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通典》、《唐会要》开启的典志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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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唐会要》开启的典志系列

记录制度的典籍,最早可以追溯到“三礼”。在图书分类中,出现关于典章制度的部类

见于阮孝绪《七录》。其“传记录”的旧事、职官、仪典、法制四部,在《隋书·经籍志》史部为“旧事”、“职官”、“仪注”、“刑法”四类。所著录之书,皆为朝廷政法礼仪。唐朝前期,这四类书数量剧增,形式与内容方面也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增加新的专题,如“选举”。二是注意沿革考察。三是初具总结性质。同时,注意到单项制度的撰述多为“一时之制,非长久之道”,“编于史志”的大都“伤于浅近”,“失于未达”,“不能尽其旨要”,而未编入史志的“遗文余事,亦多散亡”。

由记录单项制度走向综合考察,由一朝一代典章制度向系统探索沿革演变,两个方面的结合,促成典志史的出现。唐玄宗开元末,刘秩“取《周礼》六官所职”,撰分门书《政典》已具有综合性、系统性,继之而起的《通典》产生出久远的影响。

一、“颇探政理,窃究始终”《通典》

《通典》适应社会变动而出现,为史学发展带来转机。

杜佑(735—812),字君卿,唐京兆府万年县(今陕西长安县)人。历经代宗、德宗数朝,自地方僚佐升迁封疆大吏,直至宰相。代宗大历三年(768)纂修《通典》初具规模,德宗贞元十七年(801)完成《通典》200卷。

(一)《通典》的“篇第之旨”

《通典》纂修不完全遵循“圣人之道”,提出从社会实际出发的主张,对当时社会结构及内在联系做出第一次完整地论述。以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的次序分别考其沿革,认识其间的相互联系,形成一个新的逻辑结构:从经济基础到政治体制,从选举到设官,从文教到法制,从中央到地方,从汉族到边族。以这样的结构编排全书,不仅建立起一个认识社会结构的全新体系,而且成为历史编纂学上的一大创举。

历代史志中的律、历、天文、五行,包括符瑞、祥瑞、征灵等,不反映社会结构,不表现社会风貌,《通典》根本不取。历代史志中所无的选举、兵、边防,杜佑视为社会结构的重要内容,同食货、职官、礼并列。选举、兵独立门类是其首创,为其后史志仿效。边防所记周边政权或部族,相当于纪传史中“四夷传”、“外国传”。

(二)《通典》的性质与内容

杜佑《通典序》说要使“览之者庶知篇第之旨”,其“篇第之旨”究竟是什么呢?这就涉及如何认识《通典》的性质问题。《通典》一部是什么性质的书,自问世以来就认识不一。当时,“颇详旨趣”并为之作序的李翰为其书“知之者甚稀”而“长太息”过。宋代数百年间大都“以类书目之”,《直斋书录解题》以其“载古今制度沿革”而视为“典故”。明清谓其为“政书”,近代以来称典志史。下面,分四个点对其性质和内容进行考察。

1、从“体要”探“政理”

《通典》成书后二年摘要为《理道要诀》,《进理道要诀表》表述了这样的思想:“窃思理道,不录空言。由是累纪修纂《通典》,包罗数千年事,探讨礼法刑政,遂成二百卷。”“理道”即“治道”治理之道,为避唐高宗李治名讳,改治为理。考察上千年“礼法刑政”沿革,是为了是探寻“理道”。把握住这一点,才能准确认识《通典》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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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理道要诀》自序表达出与以往探“理道”的区别:以往谈理道者“多主规谏而略于体要,臣颇探政理,窃究始终。”先前谈治政得失,大多以议论、规谏为主,忽略“体要”。杜佑探寻“理道”不在“规谏”而在“体要”,从“体要”出发“探政理”,这是超越前人之处。所谓“体要”,指“治政得失”的关键——体制,而体制是寓于社会结构之中的。“颇探政理,窃究始终”八字表明,考察“体要”的“始终”,为的是探寻“政理”。这与司马迁“通古今之变”、“稽其成败兴坏之理”有着明显的承继关系。不同的是,司马迁处在社会制度大变革之后,认识“变”相对容易。杜佑处在同一制度自身起变化时,对“变”的察觉要困难得多。但杜佑恰恰把着眼点放在为政的关键——体制之“变”上,由此入手“探政理”,极大地推进了司马迁所欲稽之“理”。

不以皇帝个人作为为规谏对象,而要从“治政得失”的关键——体制的古今变化中探寻施政之道,把“探政理”同反映体制的社会结构变革紧紧联系在一起,这才是杜佑修纂《通典》的旨趣,这一旨趣把史学功用推进了一大步。

2、酌古通今,既弊思变

“酌古之要,通今之宜,既弊而思变,乃泽流无竭”,这一思想贯穿《通典》全书,服从于“探政理”需要,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

1)古今既异,形势亦殊。针对美化往昔社会的各种说法,用历史事实对“非今是古”者进行驳斥。在认识人类社会不断进化的基础上,看到古今的差异,得出“古今既异,形势亦殊”的结论。

2)欲行古道,势莫能遵。不把重大历史事变的原因仅仅归结为个人作为,而是从社会变革中去进行探寻,提出“势”、“形势”、“事理”等概念。古今异制,形势驱之,欲行古道,“势”决定其行不通,这是杜佑探“政理”的重要内容。

(3)随时立制,既弊而变。认识到古今体制变化的不可抗拒,认识到决定重大事变的因素是客观存在的“形势”、“事理”,行之有效的施政之道只能是“随时拯弊,因物利用”。这不但体现其“酌古通今”思想,更反映杜佑“经世”的意识。

3、记述礼仪,考察社会

礼,从其产生之日始,就作为人们行为规范、法规和仪式而干预整个社会。在其后的发展演变中,一方面形成一朝一代的礼仪制度,另一方面又因习成风,变为一家一姓的“良风美俗”。从这个意义上讲,礼仪记录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演进的轨迹,既有维护“封建等级”和强化“封建统治”的内容,又容纳着中华民族传统的诸多基本方面。

《通典》礼100卷,按卷数计,占全书一半篇幅。吉礼为祭祀天地之礼,包括一部分祭祀祖先的内容,反映中华民族古来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的形式,从中可以探得中国原始宗教的起源、社会作用及其演变。嘉礼,包括冠冕、婚嫁以及由婚姻派生出的宗族关系。宾礼,记朝聘之礼、宾主之仪。军礼,为命将出师等礼。凶礼,包括各类丧祭制度、各种亲族服制及其所反映的亲族关系。除吃饭问题在食货之外,人类生活的基本内容——衣着(冠冕)、婚嫁、宗族、丧葬等,是《通典》100卷礼记述的重点。

家庭“作为社会经济单位”是整个社会结构的基本细胞,考察婚姻、宗族关系,是杜佑认识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的需要,也是其“探政理”的重要内容。由婚姻形成的五宗、九族和亲族服制,反映“血缘亲属关系的亲疏异同”,这正是“完备地制定的亲属制度的基础”。透过嘉礼、凶礼的记述,可以揭示这种“亲属制度”是如何成为制约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的。

丧礼和祭礼反映人们的鬼魂崇拜观念,贯穿于现实社会关系之中,因此丧葬问题是嫁娶之外古代社会生活中的又一重要内容。从杜佑有选择的记述,既可看清古代厚葬与薄葬的演变之迹,又表明他本人反对厚葬的立场。

总之,通过礼仪沿革了解中国古代婚姻状况、家庭结构、宗法关系、社会生活、文化生活以及认识中国古代社会基本面貌,是一个很值得探索的问题,决不应排斥在史学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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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礼”纳入“思理道”、“探政理”的范围,杜佑有两点过人之处。一是《通典》记述礼仪沿革与以往“滞儒”不同。“滞儒”们“空事钻研”的都是“方今不行之典,于时无用之仪”,杜佑主张“从宜之旨”,记述“便俗适时”的有用内容。二是杜佑考察礼仪沿革,重“古今之异制”,强调“皆贵适时”,反对(因)“循往古之仪”!如果说“探政理”的话,这是杜佑所探“理”中最有价值的地方。

4、凡为著述,诚要审详

州郡门关于“星宿分野”的一则“议曰”写道:“凡为著述,诚要审详者也。但编旧文,不加考核,递相因袭,是误后学。”全书的说、评、议,都可以认为是杜佑对“旧文”的一种“考核”。这种严谨的著述态度,使其书保存的许多珍贵史料,深为辑佚家所重视。

总结一句:《通典》在历史认识方面开出认识社会结构的新体系,在历史编纂方面开出史书编纂的新系列。从“体要”出发“探政理”,是其基本著述宗旨。记述礼仪,是为详细考察社会。

二、“集天下之书为一书”的《通志》

《史记》之后、宋代以前,出现两部纪传体通史:一是南朝梁武帝敕群臣续《史记》而修通史,二是中唐《高氏小史》。到了南宋高宗年间,郑樵“集天下之书”的“会通”之作《通志》问世,因为不能跻身“正史”行列,被视为“别史”。

(一)《通志》的编纂

郑樵(1104—1162,或1103—1161),字渔仲,兴化军莆田(今属福建)人。两宋交替,与兄郑厚在家乡夹漈山下、霞溪之滨隐居。兄住溪东,弟住溪西,号溪西遗民,有夹漈草堂。

高宗绍兴十九年(1149)前后表示:“自司马(迁)以来,凡作史者皆是书,不是史。又诸史家各成一代之书,而无通体。樵欲自今天子中兴,上达秦汉之前,著为一书,曰通史。”绍兴三十一年(1161)进献《通志》。

全书200卷,以纪、传(含世家)、谱、略、载记五体构成《史记》之后又一综合体(或曰纪传体)通史。纪传部分,汇总《史记》至《隋书》十五史,改变各史断代不相因、彼此有重复的弊端。按年代会同史事,进行补正,作贯通性编排。同时,核实辨妄、考信订误,用“臣谨按”的形式表示。

尽管郑樵十分推崇司马迁的“会通之法”,却没有司马迁的胆识,纪传不仅没有“通今”,如其所说至“今天子中兴”,甚至连《唐书》、《五代史》也因“本朝大臣所修”而“不敢议”。

(二)“总天下之大学术”的《通志略》

自序“今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二十略,通常称《通志略》,总52卷。总序用一半篇幅序说各略宗旨。

礼、职官、选举、刑法、食货5略,取材于杜佑《通典》对应的5门。氏族、六书、七音、都邑、昆虫草木5略为旧史所无,取自其本人著书。天文、地里、谥、器服、乐、艺文、校雠、图谱、金石、灾祥10略,取自其本人著书。

1、会通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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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志》总序开宗明义:“百川异趋,必会于海,……万国殊途,必通诸夏,……会通之义大矣哉!”只有会通,才能“极古今之变”,这是司马迁“通古今之变”自中唐以后出现的新趋势。由于郑樵的经历不同于杜佑,只能从学术角度阐述其“会通之义”,即所谓“总天下之大学术”而已。

郑樵的会通,是尽可能汇总各种史料,按时序贯通各类事物,探其源流,理出线索,即所谓“会天下之书而修”,“集天下之书为一书”,包括纵通、旁通两个方面。不仅容纳了社会历史所固有的内容,而且将氏族、文字、音韵、动物、植物等的内容进行贯通,使史学领域进一步扩大。郑樵的“集天下之书为一书”,比起后来“五经皆史”、“六经皆史”,更具有实践性的品格。

二十略体现“总天下之大学术”的旁通,各略又分别贯彻着纵通的原则。强调:“类例既分,学术自明,以其先后本末具在”。将历代典章、学术分门别类,探其源流,本身自有体系。各略再分门类,纲目有序。郑樵区分类例,不单是为查考方便,重要之处有二:一是为辨明事物性质,二是为考镜学术源流。

《通志略》是在最广泛地搜集历代之书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整理而成,但局限也很明显,一是仅限于“总天下之大学术”,没有将社会历史“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察;二是注意到某些具体典志、学术的前后演变,没有对其相互之间关系的探讨。

2、反对空言,力行实学

《通志》总序深耻史书“皆准《春秋》,事事褒贬”,指出义理之学、辞章之学皆“非为实学”。揭露欺人、欺天“二学”:“说《春秋》者,皆谓孔子寓褒贬于一字之间,……尽推己意而诬以圣人之意,此之谓欺人之学”;“说《洪范》者,皆以明五行之旨,刘向创释其传于前,诸史因之而为志于后,析天下灾祥之变而推之于金、木、水、火、土之域,……此之谓欺天之学”。针对欺人、欺天之学,从“务实”角度作《灾祥略》,为“绝其妖”,“专以记实迹,削去五行相应之说”,只记天象及地震、水、旱、火、风等灾害,成为一份上起春秋,下迄隋代天象与自然灾害的记录。

由于这两方面的巨大成就,《文史通义》肯定其“承通史家风而成一家言”,将其与《通典》、《资治通鉴》、《太和通选》相提并论。《四库全书总目》评述说:“采摭既已浩博,议论亦多警辟,虽纯驳互见,而瑕不掩瑜,究非游谈无根者可及,至今资为考镜,与杜佑、马端临书并称‘三通’,亦有以焉。”“三通”之说,由此而来。

三、“融会错综,原始要终”的《文献通考》

郑樵之后,南宋遗民马端临继《通典》及唐、宋会要,编著成《文献通考》,影响远及明、清。

(一)《文献通考》的编著

马端临生平,《宋元学案》有小传,并为《新元史》采用,但因简略造成一定混乱。应当综合《乐平县志》、李谨思《文献通考序》、余谦《文献通考叙记》等相关材料详加审定。

1、马端临编著《文献通考》 马端临,字贵与,饶州乐平(今属江西)人。据顺治《乐平县志·人物·文学》、《选举·乡举》记载推算,生当理宗宝祐二年(1254)。

李谨思《文献通考序》:“过江四丁未矣,而《通考》又成。”高宗建炎元年丁未南迁,到第四个丁未年即180年后,元成宗大德十一年丁未(1307)书成。余谦《叙记》(1339)以泰定元年(1324)西湖书院刊印完成,又过11年马端临已不在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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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编著《文献通考》的三大原因:一是“断代为史,无会通因仍之道”,《资治通鉴》虽然“会通”,却“略于典章经制”;二是《通典》有欠“明备”、“精审”,而唐以前尚无会要;三是“典章经制实相因”,“其变通张弛之故”需要“融会错综,原始要终而推寻之”。因此,接过《通典》体例,承各史表、志,继唐及五代《会要》,汇聚“典章经制”,为一集大成之作。

自上古至南宋宁宗嘉定末年,分文、献、注三大基本类型:叙事,本之经史而参之以历代会要以及百家传记。信而有证者从之,乖异传疑者不录,所谓‘文’也。论事,先取当时臣僚奏疏,次及近代诸儒评论,以至名流燕谈,稗官纪录。一话一言,可以订典故得失,证史传是非者,则采而录,所谓‘献’也。其载诸史传而可疑,稽诸先儒论辨而未当者,研精覃思,悠然有得,则窃著己意,附其后。作为叙事的“文”,以年代顺序编排,顶格书写;作为论事的“献”,臣僚奏疏低一格,诸儒评论低二格,标明“某人曰”,其父之言标“先公曰”;马端临自意加“按”字,低二格。

《自序》是了解全书的纲领,包括编纂旨趣、作24考的依据以及各考的基本内容。 2、更趋完备的认识社会结构的体系 在肯定《通典》“纲领宏大”的同时,参照唐、五代、宋会要以及各史志门类,将《通典》9门增为24考。经籍、帝系、氏族、封建、象纬5考为《通典》所无,仿唐及五代《会要》而增。象纬、物异,马端临认为反映人们对天象、各种异常现象的认识,应当纳入社会历史研究范围。特别是将灾祥归为“反常”的自然存在:“不曰妖,不曰祥,而总名之曰物异。”这是一种科学的态度。

对于《通典》原有的门类,区分更为精细。所增篇、目大都是宋代新出现的社会内容,反映马端临“详近”的编纂原则。经马端临的新增、细分,《文献通考》较比《通典》在编纂结构上更趋完备,反映社会历史更为丰富,将认识社会结构的体系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文献通考》的旨趣:“推寻变通张弛之故”

《文献通考自序》开篇写道:“《诗》、《书》、《春秋》之后,惟太史公号称良史,……纪传以述理乱兴衰,八书以述典章经制。……然自班孟坚而后,断代为史,无会通因仍之道,读者病之。”这与郑樵的“会通之义”完全相通,但马端临进一步提出:“爰自秦汉以至唐宋,礼乐兵刑之制,赋敛选举之规,以至官名之更张,地理之沿革,虽其终不能以尽同,而其初亦不能以遽异。……其变通张弛之故,非融会错综、原始要终而推寻之,固未易言也。”显然是要继承杜佑从“礼法刑政”变革中“探政理”的旨趣,但杜佑旨在探“政理”,马端临旨在推寻“变通之故”,着眼点不同:杜佑作为长期从政的高级官员,着眼于为政之道的“理”;马端临作为社会下层的遗民学者,着眼于客观历史变革之“故”。因此,他们的认识、编著兴趣自然有所区别。应当注意的是,马端临提出探寻“变通张弛之故”,将历史主体意识推向一个新的更高的层次。

1、历史变革存在必然性 注重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形势(“时”),看到社会历史演进的必然性,提出“古今异宜”、“不容不然”、“不容不如此”,这是马端临“推寻”出的一则“变通之故”。

2、历史变革存在阶段性

在注意到某些具体社会现象存在阶段性的同时,划分出中国历史演进的不同阶段,是马端临“推寻”出的又一“变通之故”。

对整个历史演进阶段的划分,充分展示出“融会错综,原始要终”的卓识。论封建,以公与私作为划分历史阶段的重要标准,将夏商周三代“私其位”、“私其国”,与“唐虞以公心”区分开,划分两大历史阶段。把秦灭六国之后“尺土一民,始皆视为己有”,与古之帝王、诸侯未尝以“天下”、“封内”视为“己私”、“己物”截然区分,视秦以后为一大历史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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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论户口,以社会分工划分历史阶段。上古人皆能为士、为农、为兵,因而“民众则其国强”,立国者在于民。“光岳既分”,以“家天下自夏始”为界限,“士”只会舞文弄墨,“农”只知耕田种地,出现了社会分工。三教九流日渐充斥,民之多寡再不足以影响国之盛衰了。

具体社会现象的阶段区分,反映其对秦以后社会变革的认识。论田赋,将商鞅变法、杨炎两税法作为中国田赋制度变革的历史性标志。叙户役,以唐、宋职役制度为区分前后的标志。对于秦以后社会阶段的区分,基本上以汉、唐、宋作为具有代表性的三个阶段。对唐代社会变化尤为瞩目,论述篇幅仅次于宋。

3、揭示专制集权制度的弊端

这是马端临推寻“变通张弛之故”的重要内容,表现在诸多方面。

通过征榷、和籴的变化,揭示专制集权国家利用其经济职能进行巧取豪夺,进而将“明君”与“郡盗”、“县官”与“剧盗”对比,称赞“群盗贤哉”而“县官乃愧于剧盗”。

考察职役,揭示官民对立是书中的精彩之笔:“为吏者以狐兔视其民,……为民者以寇戎视其吏,……。上下狙伺,巧相计度。”官民彼此敌视,几乎到了不两立的对抗程度,这不是宋代形成的,而是自秦始皇以来“一君之身”,“以国之民自养”的必然结果。

揭示选举制度、科举制度带来的弊端,只要有“司升沉之权”或“阶荣进之路”,“选贤与能”就不复存在。同时,清楚看到集权体制自身的矛盾:“儒与吏异趣,政与教殊途”,“所用非所教,所教非所用”,“为吏者,皆以政”;“所谓学者,姑视为粉饰太平之一事”,“庸人俗吏直以为无益于兴衰理乱”。

考兵制,揭示专制集权的腐败以及官民对立导致乱亡。论宋兵,侧重于南宋兵将卖国求荣、祸国殃民,反映南宋政权的腐败。

考刑律,更有发人不敢发之论:“夫子曰……诽谤古所有也。周公曰……祝诅亦古所有也。然未尝以此罪人。至秦之立法,则犯此二者,皆坐以大逆而诛夷之。……此二法者,终汉之世未尝除也。”不仅终汉未除,历朝历代都不曾废除。

作为南宋遗民,马端临久居民间,饱受种族歧视之苦,深感亡国亡家之痛,使其更多地关注社会下层,从民间疾苦中推寻社会变通之“故”,因而他的“融会错综,原始要终”大大超越杜佑的“酌古通今”、郑樵的“会通之义”,认识更深刻、更接近历史本来面貌。

《四库全书总目》比较《通典》、《通志略》、《文献通考》后的评论,以《文献通考》“门类既多,卷繁帙重,未免取彼失此。然其条分缕析,使稽古者可以案类而考。又其所载宋制最详,多《宋史》各志所未备。案语亦多能贯穿古今,折衷至当。虽稍逊《通典》之简严,而详赡实为过之,非郑樵《通志》所及也。”

(三)明代续修《文献通考》

马端临《文献通考》刊印行世近三个世纪,明神宗万历年间王圻《续文献通考》刊印行世。

王圻,字元翰,上海人。以马端临《文献通考》于数千年忠臣、孝子、节义之流,理学名儒,类皆不载,而且“详于文而献则略”,于是辑辽、金、元及明朝典故以续其后,“以补其遗”。不单单是续,还有增补。全书254卷,30门,起南宋宁宗嘉定末,迄明万历三十年之前。1)补续内容,为辽、金、元、明四代相关典故。2)增立类目,新增六考:氏族、谥法、六书仿郑樵《通志》旧例,节义、道统、方外为纪传史类传的延伸。增加书院,却是“附学校考之末”,并未单独为一考。方外考实为仙释考。3)体例方面,凡当代典故“只据事节录,并不敢以己意褒贬一字。野史稗说亦不敢混入”。从《凡例》看,新增类目俱受明代理学的影响。反转过来表明,在理学盛行宋元的之际,《文献通考》却很少关于理学的内容。

四、清代续修成“九通”,“称三通”始于清,成系列成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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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四库馆以《通典》、《通志》、《文献通考》“并称三通”以前,续修者仅北宋《续通典》、南宋《国朝通典》与明《续文献通考》。称“三通”以后,皇家续修形成“九通”系列。

(一)《文献通考》的续修

续修《文献通考》,一次在清乾隆年间,一次在民国年间。

乾隆十二年(1747),特设文献通考馆续修《文献通考》。二十六年以“前朝旧事,例用平书”,国朝典章“当出格跳行,体例迥异,殊难划一”,遂命自清“开国以后,别自为书”,便有了《续文献通考》、《皇朝文献通考》之分。

《续文献通考》250卷26考,凡例8,起南宋理宗,迄明末思宗。《清朝文献通考》(初名《皇朝文献通考》,清亡以后改,或称《清文献通考》)300卷26考,凡例16,起清开国,迄乾隆五十年。具体细目,皆以清制“所有而加”、“所无而省”。

20世纪20年代,刘锦藻以个人之力续成《清朝续文献通考》400卷,继“九通”而成为“十通”系列中最后一部巨编。

(二)《通典》的续修

续修《通典》,北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宋白纂成《续通典》200卷,自唐肃宗至德初至五代后周显德末。南宋理宗时,魏了翁纂《国朝通典》200卷,为未成之书。元、明两代无续修。

乾隆三十二年(1767)敕修《续通典》、《续通志》,并沿《续文献通考》、《皇朝文献通考》例“古今分帙”,撤销文献通考馆设立三通馆。《续通典》、《皇朝通典》、《续通志》、《皇朝通志》、《续文献通考》、《皇朝文献通考》“六通”,同时成书、同时刊行。

《续通典》150卷,凡例14,沿《通典》旧例,起唐肃宗至德元载,迄明思宗崇祯末年。

《清朝通典》(初名《皇朝通典》,清亡以后改,或称《清通典》)100卷,凡例4,起清开国,迄乾隆五十年。细目因古今异制,清所废者一律删除。兵首叙八旗,为清代特有制度。因疆域变动,州郡不按九州区划,而以乾隆《一统志》为准,分省编纂。

(三)《通志》的续修

《续通志》640卷,凡例20则,“一仍郑氏之旧”,起唐初,迄元末。各史类传不一,“参考异同,折衷沿革”:“异名者归一”,“未备者增修”。略20类100卷,续郑樵,迄明末。艺文补入撰人名氏、爵里;图谱细分子目为8类。

《清朝通志》(初名《皇朝通志》,清亡以后改,或称《清通志》)126卷,凡例12则,起清开国,迄乾隆五十年。“纪、传、年谱省而不作”,“二十略之目,与郑樵原本同”。增补者五:六书增西域、蒙古、西番、托忒回部诸字,七音增汉、满、梵音翻切配合之音,天文补仪象,地理补因地域扩大而增加的河流(大河以北、大江以南以及滇南、漠北诸水),昆虫草木“补漏”。删汰者六:都邑削四裔所居,谥法仅录赐谥,金石仅录御定诸帖及奉敕石刻,艺文、校雠、图谱,以四库著录为基准。

《通典》、《通志》、《文献通考》“三通”的出现,为中国史学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开出一条颇富新意的路径。但当这种新的编纂形式被专制统治接过去用作粉饰“盛世”的“面子工程”之后,便失却最初的创意,落入御用的圈套之中。《清通典》、《清通志》、《清文献通考》完全抛弃“会通之义”,又变成“因仍其旧”的断代之作。其他史书编纂,亦多有与此相似之处。凡倾注个人精力创新的史体,一旦被皇家接过去,无论打着“鉴戒”的幌子,还是用于粉饰“盛世”,无不改变了其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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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要与会典

会要,汇集“沿革损益之制”的断代之作,与记“礼法刑政沿革”的会通之作同时产生。自中唐至清,会要纂修逐渐形成系列。

(一)会要的创修

唐德宗贞元十九年(803)苏弁与兄苏冕“缵国朝故事”40卷,“叙高祖至德宗九朝沿革损益之制”,为会要之始。这一年,正是杜佑上《理道要诀》的一年,只不过会要尚在萌芽阶段。半个世纪后,宣宗大中七年(853),崔铉监修、杨绍复等纂修《续会要》40卷,记德宗以后至大中六年事,“补苏冕前录之缺”。又经历一个多世纪,北宋建隆二年(961),王溥采唐宣宗以后至唐亡故事续成100卷,名为《新编唐会要》,即今本《唐会要》,完整记录一代“沿革损益之制”。

续成《唐会要》同时,王溥又采梁开平至周显德事,为《五代会要》30卷,建隆四年(963)七月奏上。几大门类与《唐会要》略同,而具体类目、分卷与《唐会要》不尽相同,都存在类目、分卷错杂的情况。现存五代典志,唯有《五代会要》保存一手材料,“读五代史者,不可无此一书”。

《唐会要》、《五代会要》虽类目琐碎,又无总目,但以开创之功、重要史料价值,在记一代“沿革损益之制”的会要系列中占据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位置。

(二)宋代会要的纂修

宋代会要的纂修,当代会要基本为皇家垄断,前代会要则由私人编集。 1、宋修会要与《宋会要辑稿》 当代会要,宋代十修,皇家所修14部:北宋3部,均称《国朝会要》,庆历年间所修《三朝会要》分15类,元丰年间所修《五朝会要》增为21类。南宋11部,乾道年间《续国朝会要》为南宋所修第一部会要,确定21类不改。自孝宗、宁宗两朝起,皇帝在位时即修,一修、二修以至三修,直至退位时修成,因而孝宗、宁宗各有4部会要。

当代会要,有两部私修,都是会通之作,一为张从祖《国朝会要》(又作《嘉定国朝会要》),通宋代十一朝;二为李心传《国朝会要总类》(又称《十三朝会要》),起太祖,止宁宗,是最完整的一部会通之作,也是宋代唯一一部有刻本的会要。

明初,宋代皇家所修会要基本完整录入《永乐大典》。《永乐大典》遭厄运后,正本下落不明,副本残缺不全。清乾隆时整理《四库全书》,徐松借机自《永乐大典》中抄出《宋会要》500卷,未及整理即散落书肆,辗转流传,形成三个传本。《辑稿》价值高但问题多,广雅书局本、嘉业堂清本亦各有得失。有待汇集三个传本与《永乐大典》,形成一个尽可能完善的《宋会要》集校本。

2、前代会要的编集

南宋修当代会要带动了前代会要的编集,此类编集都是私修。 最早出现的前代会要是南宋宁宗、理宗时徐天麟所编《西汉会要》、《东汉会要》。 《西汉会要》70卷,取材班固《汉书》,每条均注出处。

《东汉会要》40卷、目录1卷。取材不限一书,以范晔《后汉书》为基本史源,兼取多家东汉史以及《通典》、《汉官仪》等。分门有所变化,增加评论。两书比较,《东汉会要》略胜《西汉会要》。

(三)会典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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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沿唐、宋之制纂集当代典志,但体例已变,以六部为纲,叙其职掌及历年事例。 1、元修典志 1)《元典章》,全名《大元圣政国朝典章》,英宗至治二年至三年(1322—1323)纂集。 前集60卷,世祖即位至英宗初政,其纲凡十:诏令、圣政、朝纲、台纲、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新集不分卷,其纲凡八:国典、朝纲、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随事立名,与前集不尽相同,“似未竟之本”。

2)《经世大典》,文宗天历二年(1329)九月敕翰林国史院采辑本朝典故,准唐、宋会要编集。至顺二年(1331)五月成书。据《序录》所记,全书10篇,君事4篇:帝号、帝训、帝制、帝系;臣事6篇:治典、赋典、礼典、政典、宪典、工典。臣事六典,各有子目。

2、明修会典

明代皇家纂修会典主要有四次:1)弘治十年三月敕修,十五年(1502)底进呈《大明会典》。2)正德四年(1509)命重校刊行,为今天所见《正德会典》180卷,止弘治十五年。3)嘉靖八年四月降敕续修,“通前梓为一书,以成一代完典”,二十八年(1549)修成《续修大明会典》53卷,进呈后未刊行。4)万历四年六月下诏续修,十五年(1587)年初《万历重修会典》修成刊行,即通行的228卷本,止万历十四年。

私修一部,徐学聚以“国朝诸书,世(宗)、穆(宗)两朝,阙焉未备”,采当代典故,纂成《国朝汇典》200卷,起洪武,迄隆庆,“多诸书所未悉载”,但不注出处。

(四)清修会要、会典

清修会要、会典,会要为私修,会典则由皇家垄断。

南宋徐天麟《西汉会要》、《东汉会要》开启了私人纂集前代会要的端绪,至清代会要续修才形成系列。

姚彦渠《春秋会要》4卷,体例有所不同,列国世系附执政、后、夫人1卷,吉、宾、嘉礼各1卷,凶、军礼1卷。

孙楷《秦会要》26卷,分世系、礼、乐、舆服、学校、历数、职官、选举、民政、食货、兵、刑、方域、四裔14类。取40余种典籍,引书均注出处。

杨晨《三国会要》22卷,分帝系、历法、天文、五行、方域、职官、礼、乐、学校、选举、兵、刑、食货、庶政、四夷15类。琐闻轶事,为杂录附后。另有钱仪吉未完稿《三国会要》,引用书目,包括不少地方志。

朱铭盘《晋会要》80卷,分帝系、礼、乐、舆服、文学、术数、封建、职官、选举、民政、食货、兵、刑法、方域、蕃夷15类,取材均注出处。

朱铭盘《宋齐梁陈会要》,分类与《晋会要》同,取材均注出处。

龙文彬《明会要》80卷,分帝系、礼、乐、舆服、学校、运历、职官、选举、民政、食货、兵、刑、祥异、方域、蕃夷15类。有辨证考证,低二格排列。取材广泛,《明史》而外,引书200余种。方域、外藩引书未注出处。

董说《七国考》14卷,体例与会要同,分类纂集秦、齐、楚、赵、韩、魏、燕七国事,分职官、食货、都邑、宫室、国名、群礼、音乐、器服、杂记、丧制、兵制、刑法、灾异、琐征14类,每类1卷。

此类会要,均为后人根据相关史书辑录,多属因袭而无创新,是程式化的一种表现。 清修会典,除汉文文本,另有满文文本。仿《明会典》“以官统事,以事隶官”的形式,将有关制度分置各衙门之下。康熙《会典》162卷,雍正《会典》250卷,乾隆《会典》100卷、则例180卷,嘉庆《会典》80卷、事例920卷、图132卷,光绪《会典》100卷、事例1220卷、图270卷。自乾隆《会典》将典与例分为两部分,“典为经,例为纬”。例作为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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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补充,各门各目按年排比,既有门类,又有时间顺序。自嘉庆《会典》增图,即礼部仪式、祭器、卤簿,户部舆图、钦天监天体图等,称“会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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