质部、综合办公室、财务部、团委等部门协助;月度季度考核由项目部负责。

3.月度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要建立档案备查,考核合格后按月度进行津贴的发放。

4.项目部不定期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进行抽样检查考核。 5.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所在班组(队)、工点、工序,发生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由经理部安委会研究给予经济处罚或解聘处理。

八、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解聘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cw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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